【招标结果】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结果】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受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委托,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350501]QZBJ[CS]2026005、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01]QZBJ[CS]2026005
项目名称: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0,000.00元
采购包1(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
采购包预算金额:6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2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持有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应合法有效。
若供应商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除上述材料外,还须额外提供该分支机构合法有效的保险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10-30 至 2026-11-0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11-11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A幢512室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6-11-11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A幢512室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
地址:东海行政中心A栋5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A栋51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相关附件:
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350501]QZBJ[CS]202600520261029001)-文件集.zip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项目编号: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
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
竞争性磋商⽂件⽂
(服务类)
项⽬名称:⽣⽬⽬泉州市计划⽣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
备案编号:CGXM-2026-350501-03462[2026]02510
项⽬编号:[350501]QZBJ[CS]2026005,⽬
采购⼈:⽣⼈泉州市计划⽣育协会
代理机构: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6年10⽉⽉
-第1⻚-
第⼀章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泉州市计划⽣育协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竞争性磋商⽅式组织泉州市计划⽣育协会失
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项⽬(以下简称:“本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由采购⼈委托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名称:⽣⽬泉州市计划⽣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
2.备案编号:CGXM-2026-350501-03462[2026]02510
3.⽬项⽬编号:[350501]QZBJ[CS]2026005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额(元):620,000.00
采购包最⾼限价(元):620,000.00
采购包保证⾦⾦额(元):0.00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2)报价明细要求:
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
本国产品标准适⽤范围:
采购包1:
-第2⻚-
5.⽬采购项⽬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产品:不适⽤于本项⽬
节能产品:不适⽤于本项⽬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于本项⽬
促进中⼩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向中⼩企业采购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
磋商⽂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件获取期限:
详⻅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件获取期限,则⽂件获取截⽌时间以更正公
告中的约定为准。
7.2竞争性磋商⽂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
磋商⽂件(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上公开信息系统进⾏⽂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8.⽂⽅获取采购⽂件时间、地点、⽅式:
8.1采购⽂件的提供期限:详⻅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件的提供期
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致。
-第3⻚-
8.2获取地点及⽅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式获取。
9.⽂采购⽂件售价:0元。
10.⾸⽂⽌⾸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及地点:
详⻅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次响应⽂件送达
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详⻅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起3个⼯作⽇。
13⼈、采购⼈:⽣,泉州市计划⽣育协会
地址:东海⾏政中⼼A栋5层
邮编:362000
联系⼈:蔡⽂彬
联系电话:***
14、代理机构: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贸⼤厦A栋512室
邮编:362000
联系⼈:***
联系电话:***
附1⽂⾦⾏⼾,:购买采购⽂件和提交磋商保证⾦的银⾏账⼾信息
-第4⻚-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磋商⽂件第⼀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1)资格证明⽂件资料要求:
采购包1:
-第5⻚-
3.
12.
1
-第6⻚-
(2)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包1:
-第7⻚-
-第8⻚-
-第9⻚-
-第10⻚-
表2
、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竞争性磋商⽂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
含扫描件)皆可。
1
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效”或“复印⽆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a条款进⾏判定,若竞争性磋商⽂件未
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竞争性磋商⽂件要求。
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响应⽂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打字录⼊⽅式完成。
b.在电⼦响应⽂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印章,否则该响应⽂件⽆效,
相应供应商的磋商将被否决。
c.在电⼦响应⽂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印章,则出现⽆全称、供应商代表未
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件⽆效。
⑧磋商⽂件接受联合体⽅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完成电⼦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
于:竞争性磋商⽂件的获取、提交磋商保证⾦、编制电⼦响应⽂件等)。
-第11⻚-
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法
⼀、磋商⼩组⼀⼩
1.1采购⼈根据项⽬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组。
1.2磋商⼩组
由采购⼈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的评审专家2⼈,由采购⼈派出的采
购⼈代表1⼈。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1.3磋商⼩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履⾏有关职责:
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当事⼈合法权益,提⾼采购效益,保证项⽬质量。
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件和响应⽂件,磋商⽂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3.4磋商⼩组应按照磋商⽂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的授权确定成交⼈。
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动其他⼈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
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磋商⼩组成员应按照磋商⽂件规定进⾏评审,⼀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主,推荐成交⼈候选⼈或根据采购⼈授权确定成交⼈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追究法律责任。
⼆、磋商程序⼆
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件第⼆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
2.2磋商⽂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案或解决⽅案的,磋商结束后
-第12⻚-
,磋商⼩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案或者解决⽅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颁布的规范性⽂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
⾏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
⽆
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法⽅
3.1磋商⼩组将采⽤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件和最后报价进⾏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有多个
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法如下:
3.3.1磋商⼩组将对相应采购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
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采购包综合得分最⾼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的供应
商将被推荐为第⼆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
购⽅式管理暂⾏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颁布的规范性⽂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
分得分⾼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
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法:
(1)响应⽂件满⾜磋商⽂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
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的供应商为第⼀成交候选供应商。
(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
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
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报价部分评分PF满分为20.0000分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报价)×100×价格权重。满⾜采购⽂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因落实政府采购
政策进⾏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评审报价。注:若报价形式为总价、单价、折扣、上浮率时,评审报价=
投标报价,扣除价=评审报价×扣除⽐例=投标报价×扣除⽐例,扣除后评审报价=评审报价-扣除价=投标报价×(1-扣除⽐
例)。
技术部分评分PT满分为65.0000分
-第13⻚-
商务部分评分PB满分为15.0000分
-第14⻚-
异常低价审查
-第15⻚-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
于原材料成本、⼈⼯成本、制造费⽤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
投标(响应)⽂件⼀并提交相关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平、⾏业⼈⼯费⽤标准、国家有关部⻔
指导⾏业协会发布的⾏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说明、证明材料,或者
提供的书⾯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平、⾏业
⼈⼯费⽤标准、国家有关部⻔指导⾏业协会发布的⾏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等渠道查询
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说明及
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浏览、查询历史⼀并归档。
(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
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
到⾼顺序推荐。
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
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
⽆
四、评审报告
4.1磋商⼩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
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第16⻚-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式和相关情况;
(⼆)响应⽂件开启⽇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组全体⼈员签字认可。磋商⼩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并说明理由,由磋
商⼩组书⾯记录相关情况。磋商⼩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不书⾯说明其不同意⻅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五、其他规定
5.1其他规定
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供应商或与评审⼯作⽆关的⼈员。
5.1.2评审将进⾏全程实时录⾳录像,录⾳录像资料随采购⽂件⼀并存档。
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磋商⼩组独⽴履⾏职责的⾏为,其响应⽆效且不予退还磋商保证
⾦或通过保函进⾏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列⼊不良⾏为记录。
5.1.4根据采购项⽬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
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
⼀、总则⼀
1.适⽤范围:
1.1适⽤于磋商⽂件载明项⽬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及要求:
2.1“采购标的”指磋商⽂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程。
2.2“采购⼈”指本次采购项⽬的买⽅、或业主⽅、或甲⽅,具体⻅磋商⽂件第⼀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委托
,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磋商⽂件第⼀章。
2.3“潜在供应商”按照磋商⽂件第⼀章规定进⾏获取⽂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响应磋商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指按照磋商⽂件第⼀章规定进⾏获取⽂件,且已经提交响应⽂件的法⼈或其他组织或⾃然⼈。只有适合⾃然
⼈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供应商才可以是⾃然⼈。
2.5“单位负责⼈”指单位法定代表⼈(供应商为法⼈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供应商为其
他组织的)。
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即单位负责⼈授权书中载明
的接受授权⽅。供应商为⾃然⼈的,由本⼈签字并附⾝份证明。
3.合格的供应商:
3.1⼀般规定
3.1.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
府采购⽂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
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供应商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
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第(⼀)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
-第17⻚-
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政监管部⻔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
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由市场监管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3.1.2为采购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除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1.3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有责任检查⾃⾝情况,在响应⽂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件将被否决。⾃⾝⽂⼀⽂
3.2特别规定
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
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详⻅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
则联合体各⽅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磋商⽂件规定。
(2)联合体各⽅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
(3)联合体各⽅应共同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承担连带责任。
(4)项⽬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
合同应符合这⼀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承担相同⼯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
质等级。
(5)联合体⼀⽅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
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效。
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个联合体,以
⼀个供应商的⾝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参与竞争性磋商费⽤:
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切费⽤。
⼆、竞争性磋商⽂件
5.竞争性磋商⽂件的组成:
5.1竞争性磋商⽂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第⼆章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次响应⽂件格式
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磋商⽂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
磋商⽂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和供应商具有约束⼒。
6.竞争性磋商⽂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现场考察等:
6.1提交⾸次响应⽂件截⽌之⽇前,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件进⾏必要的澄清、补充
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件编制的,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组将在提交⾸次响应⽂件截⽌时间5个⽇历⽇前,以书⾯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件的潜在供应
-第18⻚-
商,不⾜5个⽇历⽇的,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组将顺延提交⾸次响应⽂件的截⽌时间。
6.2提交⾸次响应⽂件截⽌时间前,若采购⼈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
磋商⽂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磋商⽂件组成部分,对采购⼈和供应商具有约束⼒。更正公告作为采购⼈、采购代理机
构或磋商⼩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磋商⽂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
6.3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
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
三、响应⽂件编制
7.应标要求
7.1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竞争性磋商⽂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
服务要求的采购项⽬,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个采购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
⽂件将被否决。
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磋商,否则其响应⽂件将被否决。
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磋商⽂件的规定提供响应⽂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
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7.4除⾮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件应使⽤中⽂⽂本,若有不同⽂字⽂本,以中⽂⽂本为
准。
7.5响应⽂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中⽂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
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译本应由翻译⼈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员翻译资格证书。中⽂译
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7.6除⾮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币进⾏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币⽀付;
所有计量均采⽤中华⼈⺠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次响应⽂件的组成:
8.1⾸次响应⽂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响应函
(2)开标(报价)⼀览表(含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3)资格证明⽂件
(4)磋商保证⾦凭证
(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8)要求作为响应⽂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9.响应⽂件有效期:
9.1响应⽂件有效期⻅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响应⽂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磋商⽂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
应⽂件将被否决。
9.2特殊情况下采购⼈可于响应⽂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形式。供应商可以
拒绝延⻓有效期,且其磋商保证⾦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
应⽂件及磋商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磋商保证⾦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的规定在有效期延⻓期内继续有
效。
10.磋商保证⾦:
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件规定的⾦额、形式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磋商⽂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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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的,则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提交磋商保证⾦,其提交的磋商保证⾦对联合体各⽅均具有约束⼒。
10.1.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磋商保证⾦的,应从其银⾏账⼾(基本存款账⼾)按照下列⽅式:公对公转账⽅式向磋商
⽂件载明的磋商保证⾦账⼾提交磋商保证⾦。磋商保证⾦应于⾸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前到达磋商⽂件载明的磋商保证⾦账
⼾,否则视为磋商保证⾦未提交。
10.1.2供应商以电⼦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的,可在磋商⽂件载明的⾸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
购平台“保函服务”栏⽬办理电⼦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转账单上注明(项⽬编号);在⾸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前将电⼦保函
⽂件放⼊电⼦响应⽂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磋商保证⾦。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于电⼦响应⽂件承诺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
⽂件将被否决。
10.1.3其他形式:⽆
10.2磋商保证⾦为响应⽂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磋商保证⾦⽤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为⽽引
起的⻛险。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的,其响应⽂件将被否决。
10.3磋商保证⾦退还:
10.3.1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但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法及时
退还的除外(⽐如:采购⼈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磋商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磋商
保证⾦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的保证⾦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作⽇内退
还,成交⼈的保证⾦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作⽇内退还。关于磋商保证⾦退还的其它要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
。
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磋商保证⾦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法律法规或
者磋商⽂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情形,则由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
10.4如果供应商发⽣以下任何⼀种情况时,其磋商保证⾦将被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索赔: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撤回响应⽂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或磋商⽂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不与采购⼈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
(6)供应商假借以他⼈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磋商⽂件中规定的其他磋商保证⾦不予退还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1.响应⽂件基本编制要求:
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件正副本份数详⻅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响应⽂件正本和全部副本
均应使⽤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件封⾯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
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致,则以正本为准。
11.2响应⽂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则其响应
⽂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授权书”。
11.3响应⽂件应尽量避免涂改、⾏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
签字确认。
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程符合磋商⽂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件,该⽂件可以是⽂字资料、
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程的主要内容进⾏详细描述。
12.纸质响应⽂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磋商⽂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
建省政府采购⽹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名称、项⽬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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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响应⽂件递交截⽌⽇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件”的字样;采⽤邮寄⽅式提交响应⽂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要
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
响应⽂件进⾏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
承担相应结果,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件规定的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将⾸次响应⽂件密封送达磋商⽂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
⽌时间后送达的⾸次响应⽂件为⽆效⽂件,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组将不予接收。
12.3供应商在⾸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件进⾏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通知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件不⼀致的,以补充、
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形式并由供应商代
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
单位公章⽅可⽣效,否则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组将视为⽆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
组不接受供应商⼝头、电话、传真或电⼦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2.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件等资
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授权书”
),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5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颁布的规范性⽂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
进⾏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后,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不⾜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
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式采购。
四、竞争性磋商
13.评审和磋商基本准则
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磋商,都采⽤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3.2磋商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件的要求和条件进⾏,磋商⼩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件,按磋商⽂件规定的磋
商程序及评审的标准和⽅法进⾏评审、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
14.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法
14.1采购⼈将根据项⽬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组。磋商⼩组将根据磋商⽂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标准和⽅法等内容对供应
商进⾏评审、磋商。
14.2在进⼊磋商阶段之前,磋商⼩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次响应⽂件中资格证明⽂件以及其他响应⽂件是否对磋商⽂件
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件将被磋商⼩组否决,按⽆效处
理,不进⼊磋商阶段,磋商⼩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者,其提交的响应⽂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件要求,磋商⼩组将否决其响应
⽂件,按⽆效处理: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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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其他情形
采购包1:
技术符合性
商务符合性
价格符合性
磋商⼩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件本⾝的内容,⽽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4.3磋商⼩组在对供应商进⾏响应⽂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
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
响应⽂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件应当以书⾯形式作出。
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磋商阶段。磋商⼩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供应商分别进⾏
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组可以根据磋商⽂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
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代
表确认。磋商过程中对磋商⽂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组将及时以书⾯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发⽣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
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件(⾸次响应⽂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
格证明⽂件等资料,不⽤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
义的“单位负责⼈”,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授权书”。供应商为⾃然⼈的,应当由本⼈签字并附⾝份证明。
14.6磋商⽂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合格供应
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颁布的规范性
⽂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7磋商⽂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案或解决⽅案的,磋商结束
后,磋商⼩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案或者解决⽅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
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颁布的规范性⽂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
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
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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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组可以做⽆效响应⽂件和⽆效报价处理。
14.9磋商⼩组将采⽤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件和最后报价进⾏综合评分,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法
详⻅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磋商⼩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颁布的规范性⽂件允许的
两家供应商进⾏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评审得分由⾼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
并列相同的评审得分,则相应处理⽅式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
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
五、合同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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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授予合同的准则:
15.1除不可抗⼒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件符合竞争性磋商⽂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合同,且被磋商⼩组推荐为
第⼀成交候选⼈的供应商。
15.2政府采购合同履⾏中,采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可以与成交⼈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额的百分之⼗。
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
16.确定成交供应商:
16.1采购⼈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作⽇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确认
。
16.2采购⼈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作⽇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中,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由⾼到低的原则确
定成交⼈,也可以书⾯授权磋商⼩组直接确定成交⼈。采购⼈逾期未确定成交⼈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
序第⼀的供应商为成交⼈。
17.成交通知:
17.1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确定后2个⼯作⽇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
交⼈发出成交通知书。采⽤书⾯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
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和成交⼈具有同等法律效⼒。除不可抗⼒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改变
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
⾃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起7个⼯作⽇内,以书⾯形式向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件规定执⾏。
18.签订合同:
18.1采购⼈与成交⼈应当(详⻅须知前附表1中的18.1)按照采购⽂件确定的合同⽂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
⾦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的特点和需要,采购⼈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
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步明确,成交⼈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签订合同。
18.2竞争性磋商⽂件、成交⼈的响应⽂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18.3采购⼈不得向成交⼈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订⽴背离竞争性
磋商⽂件确定的合同⽂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19.询问
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或采购代
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答复。
20.质疑
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20.1.1对磋商⽂件提出质疑的,质疑⼈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份、名称等均应保持⼀致。对采购过程、结果
提出质疑的,质疑⼈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份、名称等均应保持⼀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
20.1.2质疑⼈应提交质疑函原件。
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的基本信息,⾄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及联系电话等;适合⾃然⼈参加磋商的政府采购项
⽬且质疑⼈为⾃然⼈的,质疑⼈提供本⼈的⾝份证复印件。质疑⼈为法⼈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社会信⽤代码营业执照或者
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的⾝份证复印件;质疑⼈代表为委托代理⼈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授权书和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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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的⾝份证复印件。
②所质疑项⽬的基本信息,⾄少包括:项⽬编号、项⽬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质疑⼈⾃⾝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少包括:
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
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
,损害⾃⼰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
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
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效)。
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
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提出质疑的⽬的、希望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
磋商⽂件、停⽌或纠正违法违规⾏为、成交结果⽆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
说明。
⑥提出质疑的⽇期以及质疑⼈代表联系⽅式,⾄少包括:姓名、⼿机、电⼦信箱、邮寄地址等。
20.2对不符合前⽂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处理:
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不是参与所质疑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告知质疑⼈其质疑不成⽴的原
因和理由。
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原件。质疑⼈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告知对⽅质疑不成⽴的原因和理由。
20.2.3质疑⼈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
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需要修改补充⽽延误时间。
20.3对符合前⽂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答复。
21.投诉
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起15个⼯作⽇内向磋商⽂件中
载明的监督管理部⻔投诉。
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
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22.1本项⽬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磋商⽂件、磋商⽂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
交公告、终⽌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磋商⽂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
以免遗漏。
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
23.监督管理部⻔
23.1磋商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详⻅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
⼋、政府采购政策,⼋
24、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
24.1本国产品与⾮本国产品相关约定
24.1.1本国产品
(1)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在中国境内⽣产。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产,即在中华⼈⺠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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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或者组装等⼯序,产⽣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
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a.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
状态⽽进⾏的操作;b.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的包装或者展⽰;c.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
及其他⽤于区别的标记;d.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e.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②在中国境内⽣产的组件成本占⽐达
到规定⽐例。具体判定标准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以及财政部相关⽂件
为准。③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序符合相关要求。具体判定标准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
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以及财政部相关⽂件为准。
(2)本国产品标准的适⽤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和服务项⽬中涉及的货物。适⽤本国产
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分类⽬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
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城市燃⽓、蒸汽和热⽔、⽔,⻝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形资产。
(3)对本国产品的⽀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
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
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
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1.2⾮本国产品
24.1.2.1进⼝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关境指适⽤海关法的中华⼈⺠共和国⾏政管辖区域,不包括⾹港、澳⻔和台湾⾦⻢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
区、出⼝加⼯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中⽅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产或加⼯(包括从境外进⼝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
进⼝产品。
(3)对从境外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产
品。
(4)磋商⽂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产品参加报价。
24.1.2.2其它⾮本国产品:指⾮进⼝产品且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
2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委、⽣态环境部等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
性能、技术⽔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清单
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清单范围的,
采购⼈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4.3符合财政部、⼯信部⽂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
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
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政部、中国残联⽂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福利性
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企业的负责⼈为同⼀⼈,或者与⼤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
②符合中⼩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企业扶持政策:
-第26⻚-
①在货物采购项⽬中,货物由中⼩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企业⽣产且使⽤该中⼩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程采购项⽬中,⼯程由中⼩企业承建,即⼯程施⼯单位为中⼩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中,服务由中⼩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员为中⼩企业依照《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劳
动合同的从业⼈员。
在货物采购项⽬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企业
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均为中⼩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企业。其中,联合体各⽅均为⼩微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微企业。
(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企业声明函。
在项⽬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中,货物应当由中⼩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属性为服务
类采购项⽬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属性为⼯程类采购项⽬中,⼯
程应当由中⼩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员提供⽣产项⽬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
康复所,以及新疆⽣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型、微型企业。
(5)残疾⼈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占本单位在职职⼯⼈数的⽐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数不少于10⼈(含10⼈);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签订了⼀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按⽉⾜额缴纳了基本养⽼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伤保险和⽣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等⾦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按⽉⽀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的经省级⼈⺠政府批准的⽉最低⼯资标
准的⼯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残疾⼈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共和国残疾⼈证》或《中华⼈⺠共和国残疾军⼈证(1⾄8级)》的
⾃然⼈,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在职职⼯⼈数是指与残疾⼈福利性单位建⽴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
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
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型、微型企业。残疾⼈福利性单位属于⼩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4.4信⽤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信息。信⽤记录的查询及使⽤应符合财政部⽂件(财库[20
16]125号)规定。
九、根据采购项⽬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履约保证⾦
25.1采购⼈可以根据项⽬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在合同签订前,按照磋商⽂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额提交
履约保证⾦,履约保证⾦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额的10%。
25.2磋商⽂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如果成交⼈⽆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的,则视为成交⼈拒绝
与采购⼈签订合同,该成交⼈将承担违法⾏为的法律责任。
26.其他新增内容:
-第27⻚-
26.1根据采购项⽬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
26.2本项⽬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采购⽂件
具体规定。采购⼈、成交⼈双⽅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第28⻚-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根据本项⽬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概况”)
本项⽬是泉州市计划⽣育协会为泉州地区失独家庭投保的疾病住院补充团体医疗保险及相关服务采购,具体的采购内容及
要求详⻅本章技术和服务要求。
1、参保对象:以采购⼈提供的参保名单为准。
2、保险期限:⼀年⼀保。⾃参保⼈同意投保、缴纳保费并签发保单的次⽇零时起⽣效,⾄约定终⽌⽇⼆⼗四时⽌。
2.1本项⽬服务期限⼀签三年,明年和后年续签,按年度履约,按年度办理履约验收及⽀付。
2.2本合同履⾏以每年度财政预算落实为前提。如某⼀年度预算未落实、项⽬需求取消,采购⼈有权提前书⾯通知终⽌本合
同,合同终⽌,仅结算已履约部分款项,不承担剩余期限赔偿。
3、出现下列情形,采购⼈有权单⽅终⽌合同:
3.1年度履约考核(以本采购⽂件技术、服务要求、保险⽅案、成交响应承诺等)不合格,整改后仍不达标;
3.2发⽣重⼤安全事故;
3.3供应商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为;
3.4政策调整导致项⽬终⽌。
4、保费和保险⾦额:
5、以上失独家庭被保⼈⼈数为投标参考依据,具体⼈数以成交后签订合同的数据为准,若有新增或减少⼈数,按实际被
保⼈⼈数给予结算。
⼆、技术要求,⼆
(⼀)技术内容⼀
【评审项1】1、参保⼈员年龄不设限制,凡符合计⽣失独条件均可参保。
【评审项2】2、疾病住院医疗部分:等待期为0天,不得将既往病史部分及先天性疾病列⼊免责范围。若被保险⼈已参加当地
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提供已获得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报销的医疗费⽤收据或医保结算单),以医保已报销⾦额
为计算标准,免赔额为100元,给付⽐例为50%;若被保险⼈未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未提供已获得当地基本
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报销的医疗费⽤收据或医保结算单),免赔额为100元,给付⽐例为45%。
【评审项3】3、公务员补贴部分,⺠政救助,医疗救助等政策性补贴项⽬不得做为免赔项⽬进⾏扣减。
【评审项4】4、凡是在⼆级以上(含⼆级)或泉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均在赔付范围。
(⼆)服务要求⼆
【评审项5】1、供应商应对疾病住院补充团体医疗保险产品的合法性负责,为本项⽬成⽴专项服务团队,有明确的联系经办
⼈。设⽴绿⾊理赔通道,提供“⼀站式”理赔服务并明确服务措施。
【评审项6】2、各级服务体系健全,能够及时提供承保与理赔信息,做到服务优质,理赔快速。社会信誉好,近三年⽆未履
⾏政府部⻔相关业务协议等情况。
【评审项7】3、投保凭证(或保单)及时送达投保⼈⼿中,且做到承保和理赔情况真实、准确、完整、⽆隐瞒。
-第29⻚-
【评审项8】4、在保险期间内发⽣疾病住院的追溯期为两年,承保⼈应全⾯、完整地履⾏合同。
【评审项9】5、建⽴相关理赔⽴案、结案等短信通知服务。
【评审项10】6、在保险业务所在地配置专⻔的服务⻋辆。
【评审项11】7、泉州市计划⽣育协会为失独家庭成员投保的住院补充团体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为⼀年:2027年1⽉14
⽇⾄次年2028年1⽉13⽇,因其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为了维护参保对象的保险权益,保证保险期间的连续性,泉州市计划⽣
育协会要求住院补充团体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不受投保前期⼯作的影响,必须指定为2027年1⽉14⽇⽣效。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其他商务要求:
⽆
四、其他事项
1、除采购⽂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采购⽂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应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2、其他:1)凡参与政府采购并依法取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均可使⽤政府采购合
同向福建省政府采购⽹发布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信息的银⾏业⾦融机构申请融资,可在“政采贷”模块进⾏具体操作。2)
企业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可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查询。3)融资主要条件:①担保条件:除法定代表⼈或实际控制⼈担保
外,如融资⾦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额的,银⾏不要求企业供应商提供财产抵质押或第三⽅担保,或附加其他担保条件。②
专⽤账⼾:当银⾏同意授信后,企业供应商在该⾏开⽴封闭式专⽤账⼾,与采购⼈在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唯⼀收款
账号。③⽀付约定:银⾏发放贷款的同时,办理政府采购合同应收账款质押查询和登记,合同履⾏并验收后,采购⼈需将采购
资⾦按合同约定⽀付到约定收款账⼾。
-第30⻚-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参考⽂本⽂
合同编号: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共和国⺠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2.⼈签订合同时,采购⼈与中标(成交)⼈⽂⽂⽅⾏⼈应结合采购⽂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件已有约定的,双⽅均不得对约定进⾏变更
或调整;采购⽂件未作规定的,双⽅可通过友好协商进⾏约定。;⽂⽅⾏
3.⻔⼲⽂⽤⽂政府有关主管部⻔对若⼲合同有规范⽂本的,可使⽤相应合同⽂本。
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应当根据采购项⽬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修改、补充。
甲⽅: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联系⼈: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邮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联系⼈: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邮箱:________________
根据项⽬编号为___________的__________项⽬(以下简称:“本项⽬”)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愿、公平和诚实信⽤
的原则,双⽅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合同组成部分,⼀
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1.2采购⽂件及其附件、补充⽂件;
1.3⼄⽅的响应⽂件及其附件、补充⽂件;
-第31⻚-
1.4其他⽂件或材料:
⼆、合同标的⼆
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
3.1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币(⼤写)元(¥_____________元)。
☐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为:⼈⺠币(⼤写)元(¥_____________元)。
☐其他⽅式。
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
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
4.1项⽬名称:_____________
4.2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
4.3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
4.4服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
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
5.1服务⼯作量的计量⽅式:_____________
5.2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
5.3技术保障、服务⼈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1)服务技术保障:_____________
(2)服务⼈员组成:_____________
(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及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
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5.4.1⼄⽅提供的服务或使⽤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还应保证甲⽅不受到第三⽅关
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如果提出此⽅⾯指控均与甲⽅⽆关,⼄⽅
应与第三⽅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的⼀切法律责任、费⽤和后果;若甲⽅因此⽽遭致损失,则⼄⽅应赔偿该损失。
5.4.2若⼄⽅提供的服务或使⽤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
冒伪劣品,则⼄⽅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处理,具体如下:
5.4.3其他要求:
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
甲⽅按照采购⽂件、⼄⽅的投标或响应⽂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所提供服务进⾏验收,或
-第32⻚-
定期进⾏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付服务费⽤。具体如下:
七、甲⽅的权利与义务⽅
7.1甲⽅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联系⽅式___________,负责与⼄⽅联系。如甲⽅联系⼈发⽣变更,甲⽅应书⾯告知
⼄⽅。
7.2甲⽅应为⼄⽅开展服务⼯作提供必要的⼯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
7.3甲⽅应于___________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7.4甲⽅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根据
⼄⽅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案所做出的决定⽽导致的损失,⾮⼄⽅及其委派⼈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承担。
7.5甲⽅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额⽀付服务费⽤及相关费⽤。
7.6其他
⼋、⼄⽅的权利与义务,⼋⼄⽅
8.1⼄⽅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联系⽅式___________,负责与甲⽅联系。如⼄⽅联系⼈发⽣变更,⼄⽅应书⾯告知
甲⽅
8.2⼄⽅应国家法律法规和{{⼄⽅的权利与义务-响应要求-福建}}等要求开展{{⼄⽅的权利与义务-开展服务-福建}}服务
;
8.3⼄⽅及其所委派服务⼈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8.4⼄⽅对执⾏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的商业秘密保密。除⾮国家法律法规及⾏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同意,
⼄⽅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8.5⼄⽅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和暂存甲⽅的⽂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
管。
8.6服务⼯作结束后,⼄⽅将根据情况对甲⽅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
8.7⼄⽅完全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
权益”的有关要求。
8.8其他
九、资⾦⽀付⽅式、时间和条件⾦⽀⽅
⼗、履约保证⾦,⼗⾦
□有,□⽆。具体如下:(按照采购⽂件规定填写)。
10.1⼄⽅向甲⽅缴纳⼈⺠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
10.2履约保证⾦缴纳形式:⽀票/汇票/电汇/保函等⾮现⾦形式。
10.3履约保证⾦合同履⾏完毕前有效,合同履⾏完毕后⼀次性结清退还。
⼗⼀、合同期限,⼗⼀
⼗⼆、保密条款,⼗⼆
-第33⻚-
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双⽅均负有保密义务。
12.2其他
⼗三、违约责任,⼗
13.1甲⽅违约责任
(1)甲⽅⽆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合格服务的,甲⽅应向⼄⽅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________的违约⾦
(2)甲⽅⽆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付⼿续的,甲⽅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________向⼄⽅⽀付违约⾦。
(3)其他违约情形
13.2⼄⽅违约责任
(1)⼄⽅逾期履⾏服务的,⼄⽅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________向甲⽅⽀付违约⾦,由甲⽅从待付货款中扣除。⼄⽅⽆
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期________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2)⼄⽅所履⾏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件》规定标准的,甲⽅有权拒绝,⼄⽅愿意整改但逾期履⾏的,按⼄
⽅逾期履⾏处理。⼄⽅拒绝整改的,视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3)⼄⽅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
须按以下约定向甲⽅⽀付违约⾦:
(4)其他违约情形
⼗四、不可抗⼒事件处理,⼗⼒
本条款中的不可抗⼒指不能预⻅、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然灾害如地震、台⻛、洪⽔、⽕灾
及政府⾏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法预⻅、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
应及时向对⽅通报不能履⾏或不能完全履⾏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延期履⾏、部分
履⾏或不履⾏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五、解决争议的⽅法,⼗⽅
15.1甲、⼄双⽅协商解决。
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明确按以下第_种⽅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2、向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其他条款,⼗
⼗七、其他约定,⼗
17.1合同⽂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17.2合同⽣效:合同经双⽅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上公开信息系统
采⽤电⼦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以系统记载的双⽅使⽤各⾃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期中的最晚时间
为准。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共和国⺠法典》有关条⽂执⾏。
17.4本合同正本⼀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甲⽅、⼄⽅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_______
17.5其他
-第34⻚-
⼗⼋、合同附件,⼗⼋
⼗九、合同融资⽀付约定,⼗⽀
19.1⽤⽬⾦本合同已⽤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提供合同融资的⾦融机构为:_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甲⽅须⽀
付⾄本合同约定的⼄⽅账号,未经_______⾯,⾄⼄⽅,书⾯同意,不得变更账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
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额为限。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期:____年___⽉___⽇
-第35⻚-
第五章⾸⽂⾸次响应⽂件格式
编制说明
1、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件的组成部分,供采购⼈或代理机构编制磋商⽂件时参考使⽤。由于新增政策、⾏业管理规
定或者不同项⽬实际特点需要,则采购⼈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表格进⾏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实际项⽬的使⽤。
-第36⻚-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竞争性磋商,⽬
响应⽂件⽂
(⾸次)⾸
项⽬名称:,⽬
项⽬编号:,⽬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期:
-第37⻚-
⽬⽬录
附件1:响应函
附件2:开标(报价)⼀览表(含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附件3:资格证明⽂件
附件4:磋商保证⾦凭证
附件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附件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第38⻚-
附件1磋商响应声明
致:(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
1.根据贵⽅为项⽬(项⽬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签字
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次响应纸质⽂件正本套,
副本套及电⼦⽂档套。
(1)响应函
(2)开标(报价)⼀览表(含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3)资格证明⽂件
(4)磋商保证⾦凭证
(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8)按照磋商⽂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2.据此函,我⽅宣布响应承诺如下:
2.1我⽅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完全熟悉和
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任何异议。除了我⽅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承诺将按竞
争性磋商⽂件的各项规定履⾏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将严格遵守
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或另作它⽤,如有违反,采购⼈可依法追究我⽅的法律责任。
2.2⼀旦我⽅获得成交,我⽅将按照竞争性磋商⽂件的要求和我⽅提交的响应⽂件(包括⾸次响应⽂件、补充澄清、最后
报价等响应⽂件)中的承诺,投⼊项⽬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员做好项⽬的实施和服务⼯作。
贵⽅向我⽅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签订合同
。
2.3我⽅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件(包括⾸次响应⽂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件)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4项规定的响应⽂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将受此约束。我⽅对响应⽂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响应⽂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致。如有违反,我⽅将承担法律责任和
后果。
2.4我⽅已经按照磋商⽂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磋商保证⾦有效期与响应⽂件有效期⼀致,我⽅如果发⽣任何竞争性磋
商⽂件中所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的情况,则我⽅的磋商保证⾦将被贵⽅不予退还,我⽅对此⽆异议。磋商保证⾦或保函有
效期与响应⽂件有效期保持⼀致。
2.5我⽅愿意向贵⽅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需要,我⽅愿意提供我⽅作出的⼀切承诺的证
明材料。
2.6我⽅联系⽅式、电⼦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于接受贵⽅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切往来信息或通知(
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按
我⽅写明的下述联系⽅式、电⼦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已收悉并知晓,我⽅均予以认可。
2.7我⽅承诺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
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2.8我⽅承诺响应⽂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组、采购⼈、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进⼀步审查其中
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通信地址:
邮编:传真号:
-第39⻚-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代表电⼦信箱: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年⽉⽇
-第40⻚-
开标(报价)⼀览表,⼀
项⽬编号:[350501]QZBJ[CS]2026005
项⽬名称:泉州市计划⽣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
采购包:1(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
投标⼈(供应商)名称:
时间:年⽉⽇
签章: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项⽬编号:[350501]QZBJ[CS]2026005
项⽬名称:泉州市计划⽣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
采购包: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
投标⼈名称:
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
时间:年⽉⽇
签章:
附件3⽂资格证明⽂件
附件3-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声明函(若有)
致:(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
1、关于贵⽅年⽉⽇项⽬(项⽬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本签字⼈代表供应商参
加竞争性磋商,我⽅提供竞争性磋商⽂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料和说明。本签字⼈确认响应⽂件中所有提交的⽂件、声明或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件)是真实的、合法的、准确的、有效的。
2、供应商的基本概况:
2.1供应商单位名称:
2.2注册地址:
-第41⻚-
2.3单位负责⼈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备注:“单位负责⼈”指单位法定代表⼈(供应商为法⼈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供应商为
其他组织的)。
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年⽉⽇
-第42⻚-
附件3-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我⽅已知晓竞争性磋商⽂件要求并认真审核⾃⾝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具备并满⾜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
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的磋商保证⾦将不予退还。
2、我⽅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磋商⽂件和磋商过程中贵⽅要求提供全部现有
资料、数据、⽂件等予以证实。
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年⽉⽇
-第43⻚-
附件3-3⼈单位负责⼈授权书
我⽅的单位负责⼈(填写“单位负责⼈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我⽅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参加(填
写“项⽬名称”)项⽬(项⽬编号:)的响应磋商,全权代表我⽅处理响应磋商过程的⼀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
交响应⽂件、参与磋商、澄清、签约等⼯作。供应商代表在响应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切事务,我
⽅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供应商代表⽆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正⽂)
单位负责⼈:⾝份证号:⼿机:
供应商代表:⾝份证号:⼿机:
授权⽅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
供应商代表签字:
签署⽇期:年⽉⽇
附:单位负责⼈、供应商代表的⾝份证正反⾯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注意:
1、企业(银⾏、保险、⽯油⽯化、电⼒、电信等⾏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的“单位负责⼈”指法定代表⼈,
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件”载明的⼀致。
2、银⾏、保险、⽯油⽯化、电⼒、电信等⾏业:以法⼈⾝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指法定代表⼈,即与实际提交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件”载明的⼀致;以⾮法⼈⾝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指代表单位⾏使职权的主要负责⼈,即与实际提
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件”载明的⼀致。
3、负责响应⽂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件中提供本授权书,纸质响
应⽂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供应商为⾃然⼈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份证正反⾯复印件。。
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提交本授权书,在纸质响应⽂件正本中的
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第44⻚-
附件3-4证明材料
注:根据采购⽂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号的“(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资格承诺制的,可提供符合要求的
3-4-1资格承诺函,视为满⾜采购⽂件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根据响应⽂件格式3-4-1、3-4-2提供其中⼀种证明材料,若重复提
供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附件3-4-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然⼈姓名):
统⼀社会信⽤代码(⾃然⼈⾝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负责⼈):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
正和诚实信⽤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我单位(本⼈)具备采购⽂件要求以及《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
6.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存在违反《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来源采购项⽬外,为采购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
我单位(本⼈)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资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
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第(⼀)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
受⾏政监管部⻔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
⾏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吊销
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期:年⽉⽇
注:
1.我单位(本⼈)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然⼈);
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件规定提交投标⼈的资格
及资信⽂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第45⻚-
附件3-4-2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等证明⽂件⽂
致:(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为法⼈(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统⼀社会信⽤代码(请填写法⼈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
有效,否则我⽅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为⾮法⼈(包括其他组织、⾃然⼈)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统⼀社会信⽤代码(请填写⾮⾃然⼈的⾮法⼈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
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统⼀社会信⽤代码(请填写⾃然⼈的⾝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
真实有效,否则我⽅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证书复印件;供应商
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商⼾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为⾮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然⼈的,提供有效的⾃然⼈⾝份证件
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年⽉⽇
-第46⻚-
财务状况报告
()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现附上我⽅(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流
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
⽅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现附上我⽅(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出表
或收⼊费⽤表、财政补助收⼊⽀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
我⽅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办⾮企单位适⽤:现附上我⽅(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
表、业务活动表、现⾦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
□⾮⾃然⼈适⽤(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银⾏:(填写“开⼾银⾏全称”)出具的资信
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负全部责任。
□⾃然⼈适⽤(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银⾏:(填写⾃然⼈的“个⼈账⼾的开⼾银⾏
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负全部责任。
※注意事项: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
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
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年限按照⾸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年限满半年但不⾜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法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
证明复印件。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年⽉⽇
-第47⻚-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
()法⼈(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年⽉⽇⾄年⽉⽇期间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收据、税收缴纳证
明或税收代缴银⾏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负全部责任。
()⾮法⼈(包括其他组织、⾃然⼈)的
现附上⾃年⽉⽇⾄年⽉⽇期间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收据、税收缴纳证
明或税收代缴银⾏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负全部责任。
2、依法减免税收的供应商
()现附上我⽅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前(不含截⽌时间的当⽉)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前
六个⽉(不含截⽌时间的当⽉)中任⼀⽉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的当⽉成⽴的供应商,视同满⾜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2.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年⽉⽇
-第48⻚-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证明材料⾦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的供应商
()法⼈(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年⽉⽇⾄年⽉⽇我⽅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管理机关的
专⽤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负全部责任。
()⾮法⼈(包括其他组织、⾃然⼈)的
⾃年⽉⽇⾄年⽉⽇我⽅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管理机关的专⽤收
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的供应商
()现附上我⽅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前(不含截⽌时间的当⽉)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的投供应商,提供⾸次响应⽂件递交
截⽌时间前六个⽉(不含截⽌时间的当⽉)中任⼀⽉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的当⽉成⽴的供应商,视同满⾜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2.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证明材料的,
视同满⾜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年⽉⽇
-第49⻚-
具备履⾏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证明材料⾏⼒
声明函
致:(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具备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不利后果由我⽅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磋商⽂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根据项⽬的特点和需要,对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或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
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年⽉⽇
-第5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开标(报价)⼀览表⼀
项⽬编号:[350501]QZBJ[CS]2026005
项⽬名称:泉州市计划⽣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
采购包:1(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
投标⼈(供应商)名称:
时间:年⽉⽇
签章:
-第1⻚-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项⽬编号:[350501]QZBJ[CS]2026005
项⽬名称:泉州市计划⽣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
采购包: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
投标⼈名称:
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
时间:年⽉⽇
签章:
-第1⻚-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备案编号:CGXM-2026-350501-03462[2026]02510项目编号:[350501]QZBJ[CS]2026005采购人: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代理机构: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6年10月第一章采购邀请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名称: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2.备案编号:CGXM-2026-350501-03462[2026]025103.项目编号:[350501]QZBJ[CS]20260054.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2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2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1.00620,000.00年其他未列明行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年元62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年元620,000.00总价无本国产品标准适用范围: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 不涉及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特定资格供应商须持有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应合法有效。 若供应商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除上述材料外,还须额外提供该分支机构合法有效的保险许可证 /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地址:东海行政中心A栋5层邮编:362000联系人:***联系电话:***14、代理机构: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A栋512室邮编:362000联系人:***联系电话:***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特定资格供应商须持有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应合法有效。 若供应商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除上述材料外,还须额外提供该分支机构合法有效的保险许可证 /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磋商保证金※备注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号的“(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36.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4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0.3.1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611.1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 0 份、副本 0 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714.4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814.9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9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10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1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泉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1226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成交总金额为收费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1.5%,本项目一签三年,明年和后年续签,代理服务费按三倍收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现金等方式一次性缴清。 缴纳采购服务费账户: 开户单位: 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津淮支行 账 号:13510801040005641 (2)其他: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在法定质疑期内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第二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注:(1)质疑供货商将该函(原件)和相关证据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 (2)送达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3)非法定代表人送达时,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
受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委托,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350501]QZBJ[CS]2026005、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01]QZBJ[CS]2026005
项目名称: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0,000.00元
采购包1(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
采购包预算金额:6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2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 | 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 | 1(年) | 否 | 1.参保人员年龄不设限制,凡符合计生失独条件均可参保。 2.疾病住院医疗部分:等待期为0天,不得将既往病史部分及先天性疾病列入免责范围。若被保险人已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提供已获得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报销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医保结算单),以医保已报销金额为计算标准,免赔额为100元,给付比例为50%;若被保险人未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未提供已获得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报销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医保结算单),免赔额为100元,给付比例为45%。 | 62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持有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应合法有效。
若供应商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除上述材料外,还须额外提供该分支机构合法有效的保险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10-30 至 2026-11-0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11-11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A幢512室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6-11-11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A幢512室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
地址:东海行政中心A栋5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A栋51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相关附件:
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350501]QZBJ[CS]202600520261029001)-文件集.zip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项目编号:
|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认证种类 |
| * | *-1 | 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 | |
| … | |||
| 备注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
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
竞争性磋商⽂件⽂
(服务类)
项⽬名称:⽣⽬⽬泉州市计划⽣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
备案编号:CGXM-2026-350501-03462[2026]02510
项⽬编号:[350501]QZBJ[CS]2026005,⽬
采购⼈:⽣⼈泉州市计划⽣育协会
代理机构: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6年10⽉⽉
-第1⻚-
第⼀章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泉州市计划⽣育协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竞争性磋商⽅式组织泉州市计划⽣育协会失
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项⽬(以下简称:“本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由采购⼈委托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名称:⽣⽬泉州市计划⽣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
2.备案编号:CGXM-2026-350501-03462[2026]02510
3.⽬项⽬编号:[350501]QZBJ[CS]2026005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额(元):620,000.00
采购包最⾼限价(元):620,000.00
采购包保证⾦⾦额(元):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业⾏ | 是否允许进⼝产品⼝ |
| 1 | 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 | 1.00 | 620,000.00 | 年 | 其他未列明⾏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 | 年 | 元 | 620,000.00 | 总价 | ⽆ |
(2)报价明细要求:
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
| 序号 | 报价明细内容 | 报价要求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 | 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 | 年 | 元 | 620,000.00 | 总价 | ⽆ |
本国产品标准适⽤范围:
采购包1:
-第2⻚-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5.⽬采购项⽬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产品:不适⽤于本项⽬
节能产品:不适⽤于本项⽬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于本项⽬
促进中⼩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向中⼩企业采购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资格承诺制。采⽤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款规定的⼀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特定资格 | 供应商须持有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应合法有效。若供应商以分⽀机构名义参与本项⽬投标,除上述材料外,还须额外提供该分⽀机构合法有效的保险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
磋商⽂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件获取期限:
详⻅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件获取期限,则⽂件获取截⽌时间以更正公
告中的约定为准。
7.2竞争性磋商⽂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
磋商⽂件(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上公开信息系统进⾏⽂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8.⽂⽅获取采购⽂件时间、地点、⽅式:
8.1采购⽂件的提供期限:详⻅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件的提供期
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致。
-第3⻚-
8.2获取地点及⽅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式获取。
9.⽂采购⽂件售价:0元。
10.⾸⽂⽌⾸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及地点:
详⻅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次响应⽂件送达
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详⻅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起3个⼯作⽇。
13⼈、采购⼈:⽣,泉州市计划⽣育协会
地址:东海⾏政中⼼A栋5层
邮编:362000
联系⼈:蔡⽂彬
联系电话:***
14、代理机构: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贸⼤厦A栋512室
邮编:362000
联系⼈:***
联系电话:***
附1⽂⾦⾏⼾,:购买采购⽂件和提交磋商保证⾦的银⾏账⼾信息
| 银⾏账⼾ |
| 开⼾名称: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开⼾银⾏: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选择要缴交的保证⾦托管银⾏ |
| 银⾏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托管银⾏,⾃动⽣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要求,进⾏保证⾦缴交。 |
| 特别提⽰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信息,将磋商保证⾦款项汇⼊对应账⼾,并⾃⾏承担因款项汇错⽽产⽣的⼀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 |
-第4⻚-
| 竞争性 | 磋商须 | 第⼆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表2)⼀、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者如有⽭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 |
| 项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磋商⽂件第⼀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1)资格证明⽂件资料要求:
采购包1: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磋商响应声明 | 详⻅声明函 |
| 2 | 单位负责⼈授权书 | ①供应商(⾃然⼈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应在此项下提交其⾝份证正反⾯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然⼈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商⼾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然⼈的,提供有效的⾃然⼈⾝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年限按照提交响应⽂件截⽌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年限满半年但不⾜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年限满半年但不⾜1年的供应商、成⽴年限不⾜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件截⽌时间的当⽉)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六个⽉(不含提交响应⽂件截⽌时间的当⽉)中任⼀⽉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件截⽌时间的当⽉成⽴的供应商,视同满⾜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件截⽌时间的当⽉)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六个⽉(不含提交响应⽂件截⽌时间的当⽉)中任⼀⽉份的社会保障资⾦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件截⽌时间的当⽉成⽴的供应商,视同满⾜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证明材料的,视同满⾜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7 | 具备履⾏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数额罚款等⾏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件的规定,“较⼤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数额罚款”标准⾼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第5⻚-
3.
12.
1
-第6⻚-
| 9 | 中⼩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企业扶持政策时适⽤)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采购标的对应的中⼩企业划分标准所属⾏业详⻅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件进⾏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认定,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
| 10 | 信⽤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记录查询的截⽌时点:信⽤记录查询的截⽌时点为本项⽬提交响应⽂件截⽌当⽇。②信⽤记录查询渠道:信⽤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③信⽤记录的查询:由磋商⼩组通过上述⽹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响应截⽌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失信被执⾏⼈名单、重⼤ | |
|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违法记录且相关信⽤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
| 11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采购⽂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授权书”。 | |
(2)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第7⻚-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资格承诺制。采⽤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款规定的⼀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 特定资格 | 供应商须持有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应合法有效。若供应商以分⽀机构名义参与本项⽬投标,除上述材料外,还须额外提供该分⽀机构合法有效的保险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 (3)磋商保证⾦※备注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件第五章提供。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采购⽂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号的“(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采购⽂件的资格要求。 | |||
| 2 | 3.2.2 |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 |
| 3 | 6.3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 | |
| 4 | 9.1 | 响应⽂件有效期:⾸次响应⽂件提交截⽌时间起90个⽇历⽇。 | |
| 5 | 10.3.1 | 磋商保证⾦退还的其它要求:⽆ | |
| 6 | 11.1 | 响应⽂件的份数(1)纸质响应⽂件①响应⽂件正本0份、副本0份。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将上传⾄福建省政府采购⽹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响应⽂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2)电⼦响应⽂件:详⻅表2《关于电⼦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规定》 | |
| 7 | 14.4 | 磋商过程中可能发⽣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
-第8⻚-
| 8 | 14.9 | 评审的标准和⽅法:具体内容详⻅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法”。 |
| 9 | 根据采购项⽬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 |
| 10 | 22.2 |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福建分⽹(福建省政府采购⽹),⽹址zfcg.czt.fujian.gov.cn。※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福建分⽹(福建省政府采购⽹)发布的为准。 |
| 11 | 23.1 | 本项⽬监督管理部⻔:泉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 12 | 26 | 根据采购项⽬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1)本项⽬代理服务费:本项⽬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成交总⾦额为收费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1.5%,本项⽬⼀签三年,明年和后年续签,代理服务费按三倍收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现⾦等⽅式⼀次性缴清。缴纳采购服务费账⼾:开⼾单位: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银⾏:中国农业银⾏泉州津淮⽀⾏账号:13510801040005641(2)其他: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件的,可以在法定质疑期内对该⽂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第⼆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受。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件之⽇或者采购⽂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提出;对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提出;均以书⾯形式向采购⼈提出质疑澄清,⼝头质疑不予接受。注:(1)质疑供货商将该函(原件)和相关证据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2)送达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3)⾮法定代表⼈送达时,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授权书和法定代表⼈及授权代表的⾝份证复印件及为授权代表缴交的近1个⽉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函的格式应当参照财政部官⽅⽹站提供的质疑函范本,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否则将不予受理。2)“远程不⻅⾯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不要求供应商递交纸质投标⽂件,采购⽂件中关于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完成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字、检查及确认等各项要求,不适⽤于本项⽬;2、本项⽬采⽤“远程不⻅⾯开标”,供应商可不前往开标现场,但应确保⾃⾝设施、设备、⽹络环境状况良好,在开标时⾃⾏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流程,并按规定在开标时段对投标⽂件进⾏远程解密、远程签章。供应商前往开标现场的,应⾃⾏携带可解密、签章的设备,开标现场不单独提供解密、签章设备,采购⽂件中与本处不符的,以此处为准。远程开标操作⼿册详⻅https://zfcg.czt.fujian.gov.cn//freecms/site/fujian/1074/index.html,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400-161-2666、0595-22135050、0595-22132281。供应商因⾃⾝原因造成⽆法正常观看开标流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3、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投标⽂件的供应商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定签到情况,具体信息以福建省政府采购⽹上公开信息系统所⽰为准;4、供应商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在规定时间内使⽤CA数字证书进⾏投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5、唱标结束后,供应商可对开标结果进⾏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6、远程解密及远程签章的开放起始时间均在开标过程中临时开启,请供应商务必密切关注实时开标流程,并根据流程在系统内按时操作,否则产⽣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7、开、评标期间,供应商代表应保证采购系统中预留的联系⽅式畅通,以便随时接收并答复评标委员会发起的澄清等事项,具体操作过程请下载供应商操作⼿册查看。3)在电⼦响应⽂件中,涉及供应商“单位负责⼈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可使⽤打字录⼊⽅式完成或按规定有加盖其单位电⼦印章。※若有与电⼦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
| 13 | 18.1 | 合同签订时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起20个⽇历⽇内。 |
-第9⻚-
-第10⻚-
表2
| 关于电⼦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规定 |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 电⼦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规定适⽤于本项⽬。(2)将磋商⽂件⽆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后适⽤本项⽬的电⼦竞争性磋商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本项⽬的电⼦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件其他章节内容不⼀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响应⽂件1份上传⾄福建省政府采购⽹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响应⽂件应与纸质响应⽂件保持⼀致,并以电⼦响应⽂件为准。电⼦响应⽂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纸质响应⽂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致,并以投标客⼾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监督管理部⻔同意使⽤纸质响应⽂件的,应以纸质响应⽂件为准。④供应商根据磋商⼩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件,磋商⼩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致,并作为补充电⼦响应⽂件进⾏评审。相关纸质响应⽂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致的标准。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响应⽂件,否则磋商⼩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认定。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磋商⽂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评审);竞争性磋商⽂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件中提供原件 | |
| ⑨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否则产⽣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作直⾄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或者供应商代表⽆故中途退场或者⾃⾝通讯中断⽆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磋商,其提交的响应⽂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为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且不影响磋商⼩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竞争性磋商活动⑪关于⾸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过后a.有下列情形之⼀的,供应商的响应⽆效,其保证⾦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索赔:a1不同供应商的电⼦响应⽂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a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从同⼀单位或个⼈的账⼾转出;a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同⼀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⑫其他:⽆(与电⼦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 | |
、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竞争性磋商⽂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
含扫描件)皆可。
1
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效”或“复印⽆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a条款进⾏判定,若竞争性磋商⽂件未
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竞争性磋商⽂件要求。
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响应⽂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打字录⼊⽅式完成。
b.在电⼦响应⽂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印章,否则该响应⽂件⽆效,
相应供应商的磋商将被否决。
c.在电⼦响应⽂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印章,则出现⽆全称、供应商代表未
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件⽆效。
⑧磋商⽂件接受联合体⽅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完成电⼦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
于:竞争性磋商⽂件的获取、提交磋商保证⾦、编制电⼦响应⽂件等)。
-第11⻚-
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法
⼀、磋商⼩组⼀⼩
1.1采购⼈根据项⽬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组。
1.2磋商⼩组
由采购⼈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的评审专家2⼈,由采购⼈派出的采
购⼈代表1⼈。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1.3磋商⼩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履⾏有关职责:
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当事⼈合法权益,提⾼采购效益,保证项⽬质量。
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件和响应⽂件,磋商⽂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3.4磋商⼩组应按照磋商⽂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的授权确定成交⼈。
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动其他⼈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
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磋商⼩组成员应按照磋商⽂件规定进⾏评审,⼀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主,推荐成交⼈候选⼈或根据采购⼈授权确定成交⼈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追究法律责任。
⼆、磋商程序⼆
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件第⼆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
2.2磋商⽂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案或解决⽅案的,磋商结束后
-第12⻚-
,磋商⼩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案或者解决⽅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颁布的规范性⽂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
⾏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
⽆
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法⽅
3.1磋商⼩组将采⽤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件和最后报价进⾏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有多个
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法如下:
3.3.1磋商⼩组将对相应采购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
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采购包综合得分最⾼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的供应
商将被推荐为第⼆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
购⽅式管理暂⾏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颁布的规范性⽂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
分得分⾼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
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法:
(1)响应⽂件满⾜磋商⽂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
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的供应商为第⼀成交候选供应商。
(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
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
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报价部分评分PF满分为20.0000分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报价)×100×价格权重。满⾜采购⽂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因落实政府采购
政策进⾏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评审报价。注:若报价形式为总价、单价、折扣、上浮率时,评审报价=
投标报价,扣除价=评审报价×扣除⽐例=投标报价×扣除⽐例,扣除后评审报价=评审报价-扣除价=投标报价×(1-扣除⽐
例)。
技术部分评分PT满分为65.0000分
| ⽬项⽬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技术响应情况 | 51.70 | 是 | 根据磋商供应商所提交的磋商⽂件中对采购⽂件《采购内容及要求》“⼆、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各项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评审:标注评审项的技术参数(共11项,合计51.7分),每负偏离⼀项扣4.7分。评审依据:①技术响应情况必须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完整体现,否则评标时产⽣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②投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供应商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供应商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为准进⾏评审。 |
| 2、服务团队 | 3.00 | 是 | 磋商供应商承诺为本项⽬配备不低于3⼈的领导⼩组(专⼈负责承保、理赔等),并成⽴专⻔的服务团队(并公⽰联系电话),负责协调、沟通和解决专项业务的得3分。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磋商供应商盖章。 |
| 3、便捷服务承诺 | 3.00 | 是 | 对于有特殊困难不便到理赔服务窗⼝提交索赔申请材料的客⼾,磋商供应商承诺接到报案后应积极联系客⼾、统筹安排,推⾏上⻔受理等便捷移动服务的得3分,未承诺的不得分。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磋商供应商盖章。 |
| 4、承保及理赔服务体系 | 3.00 | 否 | 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提供更优化的承保及理赔服务⽅案内容进⾏评分:①⽅案整体思路清晰、内容描述完整、逻辑性强的得3分;②⽅案整体思路⼀般、内容描述较完整、逻辑性⼀般的得2.5分;③⽅案整体思路模糊、内容描述不完整、逻辑性差的得2分;其余的不得分。评审依据: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案。 |
| 5、服务⻋辆 | 2.00 | 是 | 磋商供应商承诺成交后为本项⽬在泉州范围内配备服务⻋辆≥3辆⻋的得2分;配备服务⻋辆≥2辆⻋的得1.5分;配备服务⻋辆≥1辆⻋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磋商供应商盖章。 |
| 6、便捷服务举措 | 2.30 | 是 | 磋商供应商承诺提供便捷的移动客⼾端索赔申请办理程序的得2.3分,未承诺的不得分。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磋商供应商盖章。 |
-第13⻚-
商务部分评分PB满分为15.0000分
| ⽬项⽬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经营评价 | 3.00 | 是 | 根据磋商供应商(或其所属总公司)最新⼀个年度保险公司法⼈机构经营评价结果:获得A级的得3分;B级的得2分;C级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中国保险⾏业协会官⽹公布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磋商供应商盖章。 |
| 2.综合偿付能⼒ | 3.00 | 是 | 根据磋商供应商(或其所属总公司)可查询的最新⼀个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充⾜率情况:综合偿付能⼒充⾜率≥160%的得3分;160%>综合偿付能⼒充⾜率≥130%的得2分;130%>综合偿付能⼒充⾜率≥100%的得1分;综合偿付能⼒充⾜率<100%以下不得分。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最新⼀个季度偿付能⼒状况报告中综合偿付能⼒充⾜率相关内容⻚⾯截图并加盖磋商供应商盖章。 |
| 3.⻛险综合评级情况 | 3.00 | 是 | 根据磋商供应商(或其所属总公司)可查询的最新⼀个季度⻛险综合评级情况进⾏评分:获得AA级及以上的得3分,获得A级的得2分,获得BBB级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最新⼀个季度偿付能⼒状况报告中⻛险综合评级情况相关内容⻚⾯截图并加盖磋商供应商盖章。 |
| 4.⻛险管理能⼒ | 3.00 | 是 | 根据磋商供应商(或其所属总公司)可查询的最新⼀个季度偿付能⼒⻛险管理能⼒评估(SARMRA)得分情况:评估得分≥84.00分的得3分;84.00分>评估得分≥82.00分的得2分;82.00分>评估得分≥80.00分的得1分;评估得分<80.00分以下不得分。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最新⼀个季度偿付能⼒状况报告中偿付能⼒⻛险管理能⼒评估(SARMRA)得分情况相关内容⻚⾯截图并加盖磋商供应商盖章。 |
| 5、核⼼偿付能⼒溢额 | 3.00 | 是 | 根据磋商供应商(或其所属总公司)可查询的最新⼀个季度的核⼼偿付能⼒溢额情况:核⼼偿付能⼒溢额≥750亿元的得3分;750亿>核⼼偿付能⼒溢额≥400亿的得2分;400亿>核⼼偿付能⼒溢额≥50亿的得1分;核⼼偿付能⼒溢额<50亿以下不得分。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最新⼀个季度偿付能⼒状况报告中核⼼偿付能⼒溢额相关内容⻚⾯截图并加盖磋商供应商盖章。 |
-第14⻚-
异常低价审查
| ⽬项⽬ | 描述 |
| 异常低价审查 |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响应报价 |
-第15⻚-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
于原材料成本、⼈⼯成本、制造费⽤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
投标(响应)⽂件⼀并提交相关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平、⾏业⼈⼯费⽤标准、国家有关部⻔
指导⾏业协会发布的⾏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说明、证明材料,或者
提供的书⾯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平、⾏业
⼈⼯费⽤标准、国家有关部⻔指导⾏业协会发布的⾏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等渠道查询
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说明及
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浏览、查询历史⼀并归档。
(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
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
到⾼顺序推荐。
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
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
⽆
四、评审报告
4.1磋商⼩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
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第16⻚-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式和相关情况;
(⼆)响应⽂件开启⽇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组全体⼈员签字认可。磋商⼩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并说明理由,由磋
商⼩组书⾯记录相关情况。磋商⼩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不书⾯说明其不同意⻅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五、其他规定
5.1其他规定
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供应商或与评审⼯作⽆关的⼈员。
5.1.2评审将进⾏全程实时录⾳录像,录⾳录像资料随采购⽂件⼀并存档。
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磋商⼩组独⽴履⾏职责的⾏为,其响应⽆效且不予退还磋商保证
⾦或通过保函进⾏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列⼊不良⾏为记录。
5.1.4根据采购项⽬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
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
⼀、总则⼀
1.适⽤范围:
1.1适⽤于磋商⽂件载明项⽬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及要求:
2.1“采购标的”指磋商⽂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程。
2.2“采购⼈”指本次采购项⽬的买⽅、或业主⽅、或甲⽅,具体⻅磋商⽂件第⼀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委托
,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磋商⽂件第⼀章。
2.3“潜在供应商”按照磋商⽂件第⼀章规定进⾏获取⽂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响应磋商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指按照磋商⽂件第⼀章规定进⾏获取⽂件,且已经提交响应⽂件的法⼈或其他组织或⾃然⼈。只有适合⾃然
⼈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供应商才可以是⾃然⼈。
2.5“单位负责⼈”指单位法定代表⼈(供应商为法⼈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供应商为其
他组织的)。
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即单位负责⼈授权书中载明
的接受授权⽅。供应商为⾃然⼈的,由本⼈签字并附⾝份证明。
3.合格的供应商:
3.1⼀般规定
3.1.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
府采购⽂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
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供应商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
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第(⼀)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
-第17⻚-
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政监管部⻔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
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由市场监管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3.1.2为采购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除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1.3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有责任检查⾃⾝情况,在响应⽂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件将被否决。⾃⾝⽂⼀⽂
3.2特别规定
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
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详⻅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
则联合体各⽅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磋商⽂件规定。
(2)联合体各⽅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
(3)联合体各⽅应共同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承担连带责任。
(4)项⽬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
合同应符合这⼀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承担相同⼯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
质等级。
(5)联合体⼀⽅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
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效。
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个联合体,以
⼀个供应商的⾝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参与竞争性磋商费⽤:
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切费⽤。
⼆、竞争性磋商⽂件
5.竞争性磋商⽂件的组成:
5.1竞争性磋商⽂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第⼆章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次响应⽂件格式
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磋商⽂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
磋商⽂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和供应商具有约束⼒。
6.竞争性磋商⽂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现场考察等:
6.1提交⾸次响应⽂件截⽌之⽇前,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件进⾏必要的澄清、补充
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件编制的,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组将在提交⾸次响应⽂件截⽌时间5个⽇历⽇前,以书⾯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件的潜在供应
-第18⻚-
商,不⾜5个⽇历⽇的,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组将顺延提交⾸次响应⽂件的截⽌时间。
6.2提交⾸次响应⽂件截⽌时间前,若采购⼈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
磋商⽂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磋商⽂件组成部分,对采购⼈和供应商具有约束⼒。更正公告作为采购⼈、采购代理机
构或磋商⼩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磋商⽂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
6.3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
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
三、响应⽂件编制
7.应标要求
7.1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竞争性磋商⽂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
服务要求的采购项⽬,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个采购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
⽂件将被否决。
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磋商,否则其响应⽂件将被否决。
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磋商⽂件的规定提供响应⽂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
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7.4除⾮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件应使⽤中⽂⽂本,若有不同⽂字⽂本,以中⽂⽂本为
准。
7.5响应⽂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中⽂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
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译本应由翻译⼈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员翻译资格证书。中⽂译
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7.6除⾮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币进⾏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币⽀付;
所有计量均采⽤中华⼈⺠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次响应⽂件的组成:
8.1⾸次响应⽂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响应函
(2)开标(报价)⼀览表(含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3)资格证明⽂件
(4)磋商保证⾦凭证
(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8)要求作为响应⽂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9.响应⽂件有效期:
9.1响应⽂件有效期⻅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响应⽂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磋商⽂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
应⽂件将被否决。
9.2特殊情况下采购⼈可于响应⽂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形式。供应商可以
拒绝延⻓有效期,且其磋商保证⾦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
应⽂件及磋商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磋商保证⾦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的规定在有效期延⻓期内继续有
效。
10.磋商保证⾦:
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件规定的⾦额、形式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磋商⽂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
-第19⻚-
体的,则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提交磋商保证⾦,其提交的磋商保证⾦对联合体各⽅均具有约束⼒。
10.1.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磋商保证⾦的,应从其银⾏账⼾(基本存款账⼾)按照下列⽅式:公对公转账⽅式向磋商
⽂件载明的磋商保证⾦账⼾提交磋商保证⾦。磋商保证⾦应于⾸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前到达磋商⽂件载明的磋商保证⾦账
⼾,否则视为磋商保证⾦未提交。
10.1.2供应商以电⼦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的,可在磋商⽂件载明的⾸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
购平台“保函服务”栏⽬办理电⼦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转账单上注明(项⽬编号);在⾸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前将电⼦保函
⽂件放⼊电⼦响应⽂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磋商保证⾦。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于电⼦响应⽂件承诺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
⽂件将被否决。
10.1.3其他形式:⽆
10.2磋商保证⾦为响应⽂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磋商保证⾦⽤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为⽽引
起的⻛险。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的,其响应⽂件将被否决。
10.3磋商保证⾦退还:
10.3.1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但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法及时
退还的除外(⽐如:采购⼈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磋商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磋商
保证⾦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的保证⾦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作⽇内退
还,成交⼈的保证⾦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作⽇内退还。关于磋商保证⾦退还的其它要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
。
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磋商保证⾦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法律法规或
者磋商⽂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情形,则由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
10.4如果供应商发⽣以下任何⼀种情况时,其磋商保证⾦将被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索赔: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撤回响应⽂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或磋商⽂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不与采购⼈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
(6)供应商假借以他⼈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磋商⽂件中规定的其他磋商保证⾦不予退还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1.响应⽂件基本编制要求:
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件正副本份数详⻅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响应⽂件正本和全部副本
均应使⽤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件封⾯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
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致,则以正本为准。
11.2响应⽂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则其响应
⽂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授权书”。
11.3响应⽂件应尽量避免涂改、⾏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
签字确认。
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程符合磋商⽂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件,该⽂件可以是⽂字资料、
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程的主要内容进⾏详细描述。
12.纸质响应⽂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磋商⽂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
建省政府采购⽹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名称、项⽬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
-第20⻚-
⾸次响应⽂件递交截⽌⽇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件”的字样;采⽤邮寄⽅式提交响应⽂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要
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
响应⽂件进⾏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
承担相应结果,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件规定的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将⾸次响应⽂件密封送达磋商⽂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
⽌时间后送达的⾸次响应⽂件为⽆效⽂件,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组将不予接收。
12.3供应商在⾸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件进⾏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通知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件不⼀致的,以补充、
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形式并由供应商代
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
单位公章⽅可⽣效,否则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组将视为⽆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
组不接受供应商⼝头、电话、传真或电⼦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2.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件等资
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授权书”
),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5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颁布的规范性⽂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
进⾏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后,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不⾜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
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式采购。
四、竞争性磋商
13.评审和磋商基本准则
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磋商,都采⽤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3.2磋商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件的要求和条件进⾏,磋商⼩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件,按磋商⽂件规定的磋
商程序及评审的标准和⽅法进⾏评审、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
14.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法
14.1采购⼈将根据项⽬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组。磋商⼩组将根据磋商⽂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标准和⽅法等内容对供应
商进⾏评审、磋商。
14.2在进⼊磋商阶段之前,磋商⼩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次响应⽂件中资格证明⽂件以及其他响应⽂件是否对磋商⽂件
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件将被磋商⼩组否决,按⽆效处
理,不进⼊磋商阶段,磋商⼩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者,其提交的响应⽂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件要求,磋商⼩组将否决其响应
⽂件,按⽆效处理:
采购包1:
| 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情形1 | 响应⽂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件不全的; |
| 2 | 情形2 | 响应⽂件未按磋商⽂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 |
| 3 | 情形3 | 供应商未按磋商⽂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的; |
| 4 | 情形4 | 响应⽂件有效期不满⾜磋商⽂件要求的; |
| 5 | 情形5 | 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本⾝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 |
| 6 | 情形6 | 响应⽂件中附有采购⼈⽆法接受的条件的; |
| 7 | 情形7 | 不符合磋商⽂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
-第21⻚-
14.2.2其他情形
采购包1:
技术符合性
| 情形 | 明细 |
| 其他情形 | 按照磋商⽂件要求。 |
商务符合性
| 情形 | 明细 |
| 其他情形 | 按照磋商⽂件要求。 |
价格符合性
| 情形 | 明细 |
| 其他情形 | 按照磋商⽂件要求。 |
磋商⼩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件本⾝的内容,⽽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4.3磋商⼩组在对供应商进⾏响应⽂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
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
响应⽂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件应当以书⾯形式作出。
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磋商阶段。磋商⼩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供应商分别进⾏
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组可以根据磋商⽂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
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代
表确认。磋商过程中对磋商⽂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组将及时以书⾯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发⽣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
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件(⾸次响应⽂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
格证明⽂件等资料,不⽤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
义的“单位负责⼈”,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授权书”。供应商为⾃然⼈的,应当由本⼈签字并附⾝份证明。
14.6磋商⽂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合格供应
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颁布的规范性
⽂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7磋商⽂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案或解决⽅案的,磋商结束
后,磋商⼩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案或者解决⽅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
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颁布的规范性⽂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
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
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第22⻚-
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组可以做⽆效响应⽂件和⽆效报价处理。
14.9磋商⼩组将采⽤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件和最后报价进⾏综合评分,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法
详⻅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磋商⼩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颁布的规范性⽂件允许的
两家供应商进⾏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评审得分由⾼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
并列相同的评审得分,则相应处理⽅式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
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
五、合同授予
-第23⻚-
15.授予合同的准则:
15.1除不可抗⼒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件符合竞争性磋商⽂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合同,且被磋商⼩组推荐为
第⼀成交候选⼈的供应商。
15.2政府采购合同履⾏中,采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可以与成交⼈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额的百分之⼗。
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
16.确定成交供应商:
16.1采购⼈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作⽇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确认
。
16.2采购⼈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作⽇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中,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由⾼到低的原则确
定成交⼈,也可以书⾯授权磋商⼩组直接确定成交⼈。采购⼈逾期未确定成交⼈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
序第⼀的供应商为成交⼈。
17.成交通知:
17.1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确定后2个⼯作⽇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
交⼈发出成交通知书。采⽤书⾯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
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和成交⼈具有同等法律效⼒。除不可抗⼒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改变
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
⾃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起7个⼯作⽇内,以书⾯形式向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件规定执⾏。
18.签订合同:
18.1采购⼈与成交⼈应当(详⻅须知前附表1中的18.1)按照采购⽂件确定的合同⽂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
⾦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的特点和需要,采购⼈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
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步明确,成交⼈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签订合同。
18.2竞争性磋商⽂件、成交⼈的响应⽂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18.3采购⼈不得向成交⼈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订⽴背离竞争性
磋商⽂件确定的合同⽂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19.询问
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或采购代
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答复。
20.质疑
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20.1.1对磋商⽂件提出质疑的,质疑⼈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份、名称等均应保持⼀致。对采购过程、结果
提出质疑的,质疑⼈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份、名称等均应保持⼀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
20.1.2质疑⼈应提交质疑函原件。
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的基本信息,⾄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及联系电话等;适合⾃然⼈参加磋商的政府采购项
⽬且质疑⼈为⾃然⼈的,质疑⼈提供本⼈的⾝份证复印件。质疑⼈为法⼈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社会信⽤代码营业执照或者
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的⾝份证复印件;质疑⼈代表为委托代理⼈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授权书和委托
-第24⻚-
代理⼈的⾝份证复印件。
②所质疑项⽬的基本信息,⾄少包括:项⽬编号、项⽬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质疑⼈⾃⾝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少包括:
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
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
,损害⾃⼰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
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
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效)。
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
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提出质疑的⽬的、希望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
磋商⽂件、停⽌或纠正违法违规⾏为、成交结果⽆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
说明。
⑥提出质疑的⽇期以及质疑⼈代表联系⽅式,⾄少包括:姓名、⼿机、电⼦信箱、邮寄地址等。
20.2对不符合前⽂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处理:
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不是参与所质疑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告知质疑⼈其质疑不成⽴的原
因和理由。
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原件。质疑⼈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告知对⽅质疑不成⽴的原因和理由。
20.2.3质疑⼈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
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需要修改补充⽽延误时间。
20.3对符合前⽂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答复。
21.投诉
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起15个⼯作⽇内向磋商⽂件中
载明的监督管理部⻔投诉。
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
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22.1本项⽬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磋商⽂件、磋商⽂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
交公告、终⽌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磋商⽂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
以免遗漏。
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
23.监督管理部⻔
23.1磋商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详⻅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
⼋、政府采购政策,⼋
24、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
24.1本国产品与⾮本国产品相关约定
24.1.1本国产品
(1)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在中国境内⽣产。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产,即在中华⼈⺠共和国
-第25⻚-
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或者组装等⼯序,产⽣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
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a.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
状态⽽进⾏的操作;b.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的包装或者展⽰;c.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
及其他⽤于区别的标记;d.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e.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②在中国境内⽣产的组件成本占⽐达
到规定⽐例。具体判定标准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以及财政部相关⽂件
为准。③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序符合相关要求。具体判定标准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
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以及财政部相关⽂件为准。
(2)本国产品标准的适⽤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和服务项⽬中涉及的货物。适⽤本国产
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分类⽬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
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城市燃⽓、蒸汽和热⽔、⽔,⻝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形资产。
(3)对本国产品的⽀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
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
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
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1.2⾮本国产品
24.1.2.1进⼝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关境指适⽤海关法的中华⼈⺠共和国⾏政管辖区域,不包括⾹港、澳⻔和台湾⾦⻢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
区、出⼝加⼯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中⽅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产或加⼯(包括从境外进⼝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
进⼝产品。
(3)对从境外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产
品。
(4)磋商⽂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产品参加报价。
24.1.2.2其它⾮本国产品:指⾮进⼝产品且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
2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委、⽣态环境部等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
性能、技术⽔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清单
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清单范围的,
采购⼈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4.3符合财政部、⼯信部⽂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
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
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政部、中国残联⽂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福利性
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企业的负责⼈为同⼀⼈,或者与⼤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
②符合中⼩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企业扶持政策:
-第26⻚-
①在货物采购项⽬中,货物由中⼩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企业⽣产且使⽤该中⼩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程采购项⽬中,⼯程由中⼩企业承建,即⼯程施⼯单位为中⼩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中,服务由中⼩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员为中⼩企业依照《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劳
动合同的从业⼈员。
在货物采购项⽬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企业
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均为中⼩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企业。其中,联合体各⽅均为⼩微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微企业。
(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企业声明函。
在项⽬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中,货物应当由中⼩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属性为服务
类采购项⽬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属性为⼯程类采购项⽬中,⼯
程应当由中⼩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员提供⽣产项⽬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
康复所,以及新疆⽣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型、微型企业。
(5)残疾⼈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占本单位在职职⼯⼈数的⽐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数不少于10⼈(含10⼈);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签订了⼀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按⽉⾜额缴纳了基本养⽼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伤保险和⽣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等⾦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按⽉⽀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的经省级⼈⺠政府批准的⽉最低⼯资标
准的⼯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残疾⼈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共和国残疾⼈证》或《中华⼈⺠共和国残疾军⼈证(1⾄8级)》的
⾃然⼈,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在职职⼯⼈数是指与残疾⼈福利性单位建⽴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
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
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型、微型企业。残疾⼈福利性单位属于⼩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4.4信⽤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信息。信⽤记录的查询及使⽤应符合财政部⽂件(财库[20
16]125号)规定。
九、根据采购项⽬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履约保证⾦
25.1采购⼈可以根据项⽬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在合同签订前,按照磋商⽂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额提交
履约保证⾦,履约保证⾦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额的10%。
25.2磋商⽂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如果成交⼈⽆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的,则视为成交⼈拒绝
与采购⼈签订合同,该成交⼈将承担违法⾏为的法律责任。
26.其他新增内容:
-第27⻚-
26.1根据采购项⽬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
26.2本项⽬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采购⽂件
具体规定。采购⼈、成交⼈双⽅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第28⻚-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根据本项⽬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概况”)
本项⽬是泉州市计划⽣育协会为泉州地区失独家庭投保的疾病住院补充团体医疗保险及相关服务采购,具体的采购内容及
要求详⻅本章技术和服务要求。
1、参保对象:以采购⼈提供的参保名单为准。
2、保险期限:⼀年⼀保。⾃参保⼈同意投保、缴纳保费并签发保单的次⽇零时起⽣效,⾄约定终⽌⽇⼆⼗四时⽌。
2.1本项⽬服务期限⼀签三年,明年和后年续签,按年度履约,按年度办理履约验收及⽀付。
2.2本合同履⾏以每年度财政预算落实为前提。如某⼀年度预算未落实、项⽬需求取消,采购⼈有权提前书⾯通知终⽌本合
同,合同终⽌,仅结算已履约部分款项,不承担剩余期限赔偿。
3、出现下列情形,采购⼈有权单⽅终⽌合同:
3.1年度履约考核(以本采购⽂件技术、服务要求、保险⽅案、成交响应承诺等)不合格,整改后仍不达标;
3.2发⽣重⼤安全事故;
3.3供应商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为;
3.4政策调整导致项⽬终⽌。
4、保费和保险⾦额:
| 保障项⽬ | 失独家庭被保⼈⼈数 | ⼈均保额 | 保费 |
| 疾病住院医疗费⽤补偿 | 2480⼈ | 30000元 | 250元/⼈/年 |
| 注:本项⽬保费和保险⾦额限价,低于或⾼于限价⾦额的,报价⽆效。⽬⾦⾼⾦⽆ | |||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1 | ★ | 交货时间 | 服务期⼀年 |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指定地点 |
| 3 | ★ | 交货条件 | 按照采购⽂件、响应⽂件及合同标准要求执⾏ |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验收 | 不邀请投标⼈验收 |
| 5 | ★ | 履约验收⽅式 | 1、期次1,说明:根据采购⽂件、响应⽂件及合同标准要求验收 |
| 6 | ★ | 合同⽀付⽅式 | 1、进度款,按成交后所签业务协议实施,达到付款条件起30⽇内,⽀付合同总⾦额的100.00% |
| 7 | ★ | 履约保证⾦ | 不缴纳缴纳⽅式:⽆ |
5、以上失独家庭被保⼈⼈数为投标参考依据,具体⼈数以成交后签订合同的数据为准,若有新增或减少⼈数,按实际被
保⼈⼈数给予结算。
⼆、技术要求,⼆
(⼀)技术内容⼀
【评审项1】1、参保⼈员年龄不设限制,凡符合计⽣失独条件均可参保。
【评审项2】2、疾病住院医疗部分:等待期为0天,不得将既往病史部分及先天性疾病列⼊免责范围。若被保险⼈已参加当地
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提供已获得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报销的医疗费⽤收据或医保结算单),以医保已报销⾦额
为计算标准,免赔额为100元,给付⽐例为50%;若被保险⼈未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未提供已获得当地基本
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报销的医疗费⽤收据或医保结算单),免赔额为100元,给付⽐例为45%。
【评审项3】3、公务员补贴部分,⺠政救助,医疗救助等政策性补贴项⽬不得做为免赔项⽬进⾏扣减。
【评审项4】4、凡是在⼆级以上(含⼆级)或泉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均在赔付范围。
(⼆)服务要求⼆
【评审项5】1、供应商应对疾病住院补充团体医疗保险产品的合法性负责,为本项⽬成⽴专项服务团队,有明确的联系经办
⼈。设⽴绿⾊理赔通道,提供“⼀站式”理赔服务并明确服务措施。
【评审项6】2、各级服务体系健全,能够及时提供承保与理赔信息,做到服务优质,理赔快速。社会信誉好,近三年⽆未履
⾏政府部⻔相关业务协议等情况。
【评审项7】3、投保凭证(或保单)及时送达投保⼈⼿中,且做到承保和理赔情况真实、准确、完整、⽆隐瞒。
-第29⻚-
【评审项8】4、在保险期间内发⽣疾病住院的追溯期为两年,承保⼈应全⾯、完整地履⾏合同。
【评审项9】5、建⽴相关理赔⽴案、结案等短信通知服务。
【评审项10】6、在保险业务所在地配置专⻔的服务⻋辆。
【评审项11】7、泉州市计划⽣育协会为失独家庭成员投保的住院补充团体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为⼀年:2027年1⽉14
⽇⾄次年2028年1⽉13⽇,因其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为了维护参保对象的保险权益,保证保险期间的连续性,泉州市计划⽣
育协会要求住院补充团体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不受投保前期⼯作的影响,必须指定为2027年1⽉14⽇⽣效。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其他商务要求:
⽆
四、其他事项
1、除采购⽂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采购⽂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应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2、其他:1)凡参与政府采购并依法取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均可使⽤政府采购合
同向福建省政府采购⽹发布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信息的银⾏业⾦融机构申请融资,可在“政采贷”模块进⾏具体操作。2)
企业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可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查询。3)融资主要条件:①担保条件:除法定代表⼈或实际控制⼈担保
外,如融资⾦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额的,银⾏不要求企业供应商提供财产抵质押或第三⽅担保,或附加其他担保条件。②
专⽤账⼾:当银⾏同意授信后,企业供应商在该⾏开⽴封闭式专⽤账⼾,与采购⼈在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唯⼀收款
账号。③⽀付约定:银⾏发放贷款的同时,办理政府采购合同应收账款质押查询和登记,合同履⾏并验收后,采购⼈需将采购
资⾦按合同约定⽀付到约定收款账⼾。
-第30⻚-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参考⽂本⽂
合同编号: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共和国⺠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2.⼈签订合同时,采购⼈与中标(成交)⼈⽂⽂⽅⾏⼈应结合采购⽂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件已有约定的,双⽅均不得对约定进⾏变更
或调整;采购⽂件未作规定的,双⽅可通过友好协商进⾏约定。;⽂⽅⾏
3.⻔⼲⽂⽤⽂政府有关主管部⻔对若⼲合同有规范⽂本的,可使⽤相应合同⽂本。
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应当根据采购项⽬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修改、补充。
甲⽅: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联系⼈: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邮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联系⼈: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邮箱:________________
根据项⽬编号为___________的__________项⽬(以下简称:“本项⽬”)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愿、公平和诚实信⽤
的原则,双⽅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合同组成部分,⼀
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1.2采购⽂件及其附件、补充⽂件;
1.3⼄⽅的响应⽂件及其附件、补充⽂件;
-第31⻚-
1.4其他⽂件或材料:
⼆、合同标的⼆
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
3.1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币(⼤写)元(¥_____________元)。
☐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为:⼈⺠币(⼤写)元(¥_____________元)。
☐其他⽅式。
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
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
4.1项⽬名称:_____________
4.2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
4.3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
4.4服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
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
5.1服务⼯作量的计量⽅式:_____________
5.2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
5.3技术保障、服务⼈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1)服务技术保障:_____________
(2)服务⼈员组成:_____________
(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及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
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5.4.1⼄⽅提供的服务或使⽤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还应保证甲⽅不受到第三⽅关
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如果提出此⽅⾯指控均与甲⽅⽆关,⼄⽅
应与第三⽅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的⼀切法律责任、费⽤和后果;若甲⽅因此⽽遭致损失,则⼄⽅应赔偿该损失。
5.4.2若⼄⽅提供的服务或使⽤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
冒伪劣品,则⼄⽅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处理,具体如下:
5.4.3其他要求:
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
甲⽅按照采购⽂件、⼄⽅的投标或响应⽂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所提供服务进⾏验收,或
-第32⻚-
定期进⾏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付服务费⽤。具体如下:
七、甲⽅的权利与义务⽅
7.1甲⽅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联系⽅式___________,负责与⼄⽅联系。如甲⽅联系⼈发⽣变更,甲⽅应书⾯告知
⼄⽅。
7.2甲⽅应为⼄⽅开展服务⼯作提供必要的⼯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
7.3甲⽅应于___________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7.4甲⽅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根据
⼄⽅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案所做出的决定⽽导致的损失,⾮⼄⽅及其委派⼈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承担。
7.5甲⽅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额⽀付服务费⽤及相关费⽤。
7.6其他
⼋、⼄⽅的权利与义务,⼋⼄⽅
8.1⼄⽅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联系⽅式___________,负责与甲⽅联系。如⼄⽅联系⼈发⽣变更,⼄⽅应书⾯告知
甲⽅
8.2⼄⽅应国家法律法规和{{⼄⽅的权利与义务-响应要求-福建}}等要求开展{{⼄⽅的权利与义务-开展服务-福建}}服务
;
8.3⼄⽅及其所委派服务⼈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8.4⼄⽅对执⾏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的商业秘密保密。除⾮国家法律法规及⾏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同意,
⼄⽅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8.5⼄⽅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和暂存甲⽅的⽂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
管。
8.6服务⼯作结束后,⼄⽅将根据情况对甲⽅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
8.7⼄⽅完全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
权益”的有关要求。
8.8其他
九、资⾦⽀付⽅式、时间和条件⾦⽀⽅
⼗、履约保证⾦,⼗⾦
□有,□⽆。具体如下:(按照采购⽂件规定填写)。
10.1⼄⽅向甲⽅缴纳⼈⺠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
10.2履约保证⾦缴纳形式:⽀票/汇票/电汇/保函等⾮现⾦形式。
10.3履约保证⾦合同履⾏完毕前有效,合同履⾏完毕后⼀次性结清退还。
⼗⼀、合同期限,⼗⼀
⼗⼆、保密条款,⼗⼆
-第33⻚-
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双⽅均负有保密义务。
12.2其他
⼗三、违约责任,⼗
13.1甲⽅违约责任
(1)甲⽅⽆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合格服务的,甲⽅应向⼄⽅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________的违约⾦
(2)甲⽅⽆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付⼿续的,甲⽅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________向⼄⽅⽀付违约⾦。
(3)其他违约情形
13.2⼄⽅违约责任
(1)⼄⽅逾期履⾏服务的,⼄⽅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________向甲⽅⽀付违约⾦,由甲⽅从待付货款中扣除。⼄⽅⽆
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期________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2)⼄⽅所履⾏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件》规定标准的,甲⽅有权拒绝,⼄⽅愿意整改但逾期履⾏的,按⼄
⽅逾期履⾏处理。⼄⽅拒绝整改的,视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3)⼄⽅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
须按以下约定向甲⽅⽀付违约⾦:
(4)其他违约情形
⼗四、不可抗⼒事件处理,⼗⼒
本条款中的不可抗⼒指不能预⻅、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然灾害如地震、台⻛、洪⽔、⽕灾
及政府⾏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法预⻅、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
应及时向对⽅通报不能履⾏或不能完全履⾏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延期履⾏、部分
履⾏或不履⾏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五、解决争议的⽅法,⼗⽅
15.1甲、⼄双⽅协商解决。
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明确按以下第_种⽅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2、向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其他条款,⼗
⼗七、其他约定,⼗
17.1合同⽂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17.2合同⽣效:合同经双⽅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上公开信息系统
采⽤电⼦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以系统记载的双⽅使⽤各⾃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期中的最晚时间
为准。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共和国⺠法典》有关条⽂执⾏。
17.4本合同正本⼀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甲⽅、⼄⽅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_______
17.5其他
-第34⻚-
⼗⼋、合同附件,⼗⼋
⼗九、合同融资⽀付约定,⼗⽀
19.1⽤⽬⾦本合同已⽤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提供合同融资的⾦融机构为:_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甲⽅须⽀
付⾄本合同约定的⼄⽅账号,未经_______⾯,⾄⼄⽅,书⾯同意,不得变更账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
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额为限。
| 甲⽅(采购⼈): | ⼄⽅(中标或成交⼈): | ||
| 法定(授权)代表⼈: | 法定(授权)代表⼈: | ||
| 纳税⼈识别号: | 纳税⼈识别号: | ||
| 开⼾银⾏: | 开⼾银⾏: | ||
| 账号: | 账号: |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期:____年___⽉___⽇
-第35⻚-
第五章⾸⽂⾸次响应⽂件格式
编制说明
1、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件的组成部分,供采购⼈或代理机构编制磋商⽂件时参考使⽤。由于新增政策、⾏业管理规
定或者不同项⽬实际特点需要,则采购⼈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表格进⾏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实际项⽬的使⽤。
-第36⻚-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竞争性磋商,⽬
响应⽂件⽂
(⾸次)⾸
项⽬名称:,⽬
项⽬编号:,⽬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期:
-第37⻚-
⽬⽬录
附件1:响应函
附件2:开标(报价)⼀览表(含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附件3:资格证明⽂件
附件4:磋商保证⾦凭证
附件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附件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第38⻚-
附件1磋商响应声明
致:(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
1.根据贵⽅为项⽬(项⽬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签字
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次响应纸质⽂件正本套,
副本套及电⼦⽂档套。
(1)响应函
(2)开标(报价)⼀览表(含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3)资格证明⽂件
(4)磋商保证⾦凭证
(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8)按照磋商⽂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2.据此函,我⽅宣布响应承诺如下:
2.1我⽅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完全熟悉和
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任何异议。除了我⽅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承诺将按竞
争性磋商⽂件的各项规定履⾏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将严格遵守
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或另作它⽤,如有违反,采购⼈可依法追究我⽅的法律责任。
2.2⼀旦我⽅获得成交,我⽅将按照竞争性磋商⽂件的要求和我⽅提交的响应⽂件(包括⾸次响应⽂件、补充澄清、最后
报价等响应⽂件)中的承诺,投⼊项⽬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员做好项⽬的实施和服务⼯作。
贵⽅向我⽅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签订合同
。
2.3我⽅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件(包括⾸次响应⽂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件)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4项规定的响应⽂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将受此约束。我⽅对响应⽂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响应⽂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致。如有违反,我⽅将承担法律责任和
后果。
2.4我⽅已经按照磋商⽂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磋商保证⾦有效期与响应⽂件有效期⼀致,我⽅如果发⽣任何竞争性磋
商⽂件中所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的情况,则我⽅的磋商保证⾦将被贵⽅不予退还,我⽅对此⽆异议。磋商保证⾦或保函有
效期与响应⽂件有效期保持⼀致。
2.5我⽅愿意向贵⽅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需要,我⽅愿意提供我⽅作出的⼀切承诺的证
明材料。
2.6我⽅联系⽅式、电⼦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于接受贵⽅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切往来信息或通知(
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按
我⽅写明的下述联系⽅式、电⼦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已收悉并知晓,我⽅均予以认可。
2.7我⽅承诺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
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2.8我⽅承诺响应⽂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组、采购⼈、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进⼀步审查其中
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通信地址:
邮编:传真号:
-第39⻚-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代表电⼦信箱: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年⽉⽇
-第40⻚-
开标(报价)⼀览表,⼀
项⽬编号:[350501]QZBJ[CS]2026005
项⽬名称:泉州市计划⽣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
采购包:1(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
投标⼈(供应商)名称:
| 序号 | 报价内容 | 最⾼限价⾼ | 响应报价 | 价款形式 |
| 1 | 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 | ***元 | 「汇总引⽤」元 | 总价 |
| 备注:⽆ | ||||
时间:年⽉⽇
签章: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项⽬编号:[350501]QZBJ[CS]2026005
项⽬名称:泉州市计划⽣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
采购包: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
投标⼈名称:
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最⾼限⾼价 | 单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总价 |
| 1 | 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元 | {=总价/数量}元 | 1.0000 | 年 | {供应商响应}元 |
| 合计: | ||||||||||
| 备注:⽆ | ||||||||||
时间:年⽉⽇
签章:
附件3⽂资格证明⽂件
附件3-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声明函(若有)
致:(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
1、关于贵⽅年⽉⽇项⽬(项⽬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本签字⼈代表供应商参
加竞争性磋商,我⽅提供竞争性磋商⽂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料和说明。本签字⼈确认响应⽂件中所有提交的⽂件、声明或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件)是真实的、合法的、准确的、有效的。
2、供应商的基本概况:
2.1供应商单位名称:
2.2注册地址:
-第41⻚-
2.3单位负责⼈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备注:“单位负责⼈”指单位法定代表⼈(供应商为法⼈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供应商为
其他组织的)。
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年⽉⽇
-第42⻚-
附件3-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我⽅已知晓竞争性磋商⽂件要求并认真审核⾃⾝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具备并满⾜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
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的磋商保证⾦将不予退还。
| 《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 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实声明 |
| (1)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 |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 (3)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 |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 | |
| (6)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磋商⽂件对合格供应商的⼀般规定⽂⼀ | 供应商对是否违反⼀般规定做如实声明⼀ |
| 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 |
| 为采购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 |
| 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2、我⽅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磋商⽂件和磋商过程中贵⽅要求提供全部现有
资料、数据、⽂件等予以证实。
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年⽉⽇
-第43⻚-
附件3-3⼈单位负责⼈授权书
我⽅的单位负责⼈(填写“单位负责⼈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我⽅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参加(填
写“项⽬名称”)项⽬(项⽬编号:)的响应磋商,全权代表我⽅处理响应磋商过程的⼀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
交响应⽂件、参与磋商、澄清、签约等⼯作。供应商代表在响应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切事务,我
⽅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供应商代表⽆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正⽂)
单位负责⼈:⾝份证号:⼿机:
供应商代表:⾝份证号:⼿机:
授权⽅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
供应商代表签字:
签署⽇期:年⽉⽇
附:单位负责⼈、供应商代表的⾝份证正反⾯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注意:
1、企业(银⾏、保险、⽯油⽯化、电⼒、电信等⾏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的“单位负责⼈”指法定代表⼈,
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件”载明的⼀致。
2、银⾏、保险、⽯油⽯化、电⼒、电信等⾏业:以法⼈⾝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指法定代表⼈,即与实际提交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件”载明的⼀致;以⾮法⼈⾝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指代表单位⾏使职权的主要负责⼈,即与实际提
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件”载明的⼀致。
3、负责响应⽂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件中提供本授权书,纸质响
应⽂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供应商为⾃然⼈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份证正反⾯复印件。。
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提交本授权书,在纸质响应⽂件正本中的
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第44⻚-
附件3-4证明材料
注:根据采购⽂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号的“(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资格承诺制的,可提供符合要求的
3-4-1资格承诺函,视为满⾜采购⽂件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根据响应⽂件格式3-4-1、3-4-2提供其中⼀种证明材料,若重复提
供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附件3-4-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然⼈姓名):
统⼀社会信⽤代码(⾃然⼈⾝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负责⼈):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
正和诚实信⽤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我单位(本⼈)具备采购⽂件要求以及《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
6.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存在违反《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来源采购项⽬外,为采购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
我单位(本⼈)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资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
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第(⼀)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
受⾏政监管部⻔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
⾏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吊销
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期:年⽉⽇
注:
1.我单位(本⼈)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然⼈);
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件规定提交投标⼈的资格
及资信⽂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第45⻚-
附件3-4-2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等证明⽂件⽂
致:(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为法⼈(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统⼀社会信⽤代码(请填写法⼈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
有效,否则我⽅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为⾮法⼈(包括其他组织、⾃然⼈)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统⼀社会信⽤代码(请填写⾮⾃然⼈的⾮法⼈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
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统⼀社会信⽤代码(请填写⾃然⼈的⾝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
真实有效,否则我⽅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证书复印件;供应商
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商⼾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为⾮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然⼈的,提供有效的⾃然⼈⾝份证件
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年⽉⽇
-第46⻚-
财务状况报告
()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现附上我⽅(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流
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
⽅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现附上我⽅(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出表
或收⼊费⽤表、财政补助收⼊⽀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
我⽅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办⾮企单位适⽤:现附上我⽅(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
表、业务活动表、现⾦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
□⾮⾃然⼈适⽤(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银⾏:(填写“开⼾银⾏全称”)出具的资信
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负全部责任。
□⾃然⼈适⽤(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银⾏:(填写⾃然⼈的“个⼈账⼾的开⼾银⾏
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负全部责任。
※注意事项: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
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
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年限按照⾸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年限满半年但不⾜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法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
证明复印件。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年⽉⽇
-第47⻚-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
()法⼈(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年⽉⽇⾄年⽉⽇期间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收据、税收缴纳证
明或税收代缴银⾏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负全部责任。
()⾮法⼈(包括其他组织、⾃然⼈)的
现附上⾃年⽉⽇⾄年⽉⽇期间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收据、税收缴纳证
明或税收代缴银⾏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负全部责任。
2、依法减免税收的供应商
()现附上我⽅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前(不含截⽌时间的当⽉)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前
六个⽉(不含截⽌时间的当⽉)中任⼀⽉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的当⽉成⽴的供应商,视同满⾜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2.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年⽉⽇
-第48⻚-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证明材料⾦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的供应商
()法⼈(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年⽉⽇⾄年⽉⽇我⽅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管理机关的
专⽤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负全部责任。
()⾮法⼈(包括其他组织、⾃然⼈)的
⾃年⽉⽇⾄年⽉⽇我⽅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管理机关的专⽤收
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的供应商
()现附上我⽅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前(不含截⽌时间的当⽉)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的投供应商,提供⾸次响应⽂件递交
截⽌时间前六个⽉(不含截⽌时间的当⽉)中任⼀⽉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的当⽉成⽴的供应商,视同满⾜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2.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证明材料的,
视同满⾜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年⽉⽇
-第49⻚-
具备履⾏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证明材料⾏⼒
声明函
致:(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具备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不利后果由我⽅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磋商⽂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根据项⽬的特点和需要,对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或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
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年⽉⽇
-第5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开标(报价)⼀览表⼀
项⽬编号:[350501]QZBJ[CS]2026005
项⽬名称:泉州市计划⽣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
采购包:1(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
投标⼈(供应商)名称:
| 序号 | 报价内容 | 最⾼限价⾼ | 响应报价 | 价款形式 |
| 1备注:⽆ | 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 | ***元 | 「汇总引⽤」元 | 总价 |
时间:年⽉⽇
签章:
-第1⻚-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项⽬编号:[350501]QZBJ[CS]2026005
项⽬名称:泉州市计划⽣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
采购包: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
投标⼈名称:
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最⾼限⾼价 | 单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总价 |
| 1 | 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元 | {=总价/数量}元 | 1.0000 | 年 | {供应商响应}元合计: |
| 备注:⽆ | ||||||||||
时间:年⽉⽇
签章:
-第1⻚-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备案编号:CGXM-2026-350501-03462[2026]02510项目编号:[350501]QZBJ[CS]2026005采购人: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代理机构: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6年10月第一章采购邀请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名称: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2.备案编号:CGXM-2026-350501-03462[2026]025103.项目编号:[350501]QZBJ[CS]20260054.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2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2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1.00620,000.00年其他未列明行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年元62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失独家庭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服务年元620,000.00总价无本国产品标准适用范围: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 不涉及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特定资格供应商须持有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应合法有效。 若供应商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除上述材料外,还须额外提供该分支机构合法有效的保险许可证 /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泉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地址:东海行政中心A栋5层邮编:362000联系人:***联系电话:***14、代理机构: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A栋512室邮编:362000联系人:***联系电话:***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特定资格供应商须持有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应合法有效。 若供应商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除上述材料外,还须额外提供该分支机构合法有效的保险许可证 /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磋商保证金※备注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号的“(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36.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4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0.3.1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611.1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 0 份、副本 0 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714.4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814.9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9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10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1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泉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1226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成交总金额为收费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1.5%,本项目一签三年,明年和后年续签,代理服务费按三倍收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现金等方式一次性缴清。 缴纳采购服务费账户: 开户单位: 泉州市博捷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津淮支行 账 号:13510801040005641 (2)其他: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在法定质疑期内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第二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注:(1)质疑供货商将该函(原件)和相关证据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 (2)送达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3)非法定代表人送达时,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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