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明溪县夏阳乡202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所属地区:福建三明市 发布日期:202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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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三明市 采购单位 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明溪县夏阳乡202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明溪县夏阳乡202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明溪县夏阳乡202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2.项目编号:中禹鑫明招-[2026]44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最高限价(元)

交付时间

投标保证金(元)

所属行业

包一

明溪县夏阳乡202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1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00

总工期:90

/

建筑业

注:1.本工程报价以投标下浮率K和下浮后总价进行报价,其中

投标下浮率K(百分比表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为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承诺的承包价按预算审核价下降的幅度(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除外)。

报价总价=(工程造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1-K)+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报价综合单价=工程造价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K)。

报价总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四舍五入”。结算单价根据招标预算单价和投标下浮率K值按上述计算得出为最终合同价

2.本项目工程量招标控制价***.00,本项目暂列金17783.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开标后复核K值报价和投标总报价是否相符,如不相符以K值报价修正投标总报价。投标价以本招标控制价为计算基数。招标控制价按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详见项目工程预算书工程预算书详见附件。投标报价应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注: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否

环境标志产品:否

信息安全产品:否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存在违规记录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明细

描述

随身携带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详见附件)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一同带到开标现场。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资质证书。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20246号)的有关文件规定,依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款为准)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和地点: 202687日至2026812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或致电联系不予退还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15: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26年8月14日15: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明溪县雪峰镇福溪小区西一支路18号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招标代理机构会通过书面形式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1.采购人: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

    址:明溪县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12.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福溪小区西一支路18号

电话:***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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