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三明市麒麟山提升改造项目(第二阶段)比选邀请书
【招标公告】三明市麒麟山提升改造项目(第二阶段)比选邀请书: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三明明城旅游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三明市麒麟山提升改造项目(第二阶段)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三明市麒麟山提升改造项目(第二阶段)拟通过 邀请 比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邀请注册地在三明市三元区行政区域内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参加本次比选。比选活动由三明明城旅游有限公司(下称“比选人”)委托 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下称“比选代理机构”)主持,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三明市麒麟山提升改造项目(第二阶段);
2.比选人名称:三明明城旅游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三元区;
4.项目规模:工程预算价***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96900元(含税)。
5.工期: 40 个日历天。
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二、比选服务内容
本比选项目服务内容为三明市麒麟山提升改造项目(第二阶段),具体详见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设计施工图纸。
三、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96900元(含税),专业工程暂估价26000元。本比选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三明市三元区行政区域内。
2.比选申请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比选申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比选申请人及其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中应提交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1: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邀请书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登记时间和地点
1.比选登记时间:本项目比选邀请书发出之日起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 18 : 00
2.比选登记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楼1405室。
3.比选登记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登记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至登记地点并进行比选登记,未进行比选登记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资格。
六、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4.比选时间:2026年 7月 13 日9:30;
5.比选地点: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411-1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楼);
6.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7.比选人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18759800311;
王先生;联系电话:13515981171;
8.监督单位(部门):三明市国资委(联系电话:0598-8950992)、三明市文化旅游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电话:0598-8212828);
9.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七、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①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一份,无需密封)、②《报价函》(一式一份,须独立密封,格式见附件3)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按时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报价函》未独立密封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与到场人员不一致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邀请书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竞价择优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比选报价不符合要求,其比选无效。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加和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
①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3家时,本次比选失败。
②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3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效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八、其他事宜
1.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式确定:预算书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并执行中标下浮率;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现行计价定额可满足计价要求的,按现行计价定额规定计价并执行中标下浮率;现行计价定额缺项的,按照市场询价方式协商定价,不参与下浮。
本项目中标下浮率=1-(中标价-26000元)/(预算书-26000元)×100%
2.若中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比选文件约定的税率(税率为 9 %)不一致时,双方应确保结算金额的不含税金额不变,税金按实际结算,因上述原因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3.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有权进行索赔。
4.本项目比选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2000元计取,由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向比选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附件:下载文件
比选人:三明明城旅游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 7 月 7 日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三明市麒麟山提升改造项目(第二阶段);
2.比选人名称:三明明城旅游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三元区;
4.项目规模:工程预算价***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96900元(含税)。
5.工期: 40 个日历天。
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二、比选服务内容
本比选项目服务内容为三明市麒麟山提升改造项目(第二阶段),具体详见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设计施工图纸。
三、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96900元(含税),专业工程暂估价26000元。本比选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三明市三元区行政区域内。
2.比选申请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比选申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比选申请人及其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中应提交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1: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邀请书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登记时间和地点
1.比选登记时间:本项目比选邀请书发出之日起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 18 : 00
2.比选登记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楼1405室。
3.比选登记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登记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至登记地点并进行比选登记,未进行比选登记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资格。
六、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4.比选时间:2026年 7月 13 日9:30;
5.比选地点: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411-1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楼);
6.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7.比选人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18759800311;
王先生;联系电话:13515981171;
8.监督单位(部门):三明市国资委(联系电话:0598-8950992)、三明市文化旅游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电话:0598-8212828);
9.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七、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①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一份,无需密封)、②《报价函》(一式一份,须独立密封,格式见附件3)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按时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报价函》未独立密封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与到场人员不一致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邀请书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竞价择优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比选报价不符合要求,其比选无效。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加和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
①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3家时,本次比选失败。
②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3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效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八、其他事宜
1.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式确定:预算书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并执行中标下浮率;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现行计价定额可满足计价要求的,按现行计价定额规定计价并执行中标下浮率;现行计价定额缺项的,按照市场询价方式协商定价,不参与下浮。
本项目中标下浮率=1-(中标价-26000元)/(预算书-26000元)×100%
2.若中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比选文件约定的税率(税率为 9 %)不一致时,双方应确保结算金额的不含税金额不变,税金按实际结算,因上述原因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3.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有权进行索赔。
4.本项目比选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2000元计取,由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向比选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附件:下载文件
比选人:三明明城旅游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 7 月 7 日
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