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农田招商|南安市水头镇大盈溪流域农田农业生产经营项目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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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南安市水美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南安市水头镇大盈溪流域土地流转农业生产经营项目招商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进一步推进南安市大盈溪流域田园协调发展,切实提高现代农业生产效益,稳定粮食生产,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福建南安市水美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将对南安市水头镇大盈溪流域的农田生产经营权进行公开招商,诚邀符合条件的管理团队报名参加。现公告如下:
01
项目基本情况
招商单位:福建南安市水美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南安市水头镇大盈溪流域土地流转农业生产经营项目招商
项目地点:南安市水头镇
承包地范围:本次招商流转土地位于南安市水头镇大盈溪流域,涉及水头镇的朴一、朴二、朴三3个村,合计约950亩连片农田,不包含核心区稻梦岛及周边区域,具体以流转红线范围为准
承包经营期限:2026年8月-2027年3月(期满后须恢复土地原状,不得影响2027年春耕水稻种植)
土地用途:农业(种植业)生产经营
02
承包经营申请人 资格条件
(一)
具有相应的农业经营资质及实施农业生产经营经验、新型农业技术能力的企业,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农业高新技术、新精专特及粮食蔬菜生产订单农业优势的企业优先考虑。
(二)
企业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无任何违法行为,近年内所承接或管理的项目没有违约情况。
(三)
企业参加本次公开招商时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四)
企业需提供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参与竞标,项目实施方案需体现流转土地租金,租金价格统一详谈。
03
有关说明(基本要求)
(一)
农户土地流转后,土地原有权属性质及用途不变,要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流转后经营者不得从事非农建设,禁止闲置、荒芜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在不变更土地属性的条件下一切收益权归实际经营者所有。
(二)
应进一步围绕我市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有关规划要求承包经营者要优化种植结构与轮作模式,提高耕地复种指数与产出效益,满足耕地用途要求。承租方在使用期间,应合理耕作,不得破坏土壤肥力,并在使用期满后恢复土地至适宜耕作状态,确保不影响次年春季水稻正常种植。
(三)
加强农田生态环境保护,要着力推广有机肥施用、绿肥种植及秸秆、蔬菜尾菜返田,减少化肥及农药使用量,科学改良土壤,杜绝农膜等污染,促进农田生态环境提升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
要协力推进片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入驻农业经营主体要服从大盈溪流域田园风光建设项目的规划与施工建设,在生产经营过程尤其要加强农田生态化、田园化建设,以共同推进区域农旅产业融合发展。经营者在农业运营上需采取露天种植,不得进行设施农业大棚种植。
(五)
参与承包的经营主体应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农业生产要求,加强农产品安全管理,大力培育打造品牌。有关设施农业建设用地、政策性扶持措施及承包期的相关投入建设事项按规定协商约定。
(六)
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期间,经营者不得将流转土地再次转租给他人,若国家重大项目需征用土地的,征用土地款补偿、安置费归农户所有,青苗及其他由承包经营主体投入建设的纳入补偿对象的归经营者所有。
04
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7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南安市美林街道洋美村加洋425号8楼
福建省南安市文体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四)
企业需提供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参与竞标,项目实施方案需体现流转土地租金,租金价格统一详谈。
05
项目实施方案提交
投资申请人提交项目实施方案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6月7日
2.提交地点:南安市美林街道洋美村加洋425号8楼福建省南安市文体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06
联系方式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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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五里大盈溪
一审:陈进之
二审:傅荣毅
三审:杨雅珊
01
项目基本情况
招商单位:福建南安市水美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南安市水头镇大盈溪流域土地流转农业生产经营项目招商
项目地点:南安市水头镇
承包地范围:本次招商流转土地位于南安市水头镇大盈溪流域,涉及水头镇的朴一、朴二、朴三3个村,合计约950亩连片农田,不包含核心区稻梦岛及周边区域,具体以流转红线范围为准
承包经营期限:2026年8月-2027年3月(期满后须恢复土地原状,不得影响2027年春耕水稻种植)
土地用途:农业(种植业)生产经营
02
承包经营申请人 资格条件
(一)
具有相应的农业经营资质及实施农业生产经营经验、新型农业技术能力的企业,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农业高新技术、新精专特及粮食蔬菜生产订单农业优势的企业优先考虑。
(二)
企业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无任何违法行为,近年内所承接或管理的项目没有违约情况。
(三)
企业参加本次公开招商时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四)
企业需提供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参与竞标,项目实施方案需体现流转土地租金,租金价格统一详谈。
03
有关说明(基本要求)
(一)
农户土地流转后,土地原有权属性质及用途不变,要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流转后经营者不得从事非农建设,禁止闲置、荒芜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在不变更土地属性的条件下一切收益权归实际经营者所有。
(二)
应进一步围绕我市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有关规划要求承包经营者要优化种植结构与轮作模式,提高耕地复种指数与产出效益,满足耕地用途要求。承租方在使用期间,应合理耕作,不得破坏土壤肥力,并在使用期满后恢复土地至适宜耕作状态,确保不影响次年春季水稻正常种植。
(三)
加强农田生态环境保护,要着力推广有机肥施用、绿肥种植及秸秆、蔬菜尾菜返田,减少化肥及农药使用量,科学改良土壤,杜绝农膜等污染,促进农田生态环境提升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
要协力推进片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入驻农业经营主体要服从大盈溪流域田园风光建设项目的规划与施工建设,在生产经营过程尤其要加强农田生态化、田园化建设,以共同推进区域农旅产业融合发展。经营者在农业运营上需采取露天种植,不得进行设施农业大棚种植。
(五)
参与承包的经营主体应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农业生产要求,加强农产品安全管理,大力培育打造品牌。有关设施农业建设用地、政策性扶持措施及承包期的相关投入建设事项按规定协商约定。
(六)
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期间,经营者不得将流转土地再次转租给他人,若国家重大项目需征用土地的,征用土地款补偿、安置费归农户所有,青苗及其他由承包经营主体投入建设的纳入补偿对象的归经营者所有。
04
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7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南安市美林街道洋美村加洋425号8楼
福建省南安市文体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四)
企业需提供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参与竞标,项目实施方案需体现流转土地租金,租金价格统一详谈。
05
项目实施方案提交
投资申请人提交项目实施方案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6月7日
2.提交地点:南安市美林街道洋美村加洋425号8楼福建省南安市文体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06
联系方式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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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五里大盈溪
一审:陈进之
二审:傅荣毅
三审:杨雅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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