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全市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2026年芗城区极端天气引发自然灾害及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综合应急演练

所属地区:福建漳州市 发布日期:2026-05-27

【招标公告】2026年全市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2026年芗城区极端天气引发自然灾害及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综合应急演练: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漳州市 采购单位 漳州市芗城区应急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6年全市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2026年芗城区极端天气引发自然灾害及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综合应急演练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6年全市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2026年芗城区极端天气引发自然灾害及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综合应急演练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漳州市芗城区应急管理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2026年全市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2026年芗城区极端天气引发自然灾害及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综合应急演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2026年全市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2026年芗城区极端天气引发自然灾害及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综合应急演练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AHCG(2026)045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7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7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1-1

2026年全市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

1

12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1-2

2026年芗城区极端天气引发自然灾害及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综合应急演练

1

150000.00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②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①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⑤本招标(采购)文件中有与此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款为准。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6052708:30时至2026060217:30时(北京时间)。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052708:30时至2026060217:30(北京时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招标代理部。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采用邮件报名,将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邮箱FJAHDL006@126.com。邮编标题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未在规定时间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6060809:00(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提交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备注: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开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依法缴纳的养老保险缴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承诺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人员)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6060809:00(北京时间),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工采通平台(https://easy-prt.com)和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上发布。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采购人:漳州市芗城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路25-1

邮编:3631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3、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5层

邮编:363005

联系人:黄金玲、曾凤珍、黄杰武史昭菁、王许平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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