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26-QY109-2026年度宣传品库—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26-QY109-2026年度宣传品库—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6年度宣传品库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厦门公物—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GW2026-QY109-2026年度宣传品库 年度宣传品库—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对GW2026-QY1092026年度宣传品库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合同包1的采购预算(人民币)为:800万元;合同包2的采购预算(人民币)为:800 万元;合同包3的采购预算(人民币)为:300万元;合同包4的采购预算(人民币)为:400 万元;合同包5的采购预算(人民币)为:200万元;合同包6的采购预算(人民币)为:30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01:项目名称:家居用品类宣传品,采购预算:800万元,项目内容:家居用品类 宣传品,1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02:项目名称:家居电器类宣传品,采购预算:800万元,项目内容:家居电器类 宣传品,1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03:项目名称:保温杯宣传品,采购预算:300万元,项目内容:保温杯宣传 品,1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04:项目名称:电子产品类宣传品,采购预算:400万元,项目内容:电子产品类 宣传品,1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05:项目名称:运动器材类宣传品,采购预算:200万元,项目内容:运动器材类 宣传品,1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06:项目名称:晴雨伞宣传品,采购预算:300万元,项目内容:晴雨伞宣传 品,1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要求 1、授权委托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 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
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
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
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 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 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 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 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 供资信证明复印件。d.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即投标人可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详见投标 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 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 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 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即 投标人可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 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 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
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即投标人可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详见投 标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 6、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 明函。 7、投标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评标委员会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 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8.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投标当天前三 年内的信用信息。 8.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评标委员会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 一并存档。 8.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 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 单的;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信 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④被“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 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
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8.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
果为准。 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母公司与全资子 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或存在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的投标(提供承诺函)。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企查查”或“天眼查”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关联关系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
关联关系,出现以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注:(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 (b)母 公司、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c)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 资公司。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02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要求 1、授权委托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 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
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
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
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 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 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 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 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 供资信证明复印件。d.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即投标人可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详见投标 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 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 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 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即 投标人可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 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 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
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即投标人可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详见投 标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 6、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 明函。 7、投标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评标委员会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 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8.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投标当天前三 年内的信用信息。 8.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评标委员会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 一并存档。 8.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 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 单的;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信 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④被“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 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
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8.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
果为准。 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母公司与全资子 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或存在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的投标(提供承诺函)。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企查查”或“天眼查”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关联关系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 关联关系,出现以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注:(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 (b)母 公司、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c)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 资公司。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03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要求 1、授权委托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 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
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
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
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 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 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 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 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 供资信证明复印件。d.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即投标人可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详见投标 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 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 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 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即 投标人可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 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 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
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即投标人可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详见投 标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 6、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 明函。 7、投标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评标委员会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
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8.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投标当天前三 年内的信用信息。 8.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评标委员会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 一并存档。 8.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 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 单的;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信 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④被“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 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
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8.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
果为准。 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母公司与全资子 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或存在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的投标(提供承诺函)。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企查查”或“天眼查”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关联关系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 关联关系,出现以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注:(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 (b)母 公司、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c)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 资公司。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04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要求 1、授权委托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 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
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
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
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 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 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 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 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 供资信证明复印件。d.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即投标人可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详见投标 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 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 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 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即 投标人可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 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 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
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即投标人可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详见投
标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 6、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 明函。 7、投标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评标委员会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 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8.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投标当天前三 年内的信用信息。 8.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评标委员会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 一并存档。 8.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 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 单的;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信 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④被“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 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
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8.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
果为准。 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母公司与全资子 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或存在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的投标(提供承诺函)。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企查查”或“天眼查”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关联关系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 关联关系,出现以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注:(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 (b)母 公司、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c)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 资公司。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05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要求 1、授权委托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 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
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
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
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 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 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 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 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 供资信证明复印件。d.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即投标人可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详见投标 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 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 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 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即
投标人可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 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 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
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即投标人可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详见投 标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 6、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 明函。 7、投标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评标委员会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 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8.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投标当天前三 年内的信用信息。 8.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评标委员会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 一并存档。 8.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 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 单的;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信 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④被“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 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
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8.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
果为准。 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母公司与全资子 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或存在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的投标(提供承诺函)。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企查查”或“天眼查”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关联关系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 关联关系,出现以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注:(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 (b)母 公司、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c)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 资公司。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06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要求 1、授权委托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 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
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
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
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 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 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 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
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 供资信证明复印件。d.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即投标人可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详见投标 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 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 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 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即 投标人可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 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 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
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即投标人可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详见投 标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 6、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 明函。 7、投标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评标委员会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 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8.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投标当天前三 年内的信用信息。 8.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评标委员会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 一并存档。 8.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 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 单的;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信 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④被“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 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
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8.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
果为准。 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母公司与全资子 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或存在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的投标(提供承诺函)。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企查查”或“天眼查”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关联关系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 关联关系,出现以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注:(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 (b)母 公司、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c)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 资公司。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6-05-28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合同包01人民币50元;合同包02人民币50元;合同包03人民币50元;合同
包04人民币50元;合同包05人民币50元;合同包06人民币50元;
请登录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www.xmzfcg.com)进行实名获取。获取后如需纸质
文件的到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0楼前台领取(前台电话:0592-2230888)。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06-11 09: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现场递交或邮寄至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0楼开标厅
1。逾期送达(寄达)的、未送达(寄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
件,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06-11 09:00:00】
2、开标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0楼开标厅1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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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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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东港北路3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0楼
联系人:***,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陈 志 生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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