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光泽县医院院内设置医疗相关耗材自动售卖机服务项目
所属地区:福建南平市
发布日期:2025-12-04
【招标公告】光泽县医院院内设置医疗相关耗材自动售卖机服务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南平市 |
采购单位 |
光泽县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光泽县医院院内设置医疗相关耗材自动售卖机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光泽县医院院内设置医疗相关耗材自动售卖机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HJ<2025>9037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
一、招标条件
本光泽县医院院内设置医疗相关耗材自动售卖机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01万元,招标人为光泽县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包预算金额:每台场地管理费不低于***元/台/月 采购包最低限价:
每台场地管理费不低于***元/台/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光泽县医院院内设置医疗相关耗材自动售卖机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光泽县医院院内设置医疗相关耗材自动售卖机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
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
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
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
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3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光泽县217路165号1幢604室)<供
应商代表执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与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光泽县凤凰花园3号楼一层C106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光泽县凤凰花园3号楼一层C106
七、其他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光泽县医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光泽县
医院院内设置医疗相关耗材自动售卖机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
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光泽县医院院内设置医疗相关耗材自动售卖机服务项目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HJ<2025>9037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每台场地管理费不低于***元/台/月
采购包最低限价:每台场地管理费不低于***元/台/月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
1光泽县医院院内设置医疗相关耗材自动售卖机服务项目1.00每台场地管理费不低于***
元/台/月项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
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
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
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
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
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详
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无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
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
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
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
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兴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12月3日至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文
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获取地点及方式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光泽县217路165号1幢604室)
<供应商代表执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与委托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2获取时间: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
9.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
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光泽县凤凰花园3号楼一层C106,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
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谈判时间及地点: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 光泽县医院
地址:光泽县
邮编:354***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4.代理机构: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217路165号1幢604室
邮编:354***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告发出时间:2025年12月3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光泽县总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泽县医院
地 址:福建省光泽县光明大道中路67号
联系人:***
电 话:1370691305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光泽县217路165号1幢604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37056757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斯 天(签陷)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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