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建省考古研究院南平武夷天沐国际旅游区基础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建瓯市国道G237线柳坑至北津段公路用地、漳州龙湖广场、元光广场项目用地范围考古调查勘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5-09-13

【招标公告】福建省考古研究院南平武夷天沐国际旅游区基础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建瓯市国道G237线柳坑至北津段公路用地、漳州龙湖广场、元光广场项目用地范围考古调查勘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福州市 采购单位 福建省考古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福建省考古研究院南平武夷天沐国际旅游区基础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建瓯市国道G237线柳坑至北津段公路用地、漳州龙湖广场、元光广场项目用地范围考古调查勘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省考古研究院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福建省考古研究院南平武夷天沐国际旅游区基础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建瓯市国道G237线柳坑至北津段公路用地、漳州龙湖广场、元光广场项目用地范围考古调查勘探服务采购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建省考古研究院南平武夷天沐国际旅游区基础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建瓯市国道G237线柳坑至北津段公路用地、漳州龙湖广场、元光广场项目用地范围考古调查勘探服务采购项目
2.备案编号: /
3.项目编号:天亚招字(2025)024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432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福建省考古研究院南平武夷天沐国际旅游区基础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建瓯市国道G237线柳坑至北津段公路用地、漳州龙湖广场、元光广场项目用地范围考古调查勘探服务采购项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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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适用
(2)节能产品:不适用
(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 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模板,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声明的企业类型应属于“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6.3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2025年912日至2025年918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1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前往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8.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 获取地点及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现场报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8号省外文大院3号楼4层)。2、异地购买采购文件者,将购买采购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xmtyfuzhou@163.com),未及时将上述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发送至我公司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9.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9230930(北京时间)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8号省外文大院3号楼4层开标室 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9230930(北京时间)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8号省外文大院3号楼4层开标室 ,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招标公告发布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发布媒体发布。
13.采 购 人:福建省考古研究院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
邮 编:3500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4.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8号省外文大院3号楼4层
邮 编:3500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账号:100030154080010001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3、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的帐户上,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磋商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确认,投标将被拒绝。



公告附件:
  •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doc (md5:0918a47b7ae9e7a9b4577dec160a99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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