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第二届“知创杯”闽宁高价值专利检索技能大赛服务项目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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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第二届“知创杯”闽宁高价值专利检索技能大赛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二届“知创杯”闽宁高价值专利检索技能大赛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PZB(自主)2025-018
项目名称:第二届“知创杯”闽宁高价值专利检索技能大赛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 3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采购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第二届“知创杯”闽宁高价值专利检索技能大赛服务项目 | 1(项) | *** | *** | 3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投标人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 投标保证金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联合体协议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5日至 2025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1梯19楼1901室
方式:①现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报名材料需携带附件领取标书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②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务必先电话联系。贵公司相关报名材料(附件领取标书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1144699803@qq.com)。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1梯19楼19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现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报名材料需携带附件领取标书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②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务必先电话联系。贵公司相关报名材料(附件领取标书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1144699803@qq.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1梯19楼19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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