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莆田市秀屿区医院健身设施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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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莆田市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秀屿区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莆田市秀屿区医院健身设施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莆田市秀屿区医院健身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莆田市秀屿区医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莆田市秀屿区医院健身设施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医院健身设施采购项目。
2.采购人:莆田市秀屿区医院。
3.项目编号:鑫顺源招[2025]016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采购包预算 | 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 | 磋商保证金 |
| 1 | 1-1 | 莆田市秀屿区医院健身设施采购项目 | 1(批) | ***元 | 否 | ***元 | 工业 | 0元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供应商可自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报价无效。②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 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B.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D.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
| 国家强制性规定的(3C认证、强制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 |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规定的(3C认证、强制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供应商须承诺其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6月19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采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前往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6月19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
(1)现场报名方式:前往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岭美南街1500号,办公楼5层财务室)现场填写报名表。
(2)邮件报名方式: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支付方式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填写完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本项目报名表(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扫描件发送至我司邮箱fjxsygc@126.com。
9.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06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供应商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至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岭美南街1500号,办公楼5层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06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岭美南街1500号,办公楼5层开标室。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莆田市秀屿区医院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秀山村大营44号
邮编:3511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4、代理机构: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世纪城3号楼地面1层103室
邮编: 350011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附1:账户信息
| 保证金汇款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福州农商银行八一七路支行 |
| 银行账号:9010212050010000059224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请供应商务必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注明“鑫顺源招[2025]016号磋商保证金”,以便核对,若由于未备注可以清晰识别的项目及所投合同包号等供应商产生的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对应所造成的一切结果,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 购买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汇款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 银行账号:80201300003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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