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省道附属工程补充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漳州市 发布日期:2025-06-12

【招标公告】国省道附属工程补充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漳州市 采购单位 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联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省道附属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国省道附属工程
标段(包)名称 国省道附属工程
性质 补充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国省道附属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国省道附属工程

标段(包)名称

国省道附属工程

公告性质

补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自筹资金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24个水泥场坪。

招标内容

国省道附属工程补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国省道附属工程于2025年6月9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1.原文:


1.16

工程款付款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订并确认进场后在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的30%。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进度款的50%的比例逐步扣回,直到扣完为止;√进度款:1)工程款按施工进度付款,具体为:完成工程量50%时,付至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的50%;完成工程量100%时,付至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的70%;2)承包人必须将“完成工程量报表”和“工程付款申请书” 呈报监理单位核实、由发包人和使用(管理)单位审核,并经有关审批程序审批后在20个工作日直接支付工程款至承包人专用账户。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 97%后暂不再付款(含预付款),经批准增加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数额较大时可分期支付,具体在合同中约定)。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扣除3%质量保证金,其余款在 20 日内申请支付,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 14 天内无息返还承包人。√其它说明:1)招标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支付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招标人已经按期支付。2)中标人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 号)要求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等,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的拨付和管理工作。

修改为:


1.16

工程款付款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订并确认进场后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的30%。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进度款的50%的比例逐步扣回,直到扣完为止;√进度款:1)工程款按施工进度付款,具体为:完成工程量50%时,付至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的50%;完成工程量100%时,付至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的80%;2)承包人必须将“完成工程量报表”和“工程付款申请书” 呈报监理单位核实、由发包人和使用(管理)单位审核,并经有关审批程序审批后在20个工作日直接支付工程款至承包人专用账户。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 97%后暂不再付款(含预付款),经批准增加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数额较大时可分期支付,具体在合同中约定)。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扣除3%质量保证金,其余款在 20 日内申请支付,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 14 天内无息返还承包人。√其它说明:1)招标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支付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招标人已经按期支付。2)中标人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 号)要求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等,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的拨付和管理工作。



2. 原文:


1.18

工期奖罚

×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每提前/天竣工;奖/元,奖励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一般为2%~5%)且不超过/万元。×按施工合同期约定,因承包人原因每延误/天竣工,罚/元。√按施工合同期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10天内不处罚, 自第11 天起每延误1天竣工,罚2000.00元。处罚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一般为2%~5%)且不超过/万元,累计延误工期达到30天,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非承包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延误的除外。×其它说明:/



修改为:


1.18

工期奖罚

×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每提前/天竣工;奖/元,奖励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一般为2%~5%)且不超过/万元。×按施工合同期约定,因承包人原因每延误/天竣工,罚/元。√按施工合同期约定,因承包人合理事由延误工期10天内不处罚, 自第11 天起每延误1天竣工,罚5000.00元。处罚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一般为2%~5%)且不超过/万元,累计延误工期达到30天,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非承包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延误的除外。×其它说明:/

原定的开、评标时间不作调整,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由此给各投标人工作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某单位
2025年6月11日


工期(交货期)

55

最高投标限价(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非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无外商投资背景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承诺函)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开标时止,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的管理工作。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①自2024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不存在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行为。(提供承诺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400/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06-10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6-28 18: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6-30 08: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6月30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6月30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5-06-30 08:30:00
开标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人

某单位

办公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

招标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联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C1栋三层322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某单位

联系电话

15351030158

发布责任人

广东联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福建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