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长江澳防风生态屏障建设与绿碳增汇工程(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长江澳防风生态屏障建设与绿碳增汇工程)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5-06-05

【招标公告】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长江澳防风生态屏障建设与绿碳增汇工程(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长江澳防风生态屏障建设与绿碳增汇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福州市 采购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长江澳防风生态屏障建设与绿碳增汇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长江澳防风生态屏障建设与绿碳增汇工程已由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以岚资环函〔2025〕124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长江澳;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为1791.2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488.8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江澳防风生态屏障建设与绿碳增汇工程修复总面积为425.53公顷,包含补植修复防护林12.61公顷,实施防护林抚育与更新412.92公顷。
补植修复防护林建设规模为12.61公顷,其中,木麻黄纯林补植区面积5.92公顷;台湾相思纯林补植区面积2.88公顷;木麻黄、台湾相思混交林补植区3.81公顷。主要补植树种为闽平2号木麻黄、台湾相思,树高100cm,冠幅30cm。造林树种配置结构为:100%闽平2号木麻黄、100%台湾相思,采用纯林造林;60%闽平2号木麻黄+40%台湾相思,采用株间混交造林。
防护林抚育与更新面积412.92公顷,分为采伐区22.44公顷;修复区9.91公顷;更新区5.36公顷;保育区375.21公顷。以森林资源建档数据资料为基础进行逐个小班筛选,符合林分修复条件的规划为林分修复小班。按照先近后远、先急后缓、集中连片的原则,在全面踏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林分修复作业小班地块。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30457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适用于台湾企业):①投标人须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且核定承揽工程范围为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台湾营造企业资格;②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工地主任执业证,且应从其《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登载的备案人员中选择 ;(3)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4日18时00分00秒至2025年6月25日9时29分00秒通过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 7.6.1006.240及以上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6月25日9时30分00秒。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③投标人为台湾营造业企业的,可以企业法人或其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另附上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6月25日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台湾创业园6号楼5层,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1#楼7层,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769983116@qq.com
电话:***,传真:  /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
网址: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
联系电话:0591-2316542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415右室
联系电话:0591-23163826、2316378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0591-2316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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