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恒裕大厦C座3楼及17-24楼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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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恒裕大厦C座3楼及17-24楼修缮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裕大厦C座3楼及17-24楼修缮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恒裕大厦C座3楼及17-24楼修缮项目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50号
2.3.建设规模:恒裕大厦C座3楼及17-24楼总建筑面积约3972.5平方米。根据我司现状及远期发展需求进行修缮,最终修缮范围以审核后的施工图为准。
2.4.工期要求:11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本项目由修缮硬装部分、办公室固定柜改造、空调改造提升、其他零星修缮等部分组成,其中:修缮硬装部分包括地面工程、墙体工程、天棚工程、门工程、卫生间改造、地面防水,以及电气、信息化综合布线、给排水、直饮水改造;办公室固定柜改造包括办公室固定柜制作安装;空调改造提升包括办公室空调采购、安装及利旧部分拆装、清洗等。
2.6.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651.00万元。
2.7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为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非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0日至2025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州市福新东路199号福建水利大厦11楼1116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4.2 投保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盖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原件现场递交,未及时提交以上材料的单位,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6月11日09时30分00秒前按下述地址送至 福州市福新东路199号福建水利设计大厦11楼1116办公室(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100000元,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福新东路199号福建水利设计大厦11楼1116办公室
电话:***
联系人:***
监督部门名称: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
电话:0591-83155158转6872
本招标项目恒裕大厦C座3楼及17-24楼修缮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恒裕大厦C座3楼及17-24楼修缮项目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50号
2.3.建设规模:恒裕大厦C座3楼及17-24楼总建筑面积约3972.5平方米。根据我司现状及远期发展需求进行修缮,最终修缮范围以审核后的施工图为准。
2.4.工期要求:11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本项目由修缮硬装部分、办公室固定柜改造、空调改造提升、其他零星修缮等部分组成,其中:修缮硬装部分包括地面工程、墙体工程、天棚工程、门工程、卫生间改造、地面防水,以及电气、信息化综合布线、给排水、直饮水改造;办公室固定柜改造包括办公室固定柜制作安装;空调改造提升包括办公室空调采购、安装及利旧部分拆装、清洗等。
2.6.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651.00万元。
2.7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为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非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0日至2025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州市福新东路199号福建水利大厦11楼1116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4.2 投保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盖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原件现场递交,未及时提交以上材料的单位,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6月11日09时30分00秒前按下述地址送至 福州市福新东路199号福建水利设计大厦11楼1116办公室(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100000元,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福新东路199号福建水利设计大厦11楼1116办公室
电话:***
联系人:***
监督部门名称: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
电话:0591-83155158转6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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