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顺昌生态环境局院尾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

所属地区:福建南平市 发布日期: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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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南平市 采购单位 南平市顺昌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顺昌生态环境局院尾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顺昌生态环境局院尾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站运行 维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包:1 顺昌生态环境局院尾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站运行 维护项目 顺昌生态环境局院尾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站运行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维护项目 南平市顺昌生态环境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顺昌生态环境局院尾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站 用 运行维护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 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 活动。 1.项目名称:顺昌生态环境局院尾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 项目。 2.项目编号:FJHS-2025007。 3.采购内容及要求: 标的金额 招标内容及 是否允许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要求 进口产品(元) 顺昌生态环境局院尾水库饮用水 详见招标文 1 1 400000 否 水源地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 件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 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 定的条件。 5.2 特定条件: 包:1 包:1 明细 描述 米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相关 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竟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明细 描述 信用记录书面声明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本文件中描述与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此处不一致的,以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 此处为准) 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非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 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 文件相关附件。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 1 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的证明材料(专门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面向小微企业采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购)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 1 点材料,但应当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 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 业。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 他资格证明文件 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 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3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 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 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1 供应商报名期限:请于2025 年 04 月 01 日至 2025 年 04 月 08 日(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除外)每天上午9 时 00 分至 2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6.1 获取地点及方式:请前往福建恒顺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https://fjhs.hyebid.cn/)在线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 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资
格。未报名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15 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供应商 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 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2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 一章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 年 04 月 15 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福建 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中山中路2 号三楼开标室)。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恒顺招采电子服务平台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 布公告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11.采购人:南平市顺昌生态环境局 地 址:顺昌县南北街 23 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双溪街道中山中路 2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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