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清流县自然资源局林业站添置卫星定位仪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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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林业站添置卫星定位仪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林业站添置卫星定位仪”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林业站添置卫星定位仪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地址:清流县水东路398号-1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 8 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 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PQL<2025> 0328
项目名称:林业站添置卫星定位仪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万元
最高限价:9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 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资格承诺说明: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
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 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 面声明。
⑤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 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⑥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 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 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流县水东路398号-12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水东路398号-12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水东路398号-1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永顺花园政府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
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水东路398-1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邓时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 合同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 规格 | 委托价 (最高限 价)元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第一 包 | 林业站添置卫星定位 仪 | 10台 | 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 要求 | *** | 按采购单 位指定时 间 | 按采购单 位指定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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