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三局集团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坂头立交以西段项目经理部采购询价书(辅助材料)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市
发布日期:2025-03-30
【招标公告】中铁三局集团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坂头立交以西段项目经理部采购询价书(辅助材料):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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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铁三局集团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坂头立交以西段项目经理部采购询价书(辅助材料) |
采购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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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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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三局集团新324国道(灌新路 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 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坂头立交以西段项目经理部采购 询价书(辅助材料)
中铁三局集团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坂头立交以西段项目经理部采购询价书(辅 助材料)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坂头立交以西段项目经理部 |
纪检监察联系人 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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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标的1
物资名称 辅助材料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1
计量单位 元
交货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中铁三局新324国道厦门集美段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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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要求
报价截止时间 2025-04-01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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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供应商要求
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 票开具后5日内提交给甲方。如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9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85%,剩余15%作 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 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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