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度零星维护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南平市 发布日期: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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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南平市 采购单位 武夷山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5年度零星维护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武夷山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2025年度零星维护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2025年度零星维护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2.项目编号: 2025-23-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000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12025年度零星维护工程 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二 次)1.00***其他未列 明行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微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 中小微企业采购。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 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 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 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 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 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 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 理资质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提供有效的 资质证书复印件)
资格承诺函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 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 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 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 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市清献大道216-7号)。报名期限内,供应 商可直接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或填写附件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均加盖公章),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指定邮 箱561423544@qq.com(获取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我公司将招标(采购)文件发送至贵 公司邮箱。未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并不受理其投标。 8.采购文件售价:获取。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 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市清献大道216-7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 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 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市清 献大道216-7号)。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武夷山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武夷山市五九中路体育馆旁4楼 邮 编:354300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3、代理机构: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夷山市清献大道216-7号 邮编:350003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 户 名: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夷山武夷支行
账 号:13970101040024905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 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 包:***)的磋商保证金”。 3、于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30前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郑丽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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