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南平市 |
采购单位 |
武夷山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度零星维护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武夷山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2025年度零星维护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2025年度零星维护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2.项目编号: 2025-23-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
1 | 2025年度零星维护工程 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二 次) | 1.00 | *** | 项 | 其他未列 明行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微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 中小微企业采购。 | 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 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 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 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 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 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 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
资质要求 |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 理资质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提供有效的 资质证书复印件) |
资格承诺函 | 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 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 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 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 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市清献大道216-7号)。报名期限内,供应 商可直接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或填写附件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均加盖公章),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指定邮 箱561423544@qq.com(获取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我公司将招标(采购)文件发送至贵
公司邮箱。未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并不受理其投标。
8.采购文件售价:获取。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 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市清献大道216-7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 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 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市清 献大道216-7号)。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武夷山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武夷山市五九中路体育馆旁4楼
邮 编:354300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3、代理机构: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夷山市清献大道216-7号
邮编:350003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
开 户 名: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夷山武夷支行 |
账 号:13970101040024905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 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 包:***)的磋商保证金”。 3、于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30前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郑丽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