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研学实践车辆及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研学实践车辆及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研学实践车辆及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委托,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01]YCXM[GK]2025001、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研学实践车辆及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研学实践车辆及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YCXM[GK]2025001
项目名称: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研学实践车辆及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57,648.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研学实践车辆及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457,648.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57,648.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公益性研学活动车辆服务时间: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通勤班车车辆服务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采购包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3-27 至 2025-04-0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17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26层2618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邮箱:197929829@qq.com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807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26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7日
相关附件:
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研学实践车辆及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350101]YCXM[GK]202500120250326001)-文件集.zip
受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委托,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01]YCXM[GK]2025001、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研学实践车辆及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研学实践车辆及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YCXM[GK]2025001
项目名称: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研学实践车辆及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57,648.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研学实践车辆及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457,648.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57,648.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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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5020100-道路客运服务 | 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研学实践车辆租赁服务 | 1(批) | 否 | 实践中心拟组织开展公益性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车辆总行驶次数约 832 辆次(每辆次按一天计算),车辆要求 54 座及以上大巴车,需配固定驾驶员,每车每天不限公里数,根据研学活动实际情况,存在同-天内需满足同时出发 10 辆车的需求,车辆服务费含行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出发及结束地点均为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永泰县赤鲤村),出发时间为上午8:00,返程时间以当日活动结束时间为准,前往省内各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劳动教育基地。 | 1,259,648.00 | 交通运输业 |
1-2 | C15020100-道路客运服务 | 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通勤班车租赁服务 | 1(批) | 否 | 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位于永泰县塘前乡赤鲤村,距东部办公区约42公里,无公共交通可到达,为稳固师资队伍,安全高效地保障职工上下班通勤问题,实践中心拟进行2025-2026年班车租赁服务的采购工作,车辆要求19座及以上大巴车,需配固定驾驶员,车辆服务费含行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具体线路为东部办公区至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 | 198,000.00 | 交通运输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公益性研学活动车辆服务时间: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通勤班车车辆服务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采购包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3-27 至 2025-04-0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17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26层2618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邮箱:197929829@qq.com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807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26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7日
相关附件:
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研学实践车辆及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350101]YCXM[GK]202500120250326001)-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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