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龙海九龙江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购买林业无人机项目

所属地区:福建漳州市 发布日期: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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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漳州市 采购单位 龙海九龙江口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工作站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兴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龙海九龙江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购买林业无人机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龙海九龙江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购买林业无人机项目 购买林业无人机项目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 龙海九龙江口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工作站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龙 海九龙江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购买林业无人机项目 购买林业无人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 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兴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龙海九龙江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购买林业无人机项目 2.项目编号:FJXL2025002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采购标的数量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 所属行业预算 金额最高 限价谈判 保证金
1龙海九龙江口红树林 自然保护地能力建 设—购买林业无人机 项目一项工业*** ***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 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明细描述
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 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 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 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 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 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 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专项证明材料 (若有)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 材料。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 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1日(不含节假日及周末),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 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直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我司办理报名手续,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南星村上街30号兴来苑5楼。获取 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报名时的公司名称一致。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漳州市芗城区南星村上街30号兴来苑5楼;现场购买或邮件方式报名获取。 8.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03月23日10:3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兴来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南星村上街30号兴来苑5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25年03月23日10:30分,漳州市芗城区南星村上街30号兴来苑5楼-福建省兴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 标大厅。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其它事项: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现邀请受邀供应度前来参加。 13. 采购人:龙海九龙江口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工作站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石码街道工农路6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福建省兴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星村上街30号兴来苑5楼 联系人:***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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