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云霄县莆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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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云霄县莆美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协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云霄县莆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2025年云霄县莆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1号万嘉世贸广场4幢2单元27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X漳(采)-2025-001
项目名称:2025年云霄县莆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1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1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五统一六结合”管理机制的通知》(闽农建〔2025〕2号)的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需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的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8日 至 2025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1号万嘉世贸广场4幢2单元2709室
方式:现场或电话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将军大道1088-24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将军大道1088-2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现欢迎被评审专家书面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如有不清楚,请电话联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霄县莆美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莆政路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协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1号万嘉世贸广场4幢2单元27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2025年云霄县莆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1号万嘉世贸广场4幢2单元27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X漳(采)-2025-001
项目名称:2025年云霄县莆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1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1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2025年云霄县莆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 | 1.00 | ***.00元 | 项 | 其他未列明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五统一六结合”管理机制的通知》(闽农建〔2025〕2号)的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需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的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8日 至 2025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1号万嘉世贸广场4幢2单元2709室
方式:现场或电话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将军大道1088-24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将军大道1088-2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现欢迎被评审专家书面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如有不清楚,请电话联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霄县莆美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莆政路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协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1号万嘉世贸广场4幢2单元27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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