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涵畲族乡生辉路(X905)与国道104线平交口拓宽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金涵畲族乡生辉路(X905)与国道104线平交口拓宽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金涵畲族乡生辉路(X905)与国道104线平交口拓宽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金涵畲族乡生辉路(X905)与国道104线平交口拓宽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JCS-[2024]-055
项目名称:金涵畲族乡生辉路(X905)与国道104线平交口拓宽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903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903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项目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40) 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交通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公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年龄60周岁及以下。须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日期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本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异地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邮寄至本公司或原件扫描后发送至本公司邮箱(1664394769@qq.com)。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桥头3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
联系方式:小 胡/0593-2951696、17305932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金涵畲族乡生辉路(X905)与国道104线平交口拓宽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JCS-[2024]-055
项目名称:金涵畲族乡生辉路(X905)与国道104线平交口拓宽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903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903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项目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主要采购需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金涵畲族乡生辉路(X905)与国道104线平交口拓宽改造工程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1项 | ***.00 | ***.00 | 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40) 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交通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公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年龄60周岁及以下。须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日期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本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异地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邮寄至本公司或原件扫描后发送至本公司邮箱(1664394769@qq.com)。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 户 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
账 号:35050168610700001051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桥头3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
联系方式:小 胡/0593-2951696、17305932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