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宏路街道田园步道(周店段)建设工程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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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福州市 采购单位 福清市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宏路街道田园步道(周店段)建设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宏路街道田园步道(周店段)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宏路街道田园步道(周店段)建设工程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宏路街道田园步道 宏路街道田园步道(周店段 周店段)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融发改审批〔2024〕〕391号 号批准建设,建 设单位为福清市人民政府宏路街道办事处 福清市人民政府宏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及街道自筹 专项债及街道自筹,招标人为福清市人民政府宏路街道办事 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京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京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对周店村的田园步道进行提升改造,原透水混凝土步道修复、透水砖步道铺设及台阶,全长1930米,宽度3.5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宏路街道田园步道(周店段)建设工程;内容包括提升原有星空屋及附近玻璃房半部分布置,设置 观景台及互动投影,对栏杆和步道进行刷漆修复,拆除重建老化铁丝围网,彩绘部分墙面,垂直土坡增设挡土墙,路灯移 位,对拍照打卡地进行清表重新铺种草皮,设置标志牌、桌椅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 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 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单项合同额≤5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09713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 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施 工相应的承包内容。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 中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采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如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 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 项目所在地设立分 (子) 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采取无 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使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打开。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6 9:00:00 4.3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促进建筑业增产增效的通知》(榕 建筑〔2022〕181号)、中共福清市委福清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 案》的通知(融委发<2023>3号)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 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③银行电子保函;④担保保函;⑤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11 月 26 日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通过福 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 开标地点:福清市清盛大道61号福建中隧大楼3层本项目开标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 w.enjoy5191.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人民政府宏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 电话:15159600998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京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音西清昌大道35号国税家苑3幢2梯204室 电话:18059051125 联系人:王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网址:https://ygcg.fjcqjy.com/; 联系电话:400870519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详见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 用途:注明“京汉(招)2024044Y016”,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登录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进行投标报名后交易平台将会按项目为每一投标人随机生成与其 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保证金业务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其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可以使用交易 平台查询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及到账情况,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材料。
2 招标公告附件 郑 琳 琳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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