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拟申报享受2024年南平市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补助资金项目政策对象名单公示的公告
【招标公告】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拟申报享受2024年南平市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补助资金项目政策对象名单公示的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南平市 | 采购单位 | 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拟申报享受2024年南平市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补助资金项目政策对象名单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南平市农业农村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南平市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南农〔2024〕79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南平市延平区以下申请对象符合享受撂荒山垅田复垦种粮项目;新增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种粮项目;发展双季稻、再生稻规模化生产项目;水稻种植(制种)政策性保险补贴(市级5%)项目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5)。
撂荒山垅田复垦种粮项目
(一)申报对象:登记在册(依据2023年农业农村部下发的“未耕种”图斑摸排核实形成的2024年1月具备复垦条件的撂荒地基础台账)的撂荒山垅田,新复垦种粮面积在30亩以上的种植户(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
(二)资金补助标准:每亩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200元,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
新增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种粮项目
(一)申报对象:有集中流转耕地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
(二)资金补助标准:对2024年新增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种粮10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100元。
发展双季稻、再生稻规模化生产项目
(一)申报对象:有集中流转耕地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
(二)资金补助标准:对种植双季稻3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最高补助100元。对种植再生稻2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最高补助100元。
水稻种植(制种)政策性保险补贴(市级5%)
补贴标准:各级财政补贴保费的8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5%,省级财政补贴35%,市县财政各补贴5%;农户承担20%保费。对根据财政部产粮(油)大县奖励办法确定的产粮大县,其市县两级应承担的10%由省级财政承担。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
撂荒山垅田复垦种粮项目
联系人:万女士 联系电话:0599-8875157
新增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种粮项目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599-8875287
发展双季稻、再生稻规模化生产项目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9-8875129
水稻种植(制种)政策性保险补贴(市级5%)
联系人:游先生 联系电话:0599-8875063
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9-8875129
监督电话:0599-8881892
来信来访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461号延平区政府9楼C区延平区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
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附件:1. 南平市延平区撂荒山垅田复垦种粮补助对象名单
2. 南平市延平区新增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种粮补助对象名单
3. 南平市延平区种植双季稻补助对象名单
4. 南平市延平区种植再生稻补助对象名单
5. 南平市延平区水稻种植(制种)政策性保险补贴(市级5%)
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
南平市延平区撂荒山垅田复垦种粮补助对象名单
单位:亩 万元
附件2
南平市延平区新增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种粮项目补助对象名单
单位:亩 万元
附件3
南平市延平区种植双季稻补助对象名单
单位:亩 万元
附件4
南平市延平区种植再生稻补助对象名单
单位:亩 万元
附件5
南平市延平区水稻种植(制种)政策性保险补贴申报表(市级5%)
单位:亩 万元
撂荒山垅田复垦种粮项目
(一)申报对象:登记在册(依据2023年农业农村部下发的“未耕种”图斑摸排核实形成的2024年1月具备复垦条件的撂荒地基础台账)的撂荒山垅田,新复垦种粮面积在30亩以上的种植户(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
(二)资金补助标准:每亩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200元,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
新增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种粮项目
(一)申报对象:有集中流转耕地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
(二)资金补助标准:对2024年新增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种粮10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100元。
发展双季稻、再生稻规模化生产项目
(一)申报对象:有集中流转耕地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
(二)资金补助标准:对种植双季稻3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最高补助100元。对种植再生稻2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最高补助100元。
水稻种植(制种)政策性保险补贴(市级5%)
补贴标准:各级财政补贴保费的8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5%,省级财政补贴35%,市县财政各补贴5%;农户承担20%保费。对根据财政部产粮(油)大县奖励办法确定的产粮大县,其市县两级应承担的10%由省级财政承担。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
撂荒山垅田复垦种粮项目
联系人:万女士 联系电话:0599-8875157
新增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种粮项目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599-8875287
发展双季稻、再生稻规模化生产项目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9-8875129
水稻种植(制种)政策性保险补贴(市级5%)
联系人:游先生 联系电话:0599-8875063
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9-8875129
监督电话:0599-8881892
来信来访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461号延平区政府9楼C区延平区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
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附件:1. 南平市延平区撂荒山垅田复垦种粮补助对象名单
2. 南平市延平区新增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种粮补助对象名单
3. 南平市延平区种植双季稻补助对象名单
4. 南平市延平区种植再生稻补助对象名单
5. 南平市延平区水稻种植(制种)政策性保险补贴(市级5%)
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
南平市延平区撂荒山垅田复垦种粮补助对象名单
单位:亩 万元
申报项目名称 | 具体实施地点 | 完成亩数 | 每亩补助最高标准 | 拟申请补助金额 |
合 计 | | 62.33 | 0.01 | 0.61 |
南平市延平区武步兴武农业专业合作社 | 樟湖镇武步村角坑 | 30.48 | 0.01 | 0.3 |
李天棠 | 洋后镇王乾村连坑自然村四斗、马坑 | 31.85 | 0.01 | 0.31 |
附件2
南平市延平区新增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种粮项目补助对象名单
单位:亩 万元
申报主体 | 具体实施地点 | 完成亩数 | 每亩补助最高标准 | 拟申请补助金额 | 备注 |
合 计 | 1244.193 | 0.01 | 12.43 | | |
虞秋明 | 峡阳镇葛大村磨下仔田块 | 155.09 | 0.01 | 1.55 | 种植水稻 |
延平区王台镇承灼家庭农场 | 王台镇新坑村门前坑、罗源自然村门前田、门前垅等田块;王台镇井窠村下垅尾、大弯、门前田、罗世子、水电站等田块 | 344.77 | 0.01 | 3.44 | 种植水稻 |
陈新和 | 王台镇姜口村后科、大坵田、傍溪、南庄、元田化、牛角坍、车坵等田块 | 137 | 0.01 | 1.37 | 种植水稻 |
南平市延平区太丰兴村投资有限公司 | 太平镇儒罗、杉岭、曾厝、西山、太平、际洋、九风、九潭、葫芦山等村 | 297.333 | 0.01 | 2.97 | 种植水稻 |
延平区太平镇际洋村经济合作社 | 太平镇际洋村长岭、际洋等田块 | 310 | 0.01 | 3.1 | 种植水稻 |
附件3
南平市延平区种植双季稻补助对象名单
单位:亩 万元
申报项目名称 | 具体实施地点 | 完成亩数 | 每亩补助最高标准 | 拟申请补助金额 |
合 计 | | 1089.7 | 0.01 | 10.897 |
延平区王台镇承灼家庭农场 | 王台镇井窠村、新坑村 | 410 | 0.01 | 4.1 |
南平市延平区农村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夏道镇吴丹村 | 309.7 | 0.01 | 3.097 |
张兴旺 | 来舟镇宋坍村 | 30 | 0.01 | 0.3 |
吴春兴 | 洋后镇中洋村 | 100 | 0.01 | 1 |
饶厚平 | 洋后镇大演村、洋后村 | 100 | 0.01 | 1 |
陈让强 | 赤门乡东墙村 | 30 | 0.01 | 0.3 |
王良林 | 南山镇大坝村 | 67 | 0.01 | 0.67 |
游大坤 | 南山镇凤池村 | 43 | 0.01 | 0.43 |
附件4
南平市延平区种植再生稻补助对象名单
单位:亩 万元
申报项目名称 | 具体实施地点 | 完成亩数 | 每亩补助最高标准 | 拟申请补助金额 |
合 计 | | 760 | 0.01 | 7.6 |
南平市剧头乔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 樟湖镇剧头村 | 300 | 0.01 | 3 |
虞秋明 | 峡阳镇葛大村 | 260 | 0.01 | 2.6 |
叶德茂 | 大横镇博爱村 | 200 | 0.01 | 2 |
附件5
南平市延平区水稻种植(制种)政策性保险补贴申报表(市级5%)
单位:亩 万元
县(市、区) | 保险种类 | 承保面积 | 总保费 | 市县共承担10%金额 | 设区市承担5%金额 |
延平区小计 | 水稻种植 | 51158.35 | 76.737525 | 7.673781 | 3.83689 |
1.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南平市延平区支公司 | 水稻种植 | 36770.37 | 55.155555 | 5.515571 | 2.757785 |
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 水稻种植 | 14387.98 | 21.58197 | 2.15821 | 1.079105 |
延平区小计 | 水稻制种 | 1056 | 11.8272 | 1.18272 | 0.59136 |
1.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南平市延平区支公司 | 水稻制种 | 895 | 10.024 | 1.0024 | 0.5012 |
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 水稻制种 | 161 | 1.8032 | 0.18032 | 0.09016 |
延平区小计 | 水稻完全成本 | 9555 | 28.665 | 2.8665 | 1.43325 |
1.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南平市延平区支公司 | 水稻完全成本 | 9555 | 28.665 | 2.8665 | 1.43325 |
合 计 | 61769.35 | 117.229725 | 11.723001 | 5.8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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