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平港延平新城港区港后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预算编制服务
所属地区:福建南平市
发布日期: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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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南平市 |
采购单位 |
南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平港延平新城港区港后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预算编制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平港延平新城港区港后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预算编制服务
(招标编号:环闽南招【2024】第056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南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平港延平新城港区港后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预算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16.0704万元,招标人为南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平港延平新城港区港后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预算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平港延平新城港区港后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预算编制服务)的投标入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2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4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港延平新城港区港后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预算编制服务(项目名称)已由福
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
金来源企业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预算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取预算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初步设计概算中建安费约13410万元。
2.2招标范围和服务内容:
2.2.1招标范围:南平港延平新城港区港后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预算编制服务;
2.2.2服务内容:包含港后一、二支路、港后路以及二期场平工程预算编制服务。
2.3服务地点:南平市延平区。
2.4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预算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国内投标人。
(2)根据《闽建筑函<2021>60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取得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
业执照且完成并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应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造价咨询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
系统登记企业基本信息网页截图)。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企业)在
岗人员(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
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
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
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
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注册执业证书上所署单位
为准)。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资格要求另详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随机抽取法(简易评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康兴园2号楼202室)(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每个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环闽工程造
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康兴园2号楼202室);
7.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
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核检.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延平新城站前大道一号楼3层,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康兴园2号楼202室,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延平新城站前大道一号楼3层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康兴园2号楼202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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