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连江县黄岐中心小学2024-2025学年食堂食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连江县黄岐中心小学2024-2025学年食堂食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连江县黄岐中心小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连江县黄岐中心小学2024-2025学年食堂食材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连江县黄岐中心小学2024-2025学年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ZB2023023
项目名称:连江县黄岐中心小学2024-2025学年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58,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558,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5,580.00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学年,合同期满后,根据采购方按照采购考评方法,对合同期内中标方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是否合格,考评为合格的,可续签1学年合同。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每日上午6:30-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不低于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 应 商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货物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此条为准。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方式:(1)至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购买采购文件,(2)邮件形式:购买采购文件的,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项目指定账户上,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转账凭证一同发送至本招标代理公司邮箱:18060877385@163.com 购买磋商文件要求: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含电子版格式)每套30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江县黄岐中心小学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黄岐镇英才路7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24号宏杨新城4号楼8层8C单元
联系方式:******、180608773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连江县黄岐中心小学2024-2025学年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ZB2023023
项目名称:连江县黄岐中心小学2024-2025学年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58,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558,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5,58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2024-2025学年食堂食材采购 | 1.00 | 558,000.00 | 批 | 批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学年,合同期满后,根据采购方按照采购考评方法,对合同期内中标方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是否合格,考评为合格的,可续签1学年合同。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每日上午6:30-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不低于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 应 商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货物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此条为准。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方式:(1)至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购买采购文件,(2)邮件形式:购买采购文件的,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项目指定账户上,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转账凭证一同发送至本招标代理公司邮箱:18060877385@163.com 购买磋商文件要求: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含电子版格式)每套30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江县黄岐中心小学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黄岐镇英才路7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24号宏杨新城4号楼8层8C单元
联系方式:******、180608773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