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山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漳州市 发布日期: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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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漳州市 采购单位 东山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泓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东山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东山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R[GK]2024064
项目名称:东山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8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64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64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最高限价(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气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仪
1.00
1200000.00
1200000.00

工业

2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
1.00
2500000.00
2500000.00

工业

3
高效液相色谱仪
1.00
490000.00
490000.00

工业

4
气相色谱仪
1.00
450000.00
450000.00

工业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3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3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最高 限价(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离子色谱仪
1.00
850000.00
850000.00

工业

2
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
1.00
480000.00
480000.00

工业

3
原子吸收光谱仪
1.00
600000.00
600000.00

工业

4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仪
1.00
1100000.00
1100000.00

工业


 
采购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0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05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最高 限价(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凝胶色谱仪
1.00
350000.00
350000.00

工业

2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1.00
400000.00
400000.00

工业

3
酸和试剂纯化系统
1.00
300000.00
300000.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要求面向中小企业预留40%份额采购。
采购包2:要求面向中小企业预留40%份额采购。
采购包3:要求面向中小企业预留40%份额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2、3: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列明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但投标人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投标人可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所投产品“均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资格承诺函(若有)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的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预留40%以上给中、小、微企业,若投标人不是中、小、微企业则须预留40%以上份额分包给一家中、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给该中、小、微企业的份额(40%以上,含40%),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2.1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须按格式要求填写该分包中、小、微企业的信息,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2《分包意向协议》(须明确分包给该中、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格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3《分包意向协议》中该中、小、微企业的签字人为非单位负责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授权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4该中、小、微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号
方式:①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投标人直接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至我司或通过电话联系办理采购文件获取手续;②获取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递交投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③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号,联系电话:***,邮箱:fjhrxmgl@163.com。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山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东山县康美镇龙潭街龙潭区1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泓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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