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信(含小红书)、微博运营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信(含小红书)、微博运营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信(含小红书)、微博运营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委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对[350001]AHG[GK]2024003、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信(含小红书)、微博运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信(含小红书)、微博运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AHG[GK]2024003
项目名称: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信(含小红书)、微博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信(含小红书)运营):
采购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运营服务期为10个月
采购包2(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博运营):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运营服务期为10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含: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和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采购的服务类项目。投标人须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相应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项目所属类型,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不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中规定的情形的,投标将被拒绝。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服务类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7.3条及第七章。。
采购包2: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含: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和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采购的服务类项目。投标人须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相应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项目所属类型,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不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中规定的情形的,投标将被拒绝。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服务类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7.3条及第七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9-18
至 2024-09-2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0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综合楼二十一层A座福州分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CGXM-2024-350001-03112[2024]06407] ;2、项目负责人:潘桂兰(***)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8日
相关附件:
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信(含小红书)、微博运营项目(240914001)-文件集.zip
受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委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对[350001]AHG[GK]2024003、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信(含小红书)、微博运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信(含小红书)、微博运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AHG[GK]2024003
项目名称: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信(含小红书)、微博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信(含小红书)运营):
采购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17020000-互联网信息服务 | 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信(含小红书)运营 | 1(项) | 否 | 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信(含小红书)运营 | 1,20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运营服务期为10个月
采购包2(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博运营):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2-1 | C17020000-互联网信息服务 | 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博运营 | 1(项) | 否 | 福建省文旅厅官方微博运营 | 50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运营服务期为10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含: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和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采购的服务类项目。投标人须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相应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项目所属类型,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不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中规定的情形的,投标将被拒绝。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服务类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7.3条及第七章。。
采购包2: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含: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和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采购的服务类项目。投标人须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相应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项目所属类型,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不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中规定的情形的,投标将被拒绝。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服务类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7.3条及第七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9-18
至 2024-09-2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0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综合楼二十一层A座福州分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CGXM-2024-350001-03112[2024]06407] ;2、项目负责人:潘桂兰(***)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8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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