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2025-2026年市分公司110报警联网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2025-2026年市分公司110报警联网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2026年市分公司110报警联网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2025-2026年市分公司110报警联网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FJTH-26820240902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市分公司110报警联网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FJTH-26820240902 项目概述:为了满足公安和银保监部门关于入侵报警系统应与安防监控中心和接处警中心的联网要求,切实保障金融客户权益、机要邮件以及企业财产资金安全,福州邮政采购所辖75处金融及邮政生产场所当地110报警联网服务(其中:福清26处、永泰9处、长乐27处、连江13处)。 采购内容:
5、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无不良记录,未发生法律纠纷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者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企业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企业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的供应商,则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①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不少于3家银行金融机构报警服务项目。(需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和签章页以及结算发票复印件,并愿意接受招标人复核原件)。
②供应商需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且《保安服务许可证》中经营范围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仅限于开展报警运营服务)”或“安全技术防范”。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9)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按投标文件格式)
(10)企业采购的承诺与声明。(按投标文件格式)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公司,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邮件至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邮箱(fjthzb@163.com)或在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获取采购文件。每份磋商文件为300元,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09月24日15: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水头路10号
邮 编:350011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邮 编:350001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fjthzb@163.com
附1:获取采购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
银行账号:9350 0201 0030 2167 06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款项/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编号:***的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款项/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市分公司110报警联网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FJTH-26820240902 项目概述:为了满足公安和银保监部门关于入侵报警系统应与安防监控中心和接处警中心的联网要求,切实保障金融客户权益、机要邮件以及企业财产资金安全,福州邮政采购所辖75处金融及邮政生产场所当地110报警联网服务(其中:福清26处、永泰9处、长乐27处、连江13处)。 采购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期限(月) | 最高限价(元/月/点)(含 税) | 预算金额 (万元) | 磋商保证金(万元) |
1 | 1-1 | 福清110报警联网服务(福清) | 26 | 24 | 260 | 16.224 | 0.21 |
1-2 | 永泰110报警联网服务(永泰) | 9 | 24 | 260 | 5.616 | ||
2 | 2-1 | 长乐110报警联网服务(长乐) | 27 | 24 | 260 | 16.848 | 0.24 |
2-2 | 连江110报警联网服务(连江) | 13 | 24 | 260 | 8.112 | ||
注: (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同一供应商仅允许中标一个合同包。 (2)本项目最高限价260元/月/点,包1为福清、永泰35个联网网点;包2为长乐、连江40个联网网点;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
5、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无不良记录,未发生法律纠纷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者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企业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企业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的供应商,则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①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不少于3家银行金融机构报警服务项目。(需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和签章页以及结算发票复印件,并愿意接受招标人复核原件)。
②供应商需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且《保安服务许可证》中经营范围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仅限于开展报警运营服务)”或“安全技术防范”。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9)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按投标文件格式)
(10)企业采购的承诺与声明。(按投标文件格式)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公司,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邮件至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邮箱(fjthzb@163.com)或在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获取采购文件。每份磋商文件为300元,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09月24日15: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水头路10号
邮 编:350011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邮 编:350001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fjthzb@163.com
附1:获取采购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
银行账号:9350 0201 0030 2167 06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款项/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编号:***的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款项/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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