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平和县城综合管线下地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漳州市 发布日期: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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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漳州市 采购单位 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漳州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平和县城综合管线下地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城综合管线下地工程一期已由平和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3]21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漳州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城区域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4949.67万元,其中建安费用4369.71万元。改造道路长3450米,其中长安路1300米,团结路900米,琯溪路540米,龙溪路710米;主要有道路、交通、管线综合、雨污水、照明、电力、通信、燃气、绿化景观等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和县城综合管线下地工程一期;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预算审核书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89元(含暂列金1800000元),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属于大型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89元(含暂列金180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开工日期具体以总监理工程师签订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③投标人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应符合《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的文件要求。④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7 08:00:00至2024-06-12 08:59:59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K<12%)(含8%,不含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担保保函或电子保险保函形式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根据【漳建筑〔2021〕12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管理的通知:从2021年7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招标项目,实施电子化招投标方式的,其投标保证金保函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不再使用纸质保函。投标电子保函应符合《漳州市工程项目投标电子保函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再接受纸质保函;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6-1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长安路芙蓉十一巷1号,邮编:3637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44号3栋2单元303,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zqgc888@163.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
联系电话:0596-555625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联系电话:0596-5556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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