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粮食产业园区间便道道路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粮食产业园区间便道道路提升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漳州靖圆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粮食产业园区间便道道路提升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粮食产业园区间便道道路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粮食产业园区间便道道路提升工程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漳高审立【2024】3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靖圆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靖圆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北起靖圆大道,南至规划惠民路,路线全长502.917m,本次实施长度365m(实施范围为AK0+040-AK0+405),道路红线宽2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 30km/h。主要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包括雨水、污水管道)、照明工程、综合管线与已建预留管井街接等市政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概算744.6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41.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07万元、基本预备费35.46万元。预算审核价6286026元,其中含暂列金29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628.6026万元,本招标工程造价为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属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628.6026万元 ,单项工程合同额小于10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发包价:***元(含暂列金29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
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
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
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⑤资质要求: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等有关要求: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其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需在有效期届满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2.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3.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有另行规定的应附上相关政策文件,资质有效期按最新政策文件执行;4.《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明确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详见闽建许〔2023〕4号附件2),其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无需办理延续,有效期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实行换证。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 月19日 00:00:00至2024年04月30日09: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 4月30日上午09:3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条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30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靖圆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邮编:363118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梯2306-2308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zchangshijianli@163.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镇324国道
联系电话:0596-6620580、0596-662893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粮食产业园区间便道道路提升工程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漳高审立【2024】3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靖圆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靖圆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北起靖圆大道,南至规划惠民路,路线全长502.917m,本次实施长度365m(实施范围为AK0+040-AK0+405),道路红线宽2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 30km/h。主要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包括雨水、污水管道)、照明工程、综合管线与已建预留管井街接等市政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概算744.6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41.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07万元、基本预备费35.46万元。预算审核价6286026元,其中含暂列金29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628.6026万元,本招标工程造价为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属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628.6026万元 ,单项工程合同额小于10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发包价:***元(含暂列金29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
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
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
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⑤资质要求: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等有关要求: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其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需在有效期届满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2.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3.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有另行规定的应附上相关政策文件,资质有效期按最新政策文件执行;4.《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明确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详见闽建许〔2023〕4号附件2),其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无需办理延续,有效期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实行换证。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 月19日 00:00:00至2024年04月30日09: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 4月30日上午09:3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条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30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靖圆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邮编:363118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梯2306-2308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zchangshijianli@163.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镇324国道
联系电话:0596-6620580、0596-662893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
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