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华安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华安县农村公路工程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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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华安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华安县农村公路工程检测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2024年华安县农村公路工程检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39号悦华城市广场2幢1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环闽漳州采购【2023】26号
项目名称:2024年华安县农村公路工程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交通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并且同时按照《计量法》的要求经过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检测机构。(供应商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至 2024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39号悦华城市广场2幢1403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39号悦华城市广场2幢14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39号悦华城市广场2幢14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大同路8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39号悦华城市广场2幢1403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2024年华安县农村公路工程检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39号悦华城市广场2幢1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环闽漳州采购【2023】26号
项目名称:2024年华安县农村公路工程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2024年华安县农村公路工程检测项目 | 1.00 | *** | 项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交通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并且同时按照《计量法》的要求经过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检测机构。(供应商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至 2024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39号悦华城市广场2幢1403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39号悦华城市广场2幢14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39号悦华城市广场2幢14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大同路8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39号悦华城市广场2幢1403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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