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建瓯市下水南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文旅演艺活动中心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
【招标结果】建瓯市下水南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文旅演艺活动中心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南平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瓯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建瓯市下水南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文旅演艺活动中心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瓯分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名称:建瓯市下水南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文旅演艺活动中心
项目编号:1005001-2023-014
作业分项:土石方工程
招标主体: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2023-12-16 14:3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3-12-18 15:30:0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1 08:30:00
招标公告
建瓯市下水南城市品质提升 项目已由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建。现招标人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瓯分公司决定对该项目的 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内部招标比选,选定专业分包单位,请符合本次资格要求的投标候选人参加本次比选。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建瓯市下水南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文旅演艺活动中心 。
专业分包工程: 土石方工程 。
1.2 建设地点: 建瓯市下水南片区 。
1.3 项目建设规模: 建瓯市下水南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文旅演艺活动中心,用地14951.43平方米,建筑共4层,总建筑高度22.29米,总建筑面积17374.59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0388.19平方米,地下6986.4平方米,主要功能包含演艺中心、美术馆、文化馆、非遗展示中心和朱子文化广场等 。
1.4 招标范围和内容: ⑴红线内±0.00以上所有土方(含场地内树木、垃圾土等所有杂物清除弃置)的开挖及回填、边坡刷坡修整、弃方装车并弃运至渣土消纳场,±0.00以下至地下室基底所有土方(含承台、桩基桩头)的开挖、边坡刷坡修整、装车、回填(含砖胎模外侧回填)、弃方外运和卸车,卫生保洁、土方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措施及费用,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渣土运输卡及收纳证明,办理城管、交警部门的道路运输等相关手续。由中标人自行考虑合规的渣土消纳场、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土石方平基施工,土石方工程的爆破、开挖、场内外运输、回填、推平、碾压等施工;
⑵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完成土石方工程土方外运,施工内容包括:地表清障碍,淤泥处理,建筑垃圾外运,土方开挖、土方的各地块调配及场外运输、弃渣,主楼、筏板、地梁、承台等的挖运,场地内回填等。
⑶工地大门以外的清洁。路上滴撒漏由中标人自行清扫和冲洗。
⑷本工程的基坑、地梁及承台等所有基础土石方工程的挖掘、装卸、运输外弃、土头证办理、消纳等所有土石方工作。
⑸地下室侧墙及底板回填包括外购土方(土质符合招标人要求,土源费由中标人承担)、挖装运输到现场指定地点,利用装载机进行回填压实(机械台班费及油费由中标人承担)等回填所有内容。
⑹完成承包范围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机械进退场费、挖土(石)方费、装车费、运费、卫生费、购土费、弃土费、工人的安全费用、劳务税等其他相关费;不分土石成分、使用机械、运输方式、运输距离等,包括土石方工程所涉及的人工、机械(含机械进出场费、过路、过桥费、油费、机操人工费等)、材料、空回、安全防范措施费、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及负责安排人员对土方车辆进出场的冲洗作业、技术措施费(包括坑内施工所需的道路土石渣、钢板铺设垫填、外运)、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各种风险防范、税费等完成工程范围和工程内所含的一切费用及合理利润。
1.5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9 月 1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4年 11月24 日;专业分包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450 天。工期要求符合招标人进度计划要求(含随时调整的要求)。注:根据招标人的实际进度要求,中标人应绝对服从招标人统一安排,组织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机械和人员,及时配合组织实施。满足和服从招标人总体进度要求和进度计划 。
1.6 工程质量要求:(1)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若由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以更高的标准为准;
(2)施工工地安全文明达到: 市 级标化工地;
(3)其他要求:中标人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成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2.1基本要求:投标人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具备与工作内容相适应的施工组织能力和经济实力
2.2 参加投标人应在我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2.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其所属单位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或主管单位进行合同履约检查时,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现场配合受检。
2.4关联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企业联系方式相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活动,只接受最先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投标人之间存在相互串标的,否则招标人有权对违规投标人以否决投标文件、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等方式处理,并要求违规投标人支付壹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4资质查询: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下列资质: 土石方工程 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6注册资本和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 200 万元及以上、成立时间需满 3 年及以上。
2.7 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公告或邀请发出之日的前五年内 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或 在建 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50 万元 的 土石方专业工程(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否则业绩不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至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投标人登录网址:http://58.22.7.74:13342/web)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3.2取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将资料私自向外扩散或其它方式进行传播,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3投标人若需要招选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人项目部索取。
4、其他注意事项
4.1 对于一年内累计出现二次及以上报名后又不参与竞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将其从合格供应商库中删除,一年后才能再次申请入库并要重新审核。
4.2 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通过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应配合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对于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3 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取得的专用发票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4.4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5 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选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建瓯市环西街下水南品质提升项目项目经理部(地址:建瓯市下水南)
联系人:***邮箱:1925152835@qq.com、手机:***)
项目编号:1005001-2023-014
作业分项:土石方工程
招标主体: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2023-12-16 14:3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3-12-18 15:30:0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1 08:30:00
招标公告
建瓯市下水南城市品质提升 项目已由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建。现招标人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瓯分公司决定对该项目的 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内部招标比选,选定专业分包单位,请符合本次资格要求的投标候选人参加本次比选。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建瓯市下水南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文旅演艺活动中心 。
专业分包工程: 土石方工程 。
1.2 建设地点: 建瓯市下水南片区 。
1.3 项目建设规模: 建瓯市下水南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文旅演艺活动中心,用地14951.43平方米,建筑共4层,总建筑高度22.29米,总建筑面积17374.59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0388.19平方米,地下6986.4平方米,主要功能包含演艺中心、美术馆、文化馆、非遗展示中心和朱子文化广场等 。
1.4 招标范围和内容: ⑴红线内±0.00以上所有土方(含场地内树木、垃圾土等所有杂物清除弃置)的开挖及回填、边坡刷坡修整、弃方装车并弃运至渣土消纳场,±0.00以下至地下室基底所有土方(含承台、桩基桩头)的开挖、边坡刷坡修整、装车、回填(含砖胎模外侧回填)、弃方外运和卸车,卫生保洁、土方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措施及费用,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渣土运输卡及收纳证明,办理城管、交警部门的道路运输等相关手续。由中标人自行考虑合规的渣土消纳场、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土石方平基施工,土石方工程的爆破、开挖、场内外运输、回填、推平、碾压等施工;
⑵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完成土石方工程土方外运,施工内容包括:地表清障碍,淤泥处理,建筑垃圾外运,土方开挖、土方的各地块调配及场外运输、弃渣,主楼、筏板、地梁、承台等的挖运,场地内回填等。
⑶工地大门以外的清洁。路上滴撒漏由中标人自行清扫和冲洗。
⑷本工程的基坑、地梁及承台等所有基础土石方工程的挖掘、装卸、运输外弃、土头证办理、消纳等所有土石方工作。
⑸地下室侧墙及底板回填包括外购土方(土质符合招标人要求,土源费由中标人承担)、挖装运输到现场指定地点,利用装载机进行回填压实(机械台班费及油费由中标人承担)等回填所有内容。
⑹完成承包范围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机械进退场费、挖土(石)方费、装车费、运费、卫生费、购土费、弃土费、工人的安全费用、劳务税等其他相关费;不分土石成分、使用机械、运输方式、运输距离等,包括土石方工程所涉及的人工、机械(含机械进出场费、过路、过桥费、油费、机操人工费等)、材料、空回、安全防范措施费、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及负责安排人员对土方车辆进出场的冲洗作业、技术措施费(包括坑内施工所需的道路土石渣、钢板铺设垫填、外运)、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各种风险防范、税费等完成工程范围和工程内所含的一切费用及合理利润。
1.5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9 月 1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4年 11月24 日;专业分包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450 天。工期要求符合招标人进度计划要求(含随时调整的要求)。注:根据招标人的实际进度要求,中标人应绝对服从招标人统一安排,组织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机械和人员,及时配合组织实施。满足和服从招标人总体进度要求和进度计划 。
1.6 工程质量要求:(1)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若由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以更高的标准为准;
(2)施工工地安全文明达到: 市 级标化工地;
(3)其他要求:中标人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成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2.1基本要求:投标人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具备与工作内容相适应的施工组织能力和经济实力
2.2 参加投标人应在我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2.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其所属单位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或主管单位进行合同履约检查时,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现场配合受检。
2.4关联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企业联系方式相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活动,只接受最先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投标人之间存在相互串标的,否则招标人有权对违规投标人以否决投标文件、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等方式处理,并要求违规投标人支付壹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4资质查询: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下列资质: 土石方工程 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6注册资本和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 200 万元及以上、成立时间需满 3 年及以上。
2.7 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公告或邀请发出之日的前五年内 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或 在建 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50 万元 的 土石方专业工程(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否则业绩不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至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投标人登录网址:http://58.22.7.74:13342/web)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3.2取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将资料私自向外扩散或其它方式进行传播,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3投标人若需要招选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人项目部索取。
4、其他注意事项
4.1 对于一年内累计出现二次及以上报名后又不参与竞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将其从合格供应商库中删除,一年后才能再次申请入库并要重新审核。
4.2 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通过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应配合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对于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3 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取得的专用发票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4.4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5 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选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建瓯市环西街下水南品质提升项目项目经理部(地址:建瓯市下水南)
联系人:***邮箱:1925152835@qq.com、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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