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泰县大洋镇珠洋文化展示中心项目配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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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永泰县大洋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永泰县大洋镇珠洋文化展示中心项目配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受永泰县大洋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25]YCXM[CS]2023013、永泰县大洋镇珠洋文化展示中心项目配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永泰县大洋镇珠洋文化展示中心项目配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5]YCXM[CS]2023013
项目名称:永泰县大洋镇珠洋文化展示中心项目配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采购包1(永泰县大洋镇珠洋文化展示中心项目配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153,915.48元
磋商保证金: 63,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1)本项目工程应由小型、微型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应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否则不予认定。;(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 财 采 〔2021〕5 2 号) 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12-11
至 2023-12-1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2-25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刘岐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四楼第二开标室(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3-12-25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刘岐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四楼第二开标室(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绿色建材: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泰县大洋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大洋镇大展村大洋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26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
相关附件:
永泰县大洋镇珠洋文化展示中心项目配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文件集.zip
受永泰县大洋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25]YCXM[CS]2023013、永泰县大洋镇珠洋文化展示中心项目配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永泰县大洋镇珠洋文化展示中心项目配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5]YCXM[CS]2023013
项目名称:永泰县大洋镇珠洋文化展示中心项目配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采购包1(永泰县大洋镇珠洋文化展示中心项目配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153,915.48元
磋商保证金: 63,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 | 永泰县大洋镇珠洋文化展示中心项目配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 1(项) | 否 | 永泰县大洋镇珠洋文化展示中心项目配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3,800,0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1)本项目工程应由小型、微型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应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否则不予认定。;(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 财 采 〔2021〕5 2 号) 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12-11
至 2023-12-1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2-25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刘岐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四楼第二开标室(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3-12-25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刘岐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四楼第二开标室(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绿色建材: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泰县大洋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大洋镇大展村大洋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26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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