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蕉城区洪口水库渔港道路、停车场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蕉城区洪口水库渔港道路、停车场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洪口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蕉城区洪口水库渔港道路、停车场改造提升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蕉城区洪口水库渔港道路、停车场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2-0523049
项目名称:蕉城区洪口水库渔港道路、停车场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965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965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89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办理报名手续,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账号:137010100100348736,开户名: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fjth_zb@163.com。未购买磋商文件者或未发送报名信息的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洪口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洪口乡大道头村富中路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蕉城区洪口水库渔港道路、停车场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2-0523049
项目名称:蕉城区洪口水库渔港道路、停车场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965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965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895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蕉城区洪口水库渔港道路、停车场改造提升项目 | 1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于“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补充要求说明 | 1、经采购人确认,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合同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办理报名手续,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账号:137010100100348736,开户名: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fjth_zb@163.com。未购买磋商文件者或未发送报名信息的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信息
报名费、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
账号:137010100100348736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洪口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洪口乡大道头村富中路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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