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厦航机上娱乐节目版权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2026年厦航机上娱乐节目版权服务采购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厦门航空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6年厦航机上娱乐节目版权服务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单位: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厦门航空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厦门市(福建省)
开标地点:厦门航空交易平台
行业:其他
预算:1.4108E7元
项目状态:待开标
招 标 文 件
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厦门航空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受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委托,对【MFZC26092304】2026年厦航机上娱乐节目版权服务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410.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 1: 项目名称: 国内节目版权服务 项目内容:
合同包 2: 项目名称: 国外节目版权服务 项目内容:
合同包 3: 项目名称: 电影版权服务 项目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
合同包1资格要求:
合同包2资格要求:
合同包3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即日起】起至【2026-11-10 09:00:00】
2. 获取方式:欲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先通过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https://hexingtianxia.enjoy5191.com)(本文件后续所述电子平台均指该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平台服务费,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本项目只接受在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以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70-5191。
五、CA证书办理及绑定
1. CA证书用于确保电子招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无法签章,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等,因此下载文件时请及时办理CA证书。
2. CA的办理方式:登录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hexingtianxia.enjoy5191.com/home),选择“CA 办理”,按照指南引导进行办理,办理指南详见“用户指南”栏目。
3. CA驱动下载:CA办理获取后,登录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在“用户指南”栏目内下载安装CA驱动程序。
4. CA证书的绑定:在完成CA证书办理及CA驱动安装后,请登录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插入CA介质,点击“我的账号”-点击“Ca 绑定”,进入Ca 绑定页面,点击左上角的“+Ca 绑定”,完成CA证书绑定工作。成功后,可使用CA密码登录、加密、解密投标文件、电子签章等。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1. 递交截止时间:【2026-11-17 09:00:00】。
2. 递交方式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3. 逾期在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无论上传成功与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均将无条件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异常处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文件解密异常处理: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经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26-11-17 09:00:00】
2. 开标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花屿路3号厦航新生产基地机务楼5层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黄路32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航空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花屿路3号厦航新生产基地机务楼五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九、质疑、投诉反馈途径
质疑/投诉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所提供的质疑/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质疑/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质疑有效期内将有效的质疑材料通过书面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质疑材料受理单位:厦门航空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花屿路3号厦航新生产基地机务楼411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0592-2175100,邮箱:cgjd@xiamenair.com
如投标人对质疑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质疑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单位:厦门航空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黄路321号
电话:0592-5739897,邮箱:xhcgb@xiamenair.com
质疑有效期时限
厦门航空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本须知前附表1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
本须知前附表2集中列示了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的所有条款,其内容是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有效的重要依据。
合同包1:
说明:
1.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合格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由评委会以记名方式过半数的表决结果决定。
合同包2:
说明:
1.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合格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由评委会以记名方式过半数的表决结果决定。
合同包3:
说明:
1.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合格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由评委会以记名方式过半数的表决结果决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
合同包1:
一、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估价法
二、评标标准:
(一)具体的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无效投标界定),审核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和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均不进入评分程序。通过以上审核,有【三】家或【三】家以上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则依照以下标准和权重进行评分。
1. 技术因素评分标准F1(满分40分)
2. 商务因素评分标准F2(满分10分)
说明:由于评分主要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进行,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于资料提供不全、错漏、或者无效而导致的不利评审,并对自身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可靠性负责。若因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 价格因素分F3(满分5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人报价税率一致,以含税价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若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以不含税价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他投标人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价格×价格分。
4. 评标得分汇总
对评委技术、商务部分评分结果统计时,将以算术平均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最终得分。各个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评标总得分= F1+F2+F3,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最低评估价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并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技术指标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序。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 中标候选人数量:合同包1:3个/合同包。
2.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
经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评标程序后,按以下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的排列顺序: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及技术因素得分均相同的,按价格因素得分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序。
三、定标原则
1. 确定中标人数量:合同包1:2个/合同包。
招标人将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或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合同包2:
一、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估价法
二、评标标准:
(一)具体的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无效投标界定),审核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和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均不进入评分程序。通过以上审核,有【三】家或【三】家以上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则依照以下标准和权重进行评分。
1. 技术因素评分标准F1(满分40分)
2. 商务因素评分标准F2(满分10分)
说明:由于评分主要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进行,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于资料提供不全、错漏、或者无效而导致的不利评审,并对自身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可靠性负责。若因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 价格因素分F3(满分5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人报价税率一致,以含税价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若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以不含税价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他投标人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价格×价格分。
4. 评标得分汇总
对评委技术、商务部分评分结果统计时,将以算术平均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最终得分。各个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评标总得分= F1+F2+F3,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最低评估价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并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技术指标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序。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 中标候选人数量:合同包2:3个/合同包。
2.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
经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评标程序后,按以下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的排列顺序: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及技术因素得分均相同的,按价格因素得分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序。
三、定标原则
1. 确定中标人数量:合同包2:2个/合同包。
招标人将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或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合同包3:
一、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估价法
二、评标标准:
(一)具体的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无效投标界定),审核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和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均不进入评分程序。通过以上审核,有【三】家或【三】家以上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则依照以下标准和权重进行评分。
1. 技术因素评分标准F1(满分40分)
2. 商务因素评分标准F2(满分10分)
说明:由于评分主要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进行,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于资料提供不全、错漏、或者无效而导致的不利评审,并对自身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可靠性负责。若因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 价格因素分F3(满分5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人报价税率一致,以含税价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若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以不含税价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他投标人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价格×价格分。
4. 评标得分汇总
对评委技术、商务部分评分结果统计时,将以算术平均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最终得分。各个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评标总得分= F1+F2+F3,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最低评估价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并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技术指标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序。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 中标候选人数量:合同包3:3个/合同包。
2.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
经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评标程序后,按以下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的排列顺序: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及技术因素得分均相同的,按价格因素得分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序。
三、定标原则
1. 确定中标人数量:合同包3:2个/合同包。
招标人将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或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
2.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本次本项目的业主方。
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项目的 厦门航空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5 “采购标的”系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招标的货物、服务、工程。
2.6 “单位负责人”系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7 “授权代表”、“投标代表”系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单位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3.4 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5 投标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13)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4)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当采用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缴交保证金时,电子平台判定同一合同包项下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缴交自同一子帐号;
(16)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
(17)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
(18)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3.7 采购单位、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采购单位、招标人与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该投标人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评标结果公示前,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3.8 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招标人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内容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投标邀请
(2) 投标人须知
(3) 招标内容及要求
(4) 合同参考文本
(5) 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6.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答复。澄清或者答复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通知,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告知所有投标人。
6.3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答复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澄清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但应当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通知,以通知所有购标人,购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当立即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收到(否则也视为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通知,以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购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7.3 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最高限价通知(控制价通知)等相关材料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招标文件、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最高限价通知(控制价通知)等相关材料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在后的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或服务)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或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
8.3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价格构成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商务响应文件都是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主要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尽可能详尽。
9. 投标文件语言
9.1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加盖电子签章)
10.1投标书(在电子平台在线填写)
10.2开标一览表(在电子平台在线填写)
10.3价格分册(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价格分册处上传)
10.4资格证明文件(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资格证明文件处上传)
10.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联合体协议书处上传)
10.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未采用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的,应上传缴交凭证,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投标保证金处上传)
10.7技术商务文件(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技术商务文件处上传)
10.8其他资料(除上述资料外,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的其他格式文件,在电子平台的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处上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需严格按电子平台设定的模板格式填写,否则导致电子平台无法读取识别、或识别错误的,视为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
11. 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3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在参加投标之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可以由投标人中的任一方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通过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进行缴交,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生成的保证金子帐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银行到账时间记载的为准。未通过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进行缴交的,应上传缴交凭证。
1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2.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2.3.1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如:中标人未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导致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未中标的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凭其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材料及退还申请书》(可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见第五章附件)办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手续, 保证金退还包括原额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利息计算从投标保证金转入开始计算),若投标人需退还利息的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2.3.2 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若有交付履约保证金要求的,在中标人交付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对中标人凭其签订的合同副本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材料及退还申请书》(可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见第五章附件)予以原额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因中标人原因逾期办理的, 保证金利息不予计算。
12.3.3 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其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
12.4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4)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 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3.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3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服务)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4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5 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3.6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平台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将予以拒收。
14.2 电子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是否递交成功以电子平台发出确认回执通知为准。
14.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在电子平台上进行相应操作。
14.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需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14.5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 【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4.6 招标项目若有要求提交样品或样机的,未中标的投标人必须于中标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回自己所提交的样品或样机(中标人的样品应由招标人标识留作中标样品),逾期未领回时发生的样品或样机破损或丢失,由投标人负责。特殊情况无法及时领回时,投标人应提前与招标代理机构协商解决。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评标时间
15.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平台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电子平台在线观看开标,监督开标过程情况。(如有推迟情形,以推迟后的时间、地点为准)。
15.2 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 【三】家的,不进行开标。
15.3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达到 【三】家及以上的,电子平台自动提取已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按时在线解密,并向投标人等直播开标全过程。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完成解密的投标人不足 【三】家的,不进行开标。
15.4出现上述15.2或15.3开标失败情况的,则招标活动结束,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组织后续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5.5解密程序完成后,由电子平台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解密情况等。投标人可自行查阅已解密的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
15.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电子平台公开开标记录表后,通过电子平台向代理机构在线提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的异议。
16.评标委员会
16.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7. 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7.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所述的资格性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对于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7.3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招标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
符合性检查的具体内容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在电子平台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递交,并加盖电子章,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 比较与评价
19.1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漏(缺)报人的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19.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9.4 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19.5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可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0.定标准则
20.1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0.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方法、标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1.1 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2.中标通知
22.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刊登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经招标人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2.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3.签订合同
23.1 招标人、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中标人责任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逾期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3.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招标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3 招标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23.4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拒绝提供投标文件相关材料原件予以核实的,将被认定为材料存在虚假情况而被取消中标资格。
23.5 任何时候招标人均有权增加、减少标的额度,以及中止、终止本招标活动,投标人明确知晓上述情形,自愿承担招标人基于市场考虑不签订合同、解除合同的风险,独立承担参与该项目所支出的费用,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24.招标代理服务费
24.1 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公告后,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7项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4.2 如招标失败,招标人采取非招标方式选取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该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七、询问与异议
25.询问
25.1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6.异议
26.1 投标人对本项目存在异议的,须依照本文件《投标人质疑/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提出质疑与投诉。
27.争议处理
27.1 因招标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招标人及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投标人违法或违反招标人相关规定,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及维权成本,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包一】
一、项目概况
1.规模预计:554万元
2.项目内容:
(1)标的物:国内节目版权
(2)预估数量:
注:仅为预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的订单为准。
二、项目总体要求
1. 质量要求
影视节目素材及相关物料必须为正版。
(1)画质:清晰度达1080p及以上。
(2)配音:采用影片原声发音,双声道片保留双声道。
(3)字幕:以中英双语字幕为佳,最低要求中文字幕,可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双语或多语字幕。
(4)文件格式:MP4。
(5)海报:提供横版、竖版各1张。
(6)简介:中英文双语简介。
(7)预告片:每部影片需配有正版预告片。
2. 选片要求
(1)每月可选数量:不低于10部,每月不得重复。
(2)选片频率:每月1次。
(3)选片规则:根据当月厦航节目策划主题以及娱乐系统缺少的影片类型,由招标人在中标人推荐的航空版权已生效的影片清单内进行票选,不设置固定或保底份额,订单分配情况以当月影片品质为主,片优者得。具体如下:组织人员将各中标人提供的影片推荐表中的公司名称隐藏后,交厦航选片小组进行盲选,盲选时选片小组成员参照豆瓣分数、央视卫视爱腾优芒等电视以及平台引进播出等情况,对各影片独立进行投票,最终按每部影片得票数从高到低选取,重叠部分以最低价为准。
3. 技术标准
(1)在本项目谈判及合同执行期间,国家、地方、行业如有新标准,以新标准为准;标准矛盾时以较高者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外文材料须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关键内容必须有中文翻译)。
4. 交付要求
★(1)提前60天提供影片推荐表。
★(2)提供的外文材料需要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
★(3)需方选好片单后,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将素材通过网络传输交付至指定位置。
5. 验收要求
★(1)验收依据:节目模拟播放正常,每部影视节目均需附上航空机载播映权授权文。
(2)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验收过程一切费用(含第三方检测费)由中标人承担。
6. 售后服务要求
★(1)能够提供素材延迟、素材瑕疵、版权纠纷等各种售后情况的应对方案。如果交付内容出现问题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于24小时内解决问题。
(2)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特点结合自身情况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其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3)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7. 版权要求
(1)全部影视节目必须获得原始版权方(或代理版权方)授予的航空机载播映权,并出具合法授权证书。
(2)国外影视节目须同时具有中央宣传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进口音像制品审读意见。
(3)每部节目版权期为1年。
(4)须确保所有版权电影均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是中央宣传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进口音像制品审读意见。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2.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含产品生产、包装、运输、装卸、采购保管、人工、配送、保险、售后服务、资料图册及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含税费。
3.投标人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已隐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4.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5.《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产品数量为预估量,最终按实际下单数量乘以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中标后不得因此拒绝签署或履行合同。
四、结算要求
1.每期节目更新结束后,乙方提供本期节目版权费用明细单给甲方。
2.影片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根据订购单之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按发票之金额足额支付给乙方。
3.乙方必须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规定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开具之日起十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若乙方方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因为乙方原因造成发票无法认证成功,导致甲方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4.结算周期为每季度结算1次。
5.乙方在合同签订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2万。
五、服务期与合同签订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合同签订: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的基础。
3.禁止转包(已在投标要求中体现,此处重申):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中标货物过程的任何时候均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技术秘密等权利)。
2.若任何第三方针对中标人根据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行为提出知识产权侵权指控,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果招标人因为第三方的侵权指控遭受了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生效法律文书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等),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包二】
一、项目概况
1.规模预计:540万元
2.项目内容:
(1)标的物:国外节目版权
(2)预估数量:
注:仅为预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的订单为准。
二、项目总体要求
1. 质量要求
影视节目素材及相关物料必须为正版。
(1)画质:清晰度达1080p及以上。
(2)配音:采用影片原声发音,双声道片保留双声道。
(3)字幕:以中英双语字幕为佳,最低要求中文字幕,可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双语或多语字幕。
(4)文件格式:MP4。
(5)海报:提供横版、竖版各1张。
(6)简介:中英文双语简介。
(7)预告片:每部影片需配有正版预告片。
2. 选片要求
(1)每月可选数量:不低于10部,每月不得重复。
(2)选片频率:每月1次。
(3)选片规则:根据当月厦航节目策划主题以及娱乐系统缺少的影片类型,由招标人在中标人推荐的航空版权已生效的影片清单内进行票选,不设置固定或保底份额,订单分配情况以当月影片品质为主,片优者得。具体如下:组织人员将各中标人提供的影片推荐表中的公司名称隐藏后,交厦航选片小组进行盲选,盲选时选片小组成员参照豆瓣分数、央视卫视爱腾优芒等电视以及平台引进播出等情况,对各影片独立进行投票,最终按每部影片得票数从高到低选取,重叠部分以最低价为准。
3. 技术标准
(1)在本项目谈判及合同执行期间,国家、地方、行业如有新标准,以新标准为准;标准矛盾时以较高者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外文材料须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关键内容必须有中文翻译)。
4. 交付要求
★(1)提前60天提供影片推荐表。
★(2)提供的外文材料需要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
★(3)需方选好片单后,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将素材通过网络传输交付至指定位置。
5. 验收要求
★(1)验收依据:节目模拟播放正常,每部影视节目均需附上航空机载播映权授权文件、中宣部产品监督检测中心审读意见书。
(2)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验收过程一切费用(含第三方检测费)由中标人承担。
6. 售后服务要求
★(1)能够提供素材延迟、素材瑕疵、版权纠纷等各种售后情况的应对方案。如果交付内容出现问题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于24小时内解决问题。
(2)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特点结合自身情况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其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3)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7. 版权要求
(1)全部影视节目必须获得原始版权方(或代理版权方)授予的航空机载播映权,并出具合法授权证书。
(2)国外影视节目须同时具有中央宣传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进口音像制品审读意见。
(3)每部节目版权期为1年。
(4)须确保所有版权电影均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是中央宣传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进口音像制品审读意见。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2.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含产品生产、包装、运输、装卸、采购保管、人工、配送、保险、售后服务、资料图册及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含税费。
3.投标人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已隐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4.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5.《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产品数量为预估量,最终按实际下单数量乘以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中标后不得因此拒绝签署或履行合同。
四、结算要求
1.每期节目更新结束后,乙方提供本期节目版权费用明细单给甲方。
2.影片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根据订购单之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按发票之金额足额支付给乙方。
3.乙方必须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规定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开具之日起十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若乙方方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因为乙方原因造成发票无法认证成功,导致甲方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4.结算周期为每季度结算1次。
5.乙方在合同签订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11万。
五、服务期与合同签订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合同签订: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的基础。
3.禁止转包(已在投标要求中体现,此处重申):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中标货物过程的任何时候均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技术秘密等权利)。
2.若任何第三方针对中标人根据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行为提出知识产权侵权指控,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果招标人因为第三方的侵权指控遭受了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生效法律文书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等),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包三】
一、项目概况
合同包【3】规模:【316.8】万元;
合同包【3】项目名称:【厦航机上娱乐电影版权采购】,
项目内容:【厦航机上娱乐电影版权采购,一批。】
二、项目需求描述
(一)招标货物一览表
1.需求列表
2.需求数量
备注:上述拟购数量仅为预估数量,不是保底采购量,投标人应当自行考虑该情形。
(二)主要技术要求
1.技术标准
1.1在本项目谈判期间及合同执行期间,国家、地方、行业如颁布新技术标准,以新标准为准。以上标准如存在矛盾的,以标准较高者为准。
1.2投标人提供的外文材料须要提供相对应的中文翻译(关键内容必须有中文翻译)。
1.3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中标货物过程的任何时候均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技术秘密等权利)。若任何第三方针对中标人根据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行为提出知识产权侵权指控,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果招标人因为第三方的侵权指控遭受了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生效法律文书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等),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1.4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5投标人应明确投标产品和招标要求的响应情况。对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商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并列于《技术规格和商务响应表》中。
★1.6交付要求:提前45天提供影片推荐表。在需方选好片单之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素材交付到指定的位置。
★1.7交付形式:网络传输。
★1.8验收要求:节目模拟播放正常,每部节目均需附上授权书;外语电影另需附上批文。
★1.9售后服务要求:如果交付内容出现问题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于24小时内解决问题。
1.10须确保所有版权电影均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是中央宣传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进口音像制品审读意见。
2.验收条件
2.1验收依据:节目模拟播放正常,每部节目均需附上授权书、批文。
2.2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含第三方检测费用)。
3. 主要商务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经营状况、履约能力等基本情况的说明,以及投标人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货物供货业绩有效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货物说明一览表、供货范围清单、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售后服务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等。
三、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性要求第2项。
四、投标要求
1.本项目共分为1个合同包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合同包进行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全套配置清单,并详细列出投标产品品牌、规格、产地、质量等级、生产厂家、保质期等。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材料构成说明、工艺流程说明、性能说明、产品标准、主要质量参数等相关资料以及产品生产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等资质证明资料。
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不得降低招标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档次,其质量等级、制造、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和质量标准。
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进行逐项响应。
6.投标人应明确投标响应情况和招标要求存在正负偏离情况。
7.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五、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2.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报价应为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交付完毕所有发生的费用,包括产品及包装物生产制造、包装、运输、装卸、采购保管、人工、配送、保险费、售后服务、资料图册提供及伴随服务等费用。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投标人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3.投标人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4.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5.《招标货物一览表》当中涉及的产品数量均为预估量,最终供货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下单数量,以本次招标中标单价据实结算。相关风险投标人应予以充分考虑。中标后,投标人不得因此拒绝签署或履行合同。
六、服务期及送货要求
1.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乙方在合同签订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万。
七、合同签订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的基础。
八、验收条件及标准
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检测报告、检测证书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以便招标人做好收货准备。
3.货到指定地点后,招标人指定人员根据招标要求以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对货物进行验收。
九、售后服务及培训
1.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特点结合自身情况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其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十、知识产权
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中标货物过程的任何时候不受到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完全由中标人承担。
十、合同签订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的基础。
第四章采购合同
第四章采购合同
甲方: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499233XE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地址:
电话:0592-2175104电话:
账号:426058368730账户:
开户行:中行厦门分行机场支行开户行: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在甲方所属航班上播映乙方拥有航空机载播映权的影视节目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影片种类、数量及价格(人民币计算,税率 %):
1、单价
注:本合同价格标准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含税价。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发票开具的日期为准。
1.影视节目的内容和数量
乙方许可甲方使用乙方的相应影视节目以每期确认的《节目下单表》(附件)为准。
一、航空机载播映权许可使用范围
乙方授权许可厦航集团在其所属的所有航班(含厦门航空、河北航空、江西航空,以及湿租飞机等执飞航班)的所有形式娱乐系统中放映该批影视节目。
1、厦航集团所属的所有航班客舱内(包含头顶电视、AVOD点播系统以及机上局域网服务器在内的所有形式娱乐系统)。
2、必须保证产品为原厂正版,画质、配音、字幕等均符合原厂对于产品的严格要求
3、本合同中所有节目授权期限以每期双方确认的《节目下单表》为准,自该授权节目播放之日起算。
二、影视节目素材及规格
乙方提供给甲方其购买的影视节目均通过网络传输的形式交付素材,其画质、音质等须符合甲方播放标准如下:
(1)画面比例:16:9。
(2)画质:清晰,达到1080p及以上;
(3)配音:采用影片原声发音,双声道影片则保留双声道;
(4)字幕:以中英双语字幕为佳,最低要求需有中文字幕,并可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双语或多语言字幕。
(5)文件格式:MP4。
(6)海报简介: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片源海报、中英文简介等内容。其中海报画面要求应达到印刷标准,提供横版、竖版各1张。
(7)预告片:每部影片需配有正版预告片。
(8)样片:可根据要求提供样片,并对片源进行内容审核,对于不适合航行期间播放的片段、镜头进行剪辑。
三、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应于每季度终了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节目类型、时长的核对确认工作,在此期间由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0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于收到前述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金额100%。若乙方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发票无法认证成功,导致甲方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相应进项税金损失。
2、甲方每月向乙方购买影视节目的数量根据甲方具体的实际运营情况而定,以实际购买数量为结算依据。
3、结算周期:季度。
四、增值服务
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可向甲方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增值服务内容: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审查乙方提供的该批影视节目航空器放映权的合法性,并有权审查、删减该批影视节目内容。甲方须保证仅在本协议授权期间以及授权范围内合法放映该批影视节目。
(2)甲方有权审定乙方提供的影视节目是否符合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素材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或指定收货人需在收到该批影视节目素材后10个工作日内要求乙方予以更换,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或提供其他替代节目。甲方有权取消该部节目或其替代节目的购买。
(3)甲方需根据播放设备的更新周期,与乙方共同设定详细的工作流程时间表。双方均需按照此时间表按期完成相关工作要求。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所有影视节目必须获得原始版权方(或代理版权方)授予的航空机载播映权,并出具合法授权证书。片源应经过国家广电总局或其他相关部门审查批准,符合中国法律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并提供行政审批文件,每部均需要提供备份。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授权期间交付的所有影视节目需取得合法的航空版权,航空器播放权,附上版权方的许可文件或甲方在指定期限内使用版权的权利承诺证明书、国内院线公映许可或新媒体渠道发行许可;境外引进的影片需附上中宣部产品监督检测中心审读过审意见相关文件、或其他相关主管审核机构颁发的许可证明;交付的相应影视节目版本需与审读过审的版本一致。乙方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报审过审证明,节目将取消采购订单。
(2)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影视节目与相关物料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甲方在使用本合同下许可内容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人对甲方使用该许可内容主张权利,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负责处理一切纠纷及相关事宜。经法院或同版权局等权威机构认定乙方承担全部过失并负法律责任后,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本合同下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赔偿费、诉讼费或仲裁费等相关费用。
(3)若乙方提供的影视节目出现版权瑕疵,且确属乙方过失,需撤换节目时,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媒体编码和集成等交付前所有费用,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3倍于该影视节目合同单价的违约金。乙方拒不更换、逾期更换超过10日的或更换后的产品质量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取消该部分产品的采购订单及尚未履行的采购订单,乙方应退回质量不符合要求部分的产品货款。若合同期间超过三次(包括三次)出现权利瑕疵、诉讼纠纷等状况,甲方有权暂停合作并要求乙方做出书面解释并给予经济赔偿。
(4)售后质保期1年,在合同有效期采购的影视节目授权期播放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影视节目权利纠纷不受前述质保期限制,乙方应保证影视节目授权的合法合规性。许可期限结束后,若甲方因授权期内的播映行为产生权利纠纷而被索赔,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
(5)乙方有义务按照时间表的流程向甲方提供推荐节目,并按照甲方最终确定的《节目下单表》提供节目素材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相应工作。
(6)乙方有义务免费向甲方提供确定购买的节目预告片、中英文简介、剧照等资料。
(7)乙方有义务对不适合机舱公共环境内播放的影视节目内容、有损甲方品牌利益的
影视节目内容进行剪辑删除。
(8)每期片源上机前60天提供电影选片策划案、影片和节目推荐表,必要时提供相应的样片以作参考。
(9)在甲方选好片单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素材交付到指定的位置。
(10)交付内容出现问题应在2小时内解决问题。
(11)须提供所供影片完整的版权链。
六、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乙方在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本履约保证金可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担保:乙方将积极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包一人民币¥12万,包二人民币¥11万;包三人民币¥7万。
3.本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及协调条款的保证。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乙方违约导致的赔偿或违约责任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扣减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
4.履约保证金将在双方权利义务结清且扣除乙方相应赔偿或违约金额(如有)后的30个工作日内退回,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按不能履行部分货款金额的2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素材交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负责修改或更换,如因此造成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处理;如影片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乙方不履行合同处理。
3、乙方逾期交货或逾期完成安装调试应按货款总金额的1%/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超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乙方不履行合同处理。
4、乙方在交付影视节目素材的同时,须同时附上节目授权文件、播映许可证、批文等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产品并拒付该部分的货款。乙方经甲方催要,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补交的,即视为逾期交货。
5、若乙方提供的影视节目出现版权瑕疵,且确属乙方过失,需撤换节目时,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媒体编码和集成等交付前所有费用,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3倍于该影视节目合同单价的违约金。乙方拒不更换、逾期更换超过10日的或更换后的产品质量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取消该部分产品的采购订单及尚未履行的采购订单,乙方应退回质量不符合要求部分的产品货款。若合同期间超过三次(包括三次)出现权利瑕疵、诉讼纠纷等状况,甲方有权暂停合作并要求乙方做出书面解释并给予经济赔偿。
2.甲方逾期付款,按国家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乙方应承诺所提供片源的产品标准及规范真实有效,若所提供片源低于所承诺标准或规范的,甲方将拒绝采用,并按照10000元/部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八、法律责任:
1、甲方责任: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影视节目的播映行为不应超过本合同的播映许可使用范围,甲方不得授权任何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传播或复制,乙方所提供的用于航空播映的影视节目的画面、音乐、人物形象甲方不得单独使用。甲方对乙方提供影视节目的使用超过本合同规定的限制,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影视节目与相关物料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甲方在使用本合同下许可内容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人对甲方使用该许可内容主张权利,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负责处理一切纠纷及相关事宜。经法院或同版权局等权威机构认定乙方承担全部过失并负法律责任后,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本合同下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赔偿费、诉讼费或仲裁费等相关费用。
合同售后质保期1年,在合同有效期采购的影视节目授权期播放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影视节目权利纠纷不受前述质保期限制,乙方应保证影视节目授权的合法合规性。许可期限结束后,若甲方因授权期内的播映行为产生权利纠纷而被索赔,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
如因甲方违规使用许可内容侵犯第三方权利或引起任何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处理一切纠纷和相关事宜,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九、不可抗拒因素
因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进行执行或延期履行,合同任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须立即以传真或书信方式书面通知对方。
十、保密义务
1、未事先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及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2、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合同:
(1)该信息乃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
(2)一方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要求下而披露,前提必须为披露之一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的商业秘密的确切性质通知另一方。
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第八条均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
若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合作期限自2026年月日至2029年月日止(本协议所授权节目具体实际授权期限以该节目播放之日起算,合作期限内购买的节目的授权时限不以合同终止而终止)。
十三、合同附件
附件一:《反商业贿赂协议》;
附件二:《节目下单表》
甲方: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乙方:5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字时间:年月日 签字时间:年月日
附件一
反商业贿赂协议
甲方: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乙方:
为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甲乙双方共同的合法权益,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订立本协议。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和抵制商业贿赂行为,自觉做到依法办事、合法经营、廉洁从业。甲乙双方应当保持正常的业务合作和业务交往,双方的业务洽谈信息以书面确认为准,不能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和收受乙方各种名义的回扣、好处费和手续费等;不得索要或收受乙方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业务的宴请、娱乐和旅游等活动;不得在乙方报销应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本人或其家属亲友谋取私利提供方便。
3、乙方不得给予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商业回扣;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参加超出正常业务联系的交际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赴宴、旅游等高消费娱乐活动、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等;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给予甲方工作人员或其家属亲友不正当利益。
4、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应向对方反馈或举报。
5、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可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若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的内容针对本方员工开展反商业贿赂调查的,对方应积极配合,且无偿提供涉及调查的所需资料,保障调查的顺利进行。
7、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与主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8、双方监督联系方式:
甲方监督电话:0592-2175100;
甲方监督邮件:cgjd@xiamenair.com;
乙方监督电话:010-85895189
乙方监督邮箱:63123505@qq.com
9、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附件二
《节目下单表》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释:
《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件的格式。投标人应参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
目录
投标文件组成:
1.1投标书(在电子平台在线填写,并加盖电子签证)
1.2开标一览表(在电子平台在线填写,并加盖电子签证)
1.3价格分册(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价格分册处上传)
1.3.1投标报价明细表
1.4资格证明文件(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资格证明文件处上传)
1.4.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4.2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4.3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1.4.4法人营业执照
1.4.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6资格声明函
1.4.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4.8资格性响应情况表
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未采用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的,应上传缴交凭证,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投标保证金处上传)
1.6技术商务文件(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技术商务文件处上传)
1.6.1投标响应说明一览表
1.6.2投标响应清单
1.6.3人员配备情况表
1.6.4类似业绩一览表
1.6.5经营(配送)方案
1.6.6服务方案承诺
1.6.7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1.6.8符合性响应情况表
1.6.9评分表响应情况表
1.7其他资料(除上述资料外,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的其他格式文件,在电子平台的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处上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7.1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1.7.2其他内容(如需,自拟)
说明:上述目录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实际情况编制目录。
投 标 书
致:厦门航空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2026年厦航机上娱乐节目版权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MFZC26092304),本签字代表_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被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详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见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4.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同意按照招标单位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加盖公章):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2026年厦航机上娱乐节目版权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MFZC26092304
合同包号:1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名称:2026年厦航机上娱乐节目版权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MFZC26092304
合同包号:2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名称:2026年厦航机上娱乐节目版权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MFZC26092304
合同包号:3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报价明细表(在电子平台的价格分册处上传)
项目编号:MFZC26092304货币单位:人民币
说明:
1.格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货物一览表以及投标响应情况,按合同包号分别进行报价。
2.此表投标合计价若与开标一览表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为准。
3.若未进行详细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响应说明一览表
(按合同包下品目号类别分别填写)
项目编号:MFZC26092304
投标人(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响应清单
说明:
本清单应列明产品组成的主要原材料和关键内容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
本清单应列明后续服务的主要内容和关键内容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如果有的话);
本清单应列明其它服务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如果有的话)。
投标人(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员配备情况表
项目编号:MFZC26092304
注:本表不够填写,可自行增页。
投标人(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类似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MFZC26092304
注:由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类似项目业绩清单表,并同时附上业绩案例评分项对投标人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投标人(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配送方案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拟,包括但不限于配送能力、仓储能力、冷链服务能力、交货时效及应急响应及外置等内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服务方案承诺
针对本招标项目由投标人自行提出详细具体的服务条款及保证。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代理单位:厦门航空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厦门市(福建省)
开标地点:厦门航空交易平台
行业:其他
预算:1.4108E7元
项目状态:待开标
招 标 文 件
| 项目编号: | MFZC26092304 |
| 项目名称: | 2026年厦航机上娱乐节目版权服务采购 |
| 招标人: |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厦门航空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
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厦门航空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受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委托,对【MFZC26092304】2026年厦航机上娱乐节目版权服务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410.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 1: 项目名称: 国内节目版权服务 项目内容: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预估年采购量 | 预估2年总量 | 服务期限 | 主要技术规格 |
包一国内节目版权服务 | 华语电视剧微剧 | 10部/50集 | 100集 | 2年 | 1、必须保证影视节目素材和相关物料均为正版,画质、配音、字幕等均符合以下要求: 1)画质:清晰,达到1080p及以上; 2)配音:采用影片原声发音,双声道片则保留双声道; 3)字幕:以中英双语字幕为佳,最低要求需有中文字幕,并可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双语或多语字幕。 4)文件格式:MP4 5)海报:提供横版、竖版各1张。 6)简介:中英文双语简介。 7)预告片:每部影片需配有正版预告片。 2、每月选片需提供可选数量:不低于10部,每月不得重复。 3、选片频率: 每月1次。 4、选片规则: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项目总体要求-选片要求”部分 |
华语电视剧短剧 | 5部/50集 | 100集 | |||
华语电视剧长剧 | 5部/200集 | 400集 | |||
国内短片(1-30分钟) | 12部/120集 | 240集 | |||
国内短片(31-60分钟) | 12部/120集 | 240集 | |||
国内短片(61分钟以上) | 4部/48集 | 96集 | |||
国内动画连续剧 | 120集 | 240集 |
合同包 2: 项目名称: 国外节目版权服务 项目内容: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预估年采购量 | 预估2年总量 | 服务期限 | 主要技术规格 |
包二国外节目版权服务 | 英语电视剧 | 120集 | 240集 | 2年 | 1、必须保证影视节目素材和相关物料均为正版,画质、配音、字幕等均符合以下要求: 1)画质:清晰,达到1080p及以上; 2)配音:采用影片原声发音,双声道片则保留双声道; 3)字幕:以中英双语字幕为佳,最低要求需有中文字幕,并可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双语或多语字幕。 4)文件格式:MP4 5)海报:提供横版、竖版各1张。 6)简介:中英文双语简介。 7)预告片:每部影片需配有正版预告片。 2、每月选片需提供可选数量:不低于10部,每月不得重复。 3、选片频率: 每月1次。 4、选片规则: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项目总体要求-选片要求”部分 |
国外短片(1-30分钟) | 40集 | 80集 | |||
国外短片(31-60分钟) | 40集 | 80集 | |||
国外短片(61分钟以上) | 40集 | 80集 | |||
国外动画连续剧 | 120集 | 240集 |
合同包 3: 项目名称: 电影版权服务 项目内容: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预估年采购量 | 预估3年总量 | 服务期限 | 主要技术规格 |
包三电影版权服务 | 最新华语电影 | 48部 | 144部 | 3年 | 1、必须保证影视节目素材和相关物料均为正版,画质、配音、字幕等均符合以下要求: 1)画质:清晰,达到1080p及以上; 2)配音:采用影片原声发音,双声道片则保留双声道; 3)字幕:以中英双语字幕为佳,最低要求需有中文字幕,并可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双语或多语字幕。 4)文件格式:MP4 5)海报:提供横版、竖版各1张。 6)简介:中英文双语简介。 7)预告片:每部影片需配有正版预告片。 2、每月选片需提供可选数量:不低于10部,每月不得重复。 3、选片频率: 每月1次。 4、选片规则: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项目总体要求-选片要求”部分 |
经典华语电影 | 8部 | 24部 | |||
亚洲电影 | 8部 | 24部 | |||
西方电影 | 32部 | 96部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
合同包1资格要求:
| 一般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 2.不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不存在被招标人列入不诚信/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被招标人处罚不得参与招标项目的情形 5.不属于厦航《供应商管理规定》禁止交易情形的企业。具体情形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声明函》 6.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投标人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条载明“合格投标人”的规定 |
| 特定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国内节目版权销售业绩案例。 2.需持有影片航空机载播映合法授权。投标人所经营的全部影视节目必须获得原始版权方(或代理版权方)授予的航空机载播映权,并出具合法授权证书。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合同包2资格要求:
| 一般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 2.不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不存在被招标人列入不诚信/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被招标人处罚不得参与招标项目的情形 5.不属于厦航《供应商管理规定》禁止交易情形的企业。具体情形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声明函》 6.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投标人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条载明“合格投标人”的规定 |
| 特定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国外节目版权销售业绩案例。 2.需持有影片航空机载播映合法授权。投标人所经营的全部影视节目必须获得原始版权方(或代理版权方)授予的航空机载播映权,并出具合法授权证书 3.具有独立向审查机构报审的能力。国外引进的影片需具有中宣部产品监督检测中心审读意见的相关文件,或电视片局、广播电视局等相关主管审核机构颁发的许可证明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合同包3资格要求:
| 一般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 2.不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不存在被招标人列入不诚信/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被招标人处罚不得参与招标项目的情形 5.不属于厦航《供应商管理规定》禁止交易情形的企业。具体情形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声明函》 6.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投标人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条载明“合格投标人”的规定 |
| 特定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100万元的电影版权销售业绩案例。 2.需持有影片航空机载播映合法授权。投标人所经营的全部影视节目必须获得原始版权方(或代理版权方)授予的航空机载播映权,并出具合法授权证书。 3.具有独立向审查机构报审的能力。国外引进的影片需具有中宣部产品监督检测中心审读意见的相关文件,或电影局、广播电视局等相关主管审核机构颁发的许可证明。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即日起】起至【2026-11-10 09:00:00】
2. 获取方式:欲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先通过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https://hexingtianxia.enjoy5191.com)(本文件后续所述电子平台均指该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平台服务费,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本项目只接受在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以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70-5191。
五、CA证书办理及绑定
1. CA证书用于确保电子招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无法签章,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等,因此下载文件时请及时办理CA证书。
2. CA的办理方式:登录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hexingtianxia.enjoy5191.com/home),选择“CA 办理”,按照指南引导进行办理,办理指南详见“用户指南”栏目。
3. CA驱动下载:CA办理获取后,登录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在“用户指南”栏目内下载安装CA驱动程序。
4. CA证书的绑定:在完成CA证书办理及CA驱动安装后,请登录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插入CA介质,点击“我的账号”-点击“Ca 绑定”,进入Ca 绑定页面,点击左上角的“+Ca 绑定”,完成CA证书绑定工作。成功后,可使用CA密码登录、加密、解密投标文件、电子签章等。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1. 递交截止时间:【2026-11-17 09:00:00】。
2. 递交方式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3. 逾期在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无论上传成功与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均将无条件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异常处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文件解密异常处理: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经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26-11-17 09:00:00】
2. 开标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花屿路3号厦航新生产基地机务楼5层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黄路32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航空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花屿路3号厦航新生产基地机务楼五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九、质疑、投诉反馈途径
质疑/投诉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所提供的质疑/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质疑/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质疑有效期内将有效的质疑材料通过书面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质疑材料受理单位:厦门航空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花屿路3号厦航新生产基地机务楼411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0592-2175100,邮箱:cgjd@xiamenair.com
如投标人对质疑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质疑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单位:厦门航空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黄路321号
电话:0592-5739897,邮箱:xhcgb@xiamenair.com
质疑有效期时限
| 阶段 | 质疑有效期时限要求 |
| 资格预审阶段 |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日前提出质疑 |
| 招标文件发布阶段 | 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10日前提出质疑 |
| 评标结果公示阶段 | 应于评标结果公示期内提出质疑 |
| (质疑、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质疑承诺及格式指引) | |
厦门航空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预估年采购量 | 预估总量 | 拟签合同年限 | 主要技术规格 |
包一国内节目版权服务,限价554万元 | 华语电视剧微剧 | 10部/50集 | 100集 | 2年 | 1、必须保证影视节目素材和相关物料均为正版,画质、配音、字幕等均符合以下要求: 1)画质:清晰,达到1080p及以上; 2)配音:采用影片原声发音,双声道片则保留双声道; 3)字幕:以中英双语字幕为佳,最低要求需有中文字幕,并可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双语或多语字幕。 4)文件格式:MP4 5)海报:提供横版、竖版各1张。 6)简介:中英文双语简介。 7)预告片:每部影片需配有正版预告片。 2、每月选片需提供可选数量:不低于10部,每月不得重复。 3、选片频率:每月1次。 4、选片规则:根据当月机上娱乐系统节目主题以及缺少的影片类型,由招标人在中标人推荐的航空版权已生效的影片清单内共同票选。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项目总体要求-选片要求”部分 |
华语电视剧短剧 | 5部/50集 | 100集 | |||
华语电视剧长剧 | 5部/200集 | 400集 | |||
国内短片(1-30分钟) | 12部/120集 | 240集 | |||
国内短片(31-60分钟) | 12部/120集 | 240集 | |||
国内短片(61分钟以上) | 4部/48集 | 96集 | |||
国内动画连续剧 | 120集 | 240集 | |||
包二国外节目版权服务,限价540万元 | 英语电视剧 | 120集 | 240集 | 2年 | |
国外短片(1-30分钟) | 40集 | 80集 | |||
国外短片(31-60分钟) | 40集 | 80集 | |||
国外短片(61分钟以上) | 40集 | 80集 | |||
国外动画连续剧 | 120集 | 240集 | |||
包三电影版权服务 ,限价316.8万元 | 最新华语电影 | 48部 | 144部 | 3年 | |
经典华语电影 | 8部 | 24部 | |||
亚洲电影 | 8部 | 24部 | |||
西方电影 | 32部 | 96部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本须知前附表1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 序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 1 | 1.1 | 项目名称:2026年厦航机上娱乐节目版权服务采购 招标人名称: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编号:MFZC26092304 项目最高限价:1410.8万元 | ||||||||||||||||||||||||||
| 2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否 | |||||||||||||||||||||||||||
| 3 |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合同包1的最高限价为: ● 本合同包的最高限价; ○ 万元; ○ 最高限价将另行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 其他 合同包2的最高限价为: ● 本合同包的最高限价; ○ 万元; ○ 最高限价将另行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 其他 合同包3的最高限价为: ● 本合同包的最高限价; ○ 万元; ○ 最高限价将另行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 其他 | |||||||||||||||||||||||||||
| 4 | 3.1 | 资格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的“资格性要求”。 | ||||||||||||||||||||||||||
| 5 | 11.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后90个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 ||||||||||||||||||||||||||
| 6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投标文件接收人: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 |||||||||||||||||||||||||||
| 7 | 12 | 1.投标保证金缴交形式: 保证金系统: 通过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进行缴交。 不接受银行保函、银行汇票以及现金、现金支票,不能用个人卡在银联支付系统转账,否则作未提交保证金处理。 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合同包1:83000元人民币;合同包2:81000元人民币;合同包3:47000元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企业帐户一次性汇到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生成的指定子账号(账户信息详见下述“投标保证金缴交子账号信息”),同时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传至电子平台。 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上述指定子账号(提前的时间不限),以银行的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汇到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缴交子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厦门航空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五缘湾支行 银行账号:通过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在线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 | ||||||||||||||||||||||||||
| 8 | 递交疑问或异议的方式: 其他形式递交 :以电子邮件或纸质邮寄方式递交 注:疑问或异议函递交后,请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以确认函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送达。 | |||||||||||||||||||||||||||
| 9 | 19.1 | 评标方法、标准及定标原则(含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 ||||||||||||||||||||||||||
| 10 | 24 | 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 1.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厦采协指[2020]3号《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行业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详见下表。
3. 缴交方式: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以转账等付款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账户名称:厦门航空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自贸试验区机场支行 银行账号:4100020319200018196 | ||||||||||||||||||||||||||
| 11 | 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 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https://hexingtianxia.enjoy5191.com) | |||||||||||||||||||||||||||
| 12 |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1.本项目为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投标的电子化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通过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hexingtianxia.enjoy5191.com,本文件简称“电子平台”)进行报名和投标。平台客服电话400-870-5191(8:30-18:00)。 2.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电子平台设定的为准,具体可查看平台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或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及电子平台的规定。 4.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替换或者撤回。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传输过程需要花费的时间和可能遇到的问题。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按照电子平台设定的投标文件组成模块,在相应位置上传相对应的投标文件内容,否则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未在设定评审节点找到相应的投标响应内容的,将按照未响应进行认定。例如:资格证明文件应当至电子平台设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处上传,否则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无法对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而被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 6.当招标文件的更改通知调整了关键评审节点的条款(关键评审节点指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评分标准等电子平台要求投标人点对点上传投标资料或索引),并因此修改了电子平台设定的评审节点内容时,所有投标人均须按更改后的评审节点重新提交投标文件。在此前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失效,投标人应自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根据更改后的评审节点重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开标时将无法提取其在修改评审节点前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其未投标。 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原件,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即可,但投标人中标后需根据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原件递交给代理机构或招标人。 8.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应清晰可辨,若模糊、重影、图像过小难以辨认的,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的评审后果。 9.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平台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等)。 10.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指加盖投标人电子章。若为联合体的,招标文件无特别规定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电子章。招标文件若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加盖电子章,联合体其他方加盖鲜章或电子章。 11.加盖电子章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且应使用电子平台支持的CA机构的电子证书(电子平台支持的CA机构详见平台网站的相关介绍)。 1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的,可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签字(签章)后的扫描件,或使用电子平台支持的CA机构的电子法人章或个人章(电子平台支持的CA机构详见平台网站的相关介绍)。 13.解密方式及解密时间要求: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至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已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在线开始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解密使用的密码需与加密时一致。投标人应妥善保管加密密码,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忘记密码或密码泄露等情况,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请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开标过程中及时根据电子平台的提醒进行解密,投标人错过开标解密时间导致其投标失败的,应自行承担责任。 14.电子平台展示开标记录情况后,将开启在线异议环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后10分钟内,通过电子平台在线提出(异议应使用投标人CA进行签章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线对异议进行回复;无异议的应对开标记录情况进行确认;超过上述时间未在线提出任何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情况无异议。 15.非投标人引起,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电子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16.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①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原因,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 ②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③若为电子平台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电子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
本须知前附表2集中列示了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的所有条款,其内容是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有效的重要依据。
合同包1:
| 资格性要求 | |||||||||||||||||||||||||||||||||||||||
| 项号 | 章 | 条款号 | 具体内容 | ||||||||||||||||||||||||||||||||||||
| 1 | 三 | 3 | 合格的投标人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 | ||||||||||||||||||||||||||||||||||||
| 2 | 二 | 3.1 | 以下为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完全满足。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特别提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扫描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招标人要求时提供原件备查。 如投标人未能在招标要求的时限内提交原件的,视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投标人应知晓并明确该情形,根据原件提交相关材料予以投标。 | ||||||||||||||||||||||||||||||||||||
| 3 | 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之前,招标人将按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有“失信行为记录”,中标候选人(包括其分支机构)若存在“失信行为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
| 符合性要求 | |||||||||||||||||||||||||||||||||||||||
| 项号 | 章 | 条款号 | 具体内容 | ||||||||||||||||||||||||||||||||||||
| 1 | 一 | 5 |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
| 2 | 二 | 3.6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13.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4.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当采用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缴交保证金时,电子平台判定同一合同包项下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缴交自同一子帐号; 16.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 17.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 18.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 ||||||||||||||||||||||||||||||||||||
| 3 | 二 | 11.1 |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3项。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期后9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 ||||||||||||||||||||||||||||||||||||
| 4 | 二 | 17.3 | 实质性偏离是指: 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 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 | ||||||||||||||||||||||||||||||||||||
| 5 | 二 | 17.3 |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的; 4.非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5.开标一览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重要信息错误的; 6.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保证金不能确保进账的; 7.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或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交付使用期、保修期、结算方式和条件等要求); 9.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投标响应方面明显复制招标文件要求的; 10.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其个性部分明显出现雷同的; 11.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12.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13.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超过预算或控制价; 14.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且不能合理说明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作说明的; 15.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6.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 1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 ||||||||||||||||||||||||||||||||||||
说明:
1.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合格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由评委会以记名方式过半数的表决结果决定。
合同包2:
| 资格性要求 | ||||||||||||||||||||||||||||||||||||||||||
| 项号 | 章 | 条款号 | 具体内容 | |||||||||||||||||||||||||||||||||||||||
| 1 | 三 | 3 | 合格的投标人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 | |||||||||||||||||||||||||||||||||||||||
| 2 | 二 | 3.1 | 以下为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完全满足。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特别提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扫描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招标人要求时提供原件备查。 如投标人未能在招标要求的时限内提交原件的,视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投标人应知晓并明确该情形,根据原件提交相关材料予以投标。 | |||||||||||||||||||||||||||||||||||||||
| 3 | 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之前,招标人将按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有“失信行为记录”,中标候选人(包括其分支机构)若存在“失信行为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
| 符合性要求 | ||||||||||||||||||||||||||||||||||||||||||
| 项号 | 章 | 条款号 | 具体内容 | |||||||||||||||||||||||||||||||||||||||
| 1 | 一 | 5 |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
| 2 | 二 | 3.6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13.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4.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当采用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缴交保证金时,电子平台判定同一合同包项下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缴交自同一子帐号; 16.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 17.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 18.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 |||||||||||||||||||||||||||||||||||||||
| 3 | 二 | 11.1 |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3项。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期后9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 |||||||||||||||||||||||||||||||||||||||
| 4 | 二 | 17.3 | 实质性偏离是指: 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 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 | |||||||||||||||||||||||||||||||||||||||
| 5 | 二 | 17.3 |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的; 4.非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5.开标一览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重要信息错误的; 6.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保证金不能确保进账的; 7.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或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交付使用期、保修期、结算方式和条件等要求); 9.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投标响应方面明显复制招标文件要求的; 10.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其个性部分明显出现雷同的; 11.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12.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13.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超过预算或控制价; 14.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且不能合理说明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作说明的; 15.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6.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 1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 |||||||||||||||||||||||||||||||||||||||
说明:
1.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合格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由评委会以记名方式过半数的表决结果决定。
合同包3:
| 资格性要求 | ||||||||||||||||||||||||||||||||||||||||||
| 项号 | 章 | 条款号 | 具体内容 | |||||||||||||||||||||||||||||||||||||||
| 1 | 三 | 3 | 合格的投标人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 | |||||||||||||||||||||||||||||||||||||||
| 2 | 二 | 3.1 | 以下为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完全满足。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特别提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扫描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招标人要求时提供原件备查。 如投标人未能在招标要求的时限内提交原件的,视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投标人应知晓并明确该情形,根据原件提交相关材料予以投标。 | |||||||||||||||||||||||||||||||||||||||
| 3 | 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之前,招标人将按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有“失信行为记录”,中标候选人(包括其分支机构)若存在“失信行为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
| 符合性要求 | ||||||||||||||||||||||||||||||||||||||||||
| 项号 | 章 | 条款号 | 具体内容 | |||||||||||||||||||||||||||||||||||||||
| 1 | 一 | 5 |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
| 2 | 二 | 3.6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13.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4.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当采用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缴交保证金时,电子平台判定同一合同包项下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缴交自同一子帐号; 16.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 17.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 18.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 |||||||||||||||||||||||||||||||||||||||
| 3 | 二 | 11.1 |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3项。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期后9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 |||||||||||||||||||||||||||||||||||||||
| 4 | 二 | 17.3 | 实质性偏离是指: 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 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 | |||||||||||||||||||||||||||||||||||||||
| 5 | 二 | 17.3 |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的; 4.非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5.开标一览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重要信息错误的; 6.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保证金不能确保进账的; 7.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或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交付使用期、保修期、结算方式和条件等要求); 9.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投标响应方面明显复制招标文件要求的; 10.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其个性部分明显出现雷同的; 11.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12.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13.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超过预算或控制价; 14.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且不能合理说明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作说明的; 15.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6.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 1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 |||||||||||||||||||||||||||||||||||||||
说明:
1.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合格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由评委会以记名方式过半数的表决结果决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
合同包1:
一、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估价法
二、评标标准:
(一)具体的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无效投标界定),审核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和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均不进入评分程序。通过以上审核,有【三】家或【三】家以上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则依照以下标准和权重进行评分。
1. 技术因素评分标准F1(满分40分)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 | 分值权重 |
| 1 | 影片持有量 | 投标人在各种类型方面的国内节目数量持有情况(必须是距离上映期5年之内)。 分值计算方式:该投标人影片数/所有投标人最大影片数*权重。 华语电视剧:分值计算方式:该投标人影片数/所有投标人最大影片数*权重5分。 国内电视节目:分值计算方式:该投标人影片数/所有投标人最大影片数*权重10分。 国内动画片:分值计算方式:该投标人影片数/所有投标人最大影片数*权重5分。 | 提供可授权厦航集团使用的国内节目列表,列表需包含影片名称、数量及上映时间。 | 20 |
| 2 | 片源丰富性 | 投标人合作的影视节目发行方、网络平台等相关影视节目发行机构、授权机构合作情况,新影视节目版权资源丰富程度。分值计算方式:该投标人授权合作单位数量/所有投标人最大授权合作单位数量*权重。 | 提供与各个授权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单位合同、授权书等文件证明。 | 15 |
| 3 | 服务方案 | 须提供关于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节目主题策划、节目影评撰写、嘉宾采访、电子刊物、有声读物等各种形式不限的服务方案。优4-5分,良3分,中1-2分,差不得分。 | 服务方案 | 5 |
2. 商务因素评分标准F2(满分10分)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 | 分值权重 |
| 1 | 业绩情况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国内节目版权销售业绩案例。一个案例不得分,每多提供1个得2分,满分10分。 | 1.业绩案例须与本项目同类型的服务采购案例进行佐证。(如合同能体现采购金额的,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生效后的发票,发票总金额须合同金额的十分之一;②如合同不能体现金额的,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生效后的发票,发票总金额须≥100万元)。 2.发票金额汇总以与本项目同类型的服务采购案例的累计金额为准,其他产品不纳入统计。如与其他产品混合,需将标的产品单独标出。 3.投标人需按投标文件/类似业绩一览表要求详细列明。对于单个案例发票数量≥10张的,需详细列明发票号、发票金额及汇总金额,评标委员会将随机核验,如出现发票总金额与汇总金额不一致的(千位后忽略不计),此项不得分。4.发票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前 | 10 |
说明:由于评分主要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进行,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于资料提供不全、错漏、或者无效而导致的不利评审,并对自身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可靠性负责。若因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 价格因素分F3(满分5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人报价税率一致,以含税价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若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以不含税价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他投标人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价格×价格分。
4. 评标得分汇总
对评委技术、商务部分评分结果统计时,将以算术平均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最终得分。各个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评标总得分= F1+F2+F3,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最低评估价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并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技术指标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序。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 中标候选人数量:合同包1:3个/合同包。
2.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
经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评标程序后,按以下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的排列顺序: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及技术因素得分均相同的,按价格因素得分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序。
三、定标原则
1. 确定中标人数量:合同包1:2个/合同包。
招标人将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或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合同包2:
一、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估价法
二、评标标准:
(一)具体的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无效投标界定),审核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和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均不进入评分程序。通过以上审核,有【三】家或【三】家以上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则依照以下标准和权重进行评分。
1. 技术因素评分标准F1(满分40分)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 | 分值权重 |
| 1 | 影片持有量 | 投标人在各种类型方面的国外节目数量持有情况(必须是距离上映期5年之内)。 分值计算方式:该投标人影片数/所有投标人最大影片数*权重。 英语电视剧:分值计算方式:该投标人影片数/所有投标人最大影片数*权重5分。 国外短片:分值计算方式:该投标人影片数/所有投标人最大影片数*权重10分。 国外动画片:分值计算方式:该投标人影片数/所有投标人最大影片数*权重5分。 | 提供可授权厦航集团使用的国外节目列表,列表需包含影片名称、数量及上映时间。 | 20 |
| 2 | 片源丰富性 | 投标人合作的影视节目发行方、网络平台等相关影视节目发行机构、授权机构合作情况,新影视节目版权资源丰富程度。分值计算方式:该投标人授权合作单位数量/所有投标人最大授权合作单位数量*权重。 | 提供与各个授权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单位合同、授权书等文件证明。 | 15 |
| 3 | 服务方案 | 须提供关于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节目主题策划、节目影评撰写、嘉宾采访、电子刊物、有声读物等各种形式不限的服务方案。优4-5分,良3分,中1-2分,差不得分。 | 服务方案 | 5 |
2. 商务因素评分标准F2(满分10分)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 | 分值权重 |
| 1 | 业绩情况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国外节目版权销售业绩案例。一个案例不得分,每多提供1个得2分,满分10分。 | 1.业绩案例须与本项目同类型的服务采购案例进行佐证。(如合同能体现采购金额的,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生效后的发票,发票总金额须合同金额的十分之一;②如合同不能体现金额的,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生效后的发票,发票总金额须≥100万元)。 2.发票金额汇总以与本项目同类型的服务采购案例的累计金额为准,其他产品不纳入统计。如与其他产品混合,需将标的产品单独标出。 3.投标人需按投标文件/类似业绩一览表要求详细列明。对于单个案例发票数量≥10张的,需详细列明发票号、发票金额及汇总金额,评标委员会将随机核验,如出现发票总金额与汇总金额不一致的(千位后忽略不计),此项不得分。4.发票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前 | 10 |
说明:由于评分主要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进行,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于资料提供不全、错漏、或者无效而导致的不利评审,并对自身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可靠性负责。若因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 价格因素分F3(满分5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人报价税率一致,以含税价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若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以不含税价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他投标人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价格×价格分。
4. 评标得分汇总
对评委技术、商务部分评分结果统计时,将以算术平均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最终得分。各个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评标总得分= F1+F2+F3,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最低评估价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并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技术指标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序。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 中标候选人数量:合同包2:3个/合同包。
2.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
经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评标程序后,按以下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的排列顺序: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及技术因素得分均相同的,按价格因素得分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序。
三、定标原则
1. 确定中标人数量:合同包2:2个/合同包。
招标人将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或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合同包3:
一、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估价法
二、评标标准:
(一)具体的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无效投标界定),审核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和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均不进入评分程序。通过以上审核,有【三】家或【三】家以上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则依照以下标准和权重进行评分。
1. 技术因素评分标准F1(满分40分)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 | 分值权重 |
| 1 | 影片持有量 | 投标人在各种类型方面的电影数量持有情况(必须是距离上映期3年之内,经典华语电影除外)。 分值计算方式:该投标人影片数/所有投标人最大影片数*权重。 最新华语电影:分值计算方式:该投标人影片数/所有投标人最大影片数*权重9分。 经典华语电影:分值计算方式:该投标人影片数/所有投标人最大影片数*权重3分。 亚洲电影:分值计算方式:该投标人影片数/所有投标人最大影片数*权重3分。 西方电影:分值计算方式:该投标人影片数/所有投标人最大影片数*权重5分。 | 提供电影列表,列表需包含影片名称、数量及上映时间。外语片需附有中央宣传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进口音像制品审读意见。并按审读意见提供相应的版本使用。 | 20 |
| 2 | 片源丰富性 | 投标人合作的影视节目发行方、网络平台等相关影视节目发行机构、授权机构合作情况,新影视节目版权资源丰富程度。分值计算方式:该投标人授权合作单位数量/所有投标人最大授权合作单位数量*权重。 | 提供授权合作单位合同、授权书等文件证明。 | 15 |
| 3 | 服务方案 | 须提供关于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营销宣传、主题策划、影评撰写、电子刊物、有声读物等各种形式不限的服务方案。优4-5分,良3分,中1-2分,差不得分。 根据服务方案横向对比。 | 根据服务方案横向对比。 | 5 |
2. 商务因素评分标准F2(满分10分)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 | 分值权重 |
| 1 | 业绩情况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100万元的电影版权销售业绩案例。一个案例不得分,每多提供1个得1分,满分5分。 | 1.业绩案例须与本项目同类型的服务采购案例进行佐证。(如合同能体现采购金额的,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生效后的发票,发票总金额须合同金额的十分之一;②如合同不能体现金额的,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生效后的发票,发票总金额须≥100万元)。 2.发票金额汇总以与本项目同类型的服务采购案例的累计金额为准,其他产品不纳入统计。如与其他产品混合,需将标的产品单独标出。 3.投标人需按投标文件/类似业绩一览表要求详细列明。对于单个案例发票数量≥10张的,需详细列明发票号、发票金额及汇总金额,评标委员会将随机核验,如出现发票总金额与汇总金额不一致的(千位后忽略不计),此项不得分。 | 5 |
| 2 | 售后保障能力 | 须提供关于本项目的售后保障方案:包含但不限素材延迟、素材瑕疵、版权纠纷等各种售后情况的应对方案。优4-5分,良3分,中1-2分,差不得分。 根据服务方案横向对比。 | 根据服务方案横向对比。 | 5 |
说明:由于评分主要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进行,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于资料提供不全、错漏、或者无效而导致的不利评审,并对自身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可靠性负责。若因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 价格因素分F3(满分5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人报价税率一致,以含税价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若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以不含税价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他投标人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价格×价格分。
4. 评标得分汇总
对评委技术、商务部分评分结果统计时,将以算术平均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最终得分。各个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评标总得分= F1+F2+F3,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最低评估价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并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技术指标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序。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 中标候选人数量:合同包3:3个/合同包。
2.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
经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评标程序后,按以下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的排列顺序: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及技术因素得分均相同的,按价格因素得分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序。
三、定标原则
1. 确定中标人数量:合同包3:2个/合同包。
招标人将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或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
2.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本次本项目的业主方。
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项目的 厦门航空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5 “采购标的”系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招标的货物、服务、工程。
2.6 “单位负责人”系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7 “授权代表”、“投标代表”系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单位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3.4 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5 投标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13)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4)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当采用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缴交保证金时,电子平台判定同一合同包项下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缴交自同一子帐号;
(16)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
(17)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
(18)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3.7 采购单位、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采购单位、招标人与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该投标人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评标结果公示前,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3.8 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招标人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内容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投标邀请
(2) 投标人须知
(3) 招标内容及要求
(4) 合同参考文本
(5) 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6.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答复。澄清或者答复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通知,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告知所有投标人。
6.3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答复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澄清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但应当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通知,以通知所有购标人,购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当立即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收到(否则也视为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通知,以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购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7.3 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最高限价通知(控制价通知)等相关材料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招标文件、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最高限价通知(控制价通知)等相关材料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在后的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或服务)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或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
8.3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价格构成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商务响应文件都是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主要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尽可能详尽。
9. 投标文件语言
9.1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加盖电子签章)
10.1投标书(在电子平台在线填写)
10.2开标一览表(在电子平台在线填写)
10.3价格分册(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价格分册处上传)
10.4资格证明文件(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资格证明文件处上传)
10.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联合体协议书处上传)
10.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未采用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的,应上传缴交凭证,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投标保证金处上传)
10.7技术商务文件(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技术商务文件处上传)
10.8其他资料(除上述资料外,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的其他格式文件,在电子平台的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处上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需严格按电子平台设定的模板格式填写,否则导致电子平台无法读取识别、或识别错误的,视为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
11. 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3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在参加投标之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可以由投标人中的任一方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通过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进行缴交,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生成的保证金子帐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银行到账时间记载的为准。未通过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进行缴交的,应上传缴交凭证。
1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2.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2.3.1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如:中标人未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导致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未中标的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凭其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材料及退还申请书》(可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见第五章附件)办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手续, 保证金退还包括原额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利息计算从投标保证金转入开始计算),若投标人需退还利息的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2.3.2 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若有交付履约保证金要求的,在中标人交付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对中标人凭其签订的合同副本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材料及退还申请书》(可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见第五章附件)予以原额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因中标人原因逾期办理的, 保证金利息不予计算。
12.3.3 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其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
12.4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4)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 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3.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3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服务)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4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5 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3.6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平台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将予以拒收。
14.2 电子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是否递交成功以电子平台发出确认回执通知为准。
14.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在电子平台上进行相应操作。
14.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需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14.5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 【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4.6 招标项目若有要求提交样品或样机的,未中标的投标人必须于中标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回自己所提交的样品或样机(中标人的样品应由招标人标识留作中标样品),逾期未领回时发生的样品或样机破损或丢失,由投标人负责。特殊情况无法及时领回时,投标人应提前与招标代理机构协商解决。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评标时间
15.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平台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电子平台在线观看开标,监督开标过程情况。(如有推迟情形,以推迟后的时间、地点为准)。
15.2 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 【三】家的,不进行开标。
15.3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达到 【三】家及以上的,电子平台自动提取已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按时在线解密,并向投标人等直播开标全过程。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完成解密的投标人不足 【三】家的,不进行开标。
15.4出现上述15.2或15.3开标失败情况的,则招标活动结束,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组织后续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5.5解密程序完成后,由电子平台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解密情况等。投标人可自行查阅已解密的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
15.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电子平台公开开标记录表后,通过电子平台向代理机构在线提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的异议。
16.评标委员会
16.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7. 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7.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所述的资格性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对于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7.3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招标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
符合性检查的具体内容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在电子平台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递交,并加盖电子章,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 比较与评价
19.1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漏(缺)报人的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19.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9.4 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19.5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可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0.定标准则
20.1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0.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方法、标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1.1 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2.中标通知
22.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刊登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经招标人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2.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3.签订合同
23.1 招标人、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中标人责任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逾期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3.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招标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3 招标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23.4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拒绝提供投标文件相关材料原件予以核实的,将被认定为材料存在虚假情况而被取消中标资格。
23.5 任何时候招标人均有权增加、减少标的额度,以及中止、终止本招标活动,投标人明确知晓上述情形,自愿承担招标人基于市场考虑不签订合同、解除合同的风险,独立承担参与该项目所支出的费用,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24.招标代理服务费
24.1 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公告后,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7项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4.2 如招标失败,招标人采取非招标方式选取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该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七、询问与异议
25.询问
25.1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6.异议
26.1 投标人对本项目存在异议的,须依照本文件《投标人质疑/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提出质疑与投诉。
27.争议处理
27.1 因招标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招标人及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投标人违法或违反招标人相关规定,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及维权成本,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包一】
一、项目概况
1.规模预计:554万元
2.项目内容:
(1)标的物:国内节目版权
(2)预估数量: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预估年采购量 | 预估2年总量 | 拟签合同年限 | 主要技术规格 |
包一国内节目版权服务 | 华语电视剧微剧 | 10部/50集 | 100集 | 2年 | 1、必须保证影视节目素材和相关物料均为正版,画质、配音、字幕等均符合以下要求: 1)画质:清晰,达到1080p及以上; 2)配音:采用影片原声发音,双声道片则保留双声道; 3)字幕:以中英双语字幕为佳,最低要求需有中文字幕,并可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双语或多语字幕。 4)文件格式:MP4 5)海报:提供横版、竖版各1张。 6)简介:中英文双语简介。 7)预告片:每部影片需配有正版预告片。 2、每月选片需提供可选数量:不低于10部,每月不得重复。 3、选片频率: 每月1次。 4、选片规则: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项目总体要求-选片要求”部分 |
华语电视剧短剧 | 5部 /50集 | 100集 | |||
华语电视剧长剧 | 5部 /200集 | 400集 | |||
国内短片(1-30分钟) | 12部 /120集 | 240集 | |||
国内短片(31-60分钟) | 12部 /120集 | 240集 | |||
国内短片(61分钟以上) | 4部 /48集 | 96集 | |||
国内动画连续剧 | 120集 | 240集 |
注:仅为预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的订单为准。
二、项目总体要求
1. 质量要求
影视节目素材及相关物料必须为正版。
(1)画质:清晰度达1080p及以上。
(2)配音:采用影片原声发音,双声道片保留双声道。
(3)字幕:以中英双语字幕为佳,最低要求中文字幕,可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双语或多语字幕。
(4)文件格式:MP4。
(5)海报:提供横版、竖版各1张。
(6)简介:中英文双语简介。
(7)预告片:每部影片需配有正版预告片。
2. 选片要求
(1)每月可选数量:不低于10部,每月不得重复。
(2)选片频率:每月1次。
(3)选片规则:根据当月厦航节目策划主题以及娱乐系统缺少的影片类型,由招标人在中标人推荐的航空版权已生效的影片清单内进行票选,不设置固定或保底份额,订单分配情况以当月影片品质为主,片优者得。具体如下:组织人员将各中标人提供的影片推荐表中的公司名称隐藏后,交厦航选片小组进行盲选,盲选时选片小组成员参照豆瓣分数、央视卫视爱腾优芒等电视以及平台引进播出等情况,对各影片独立进行投票,最终按每部影片得票数从高到低选取,重叠部分以最低价为准。
3. 技术标准
(1)在本项目谈判及合同执行期间,国家、地方、行业如有新标准,以新标准为准;标准矛盾时以较高者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外文材料须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关键内容必须有中文翻译)。
4. 交付要求
★(1)提前60天提供影片推荐表。
★(2)提供的外文材料需要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
★(3)需方选好片单后,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将素材通过网络传输交付至指定位置。
5. 验收要求
★(1)验收依据:节目模拟播放正常,每部影视节目均需附上航空机载播映权授权文。
(2)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验收过程一切费用(含第三方检测费)由中标人承担。
6. 售后服务要求
★(1)能够提供素材延迟、素材瑕疵、版权纠纷等各种售后情况的应对方案。如果交付内容出现问题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于24小时内解决问题。
(2)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特点结合自身情况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其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3)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7. 版权要求
(1)全部影视节目必须获得原始版权方(或代理版权方)授予的航空机载播映权,并出具合法授权证书。
(2)国外影视节目须同时具有中央宣传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进口音像制品审读意见。
(3)每部节目版权期为1年。
(4)须确保所有版权电影均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是中央宣传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进口音像制品审读意见。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2.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含产品生产、包装、运输、装卸、采购保管、人工、配送、保险、售后服务、资料图册及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含税费。
3.投标人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已隐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4.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5.《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产品数量为预估量,最终按实际下单数量乘以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中标后不得因此拒绝签署或履行合同。
四、结算要求
1.每期节目更新结束后,乙方提供本期节目版权费用明细单给甲方。
2.影片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根据订购单之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按发票之金额足额支付给乙方。
3.乙方必须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规定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开具之日起十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若乙方方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因为乙方原因造成发票无法认证成功,导致甲方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4.结算周期为每季度结算1次。
5.乙方在合同签订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2万。
五、服务期与合同签订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合同签订: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的基础。
3.禁止转包(已在投标要求中体现,此处重申):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中标货物过程的任何时候均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技术秘密等权利)。
2.若任何第三方针对中标人根据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行为提出知识产权侵权指控,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果招标人因为第三方的侵权指控遭受了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生效法律文书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等),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包二】
一、项目概况
1.规模预计:540万元
2.项目内容:
(1)标的物:国外节目版权
(2)预估数量: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预估年采购量 | 预估2年总量 | 拟签合同年限 | 主要技术规格 |
包二 国外节目版权服务 | 英语电视剧 | 120集 | 240集 | 2年 | 1、必须保证影视节目素材和相关物料均为正版,画质、配音、字幕等均符合以下要求: 1)画质:清晰,达到1080p及以上; 2)配音:采用影片原声发音,双声道片则保留双声道; 3)字幕:以中英双语字幕为佳,最低要求需有中文字幕,并可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双语或多语字幕。 4)文件格式:MP4 5)海报:提供横版、竖版各1张。 6)简介:中英文双语简介。 7)预告片:每部影片需配有正版预告片。 2、每月选片需提供可选数量:不低于10部,每月不得重复。 3、选片频率: 每月1次。 4、选片规则: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项目总体要求-选片要求”部分 |
国外短片 (1-30分钟) | 40集 | 80集 | |||
国外短片 (31-60分钟) | 40集 | 80集 | |||
国外短片 (61分钟以上) | 40集 | 80集 | |||
国外动画连续剧 | 120集 | 240集 |
注:仅为预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的订单为准。
二、项目总体要求
1. 质量要求
影视节目素材及相关物料必须为正版。
(1)画质:清晰度达1080p及以上。
(2)配音:采用影片原声发音,双声道片保留双声道。
(3)字幕:以中英双语字幕为佳,最低要求中文字幕,可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双语或多语字幕。
(4)文件格式:MP4。
(5)海报:提供横版、竖版各1张。
(6)简介:中英文双语简介。
(7)预告片:每部影片需配有正版预告片。
2. 选片要求
(1)每月可选数量:不低于10部,每月不得重复。
(2)选片频率:每月1次。
(3)选片规则:根据当月厦航节目策划主题以及娱乐系统缺少的影片类型,由招标人在中标人推荐的航空版权已生效的影片清单内进行票选,不设置固定或保底份额,订单分配情况以当月影片品质为主,片优者得。具体如下:组织人员将各中标人提供的影片推荐表中的公司名称隐藏后,交厦航选片小组进行盲选,盲选时选片小组成员参照豆瓣分数、央视卫视爱腾优芒等电视以及平台引进播出等情况,对各影片独立进行投票,最终按每部影片得票数从高到低选取,重叠部分以最低价为准。
3. 技术标准
(1)在本项目谈判及合同执行期间,国家、地方、行业如有新标准,以新标准为准;标准矛盾时以较高者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外文材料须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关键内容必须有中文翻译)。
4. 交付要求
★(1)提前60天提供影片推荐表。
★(2)提供的外文材料需要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
★(3)需方选好片单后,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将素材通过网络传输交付至指定位置。
5. 验收要求
★(1)验收依据:节目模拟播放正常,每部影视节目均需附上航空机载播映权授权文件、中宣部产品监督检测中心审读意见书。
(2)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验收过程一切费用(含第三方检测费)由中标人承担。
6. 售后服务要求
★(1)能够提供素材延迟、素材瑕疵、版权纠纷等各种售后情况的应对方案。如果交付内容出现问题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于24小时内解决问题。
(2)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特点结合自身情况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其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3)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7. 版权要求
(1)全部影视节目必须获得原始版权方(或代理版权方)授予的航空机载播映权,并出具合法授权证书。
(2)国外影视节目须同时具有中央宣传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进口音像制品审读意见。
(3)每部节目版权期为1年。
(4)须确保所有版权电影均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是中央宣传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进口音像制品审读意见。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2.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含产品生产、包装、运输、装卸、采购保管、人工、配送、保险、售后服务、资料图册及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含税费。
3.投标人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已隐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4.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5.《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产品数量为预估量,最终按实际下单数量乘以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中标后不得因此拒绝签署或履行合同。
四、结算要求
1.每期节目更新结束后,乙方提供本期节目版权费用明细单给甲方。
2.影片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根据订购单之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按发票之金额足额支付给乙方。
3.乙方必须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规定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开具之日起十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若乙方方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因为乙方原因造成发票无法认证成功,导致甲方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4.结算周期为每季度结算1次。
5.乙方在合同签订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11万。
五、服务期与合同签订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合同签订: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的基础。
3.禁止转包(已在投标要求中体现,此处重申):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中标货物过程的任何时候均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技术秘密等权利)。
2.若任何第三方针对中标人根据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行为提出知识产权侵权指控,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果招标人因为第三方的侵权指控遭受了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生效法律文书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等),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包三】
一、项目概况
合同包【3】规模:【316.8】万元;
合同包【3】项目名称:【厦航机上娱乐电影版权采购】,
项目内容:【厦航机上娱乐电影版权采购,一批。】
二、项目需求描述
(一)招标货物一览表
1.需求列表
采购标的 | 服务期限 | 技术参数 |
厦航电影版权 | 3 | 1、必须保证影视节目素材和相关物料均为正版,画质、配音、字幕等均符合以下要求: ★1)画质:清晰,达到1080p及以上; ★2)配音:采用影片原声发音,双声道片则保留双声道; ★3)字幕:以中英双语字幕为佳,最低要求需有中文字幕,并可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双语或多语字幕。 ★4)文件格式:MP4 ★5)海报:提供横版、竖版各1张。 ★6)简介:中英文双语简介。 ★7)预告片:每部影片需配有正版预告片。 2、每月选片需提供可选数量:不低于10部,每月不得重复。 3、选片频率:每月1次。 4、选片规则:中标人提供影片推荐,招标人根据需求做选择,重叠部分以最低价为准。 |
2.需求数量
序号 | 内容 | 预估需求数量(3年) | 版权期 |
1 | 最新华语电影 | 144部 | 每部电影授权使用期为1年 |
2 | 经典华语电影 | 24部 | 每部电影授权使用期为1年 |
3 | 亚洲电影 | 24部 | 每部电影授权使用期为1年 |
4 | 西方电影 | 96部 | 每部电影授权使用期为1年 |
备注:上述拟购数量仅为预估数量,不是保底采购量,投标人应当自行考虑该情形。
(二)主要技术要求
1.技术标准
1.1在本项目谈判期间及合同执行期间,国家、地方、行业如颁布新技术标准,以新标准为准。以上标准如存在矛盾的,以标准较高者为准。
1.2投标人提供的外文材料须要提供相对应的中文翻译(关键内容必须有中文翻译)。
1.3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中标货物过程的任何时候均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技术秘密等权利)。若任何第三方针对中标人根据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行为提出知识产权侵权指控,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果招标人因为第三方的侵权指控遭受了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生效法律文书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等),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1.4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5投标人应明确投标产品和招标要求的响应情况。对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商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并列于《技术规格和商务响应表》中。
★1.6交付要求:提前45天提供影片推荐表。在需方选好片单之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素材交付到指定的位置。
★1.7交付形式:网络传输。
★1.8验收要求:节目模拟播放正常,每部节目均需附上授权书;外语电影另需附上批文。
★1.9售后服务要求:如果交付内容出现问题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于24小时内解决问题。
1.10须确保所有版权电影均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是中央宣传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进口音像制品审读意见。
2.验收条件
2.1验收依据:节目模拟播放正常,每部节目均需附上授权书、批文。
2.2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含第三方检测费用)。
3. 主要商务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经营状况、履约能力等基本情况的说明,以及投标人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货物供货业绩有效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货物说明一览表、供货范围清单、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售后服务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等。
三、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性要求第2项。
四、投标要求
1.本项目共分为1个合同包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合同包进行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全套配置清单,并详细列出投标产品品牌、规格、产地、质量等级、生产厂家、保质期等。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材料构成说明、工艺流程说明、性能说明、产品标准、主要质量参数等相关资料以及产品生产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等资质证明资料。
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不得降低招标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档次,其质量等级、制造、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和质量标准。
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进行逐项响应。
6.投标人应明确投标响应情况和招标要求存在正负偏离情况。
7.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五、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2.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报价应为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交付完毕所有发生的费用,包括产品及包装物生产制造、包装、运输、装卸、采购保管、人工、配送、保险费、售后服务、资料图册提供及伴随服务等费用。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投标人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3.投标人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4.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5.《招标货物一览表》当中涉及的产品数量均为预估量,最终供货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下单数量,以本次招标中标单价据实结算。相关风险投标人应予以充分考虑。中标后,投标人不得因此拒绝签署或履行合同。
六、服务期及送货要求
1.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乙方在合同签订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万。
七、合同签订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的基础。
八、验收条件及标准
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检测报告、检测证书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以便招标人做好收货准备。
3.货到指定地点后,招标人指定人员根据招标要求以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对货物进行验收。
九、售后服务及培训
1.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特点结合自身情况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其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十、知识产权
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中标货物过程的任何时候不受到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完全由中标人承担。
十、合同签订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的基础。
第四章采购合同
第四章采购合同
注释: 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修改相关条款,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
甲方: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499233XE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地址:
电话:0592-2175104电话:
账号:426058368730账户:
开户行:中行厦门分行机场支行开户行: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在甲方所属航班上播映乙方拥有航空机载播映权的影视节目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影片种类、数量及价格(人民币计算,税率 %):
1、单价
序号 | 内容 | 需求数量(X年)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总价 | 税率 | 版权期 |
12个月 | |||||||
12个月 | |||||||
12个月 | |||||||
12个月 |
注:本合同价格标准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含税价。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发票开具的日期为准。
1.影视节目的内容和数量
乙方许可甲方使用乙方的相应影视节目以每期确认的《节目下单表》(附件)为准。
一、航空机载播映权许可使用范围
乙方授权许可厦航集团在其所属的所有航班(含厦门航空、河北航空、江西航空,以及湿租飞机等执飞航班)的所有形式娱乐系统中放映该批影视节目。
1、厦航集团所属的所有航班客舱内(包含头顶电视、AVOD点播系统以及机上局域网服务器在内的所有形式娱乐系统)。
2、必须保证产品为原厂正版,画质、配音、字幕等均符合原厂对于产品的严格要求
3、本合同中所有节目授权期限以每期双方确认的《节目下单表》为准,自该授权节目播放之日起算。
二、影视节目素材及规格
乙方提供给甲方其购买的影视节目均通过网络传输的形式交付素材,其画质、音质等须符合甲方播放标准如下:
(1)画面比例:16:9。
(2)画质:清晰,达到1080p及以上;
(3)配音:采用影片原声发音,双声道影片则保留双声道;
(4)字幕:以中英双语字幕为佳,最低要求需有中文字幕,并可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双语或多语言字幕。
(5)文件格式:MP4。
(6)海报简介: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片源海报、中英文简介等内容。其中海报画面要求应达到印刷标准,提供横版、竖版各1张。
(7)预告片:每部影片需配有正版预告片。
(8)样片:可根据要求提供样片,并对片源进行内容审核,对于不适合航行期间播放的片段、镜头进行剪辑。
三、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应于每季度终了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节目类型、时长的核对确认工作,在此期间由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0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于收到前述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金额100%。若乙方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发票无法认证成功,导致甲方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相应进项税金损失。
2、甲方每月向乙方购买影视节目的数量根据甲方具体的实际运营情况而定,以实际购买数量为结算依据。
3、结算周期:季度。
四、增值服务
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可向甲方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增值服务内容: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审查乙方提供的该批影视节目航空器放映权的合法性,并有权审查、删减该批影视节目内容。甲方须保证仅在本协议授权期间以及授权范围内合法放映该批影视节目。
(2)甲方有权审定乙方提供的影视节目是否符合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素材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或指定收货人需在收到该批影视节目素材后10个工作日内要求乙方予以更换,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或提供其他替代节目。甲方有权取消该部节目或其替代节目的购买。
(3)甲方需根据播放设备的更新周期,与乙方共同设定详细的工作流程时间表。双方均需按照此时间表按期完成相关工作要求。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所有影视节目必须获得原始版权方(或代理版权方)授予的航空机载播映权,并出具合法授权证书。片源应经过国家广电总局或其他相关部门审查批准,符合中国法律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并提供行政审批文件,每部均需要提供备份。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授权期间交付的所有影视节目需取得合法的航空版权,航空器播放权,附上版权方的许可文件或甲方在指定期限内使用版权的权利承诺证明书、国内院线公映许可或新媒体渠道发行许可;境外引进的影片需附上中宣部产品监督检测中心审读过审意见相关文件、或其他相关主管审核机构颁发的许可证明;交付的相应影视节目版本需与审读过审的版本一致。乙方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报审过审证明,节目将取消采购订单。
(2)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影视节目与相关物料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甲方在使用本合同下许可内容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人对甲方使用该许可内容主张权利,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负责处理一切纠纷及相关事宜。经法院或同版权局等权威机构认定乙方承担全部过失并负法律责任后,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本合同下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赔偿费、诉讼费或仲裁费等相关费用。
(3)若乙方提供的影视节目出现版权瑕疵,且确属乙方过失,需撤换节目时,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媒体编码和集成等交付前所有费用,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3倍于该影视节目合同单价的违约金。乙方拒不更换、逾期更换超过10日的或更换后的产品质量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取消该部分产品的采购订单及尚未履行的采购订单,乙方应退回质量不符合要求部分的产品货款。若合同期间超过三次(包括三次)出现权利瑕疵、诉讼纠纷等状况,甲方有权暂停合作并要求乙方做出书面解释并给予经济赔偿。
(4)售后质保期1年,在合同有效期采购的影视节目授权期播放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影视节目权利纠纷不受前述质保期限制,乙方应保证影视节目授权的合法合规性。许可期限结束后,若甲方因授权期内的播映行为产生权利纠纷而被索赔,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
(5)乙方有义务按照时间表的流程向甲方提供推荐节目,并按照甲方最终确定的《节目下单表》提供节目素材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相应工作。
(6)乙方有义务免费向甲方提供确定购买的节目预告片、中英文简介、剧照等资料。
(7)乙方有义务对不适合机舱公共环境内播放的影视节目内容、有损甲方品牌利益的
影视节目内容进行剪辑删除。
(8)每期片源上机前60天提供电影选片策划案、影片和节目推荐表,必要时提供相应的样片以作参考。
(9)在甲方选好片单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素材交付到指定的位置。
(10)交付内容出现问题应在2小时内解决问题。
(11)须提供所供影片完整的版权链。
六、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乙方在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本履约保证金可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担保:乙方将积极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包一人民币¥12万,包二人民币¥11万;包三人民币¥7万。
3.本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及协调条款的保证。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乙方违约导致的赔偿或违约责任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扣减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
4.履约保证金将在双方权利义务结清且扣除乙方相应赔偿或违约金额(如有)后的30个工作日内退回,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按不能履行部分货款金额的2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素材交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负责修改或更换,如因此造成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处理;如影片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乙方不履行合同处理。
3、乙方逾期交货或逾期完成安装调试应按货款总金额的1%/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超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乙方不履行合同处理。
4、乙方在交付影视节目素材的同时,须同时附上节目授权文件、播映许可证、批文等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产品并拒付该部分的货款。乙方经甲方催要,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补交的,即视为逾期交货。
5、若乙方提供的影视节目出现版权瑕疵,且确属乙方过失,需撤换节目时,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媒体编码和集成等交付前所有费用,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3倍于该影视节目合同单价的违约金。乙方拒不更换、逾期更换超过10日的或更换后的产品质量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取消该部分产品的采购订单及尚未履行的采购订单,乙方应退回质量不符合要求部分的产品货款。若合同期间超过三次(包括三次)出现权利瑕疵、诉讼纠纷等状况,甲方有权暂停合作并要求乙方做出书面解释并给予经济赔偿。
2.甲方逾期付款,按国家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乙方应承诺所提供片源的产品标准及规范真实有效,若所提供片源低于所承诺标准或规范的,甲方将拒绝采用,并按照10000元/部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八、法律责任:
1、甲方责任: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影视节目的播映行为不应超过本合同的播映许可使用范围,甲方不得授权任何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传播或复制,乙方所提供的用于航空播映的影视节目的画面、音乐、人物形象甲方不得单独使用。甲方对乙方提供影视节目的使用超过本合同规定的限制,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影视节目与相关物料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甲方在使用本合同下许可内容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人对甲方使用该许可内容主张权利,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负责处理一切纠纷及相关事宜。经法院或同版权局等权威机构认定乙方承担全部过失并负法律责任后,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本合同下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赔偿费、诉讼费或仲裁费等相关费用。
合同售后质保期1年,在合同有效期采购的影视节目授权期播放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影视节目权利纠纷不受前述质保期限制,乙方应保证影视节目授权的合法合规性。许可期限结束后,若甲方因授权期内的播映行为产生权利纠纷而被索赔,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
如因甲方违规使用许可内容侵犯第三方权利或引起任何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处理一切纠纷和相关事宜,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九、不可抗拒因素
因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进行执行或延期履行,合同任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须立即以传真或书信方式书面通知对方。
十、保密义务
1、未事先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及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2、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合同:
(1)该信息乃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
(2)一方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要求下而披露,前提必须为披露之一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的商业秘密的确切性质通知另一方。
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第八条均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
若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合作期限自2026年月日至2029年月日止(本协议所授权节目具体实际授权期限以该节目播放之日起算,合作期限内购买的节目的授权时限不以合同终止而终止)。
十三、合同附件
附件一:《反商业贿赂协议》;
附件二:《节目下单表》
甲方: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乙方:5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字时间:年月日 签字时间:年月日
附件一
反商业贿赂协议
甲方: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乙方:
为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甲乙双方共同的合法权益,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订立本协议。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和抵制商业贿赂行为,自觉做到依法办事、合法经营、廉洁从业。甲乙双方应当保持正常的业务合作和业务交往,双方的业务洽谈信息以书面确认为准,不能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和收受乙方各种名义的回扣、好处费和手续费等;不得索要或收受乙方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业务的宴请、娱乐和旅游等活动;不得在乙方报销应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本人或其家属亲友谋取私利提供方便。
3、乙方不得给予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商业回扣;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参加超出正常业务联系的交际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赴宴、旅游等高消费娱乐活动、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等;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给予甲方工作人员或其家属亲友不正当利益。
4、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应向对方反馈或举报。
5、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可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若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的内容针对本方员工开展反商业贿赂调查的,对方应积极配合,且无偿提供涉及调查的所需资料,保障调查的顺利进行。
7、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与主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8、双方监督联系方式:
甲方监督电话:0592-2175100;
甲方监督邮件:cgjd@xiamenair.com;
乙方监督电话:010-85895189
乙方监督邮箱:63123505@qq.com
9、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附件二
《节目下单表》
厦门航空电影下单表 | |||||
下单日期:年月日 | |||||
序号 | 影片名称 | 类型 | 使用范围 | 授权使用期 | 交付期限 |
1 | 海报简介: 影片素材: 授权文件: | ||||
2 | |||||
3 | |||||
4 | |||||
5 | |||||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释:
《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件的格式。投标人应参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
| 项目名称: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项目编号: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投标人名称: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日期: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目录
投标文件组成:
1.1投标书(在电子平台在线填写,并加盖电子签证)
1.2开标一览表(在电子平台在线填写,并加盖电子签证)
1.3价格分册(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价格分册处上传)
1.3.1投标报价明细表
1.4资格证明文件(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资格证明文件处上传)
1.4.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4.2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4.3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1.4.4法人营业执照
1.4.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6资格声明函
1.4.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4.8资格性响应情况表
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未采用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的,应上传缴交凭证,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投标保证金处上传)
1.6技术商务文件(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技术商务文件处上传)
1.6.1投标响应说明一览表
1.6.2投标响应清单
1.6.3人员配备情况表
1.6.4类似业绩一览表
1.6.5经营(配送)方案
1.6.6服务方案承诺
1.6.7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1.6.8符合性响应情况表
1.6.9评分表响应情况表
1.7其他资料(除上述资料外,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的其他格式文件,在电子平台的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处上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7.1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1.7.2其他内容(如需,自拟)
说明:上述目录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实际情况编制目录。
投 标 书
致:厦门航空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2026年厦航机上娱乐节目版权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MFZC26092304),本签字代表_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被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详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见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4.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同意按照招标单位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加盖公章):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2026年厦航机上娱乐节目版权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MFZC26092304
合同包号:1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服务内容 | 增值服务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小计(元) |
| 1 | 华语电视剧微剧 | 集 | 100 | |||||
| 2 | 华语电视剧短剧 | 集 | 100 | |||||
| 3 | 华语电视剧长剧 | 集 | 400 | |||||
| 4 | 国内短片(1-30分钟) | 集 | 240 | |||||
| 5 | 国内短片(31-60分钟) | 集 | 240 | |||||
| 6 | 国内短片(61分钟以上) | 集 | 96 | |||||
| 7 | 国内动画连续剧 | 集 | 240 | |||||
| 投标总价 | (元) | |||||||
| 税率 | ||||||||
| 服务期限 | 2年 | |||||||
| 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 | ||||||||
| 备注 | 1.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2.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含产品生产、包装、运输、装卸、采购保管、人工、配送、保险、售后服务、资料图册及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含税费。 3.投标人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已隐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4.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5.《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产品数量为预估量,最终按实际下单数量乘以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中标后不得因此拒绝签署或履行合同。 | |||||||
投标人(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名称:2026年厦航机上娱乐节目版权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MFZC26092304
合同包号:2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服务内容 | 增值服务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小计(元) |
| 1 | 英语电视剧 | 集 | 240 | |||||
| 2 | 国外短片(1-30分钟) | 集 | 80 | |||||
| 3 | 国外短片(31-60分钟) | 集 | 80 | |||||
| 4 | 国外短片(61分钟以上) | 集 | 80 | |||||
| 5 | 国外动画连续剧 | 集 | 240 | |||||
| 投标总价 | (元) | |||||||
| 税率 | ||||||||
| 服务期限 | 2年 | |||||||
| 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 | ||||||||
| 备注 | 1.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2.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含产品生产、包装、运输、装卸、采购保管、人工、配送、保险、售后服务、资料图册及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含税费。 3.投标人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已隐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4.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5.《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产品数量为预估量,最终按实际下单数量乘以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中标后不得因此拒绝签署或履行合同。 | |||||||
投标人(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名称:2026年厦航机上娱乐节目版权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MFZC26092304
合同包号:3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服务内容 | 增值服务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小计(元) |
| 1 | 最新华语电影 | 部 | 144 | |||||
| 2 | 经典华语电影 | 部 | 24 | |||||
| 3 | 亚洲电影 | 部 | 24 | |||||
| 4 | 西方电影 | 部 | 96 | |||||
| 投标总价 | (元) | |||||||
| 税率 | ||||||||
| 服务期限 | 3年 | |||||||
| 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 | ||||||||
| 备注 | 1.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2.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含产品生产、包装、运输、装卸、采购保管、人工、配送、保险、售后服务、资料图册及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含税费。 3.投标人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已隐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4.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5.《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产品数量为预估量,最终按实际下单数量乘以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中标后不得因此拒绝签署或履行合同。 | |||||||
投标人(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报价明细表(在电子平台的价格分册处上传)
项目编号:MFZC26092304货币单位:人民币
| 合同包号 | 货物名称 | 预估数量(个)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合价(元) |
说明:
1.格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货物一览表以及投标响应情况,按合同包号分别进行报价。
2.此表投标合计价若与开标一览表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为准。
3.若未进行详细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响应说明一览表
(按合同包下品目号类别分别填写)
项目编号:MFZC26092304
| 合同包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
| 详细说明(不含报价) | |||||||
投标人(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响应清单
说明:
本清单应列明产品组成的主要原材料和关键内容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
本清单应列明后续服务的主要内容和关键内容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如果有的话);
本清单应列明其它服务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如果有的话)。
投标人(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员配备情况表
项目编号:MFZC26092304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或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主要工作 | 备注 |
注:本表不够填写,可自行增页。
投标人(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类似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MFZC26092304
| 序号 | 供货地点 | 主要供货产品品类 | 规模 | 业主单位 | 供货时间 |
| 1 | |||||
| 2 | |||||
| 3 | |||||
| …… | |||||
注:由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类似项目业绩清单表,并同时附上业绩案例评分项对投标人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投标人(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配送方案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拟,包括但不限于配送能力、仓储能力、冷链服务能力、交货时效及应急响应及外置等内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服务方案承诺
针对本招标项目由投标人自行提出详细具体的服务条款及保证。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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