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生产缝制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2026年生产缝制设备采购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6年生产缝制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6年生产缝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意见征求公告
致各潜在供应商:
我公司受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2026年生产缝制设备采购项目(下称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意见征求,欢迎各潜在供应商提供宝贵意见或建议。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请于意见征求公告截止时间前将书面意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潜在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无需提供)、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相关意见或建议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邮箱(邮箱号:327244435@qq.com)或提交纸质书面意见材料原件至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可邮寄)。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的书面修改意见或建议,均不予受理。
意见征求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7:30止(北京时间)。
意见征求书面材料提交地点:福建省闽侯县南屿镇新南大道156号。
以上如有变更,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通知,请潜在供应商关注。
附:2026年生产缝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稿)。
采购人: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闽侯县南屿镇新南大道15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760号5号楼3层308、309号
联系人:***
联系方法:***
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0日
2026年生产缝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稿).docx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6年生产缝制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SL(2026)GK08
招标人: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1
一、总则....................11
二、投标人11
三、招标11
四、投标....................12
五、开标....................16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17
七、异议与投诉18
八、本项目的有关信息....................20
九、其他事项....................20
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21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21
二、资格审查....................21
三、评标....................24
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30
一、项目概述30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30
三、商务条件....................30
四、其他事项....................44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文本)50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4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55
(报价部分)....................71
(技术商务部分)....................75
第一章投标邀请
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2026年生产缝制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FJSL(2026)GK08
2、最高限价: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承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在福建省女子监狱、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格式自拟)。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获取招标文件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及方式:
地点: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760号5号楼3层308、309号)
方式:①现场获取: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760号5号楼3层308、309号)。②线上获取:将填写好的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发送至771953387@qq.com。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3招标文件售价:0元。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2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760号5号楼3层308、309号。
6.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招标人: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新南大道156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9、代理机构: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760号5号楼3层308、309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附1:账户信息
附件2: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附3:招标项目一览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以包括所涉及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人工、运输等一切相关费用。
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在中标后和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其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评审过程中无论是否对原件进行核实,投标人都必须对其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招标活动(以下简称:“本次招标活动”)。
2、定义
2.1“招标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招标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公告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当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招标活动结束,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招标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招标任务取消情形,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招标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本项目各合同包的最高单价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投标人品目号单价报价或品目号总价报价或合同包总价报价超出对应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招标活动的需要,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系统记载的到账时间为准。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退回原账户。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异议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9.7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c.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合法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异议)。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12、定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
(3)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将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公示期内,有关监督部门接到投诉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人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结果发布的同时,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签订合同
13.1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13.3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3.4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异议与投诉
14.异议、投诉
14.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方式向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4.2提出异议期限的计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14.2.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原件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14.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14.2.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14.3函件格式及签署:异议书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材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逐页加盖公章)。
提出异议人应按下列格式提交异议书,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14.4下列情形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①异议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②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③异议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④超过异议时效的。
⑤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14.5异议的受理
14.5.1招标代理机构审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书面告知投标人修改或补充后在规定的期限内重新提出异议,重新提出异议日期为提出异议日期,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14.6异议人应保证异议、投诉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报送监管部门后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
14.7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开标或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5.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15.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八、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6、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公告媒体发布。
16.1公告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九、其他事项
17、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1、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资格审查、评标工作的组织。
1.1评标委员会
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其中由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由招标人派出的招标人代表1人。
二、资格审查
2、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资格审查事务。
2.1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2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a.基本资格证明文件:
合同包1、合同包2:
b.特定资格条件:
合同包1、合同包2: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投标保证金。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合同包1、合同包2:
(1)一般情形: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无。
2.4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2.1、2.2、2.3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招标活动结束,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招标等)。
三、评标
5、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招标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招标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合同包1、合同包2: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包1、合同包2:
技术符合性
商务符合性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招标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招标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招标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招标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招标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允许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后续评标。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允许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及参与后续评标。
③非单一产品招标项目,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6.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招标活动结束,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招标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最低评标价法
合同包2:最低评标价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在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不少于三家的前提下,按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注:若有相同的最低评标价,评标委员会将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以随机现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合同包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在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不少于三家的前提下,按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注:若有相同的最低评标价,评标委员会将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以随机现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8.4其他:无。
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1、本项目为2026年生产缝制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货物技术规格、数量和服务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前来投标。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明确列出所投所有产品的品牌型号,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须提供专项承诺函并承诺在现场验收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对于有具有QB/T行业检测标准的机台提供国家缝纫机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电机及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项目与检验(检测)结果不低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响应(或承诺)内容,否则做退货处理并视为虚假应标,招标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专项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未按前述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
4、本项目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所有技术和服务要求及商务条件条款均不允许负偏离和不满足采购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各品目单价报价不得高于该品目最高单价限价,各品目报价不得高于该品目最高总价限价,投保人所投合同包内的所有产品报价总价最低的为中标价,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下技术和服务要求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条款,若负偏离则投标无效。)
合同包1:
本表中的规格、功率、频率等参数为固定值的(指未标注范围值或偏离值),均允许误差±3%。
合同包2:
本表中的规格、功率、频率等参数为固定值的(指未标注范围值或偏离值),均允许误差±3%。
三、商务条件(以下商务条件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条款,若负偏离则投标无效。)
1、交付地点: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各个生产车间(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地点为准)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3、交付条件: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收取合同金额的5%。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的有效期涵盖服务期内)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到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说明:中标人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包含售后保修期)且双方无未了事项的前提下,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书面申请等材料后30日内无息退还。
5、是否邀请未中标的投标人参与验收:是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其他要求
8、包装及运输
8.1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充分考虑进行包装。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8.2运输:运输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与招标人指定收货人办理交接。运输费用及运输人员的安全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运输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出现运输人员伤亡的情况,由中标人负责。
8.3装卸:装卸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当采取合理、适当的装卸方式;由于不适当的装卸而造成货物在运输途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8.4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后,中标人应当与招标人指定收货人办理交接手续,货物的交付以招标人指定收货人出具的货物交接单为准。货物在交付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9、安装
9.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供安装、调试的进度计划表。
9.2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负责将合同规定的货物数量送到安装地点,货物通过招标人确认后,由中标人指派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招标人将安排专人配合,并提供安装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9.3根据项目情况,监管区内每日工作时间约为5.5小时,中标人委派的工作人员及设备入监需遵守安检规定,工作人员入监时不得携带香烟、打火机、钱包、手机、电子通信工具等违禁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因素,谨慎报价。
10、验收
10.1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重新更换,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10.2验收程序和方法
10.2.1出厂检验
中标人在产品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出具产地证书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
10.2.2中标人自检
中标人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严格按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逐项检验,中标人不得以市场行规或无依据的允许误差为理由),验收结果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使用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供自检记录。
10.2.3初步验收
在验收期间双方指派相关人员根据本约定有关数量、规格、质量的约定进行分批预验收,全部加工和安装工作完成后进行总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与合同约定不相符的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的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招标人在验收过程中,为保证货物用材质量和环保,招标人将随机抽取3-5个样品进行抽样检验(检测费由中标人支付),检验中若出现货物损坏由中标人重新生产补齐,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现场验收时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要求提供国家缝纫机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电机及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项目与检验(检测)结果不低于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响应(或承诺)内容。
10.2.4试运行
初验合格后设备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间设备运行稳定、无重大故障、功能全部达标、各项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0.2.5最终验收
试运行期满后,招标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最终验收,必要时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协助验收(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项目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相关人员确认后,相关代表方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项目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中标人在招标人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已含在报价总价中。
11、售后服务
11.1中标人提供所有货物的售后保修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设备使用说明书备注的易损件除外),售后保修期内如有非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损坏或故障,中标人应提供上门售后服务并无偿维修、更换配件。售后保修期内,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电话响应,在48小时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并于三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设备的重大配件损坏需要寄回厂家维修或更换的,经招标人审核并书面确认后,维修时间可适度延长。
11.2中标人提供所有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和服务指南,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招标人生产区开展产品使用培训,并提供相应教学光盘或视频资料。
11.3在售后保修期出现属货物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无偿更换,更换新机应为功能及性能参数不低于原机的原厂新机,更换的货物售后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
12、违约责任
12.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招标人或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须支付相应的赔偿。
12.2解除合同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后因中标人任何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继续履行或提前终止,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2.3分包转包违约责任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2.4进入生产区有关违约责任
中标人进入招标人生产区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招标人的工作制度和监管安全规定,服从招标人人员的指挥。不得为生产区人员传递信息、现金、手机、毒品、枪支、刀具等违禁品、违规品,若有发现经核查属实的,中标人须马上更换工作人员,并向招标人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生二次(含)以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2.5合同期内服务不到位相关违约责任
12.5.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交货(不可抗力除外)的,在中标人书面同意支付延期违约金的条件下,招标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期限还是不予延长期限,招标人同意延长期限的,延期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违约金的支付招标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违约金为每逾期1天,按逾期1天支付招标人5000元人民币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应尽的配送或安装等相关服务。延期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
若中标人逾期交货或安装时间达14天(含14天)以上的,视为中标人不能交货,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若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招标人所受的损失。
12.5.2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并要求更换为符合采购要求的产品,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1000元,违约金直接从货款中扣除,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招标人或任何第三方损害的,中标人应承担一切损害赔偿、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2.5.3售后保修期内,若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经双方共同选定的具备资质的第三方鉴定确认系中标人原因导致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遵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管理相关规定承担相应义务。同时,招标人有权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事故线索。该情形属于中标人根本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全部实际损失的,中标人应对差额部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5.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招标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招标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招标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5.5售后维保期内,中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或承诺的时间提供保修服务,每逾期一天,应支付招标人违约金100元,因中标人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招标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中标人应予以赔偿。
12.6中标人应支付的违约金招标人可以直接从应付给中标人的费用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7履约保证金条款是一项独立的条款,不影响招标人向中标人主张本采购文件中的其他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
12.8除上述具体违约责任外,中标人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有关规定的其他采购要求的,每发现一次,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
13.诉讼相关费用承担
若因中标人未履行合同项下义务导致招标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的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14.不可抗力
14.1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依约履行合同义务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4.2本项目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5.专利权及知识产权:
中标人须保障招标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招标人无关,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招标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6.保密条款
16.1中标人应当对本项目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项目合同或在本项目合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招标人的财务、技术、产品信息、民警资料或其他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工作内容等予以保密,不得向本项目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签订并严格执行《单位保密协议》、《个人保密承诺书》;中标人进入招标人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16.2中标人违反本条约定泄露招标人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6.3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
17.廉政条款
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任何形式行贿招标人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发现经被核查属实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中标人的礼金及吃请等,如有违反廉政纪律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安全生产责任条款
18.1中标人在生产区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招标人管理,确保自身安全及公司安全;签订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中标人进入招标人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需签订《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外协人员安全承诺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18.2招标人有权对入场人员履行安全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其行为、限制其活动范围,情节严重的,有权拒绝其入场或责令其离场,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同时中标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9.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19.1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2合同补充和修改:本项目合同生效后,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但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2本项目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相关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合同签订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签订合同时,招标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招标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甲方:(招标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项目编号为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招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三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单位负责人: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指投标人的全称。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七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3、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函
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②商务条件响应表
③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2.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2.10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号: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意:
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2-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须提供招标文件所要求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选择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有写所致的单位(接受人),单位(接受人)名称为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2-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2-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2-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2-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由评标委员会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4、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2-8承诺函
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1、我方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中“合格的投标人”条款规定的,若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的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3、我方承诺本项目所投产品均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若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的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我方承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的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我方承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若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的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2-9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2-9-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不得被福建省女子监狱、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其他认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3、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4、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投标(项目编号:),如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电汇、转账形式等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标的名称”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招标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标的名称”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标的名称”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标的名称”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
致各潜在供应商:
我公司受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2026年生产缝制设备采购项目(下称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意见征求,欢迎各潜在供应商提供宝贵意见或建议。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请于意见征求公告截止时间前将书面意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潜在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无需提供)、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相关意见或建议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邮箱(邮箱号:327244435@qq.com)或提交纸质书面意见材料原件至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可邮寄)。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的书面修改意见或建议,均不予受理。
意见征求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7:30止(北京时间)。
意见征求书面材料提交地点:福建省闽侯县南屿镇新南大道156号。
以上如有变更,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通知,请潜在供应商关注。
附:2026年生产缝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稿)。
采购人: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闽侯县南屿镇新南大道15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760号5号楼3层308、309号
联系人:***
联系方法:***
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0日
2026年生产缝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稿).docx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6年生产缝制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SL(2026)GK08
招标人: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1
一、总则....................11
二、投标人11
三、招标11
四、投标....................12
五、开标....................16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17
七、异议与投诉18
八、本项目的有关信息....................20
九、其他事项....................20
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21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21
二、资格审查....................21
三、评标....................24
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30
一、项目概述30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30
三、商务条件....................30
四、其他事项....................44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文本)50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4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55
(报价部分)....................71
(技术商务部分)....................75
第一章投标邀请
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2026年生产缝制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FJSL(2026)GK08
2、最高限价: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承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在福建省女子监狱、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格式自拟)。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获取招标文件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及方式:
地点: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760号5号楼3层308、309号)
方式:①现场获取: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760号5号楼3层308、309号)。②线上获取:将填写好的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发送至771953387@qq.com。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3招标文件售价:0元。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2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760号5号楼3层308、309号。
6.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招标人: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新南大道156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9、代理机构: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760号5号楼3层308、309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附1:账户信息
|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
| 开户名称: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屏山支行 |
| 银行账号: 591906882410808 |
| 特别提示 |
|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3、若投多个合同包的,请投标人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要求,进行缴交。 |
附件2: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 | ||
| 联系人: | E-mail: | 所投合同包号: |
| 手机: | 电话: | 传真: |
| 地址: | ||
附3:招标项目一览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 | 品目号最高单价限价(元) | 品目号最高总价限价(元) | 合同包最高总价限价(元) |
| 1 | 生产缝制设备1 | 1-1 | A02290100缝纫机 | 计算机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薄料、中厚料) | 314 | 3200 | 1004800 | 3321200 |
| 1-2 | 计算机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厚料) | 7 | 3200 | 22400 | ||||
| 1-3 | 计算机控制高速侧切刀平缝缝纫机(侧切) | 47 | 3500 | 164500 | ||||
| 1-4 | 计算机控制针送料平缝缝纫机 | 37 | 3800 | 140600 | ||||
| 1-5 | 计算机控制双针针送料平缝缝纫机(针杆一体) | 6 | 8500 | 51000 | ||||
| 1-6 | 计算机控制双针针送料平缝缝纫机(针杆分离) | 30 | 9500 | 285000 | ||||
| 1-7 | 计算机控制多针链缝缝纫机((13针) | 6 | 9000 | 54000 | ||||
| 1-8 | 计算机控制多针链缝缝纫机(17针) | 5 | 9000 | 45000 | ||||
| 1-9 | 计算机控制多针链缝缝纫机(23针) | 13 | 9500 | 123500 | ||||
| 1-10 | 计算机控制肘型筒式链式线迹缝纫机(双针) | 19 | 9800 | 186200 | ||||
| 1-11 | 计算机控制肘型筒式链式线迹缝纫机(三针) | 9 | 9800 | 88200 | ||||
| 1-12 | 计算机控制高速绷缝缝纫机(三针五线、中厚料) | 4 | 7500 | 30000 | ||||
| 1-13 | 计算机控制高速包缝缝纫机(三线) | 2 | 3800 | 7600 | ||||
| 1-14 | 计算机控制高速包缝缝纫机(四线) | 6 | 3800 | 22800 | ||||
| 1-15 | 计算机控制高速包缝缝纫机(五线) | 43 | 3800 | 163400 | ||||
| 1-16 | 中速曲折缝缝纫机(厚料) | 2 | 4800 | 9600 | ||||
| 1-17 | 计算机控制加固缝缝纫机(薄料、中厚料) | 20 | 8800 | 176000 | ||||
| 1-18 | 计算机控制加固缝缝纫机(厚料) | 4 | 8800 | 35200 | ||||
| 1-19 | 计算机控制平头锁钮孔缝纫机(薄料、中厚料) | 6 | 13500 | 81000 | ||||
| 1-20 | 热风缝口密封机 | 23 | 12000 | 276000 | ||||
| 1-21 | 烫床 | 9 | 6800 | 61200 | ||||
| 1-22 | 钉扣机 | 28 | 2000 | 56000 | ||||
| 1-23 | 电脑切带机 | 5 | 3000 | 15000 | ||||
| 1-24 | 冲孔机 | 1 | 1500 | 1500 | ||||
| 1-25 | 全自动双头压烫机 | 2 | 4800 | 9600 | ||||
| 1-26 | 自动锤平机 | 2 | 2600 | 5200 | ||||
| 1-27 | 电脑圆角切带机 | 3 | 3000 | 9000 | ||||
| 1-28 | 自动剪线机 | 15 | 1800 | 27000 | ||||
| 1-29 | 手动烫画机 | 1 | 1500 | 1500 | ||||
| 1-30 | 计算机控制花样缝缝纫机 | 4 | 28000 | 112000 | ||||
| 1-31 | 水性喷胶机 | 4 | 1800 | 7200 | ||||
| 1-32 | 计算机控制圆头锁钮孔缝纫机 | 1 | 27200 | 27200 | ||||
| 1-33 | 373型钉扣机 | 4 | 5500 | 22000 | ||||
| 2 | 生产缝制设备2 | 2-1 | A02290100缝纫机 | 计算机控制带模板缝纫机(模板机)(1300mm×850mm)(360度机头旋转) | 5 | 62500 | 312500 | 561500 |
| 2-2 | 计算机控制带模板缝纫机(模板机)(1000mm×600mm) | 5 | 49800 | 249000 |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以包括所涉及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人工、运输等一切相关费用。
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在中标后和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其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评审过程中无论是否对原件进行核实,投标人都必须对其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 项号 | 招标文件(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1)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胶装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4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本1份。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2)电子文本1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正本WORD格式(未盖章)及PDF格式(正本盖章扫描版),电子投标文件用U盘或光盘保存,提交后概不退还。) |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 |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1)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3)其他:无。 |
| 7 | 12.1 |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1名 |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1)招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1名 |
| 9 | 15.1-(2) | 异议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异议(1)提出异议期限的计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2)异议时效期间: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原件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异议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4.3条的有关规定。 |
| 11 | 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 |
| 12 | 18.1 | 招标信息发布媒体:(1)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 13 | 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进行收取。收费费率标准: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闽狱采购【2018】3号文件的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计取,即中标(成交)金额在50万以下按照1%收取,中标(成交)金额在50万至100万按照0.9%收取,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至500万按照0.5%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b.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3)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支行鼓楼分行 账 号:591906882410106 | |
| 14 | 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15 | 其他重要须知:(1)投标人都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准确、完整及合法有效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或承诺欺骗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若在中标后或签约时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是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如果已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及因追索该损失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的,招标人有权要求进行赔偿。(3)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还应保证招标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招标人因此而招致损失,则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 |
| 16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接收异议的方式:以书面原件形式送达至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接收人姓名:李青雄 ,联系方式:***。 |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招标活动(以下简称:“本次招标活动”)。
2、定义
2.1“招标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招标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公告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当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招标活动结束,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招标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招标任务取消情形,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招标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本项目各合同包的最高单价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投标人品目号单价报价或品目号总价报价或合同包总价报价超出对应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招标活动的需要,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系统记载的到账时间为准。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退回原账户。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异议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9.7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c.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合法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异议)。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12、定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
(3)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将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公示期内,有关监督部门接到投诉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人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结果发布的同时,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签订合同
13.1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13.3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3.4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异议与投诉
14.异议、投诉
14.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方式向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4.2提出异议期限的计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14.2.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原件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14.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14.2.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14.3函件格式及签署:异议书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材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逐页加盖公章)。
提出异议人应按下列格式提交异议书,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 异议书(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认为 项目的招标活动中有几项内容损害了我公司的权益,现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 异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提出以下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的事实和理由:1、 (事宜经过) ;2、 (事宜经过) ;……我们认为,以上几项,违背了招标投标法规的有关规定,其中第 1 项 违背 《 法》第 条的“ ”规定,第 2 项 违背《 法》第 条的规定,请予审查纠正为盼。异议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签字:地址: 联系电话:邮编: 传真:日期:注:异议人提供的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明确的请求和加盖公章证明材料。 |
14.4下列情形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①异议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②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③异议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④超过异议时效的。
⑤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14.5异议的受理
14.5.1招标代理机构审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书面告知投标人修改或补充后在规定的期限内重新提出异议,重新提出异议日期为提出异议日期,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14.6异议人应保证异议、投诉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报送监管部门后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
14.7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开标或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5.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15.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八、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6、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公告媒体发布。
16.1公告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九、其他事项
17、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1、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资格审查、评标工作的组织。
1.1评标委员会
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其中由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由招标人派出的招标人代表1人。
二、资格审查
2、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资格审查事务。
2.1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2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a.基本资格证明文件:
合同包1、合同包2: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2025年的完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d.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③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②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 9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b.特定资格条件:
合同包1、合同包2: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未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承诺函 |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承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在福建省女子监狱、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格式自拟)。 |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投标保证金。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合同包1、合同包2:
(1)一般情形:
|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 投标文件的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无。
2.4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2.1、2.2、2.3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招标活动结束,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招标等)。
三、评标
5、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招标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招标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合同包1、合同包2:
| 序号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 2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 3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 4 | 出现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 5 | 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包1、合同包2:
技术符合性
| 情形 | 明细 |
| 其他情形 |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实质性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②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商务符合性
| 情形 | 明细 |
| 其他情形 |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条件”全部条款的,按无效投标处理。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价格符合性
| 情形 | 明细 |
| 其他情形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报价,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一)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招标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招标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招标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招标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招标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允许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后续评标。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允许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及参与后续评标。
③非单一产品招标项目,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6.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招标活动结束,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招标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最低评标价法
合同包2:最低评标价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在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不少于三家的前提下,按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注:若有相同的最低评标价,评标委员会将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以随机现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合同包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在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不少于三家的前提下,按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注:若有相同的最低评标价,评标委员会将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以随机现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8.4其他:无。
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1、本项目为2026年生产缝制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货物技术规格、数量和服务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前来投标。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明确列出所投所有产品的品牌型号,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须提供专项承诺函并承诺在现场验收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对于有具有QB/T行业检测标准的机台提供国家缝纫机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电机及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项目与检验(检测)结果不低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响应(或承诺)内容,否则做退货处理并视为虚假应标,招标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专项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未按前述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
4、本项目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所有技术和服务要求及商务条件条款均不允许负偏离和不满足采购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各品目单价报价不得高于该品目最高单价限价,各品目报价不得高于该品目最高总价限价,投保人所投合同包内的所有产品报价总价最低的为中标价,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下技术和服务要求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条款,若负偏离则投标无效。)
合同包1:
本表中的规格、功率、频率等参数为固定值的(指未标注范围值或偏离值),均允许误差±3%。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及技术标准 |
| 1 | 计算机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薄料、中厚料) | 整机必须符合轻工行业标准QB/T2380-2013《工业用缝纫机计算机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或QB/T5549-2021《工业缝纫机计算机控制多轴联动高速平缝缝纫机》,机架应当符合QB/T2378-2012《工业用缝纫机 机架》,台板应当符合QB/T2379-2012《工业用缝纫机 台板》计算机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应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具有自动调速、自动停针位、自动剪线、自动抬压脚、自动计数、自动倒顺缝、自动加固缝、慢启动等功能。抬压脚零部件不允许超出机头铸件外周,也不允许安装在机头铸件外表面或封闭式金属油盘。功能及参数要求:1.驱动轴采用交流伺服电机直驱形式;2.底部采用封闭式金属油盘;3.针杆及挑线杆采用润滑脂润滑或无油润滑;4.控制面板采用嵌入式的按键屏或彩色触摸屏;5.具有8种以上(不含8种)缝纫花样的编辑储存功能;6.线迹长度由控制面板调节,最小调节量≤0.1mm;7.针距调节机构由独立步进电机控制;8.抬压脚和剪线机构由步进电机控制;9.起缝及结束缝时具有密缝功能且密缝线迹长度可在控制面板上设定;10.采用电子夹线器,其功能可通过控制面板调节;11.采用电子松线器,其功能可通过控制面板调节;12.具有设置底线余量、缺线报警、缝纫计数三项功能;13.自动剪线线头长度≤3mm;14.具有旋梭润滑油供油调节,调节旋钮配备油量增减标识,无需辅助工具可实现油量调节;15.具备缝料厚度自动检测功能,缝纫速度随缝料厚度的薄厚变化能够自动升降;16.可通过控制面板设定缝料厚度,调节压脚抬起高度;17.具有旋梭润滑油自动过滤回收循环供油功能; 18.适用薄料、中厚料布料。 |
| 2 | 计算机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厚料) | 整机必须符合轻工行业标准QB/T2380-2013《工业用缝纫机计算机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或QB/T5549-2021《工业缝纫机计算机控制多轴联动高速平缝缝纫机》,机架应当符合QB/T2378-2012《工业用缝纫机 机架》,台板应当符合QB/T2379-2012《工业用缝纫机 台板》计算机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应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具有自动调速、自动停针位、自动剪线、自动抬压脚、自动计数、自动倒顺缝、自动加固缝、慢启动等功能。抬压脚零部件不允许超出机头铸件外周,也不允许安装在机头铸件外表面或封闭式金属油盘。功能及参数要求:1.驱动轴采用交流伺服电机直驱形式;2.底部采用封闭式金属油盘;3.针杆及挑线杆采用润滑脂润滑或无油润滑;4.控制面板采用嵌入式的按键屏或彩色触摸屏;5.具有8种以上(不含8种)缝纫花样的编辑储存功能;6.线迹长度由控制面板调节,最小调节量≤0.1mm;7.针距调节机构由独立步进电机控制;8.抬压脚和剪线机构由步进电机控制;9.起缝及结束缝时具有密缝功能且密缝线迹长度可在控制面板上设定;10.采用电子夹线器,其功能可通过控制面板调节;11.采用电子松线器,其功能可通过控制面板调节;12.具有设置底线余量、缺线报警、缝纫计数三项功能;13.自动剪线线头长度≤3mm;14.具有旋梭润滑油供油调节,调节旋钮配备油量增减标识,无需辅助工具可实现油量调节;15.具备缝料厚度自动检测功能,缝纫速度随缝料厚度的薄厚变化能够自动升降;16.可通过控制面板设定缝料厚度,调节压脚抬起高度;17.具有旋梭润滑油自动过滤回收循环供油功能 ; 18.适用厚料布料。 |
| 3 | 计算机控制高速侧切刀平缝缝纫机(侧切) | 整机必须符合轻工行业标准QB/T5111-2017《工业缝纫机计算机控制高速侧切刀平缝缝纫机》,机架应当符合QB/T2378-2012《工业用缝纫机 机架》,台板应当符合QB/T2379-2012《工业用缝纫机 台板》。计算机控制高速侧切刀平缝缝纫机应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交流电机直驱,具有自动调速、自动停针位、自动剪线、自动抬压脚、自动计数、自动倒顺缝、自动加固缝、慢启动等功能。功能及参数要求:1.驱动轴采用交流伺服电机直驱形式;2.针杆及挑线杆采用润滑脂润滑或微油润滑;3.控制面板采用嵌入式的按键屏或彩色触摸屏;4.采用电子夹线器,其功能可通过控制面板调节;5.采用电子松线器,其功能可通过控制面板调节;6.具有设置底线余量、缺线报警、缝纫计数三项功能;7.具有自动吸风收集废料装置;8.底部采用封闭式金属油盘;9.线迹长度由控制面板调节,最小调节量≤0.1mm;10.针距调节机构由独立步进电机控制;11.抬压脚和剪线机构由步进电机控制;12.切刀轴采用润滑脂润滑;13.针杆与切刀动作可在1分钟内实现同步与异步转换。 |
| 4 | 计算机控制针送料平缝缝纫机 | 整机必须符合轻工行业标准QB/T 5227-2018 《工业用缝纫机计算机控制高速针送料平缝缝纫机》,机架应当符合QB/T2378-2012《工业用缝纫机 机架》,台板应当符合QB/T2379-2012《工业用缝纫机 台板》。计算机控制针送料平缝缝纫机应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交流电机直驱,具有自动调速、自动停针位、自动剪线、自动计数、自动倒顺缝、自动加固缝、慢启动等功能。功能及参数要求:1.驱动轴采用交流伺服电机直驱形式;2.底部采用封闭式金属油盘;3.针杆及挑线杆采用润滑脂润滑或无油润滑;4.控制面板采用嵌入式的按键屏或彩色触摸屏;5.线迹长度由控制面板调节,最小调节量≤0.1mm;6.起缝及结束缝时具有密缝功能且密缝线迹长度可在控制面板上设定;7.采用电子夹线器,其功能可通过控制面板调节;8.自动剪线线头长度≤3mm;9.采用电子松线器,其功能可通过控制面板调节;10.具有设置底线余量、缺线报警、缝纫计数三项功能;11.针距调节机构由独立步进电机控制;12.抬压脚和剪线机构由步进电机控制。 |
| 5 | 计算机控制双针针送料平缝缝纫机(针杆一体) | 整机必须符合轻工行业标准QB/T4799-2015《工业用缝纫机计算机控制双针针送料平缝机》,机架应当符合QB/T2378-2012 《工业用缝纫机 机架》,台板应当符合QB/T2379-2012《 工业用缝纫机 台板》。计算机控制双针针送料平缝缝纫机应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交流伺服电机直驱,具有现自动调速、停针位、剪线、计针数、倒顺缝、加固缝等功能。 功能及参数要求:1.驱动轴采用交流伺服电机直驱形式;2.针杆及挑线杆采用润滑脂润滑或无油润滑;3.控制面板采用嵌入式的按键屏或彩色触摸屏; 4.起缝及结束缝时具有密缝功能且密缝线迹长度可在控制面板上设定;5.采用电子夹线器,其功能可通过控制面板调节;6.采用电子松线器,其功能可通过控制面板调节;7.线迹长度由控制面板调节,最小调节量≤0.1mm;8.具有设置底线余量、缺线报警、缝纫计数三项功能;9.自动抬压脚机构由步进电机独立控制;10.底部采用封闭式金属油盘;11.针距调节机构由独立步进电机控制;12.具有自动剪线功能;13.机头内部上下轴传动采用同步带机构形式; 14.设备采用机电一体化(主机跟电控为一体)。 |
| 6 | 计算机控制双针针送料平缝缝纫机(针杆分离) | 整机必须符合轻工行业标准QB/T4799-2015《工业用缝纫机计算机控制双针针送料平缝机》,机架应当符合QB/T2378-2012 《工业用缝纫机 机架》,台板应当符合QB/T2379-2012《 工业用缝纫机 台板》。计算机控制双针针送料平缝缝纫机应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具有现自动调速、停针位、剪线、计针数、倒顺缝、加固缝等功能,包含转角缝纫功能。 功能及参数要求:1.驱动轴采用交流伺服电机直驱形式;2.针杆及挑线杆采用润滑脂润滑或无油润滑;3.控制面板采用嵌入式按键屏; 4.起缝及结束缝时具有密缝功能且密缝线迹长度可在控制面板上设定;5.采用电子夹线器,其功能可通过控制面板调节;6.采用电子松线器,其功能可通过控制面板调节;7.线迹长度由控制面板调节,最小调节量≤0.1mm;8.具有设置底线余量、缺线报警、缝纫计数三项功能;9.自动抬压脚机构由步进电机独立控制;10.底部采用封闭式金属油盘;11.针距调节机构由独立步进电机控制;12.具有自动剪线功能;13.机头内部上下轴传动采用同步带机构形式;14.设备采用机电一体化(主机跟电控为一体)。 |
| 7 | 计算机控制多针链缝缝纫机((13针) | 整机必须符合轻工行业标准QB/T4385-2012《工业用缝纫机多针链缝缝纫机机头》、QB/T2380-2013《工业用缝纫机计算机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机架应当符合QB/T2378-2012《工业用缝纫机 机架》,台板应当符合QB/T2379-2012《工业用缝纫机 台板》。计算机控制多针链缝缝纫机应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半筒式结构、配备后拖轮,具有自动定针、自动抬压脚、自动抬后拖轮等功能,功能及参数要求:1.驱动轴采用交流伺服电机直驱形式;2.针杆采用润滑脂润滑或微油润滑;3.具有吹气扫线功能;4.具有剪线安全保护功能;5.具有自动剪线功能;6.自动剪线线数>8;7.机头内部上下轴传动采用同步带机构结构传送方式或者杠杆式结构形式;8.控制面板采用按键屏9.针数13。 |
| 8 | 计算机控制多针链缝缝纫机(17针) | 整机必须符合轻工行业标准QB/T4385-2012《工业用缝纫机多针链缝缝纫机机头》、QB/T2380-2013《工业用缝纫机计算机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机架应当符合QB/T2378-2012《工业用缝纫机 机架》,台板应当符合QB/T2379-2012《工业用缝纫机 台板》。计算机控制多针链缝缝纫机应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半筒式结构、配备后拖轮,具有自动定针、自动抬压脚、自动抬后拖轮等功能,功能及参数要求:1.驱动轴采用交流伺服电机直驱形式;2.针杆采用润滑脂润滑或微油润滑;3.具有吹气扫线功能;4.具有剪线安全保护功能;5.具有自动剪线功能;6.自动剪线线数>8;7.机头内部上下轴传动采用同步带机构结构传送方式或者杠杆式结构形式;8.控制面板采用按键屏9.针数17。 |
| 9 | 计算机控制多针链缝缝纫机(23针) | 整机必须符合轻工行业标准QB/T4385-2012《工业用缝纫机多针链缝缝纫机机头》、QB/T2380-2013《工业用缝纫机计算机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机架应当符合QB/T2378-2012《工业用缝纫机 机架》,台板应当符合QB/T2379-2012《工业用缝纫机 台板》。计算机控制多针链缝缝纫机应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半筒式结构、配备后拖轮,具有自动定针、自动抬压脚、自动抬后拖轮等功能。功能及参数要求:1.驱动轴采用交流伺服电机直驱形式;2.针杆采用润滑脂润滑或微油润滑;3.具有吹气扫线功能;4.具有剪线安全保护功能;5.具有自动剪线功能;6.自动剪线线数>8;7.机头内部上下轴传动采用同步带机构结构传送方式或者杠杆式结构形式;8.控制面板采用按键屏;9.针数23。 |
| 10 | 计算机控制肘型筒式链式线迹缝纫机(双针) | 整机符合轻工行业标准QB/T 4391-2026《工业用缝纫机 肘型筒式链式线迹缝纫机》、QB/T2380-2013《工业用缝纫机计算机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机架符合QB/T2378-2012《工业用缝纫机 机架》,台板符合QB/T2379-2012《工业用缝纫机 台板》。计算机控制肘型筒式链式线迹缝纫机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肘型圆筒式悬臂机体、带拖布轮。功能及参数要求:1、主轴采用交流伺服电机直驱;2、具有自动抬压脚、自动抬后拖轮功能;3、压脚和拖轮可分别独立控制;4、具有自动润滑功能;5、针杆及挑线杆采用润滑脂润滑;6、具有自动剪线功能;7、具有自动吸风收集废料装置 。 |
| 11 | 计算机控制肘型筒式链式线迹缝纫机(三针) | 整机符合轻工行业标准QB/T 4391-2026《工业用缝纫机 肘型筒式链式线迹缝纫机》、QB/T2380-2013《工业用缝纫机计算机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机架符合QB/T2378-2012《工业用缝纫机 机架》,台板符合QB/T2379-2012《工业用缝纫机 台板》。计算机控制肘型筒式链式线迹缝纫机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肘型圆筒式悬臂机体、带拖布轮。功能及参数要求:1、主轴采用交流伺服电机直驱;2、具有自动抬压脚、自动抬后拖轮功能;3、压脚和拖轮可分别独立控制;4、具有自动润滑功能;5、针杆及挑线杆采用润滑脂润滑;6、具有自动剪线功能;7、具有自动吸风收集废料装置。 |
| 12 | 计算机控制高速绷缝缝纫机(三针五线、中厚料) | 整机符合轻工行业标准QB/T4389-2012《工业用缝纫机计算机控制高速绷缝缝纫机》,机架符合QB/T2378-2012《工业用缝纫机 机架》,台板符合QB/T2379-2012《工业用缝纫机台板》。 计算机控制高速绷缝缝纫机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方筒式机体结构(3针5线);具有自动调速、自动停针位控制、自动剪线、自动抬压脚、全封闭自动润滑等功能。功能及参数要求:1、主轴采用交流伺服电机直接驱动;2、针杆采用润滑脂润滑;3、具有面线润滑功能;4、步进电机驱动剪线及自动抬压脚;5、筒型缝台周长为≤280mm,缝台侧盖采用吸铁式方式开合。 |
| 13 | 计算机控制高速包缝缝纫机(三线) | 包缝机符合轻工行业标准QB/T4388-2012《工业用缝纫机计算机控制高速包缝缝纫机》,机架符合QB/T2378-2012 《工业用缝纫机 机架》,台板符合QB/T2379-2012《 工业用缝纫机 台板》。计算机控制高速包缝缝纫机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具有自动切料装置和自动润滑系统,能实现速度控制、自动停针位、自动计针数、自动切线辫和切条带等功能。功能及参数要求:1.驱动轴采用交流伺服电机直驱形式;2.具备剪切布条和松紧带功能;3.具有识别不同透光度面料的功能;4.剪线长度≤10mm;5.采用步进电机驱动剪线及步进电机驱动抬压脚;6.可通过控制面板调节压脚抬起高度;7.可通过控制面板设置停针位置;8.具有前、后切线辫功能,前、后切线辫长度可调,可通过控制面板一键切换前切线或后切线辩模式;9.具有自动缝纫安全保护功能,当压脚或缝台未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时,产品无法自行启动;10.控制面板采用按键屏;11.具有自动吸风收集废料装置。 |
| 14 | 计算机控制高速包缝缝纫机(四线) | 包缝机符合轻工行业标准QB/T4388-2012《工业用缝纫机计算机控制高速包缝缝纫机》,机架符合QB/T2378-2012 《工业用缝纫机 机架》,台板符合QB/T2379-2012《 工业用缝纫机 台板》。计算机控制高速包缝缝纫机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具有自动切料装置和自动润滑系统,能实现速度控制、自动停针位、自动计针数、自动切线辫和切条带等功能。功能及参数要求:1.驱动轴采用交流伺服电机直驱形式;2.具备剪切布条和松紧带功能;3.具有识别不同透光度面料的功能;4.剪线长度≤10mm;5.采用步进电机驱动剪线及步进电机驱动抬压脚;6.可通过控制面板调节压脚抬起高度;7.可通过控制面板设置停针位置;8.具有前、后切线辫功能,前、后切线辫长度可调,可通过控制面板一键切换前切线或后切线辩模式;9.具有自动缝纫安全保护功能,当压脚或缝台未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时,产品无法自行启动;10.控制面板采用按键屏;11.具有自动吸风收集废料装置。 |
| 15 | 计算机控制高速包缝缝纫机(五线) | 包缝机符合轻工行业标准QB/T4388-2012《工业用缝纫机计算机控制高速包缝缝纫机》,机架符合QB/T2378-2012 《工业用缝纫机 机架》,台板符合QB/T2379-2012《 工业用缝纫机 台板》。计算机控制高速包缝缝纫机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具有自动切料装置和自动润滑系统,能实现速度控制、自动停针位、自动计针数、自动切线辫和切条带等功能。功能及参数要求:1.驱动轴采用交流伺服电机直驱形式;2.具备剪切布条和松紧带功能;3.具有识别不同透光度面料的功能;4.剪线长度≤10mm;5.采用步进电机驱动剪线及步进电机驱动抬压脚;6.可通过控制面板调节压脚抬起高度;7.可通过控制面板设置停针位置;8.具有前、后切线辫功能,前、后切线辫长度可调,可通过控制面板一键切换前切线或后切线辩模式;9.具有自动缝纫安全保护功能,当压脚或缝台未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时,产品无法自行启动;10.控制面板采用按键屏;11.具有自动吸风收集废料装置; |
| 16 | 中速曲折缝缝纫机(厚料) | 整机必须符合轻工行业标准QB/T2148 -2024《工业用缝纫机中速曲折缝缝纫机》;机架应当符合QB/T2378-2012 《工业用缝纫机 机架》;台板应当符合QB/T2379-2012《 工业用缝纫机 台板》。中速曲折缝缝纫机为平板式机体,采用连杆挑线、针杆摆动、旋梭勾线、下送料,形成 的301、304、308和322型等线迹。功能及参数要求:1.机头采用交流伺服电机直接驱动一体式;2.具有全自动供油系统;3.采用≥2.0倍大旋梭;4.具有曲折缝一步二点功能;5.电压:220V,功率:≥750W,转速:≥2200针/分,最大线迹长度≥4MM,最大线迹宽度≥8MM。 |
| 17 | 计算机控制加固缝缝纫机(薄料、中厚料) | 整机必须符合轻工行业标准QB/T4302-2012《工业用缝纫机 计算机控制加固缝缝纫机》;机架应当符合QB/T2378-2012 《工业用缝纫机 机架》;台板应当符合QB/T2379-2012《工业用缝纫机 台板》。计算机控制加固缝缝纫机应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具有自动调速、缝线张力调节、自动抬压脚、自动剪线、电子夹线、自动停针、自动计数、产品储存、花样缩放、花样储存、花样循环缝、工作状态显示等功能,功能及参数要求:1、驱动轴采用交流伺服电机直驱形式。2、机头采用润滑脂润滑;3、可通过操作面板设定不同条件下的面线张力;4、控制面板为彩色触摸屏,对角线长度≥177mm;5、采用电子夹线器,其功能可通过控制面板调节;6、采用电子松线器,其功能可通过控制面板调节;7、具有面线断线检测及报警功能;8、具有设置底线余量、缝纫计数,并实现缺线报警停机等三项功能;9、具有套结、钉扣两种使用模式切换功能,切换时间为1分钟;10、抬压脚采用步进电机控制,扫线采用步进电机控制、剪线采用电磁阀控制;11、具有密封齿轮箱结构,大连杆齿轮和下轴齿轮在密封齿轮箱内,采用润滑脂润滑。 |
| 18 | 计算机控制加固缝缝纫机(厚料) | 整机必须符合轻工行业标准QB/T4302-2012《工业用缝纫机 计算机控制加固缝缝纫机》;机架应当符合QB/T2378-2012 《工业用缝纫机 机架》;台板应当符合QB/T2379-2012《工业用缝纫机 台板》。计算机控制加固缝缝纫机应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具有自动调速、缝线张力调节、自动抬压脚、自动剪线、电子夹线、自动停针、自动计数、产品储存、花样缩放、花样储存、花样循环缝、工作状态显示等功能,功能及参数要求:1、驱动轴采用交流伺服电机直驱形式。2、机头采用润滑脂润滑;3、可通过操作面板设定不同条件下的面线张力;4、控制面板为彩色触摸屏,对角线长度≥177mm;5、采用电子夹线器,其功能可通过控制面板调节;6、采用电子松线器,其功能可通过控制面板调节;7、具有面线断线检测及报警功能;8、具有设置底线余量、缝纫计数,并实现缺线报警停机等三项功能;9、具有套结、钉扣两种使用模式切换功能,切换时间为1分钟;10、抬压脚采用步进电机控制,扫线采用步进电机控制、剪线采用电磁阀控制;11、具有密封齿轮箱结构,大连杆齿轮和下轴齿轮在密封齿轮箱内,采用润滑脂润滑。 |
| 19 | 计算机控制平头锁钮孔缝纫机(薄料、中厚料) | 整机符合轻工行业标准QB/T4796-2015 《工业用缝纫机 计算机控制平头锁纽孔缝纫机》;机架符合QB/T2378-2012 《工业用缝纫机 机架》;台板符合QB/T2379-2012《 工业用缝纫机台板》。计算机控制平头锁钮孔缝纫机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具有自动调速、缝线张力调节、自动抬压脚、自动剪线、电子夹线、产品储存、花样缩放、花样储存、花样循环缝、工作状态显示等功能。功能及参数要求:1、驱动轴采用交流伺服电机直驱形式。2、机头采用润滑脂润滑。3、可通过操作面板设定不同条件下的面线张力。4、自动抬压脚机构由步进电机独立控制。5、摆针与送料采用步进闭环电机驱动。6、具有循环缝制功能(可存储≥20种程序、每种程序可以存储≥30个花样)。7、具有连续缝制功能(可存储≥20种程序、每种程序可以存储≥6个花样)。8、自动剪线机构由独立步进电机控制,线头长度≤3mm。9、控制面板为彩色触摸屏,对角线长度≥177mm;10、采用电子夹线器,其功能可通过控制面板调节。11、采用电子松线器,其功能可通过控制面板调节。12、针距调节机构由独立步进电机控制。13、切线机构由独立步进电机控制。14、针杆驱动机构采用一体式摆动架。 |
| 20 | 热风缝口密封机 | 热风缝口密封机利用发热管加热并通过空气鼓风机(功率≥370W)将热气吹到热封胶带上,使其达到熔点,最后上下两胶轮闭合转动,使胶带和面料紧密粘合。适用于各类防水服装和户外运动产品缝口的防水加工,如套装雨衣,防水鞋帽,账篷,冲锋衣,防水潜水服等。热风缝口密封机采用PLC 可编程控制器控制系统,配置彩色液晶触摸屏显示器应具备显示及操作功能;可连续24小时工作并具备粘合速度自动控制、加热温度自动控制及报警、加热管过热自动保护、上下压轮同步传动、自动补偿虚位、自动微退、自动剪带、送带、自动带尾完成等功能。1.热封机型式、基本参数及功能1.1.总额定功率≥2500W;1.2.热风管额定功率≥1800W;1.3.热风温度:室温~≥700℃(无级调节);1.4.热风温度波动≤2℃;1.5.粘合速度:≥2m/min~24m/min(无级调速);1.6.压轮宽度≥25mm(光面);1.7.可吹胶带宽度:≥14mm~22mm;1.8.粘合制品厚度≥0.2mm;1.9.上压轮升降距离:≥18mm~25mm;1.10.噪声声压级≤80dB(A);1.11.可接近(触摸)的外壳和部件的温升:金属表面≤40℃;绝缘体表面≤30℃;1.12.手动操作器件温升:金属表面≤25℃;绝缘体表面≤15℃;1.13.可编程控制器为工业级PLC,支持闭环温度、速度控制,支持报警、过热保护逻辑,可支持设备连续24h不间断稳定运行,具备配套触摸屏交互功能;1.14.进风经过滤后实现油水分离;1.15.配置自动松带器,且胶条松紧度能够自动调整; 1.16.风枪摆动座采用整体铸件;1.17.上下压轮分别采用独立电机驱动;1.18.出风口采用独立鼓风机吹气;1.19.控制面板为嵌入式彩色触摸屏;1.20.自动送带采用独立电机驱动;2.热封机外观及安全要求2.1.设备外面应整洁、干净;2.2.各种标志应清晰、明确;2.3.电镀件、喷塑(漆)件应无脱落、无起泡; 2.4.机械零部件应连接紧固;2.5.传动部件运转灵活;2.6.电气线路连接紧固;2.7.气动部分连接牢靠;2.8.应有防触电保护;2.9.应有短路保护;2.10.应有过载保护。 |
| 21 | 烫床 | 1.节能型一体式,一炉配一斗配置,自动控制加水加热;内置不锈钢蒸汽炉胆,管道短、热损耗低,保持蒸汽温度和干燥;配备移动脚轮。 2.电压:220V 3.台面加热:采用不锈钢蒸汽管蒸汽加热,温度:≥80-100℃(温度不可调)4.烫台和锅炉一体式结构5.具有烫台风力可调节功能6.风叶风轮电机采用伺服电机驱动7.具有智能踏板装置(踏板可根据员工随意智能切换点动、常开模式并控制风门功能) 8.抽湿电机功率:≥0.8KW 9.炉胆发热管功率:≥4.5Kw 10.水泵功率:≥0.1KW11.水箱容积:≥16L 12.蒸汽压力:≥0.4Mpa;蒸汽输出量:≥7KG/h 13.台面尺寸:≥1200*780mm 14.台面发热功率≥1.OKW;吸风率:≥0.55/0.8Kw, 15.采用台面加热:利用烫斗尾气的热能对台面板下方的S型不锈钢管道进行循环加热,使台面(海绵)一直处于干燥的状态,从而减少衣物的湿气,缩短晾干时间。 |
| 22 | 钉扣机 | 1、最大工作压力:≥50-1000kpa, 冲头行程:≥42mm;2、最大工作速度:≥120次/分,电压:220V,功率:≥20W;3、电脑直驱钉扣,红外线定位、四合扣用、工字扣、鸡眼扣、铁标牌等。 |
| 23 | 电脑切带机 | 1、电压:220V,额定功率:≥0.4KW,最大裁剪长度:≥10-99999mm,裁剪宽度≥:1-95mm,切断速度:≥110片/分,刀片最高温度:≥350 度;2、微电脑操作,切刀附加热装置,可将织带切口加热固结,不产生毛边;3、自动操作:只需设定长度和数量,其余工作自动完成;4、自动暂停:一旦材料用完,自动停止;5、记忆功能:自动存储所设置的长度和数量及速度。 |
| 24 | 冲孔机 | 1、气动式,压力:≥0.5Kpa; 2.冲孔内径:≥1-20mm。3.适用于鞋面单孔冲孔。 |
| 25 | 全自动双头压烫机 | 1、电压:220V,功率:≥2000W,气压:≥4-5KG/cm²,工作台面:≥380MM*380MM。2、双工位气动压烫机,单个加热板,供双人操作,气动随意调节压力。3、用途:鞋舌、平面衬、服装转印、平面压烫、热熔胶片压烫等。 |
| 26 | 自动锤平机 | 1、自动锤平机,适用于各种皮面针车后,接缝处,折边反口太厚处,连续敲打整平,不伤皮面。2、接缝处进行自动分边,整平多工序一体化作业。3、电压:220/380V可选,功率:≥250W,行程:≥50mm。4、通过锤头高频率锤打压平,使皮件折边处,较厚鞋面,针车缝合位置,交接厚位平整美观。 |
| 27 | 电脑圆角切带机 | 1、电压:220V,额定功率:≥0.4KW,最大裁剪长度:≥10-99999mm,裁剪宽度:≥1-95mm,切断速度:≥110片/分,刀片最高温度:≥350 度;2、微电脑操作,切刀附加热装置,可将织带切口加热固结,不产生毛边;3、自动操作:只需设定长度和数量,其余工作自动完成;4、自动暂停:一旦材料用完,自动停止;5、记忆功能:自动存储所设置的长度和数量及速度。 |
| 28 | 自动剪线机 | 剪线机具备自动吸风剪线功能,带台板,带可移动拖轮的脚架,自润滑不用喷油、耐磨、使用寿命长的特点,产品交付后无需添加其他零配件即可满足使用需求。1.电压:220V;2.功率:≥1200w;3.电子转数:≧13500RPM-28000RPM;4.两个各≥600W变频无刷吸风电机;5.两套无刷大扭力剪线刀组;6.两套独立控制系统;7.自动供油输油功能一体,防漏油喷油。8.刀组开关控制吸风电机启停。9.整机无刷剪线器,吸剪一体,不同面料有专用刀头,专用保护网,不会剪烂产品,所剪产品干净,没有线头粘在产品上。 |
| 29 | 手动烫画机 | 1.工作面积:≥1000MM*400MM,温度范围:≥0℃-250℃,时间控制:≥0-99秒2.工作电压:220V,功率:≥4.5KW3.测试压力范围:≥0.1-0.5Mpa,升降行程:≥150MM4.采用内置PLC智能控制表5.下模板进出采用前后自动推拉,双按钮启动更安全6.使用智能温度控制增加温度的准确性 |
| 30 | 计算机控制花样缝缝纫机 | 整机符合轻工行业标准QB/T4304-2024《工业用缝纫机计算机控制花样缝缝纫机》;机架符合QB/T2378-2012 《工业用缝纫机 机架》;台板符合QB/T2379-2012《 工业用缝纫机 台板》。计算机控制花样缝缝纫机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机头型式为平台式、摆梭勾线;具有自动调速、自动抬压脚、自动剪线、电子夹线、产品储存、花样缩放、花样储存、花样循环输出、工作状态显示等功能。功能及参数要求:1、驱动轴采用交流伺服电机直驱形式;机头采用润滑脂润滑;具有起缝防脱线功能、具有面线断线检测功能;2、缝制范围:3020型X方向≥0~300mm、Y方向≥0~200mm;3、控制面板为彩色触摸屏,屏幕显示部分对角线长度≥177mm;外压框采用气动式驱动、左右分离式压脚,左右压脚上升和下降均可以独立调节;4、中压脚采用步进电动驱动具有可编程式功能,在缝制中中压脚高度可根据缝料厚薄分段设定;5、可通过控制面板设定每个部分(起缝、缝制中、缝制结束)的面线张力;线迹长度由控制面板调节,最小调节量为≤0.05mm;6、花样缩放范围≥1-400%,同时具备针距和针数缩放功能;7、具有机针冷却功能;8、采用电子松线器,其功能可通过采用控制面板调节;9、具有设置底线余量、缝纫计数,并实现缺线报警停机等功能;10、在控制面板上,通过花样图案的特征轮廓点,合成所需的曲线,能编辑或移动花样图案;11、可通过Windows10(或更高版本)操作系统的电脑,控制和操作机器,实现:设备运行状态监控、故障诊断、程序升级、缝制花样编辑、输入存储等功能。 12、带侧滑压脚。 |
| 31 | 水性喷胶机 | 1、基本参数:容量≥11升,气压范围:≥4-6kg/cm²,最大使用粘稠度≥50-900cps。2、机器性能:适用于水性胶胶水喷涂,鞋面或里布等材质上。 |
| 32 | 计算机控制圆头锁钮孔缝纫机 | 整机符合QB/T4922-2016 《工业用缝纫机计算机控制圆头锁钮孔缝纫机》。 计算机控制圆头锁钮孔缝纫机采用摆动式针杆机构刺料、凸轮挑线、弯针勾线、分线叉分线,由计算机控制X-Y方向送料和摆动式针杆机构的旋转式刺料,形成双线链式线迹圆头钮孔状的线缝。1、最大缝制速度:≥2500rpm,最大线迹长度:≥0.6mm-2mm;最大缝纫长度范围:≥6mm-42mm,缝纫宽度:≥5mm-8mm;切孔长度范围:≥8-38mm;最大压脚提升高度:≥14mm。2、标准配置锁眼和套结数:≥9个,具有串联程序≥9个,每个串联程序可存储锁眼程序数≥9个,扣眼可选择带或不带锥形套结、横向套结、圆套结,有或无圆眼等。3、具有夹模送布、下送布。4、具有吸风装置。5、具有先切后缝或先缝后切功能。6、具有可编程控制起缝点在圆套结处。7、具有单独两次串联缝纫功能,二次缝纫的人字缝宽度大于第一次缝纫并覆盖线迹。8、具有组合缝功能:同一件服装完成不同长度凤眼缝纫时,可编程凤眼缝纫长度。9、具有底线剪线分线装置;分线叉拨离起缝时夹持的底线,待缝制结束剪线时,保证底剪不重复切断底线。10、具有定位功能:精确定位服装扣眼尺寸。11、具有吸线头功能:有效保护机器旋转体卡死及吸线滑线,无需清理垃圾。12、具有切刀布屑垂直下掉,不堵塞布屑造成爆裂损坏切刀。13、具有油杯和油管一体化,避免漏油。14、具有抱箍式面线剪线气缸。15、具有底线剪线刀减震功能:有效保护剪刀使用寿命,减轻剪刀噪音。16、具有气压保护功能:在气压底线无气状态,机器自动停机,有效保护机针、弯针、针板等部件被损坏。17、具有X轴送料装置独特:不进线毛及垃圾;不卡死X轴送料。18、具有底线剪线刀减震功能。可以减小噪音,减低刀组震动,延长刀组整体寿命。19、具有甲夹线片凹槽功能。 |
| 33 | 373型钉扣机 | 1.最高缝速≥1200针/分;2.可平等与交叉打扣;3.纽扣直径:≥10-28MM;4.纽扣尺寸:覆盖X(2.5-6.5MM)Y(0,2.5-4.5MM); 5.压脚行程≥0-15MM,可调。 |
| 备注:合同包1所有产品必须是满足服装行业一般生产所必备的完整产品(包括机架、台板等),并配备实现使用说明书描述功能所需的附件与备件。 | ||
合同包2:
本表中的规格、功率、频率等参数为固定值的(指未标注范围值或偏离值),均允许误差±3%。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及技术标准 |
| 1 | 计算机控制带模板缝纫机(模板机)(1300mm×850mm)(360度机头旋转) | 应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实现自动缝纫、自动停针、电子夹线、自动剪线、自动调速、自动模板识别和花样起始位置设置及记忆、花样程序编辑、复制、输出、储存、激光切割(具备制作开袋、制作袋盖、切门襟、做门筒、做领等工艺要求)、工作状态显示等功能。必须是满足服装行业一般生产所必备的完整产品(包括机架、台板等),并配备实现使用说明书描述功能所需的附件与备件。功能及参数要求:1.机头旋转:针杆、挑线机构及勾线机构由计算机控制,随料方向同步旋转、使旋梭(摆梭)的勾线方向与下一个针迹的延伸方向保持一致;2.最高缝速:≥3500转/分钟;3.针距:≥0.1-12.7mm;4.勾线装置:2倍大旋梭;5.剪线刀结构:圆刀结构;6.剪线方式:步进电机传动剪线方式;7.供油方式:梭床轴套与油泵、油箱实现循环供油;8.机针型号:DP×5(#7-#24)、DP×17(#11-#24);9.随动压脚行程:≥0~16mm;随动压脚上升高度:≥20mm;10.机头部微油结构设计,针杆使用DLC超耐表面特殊处理;11.具有智慧画线点位功能;12.显示屏操作方式:按键+全液晶式触摸显示屏;13.程序输入方式:U盘\PC数据导入;14.机头上部和旋梭座各独立配有电滑环;15.机器X向、Y向、Z向传动结构采用导轨齿带模组传动系统;16.具有激光切割装置;具有吸风免烫装置;17.机头和旋梭底座机构及勾线机构随送料方向360度同步旋转缝纫,使勾线方向与线迹延伸方向始终保持一致功能。在电源关闭的情况下,手动转动上部旋转机头针板下部旋梭底座与上部旋转机头同步旋转;18.采用一个伺服电机带动两端的上、下同步带轮,通过同步带分别驱动机头和旋梭底座,实现上下同步旋转;19.电控系统内电路板采用PC模块三排卡槽插拔式模块化结构,具有便于维修功能;20.配备移动脚轮; |
| 2 | 计算机控制带模板缝纫机(模板机)(1000mm×600mm) | 应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实现自动缝纫、自动停针、电子夹线、自动剪线、自动调速、自动模板识别和花样起始位置设置及记忆、花样程序编辑、复制、输出、储存、激光切割(具备制作开袋、制作袋盖、切门襟、做门筒、做领等工艺要求)、工作状态显示等功能。必须是满足服装行业一般生产所必备的完整产品(包括机架、台板等),并配备实现使用说明书描述功能所需的附件与备件。功能及参数要求:1.线迹形式:301线迹;2.最高缝速:≥3500针/分钟;3.针距长度:≥0.05-12.7mm;4.剪线刀传动方式:独立AC马达式传动;5.机针型号:DP×5(#7一#24)、DP×17(#11一#24);6.使用空气规格:≥0.25一0.4MPa(最大0.5MPa);7.剪线刀结构:圆刀结构;8.勾线装置:2倍大旋梭;9.随动压脚上升高度:≥20mm;10.程序输入方式:U盘\PC数据导入;11.具有智能划线点位功能;12.自带采集花样文件输入功能;13.电子标签射频识别功能,模板识别数量不限制,达到无限数量识别;14.显示屏操作方式:按键+全液晶式触摸显示屏;15.机头部微油结构设计,针杆使用DLC超耐表面特殊处理;16.具有激光切割装置;17.具有吸风免烫装置;18.电控系统内电路板采用PC模块三排卡槽插拔式模块化结构,具有便于维修功能;19.配备移动脚轮; |
三、商务条件(以下商务条件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条款,若负偏离则投标无效。)
1、交付地点: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各个生产车间(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地点为准)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3、交付条件: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收取合同金额的5%。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的有效期涵盖服务期内)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到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说明:中标人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包含售后保修期)且双方无未了事项的前提下,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书面申请等材料后30日内无息退还。
5、是否邀请未中标的投标人参与验收:是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 1 | 本项目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成员包括: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参与人代表(必要时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采购人最终用户负责货物清点和验收。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且运行稳定后,采购人最终用户按本项目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规格、数量、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运行状况及其他进行验收,中标人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 支付期次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货到安装完成并经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验收合格后,且中标人提供验收合格证明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招标人支付100%的合同货款。 |
其他要求
8、包装及运输
8.1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充分考虑进行包装。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8.2运输:运输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与招标人指定收货人办理交接。运输费用及运输人员的安全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运输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出现运输人员伤亡的情况,由中标人负责。
8.3装卸:装卸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当采取合理、适当的装卸方式;由于不适当的装卸而造成货物在运输途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8.4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后,中标人应当与招标人指定收货人办理交接手续,货物的交付以招标人指定收货人出具的货物交接单为准。货物在交付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9、安装
9.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供安装、调试的进度计划表。
9.2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负责将合同规定的货物数量送到安装地点,货物通过招标人确认后,由中标人指派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招标人将安排专人配合,并提供安装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9.3根据项目情况,监管区内每日工作时间约为5.5小时,中标人委派的工作人员及设备入监需遵守安检规定,工作人员入监时不得携带香烟、打火机、钱包、手机、电子通信工具等违禁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因素,谨慎报价。
10、验收
10.1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重新更换,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10.2验收程序和方法
10.2.1出厂检验
中标人在产品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出具产地证书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
10.2.2中标人自检
中标人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严格按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逐项检验,中标人不得以市场行规或无依据的允许误差为理由),验收结果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使用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供自检记录。
10.2.3初步验收
在验收期间双方指派相关人员根据本约定有关数量、规格、质量的约定进行分批预验收,全部加工和安装工作完成后进行总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与合同约定不相符的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的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招标人在验收过程中,为保证货物用材质量和环保,招标人将随机抽取3-5个样品进行抽样检验(检测费由中标人支付),检验中若出现货物损坏由中标人重新生产补齐,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现场验收时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要求提供国家缝纫机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电机及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项目与检验(检测)结果不低于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响应(或承诺)内容。
10.2.4试运行
初验合格后设备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间设备运行稳定、无重大故障、功能全部达标、各项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0.2.5最终验收
试运行期满后,招标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最终验收,必要时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协助验收(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项目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相关人员确认后,相关代表方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项目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中标人在招标人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已含在报价总价中。
11、售后服务
11.1中标人提供所有货物的售后保修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设备使用说明书备注的易损件除外),售后保修期内如有非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损坏或故障,中标人应提供上门售后服务并无偿维修、更换配件。售后保修期内,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电话响应,在48小时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并于三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设备的重大配件损坏需要寄回厂家维修或更换的,经招标人审核并书面确认后,维修时间可适度延长。
11.2中标人提供所有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和服务指南,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招标人生产区开展产品使用培训,并提供相应教学光盘或视频资料。
11.3在售后保修期出现属货物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无偿更换,更换新机应为功能及性能参数不低于原机的原厂新机,更换的货物售后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
12、违约责任
12.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招标人或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须支付相应的赔偿。
12.2解除合同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后因中标人任何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继续履行或提前终止,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2.3分包转包违约责任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2.4进入生产区有关违约责任
中标人进入招标人生产区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招标人的工作制度和监管安全规定,服从招标人人员的指挥。不得为生产区人员传递信息、现金、手机、毒品、枪支、刀具等违禁品、违规品,若有发现经核查属实的,中标人须马上更换工作人员,并向招标人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生二次(含)以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2.5合同期内服务不到位相关违约责任
12.5.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交货(不可抗力除外)的,在中标人书面同意支付延期违约金的条件下,招标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期限还是不予延长期限,招标人同意延长期限的,延期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违约金的支付招标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违约金为每逾期1天,按逾期1天支付招标人5000元人民币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应尽的配送或安装等相关服务。延期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
若中标人逾期交货或安装时间达14天(含14天)以上的,视为中标人不能交货,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若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招标人所受的损失。
12.5.2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并要求更换为符合采购要求的产品,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1000元,违约金直接从货款中扣除,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招标人或任何第三方损害的,中标人应承担一切损害赔偿、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2.5.3售后保修期内,若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经双方共同选定的具备资质的第三方鉴定确认系中标人原因导致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遵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管理相关规定承担相应义务。同时,招标人有权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事故线索。该情形属于中标人根本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全部实际损失的,中标人应对差额部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5.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招标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招标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招标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5.5售后维保期内,中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或承诺的时间提供保修服务,每逾期一天,应支付招标人违约金100元,因中标人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招标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中标人应予以赔偿。
12.6中标人应支付的违约金招标人可以直接从应付给中标人的费用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7履约保证金条款是一项独立的条款,不影响招标人向中标人主张本采购文件中的其他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
12.8除上述具体违约责任外,中标人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有关规定的其他采购要求的,每发现一次,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
13.诉讼相关费用承担
若因中标人未履行合同项下义务导致招标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的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14.不可抗力
14.1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依约履行合同义务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4.2本项目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5.专利权及知识产权:
中标人须保障招标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招标人无关,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招标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6.保密条款
16.1中标人应当对本项目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项目合同或在本项目合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招标人的财务、技术、产品信息、民警资料或其他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工作内容等予以保密,不得向本项目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签订并严格执行《单位保密协议》、《个人保密承诺书》;中标人进入招标人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16.2中标人违反本条约定泄露招标人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6.3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
17.廉政条款
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任何形式行贿招标人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发现经被核查属实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中标人的礼金及吃请等,如有违反廉政纪律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安全生产责任条款
18.1中标人在生产区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招标人管理,确保自身安全及公司安全;签订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中标人进入招标人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需签订《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外协人员安全承诺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18.2招标人有权对入场人员履行安全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其行为、限制其活动范围,情节严重的,有权拒绝其入场或责令其离场,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同时中标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9.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19.1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2合同补充和修改:本项目合同生效后,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但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2本项目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相关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合同签订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签订合同时,招标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招标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甲方:(招标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项目编号为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招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三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单位负责人: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指投标人的全称。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七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3、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函
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②商务条件响应表
③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2.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2.10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号: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2-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须提供招标文件所要求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选择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有写所致的单位(接受人),单位(接受人)名称为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2-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2-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2-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2-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由评标委员会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4、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2-8承诺函
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1、我方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中“合格的投标人”条款规定的,若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的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3、我方承诺本项目所投产品均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若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的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我方承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的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我方承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若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的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2-9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2-9-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不得被福建省女子监狱、福建省莲花服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其他认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3、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4、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投标(项目编号:),如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电汇、转账形式等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1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 。 | 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若有)。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现场) | 数量 | 总价(现场) | 备注 |
| 1 | 1-1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标的名称”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招标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标的名称”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标的名称”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标的名称”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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