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专业化招商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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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公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专业化招商服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厦门市集美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350211]GWTZ[GK]2026016
二、项目名称:专业化招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厦门市集美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单个包的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
2、经评审专家认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5、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
6、供应商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
7、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37510188000652846,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专业化招商服务:3.682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已由“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厦门市公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名称尚未完成更新,系统仍显示原名称“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所涉全部文件中(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结果公告、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凡出现“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均视为指代“厦门市公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次招投标过程中,凡涉及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之处,使用原名称“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现名称“厦门市公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均视为有效,评标时予以同等认可,不因名称表述差异影响相关文件及投标(响应)的有效性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商务局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7楼
联系方式:0592-621815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3日
相关附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二、项目名称:专业化招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市集美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92号2503单元 | 4,240,000.00元 | 99.7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厦门市集美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商务服务 | 专业化招商服务 | 招商接洽服务、招商信息服务、招商项目评价服务 | 三大类服务的具体内容(招商接洽、信息服务、项目评价)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 5 项核心考核指标(对接项目 80 个、接洽项目 30 个、签约 20 个 / 50 亿、注册迁入 30 家、外出招商 10 次) | 4,24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林傲然 |
| 评审专家: | 尤秀明 、 龚剑平 、 黎建新 、 邹加好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单个包的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
2、经评审专家认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5、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
6、供应商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
7、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37510188000652846,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专业化招商服务:3.682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已由“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厦门市公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名称尚未完成更新,系统仍显示原名称“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所涉全部文件中(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结果公告、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凡出现“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均视为指代“厦门市公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次招投标过程中,凡涉及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之处,使用原名称“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现名称“厦门市公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均视为有效,评标时予以同等认可,不因名称表述差异影响相关文件及投标(响应)的有效性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商务局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7楼
联系方式:0592-621815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3日
相关附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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