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公物投资—竞争性谈判—GT2026-SH101—C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区改造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市 发布日期:2026-10-11

【招标结果】公物投资—竞争性谈判—GT2026-SH101—C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区改造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厦门市 采购单位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市公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区改造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资格承诺函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GT2026-SH101C
项目名称: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区改造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
采 购 人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代理机构: 厦门市公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第一章 采购邀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托,厦门市公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GT2026-SH101C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区改造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人民币45.2709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采购包 1: 项目名称: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区改造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采购预算: 45.2709万元,项目内容: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区改造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数量:1项,其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资质要求
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
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即视为满足上述要求且无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第七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可能导致资格承诺函不被认可。
4
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2.特定资格要求
有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资质要求
1
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完全具备《福建省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管理办法(暂行)》第二章第四条及第五条规定的条件。若成交,将严格按照福建省地震局相关规定配合完成从业单位信息登记与核查工作;若经查实不具备上述实质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6-10-14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1人民币100元;
获取方式: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采购包(合同包)的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采购文件以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6-10-15 15:00:00】
2、提交方式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线上谈判:供应商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平台,完成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的提交。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10-15 15:00:00】
2、开启地点:在线进行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5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采购包
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1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区改造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

1项

45.2709万元

9000元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与谈判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则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
本项目的项目类别:
采购包 1 为 服务类 。
2 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无效。
采购包1的最高限价为:
● 本采购包的采购预算;
○ 万元;
○ 最高限价将另行发布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 其他
3
第三章6.3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谈判前答疑会:
否
4
第三章7.3
是否允许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第三章9.1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6
第三章10.1
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金额: 采购包1人民币9000元;
2、保证金缴交形式:
1、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保证金。2、保证金缴交账户: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东支行;账号:87440120420002931;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4、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保证金”。
3、谈判保证金金额为“0”的,视为不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
7
第三章
12.1/12.2
提交(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最低家数: 1家
8
第三章
17、18
询问、质疑的方式:
其他形式递交 :(1)邮件形式:将询问函、质疑函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xmgwtzzy@163.com。收到函的时间以邮箱显示的收到时间为准。质疑答复过程中需要核对原件的,质疑人应提供原件核查,否则相关资料可能不被认可。 (2)快递形式:将询问函、质疑函原件快递至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前台,收件人:张小姐,电话:0592-2279850。收到函的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3)现场送达:将询问函、质疑函原件现场送至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前台。收到函的时间以前台签收时间为准。
注:询问函、质疑函发出后,请致电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以确认函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送达。
9 第四章 3.7
在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由谈判小组确定
10 第四章 3.9
提交最后报价(含视同以首次报价作为最后报价的情形)的供应商最低家数: 1家
11 最后报价是否允许超过首次报价: 不允许
12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谈判文件中的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3
本项目执行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供应商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14
本项目执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2、监狱企业认定标准:认定标准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
16
采购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
3、缴交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37510188000652846;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7
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电子招标平台: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www.xmzfcg.com。
(2)其他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18
关于电子化谈判采购活动的专门规定:
1、本项目为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提交响应文件、网上谈判的电子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址:www.xmzfcg.com,本文件简称“电子平台”)进行报名和谈判。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8:00-18:00)。
2、电子化采购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电子平台设定的为准,具体可查看平台相关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不接受纸质或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格式应符合谈判文件及电子平台的规定。
4、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完成首次响应文件的传输并加密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完成首次响应文件传输加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经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替换或者撤回。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传输加密过程需要花费的时间和可能遇到的问题。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除谈判文件规定的情形外,电子平台不再接收响应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属于下述谈判文件规定的情形之一时,电子平台将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许可有关供应商在线提交相应的材料:
①谈判文件第四章“竞争性谈判评审”第3.3、3.4、3.7条规定的情形;
②最后报价环节。
5、供应商应按照电子平台设定的响应文件组成模块,在相应位置上传相对应的响应文件内容,否则因此导致谈判小组未在设定评审节点找到相应的响应内容的,将按照未响应进行认定。例如:资格证明文件应当至电子平台设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处上传,否则将导致谈判小组在资格审查时,无法对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而被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
6、当谈判文件的更改通知调整了关键评审节点的条款(关键评审节点指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等电子平台要求供应商点对点上传响应资料或设置索引的内容),并因此修改了电子平台设定的评审节点内容时,所有供应商均须按更改后的评审节点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在此前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失效,供应商应自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根据更改后的评审节点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否则解密时将无法提取其在修改评审节点前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其未提交响应文件。
7、谈判文件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原件的,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即可,但供应商成交后需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前将原件递交给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8、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应清晰可辨,若模糊、重影、图像过小难以辨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的评审后果。
9、接受联合体谈判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平台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提交响应文件等)。
10、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加盖公章”的指加盖供应商电子章。若为联合体的,谈判文件无特别规定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电子章。谈判文件若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加盖电子章,联合体其他方加盖鲜章或电子章。
11、加盖电子章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且应使用电子平台支持的CA机构的电子证书(电子平台支持的CA机构详见平台网站的相关介绍)。
12、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的,可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签字(签章)后的扫描件,或使用电子平台支持的CA机构的电子法人章或个人章(电子平台支持的CA机构详见平台网站的相关介绍)。
13、解密方式及解密时间要求:供应商应在线参加解密。至项目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已按规定提交的响应文件,提示供应商在线开始解密。供应商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解密使用的密码需与加密时一致。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加密密码,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忘记密码或密码泄露等情况,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责任)。请供应商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解密过程中及时根据电子平台的提醒进行解密,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导致其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应自行承担责任。
14、非供应商引起,在解密或评审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审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解密或评审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代理机构可以暂停解密或评审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解密或评审;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解密或评审,并配合电子平台做好采购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解密或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评审。
15、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①若为采购人(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②若为电子平台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电子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注:因供应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其设备、网络、数字证书、操作方法、密码遗忘等)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
16、进入谈判程序后,谈判小组将通过电子平台与供应商授权的供应商代表进行在线谈判。谈判顺序按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列。谈判小组将通过电子平台在线呼叫供应商,供应商应在10分钟内进行应答,否则将视为供应商放弃本轮与谈判小组谈判的机会。供应商在解密后,应尽可能保持谈判大厅的在线登入状态,实时关注谈判进程,以免错过应答时间,否则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7、供应商无法与谈判小组进行在线谈判的补救方案:
①若为供应商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原因,则供应商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无法解决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本轮与谈判小组谈判的机会。供应商虽可以在线应答,但电子平台无法获取供应商的视频信息,导致谈判小组无法确认谈判代表身份的,按前述情形处理。
②若为采购人(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无法在线谈判的,则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③若为电子平台原因导致无法在线谈判的,则由电子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供应商应确保其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满足电子平台在线视频谈判的需要,否则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最后报价将在谈判完成后,由谈判小组启动。供应商须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自启动最后报价后不少于15分钟,具体由谈判小组根据情况进行设置),在电子平台指定处提交最后报价(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谈判小组有要求随最后报价提交相关材料或说明的,应同步提交。是否提交成功,以电子平台的接收确认回执为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的,电子平台不再接收。
19、在最后报价收齐后或应收齐的时间截止后,由谈判小组统一开启。未在规定的时间上传报价的,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谈判小组将以其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其最后报价。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否则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9
其他补充事项(以下补充事项与谈判文件的其他要求有冲突的,以补充事项的要求为准):
1、本项目预算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或非财政性资金),不属于政府采购;为明确采购流程及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参考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开展自行采购活动。 2、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应同时准备好原件,以备核查。在采购过程中若对材料存疑的,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进行核对,供应商应及时提供原件。未按要求提交的,可以按以下规定处理: (1)评审阶段要求提供原件的:若供应商未在评审结束前提供,则对响应文件中对应的材料不予认可。若该材料涉及资格要求的,则认定供应商不满足资格要求;若该材料涉及评分界定的,则供应商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2)质疑、投诉处理或合同签订前要求提供原件的:若供应商未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则可以认定其成交无效。 (3)合同签订后、履约验收阶段要求提供原件的:若供应商未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则可以认定验收不合格,并按合同约定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3、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的过程中,对所提供的材料应持有审慎的态度,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材料与通过该材料出具单位官方网站、法定部门网站或谈判文件要求的途径查询结果不一致,且未提供材料出具单位书面说明的; (2)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存在明显图形、文字技术处理痕迹的; (3)响应文件中提供明显不具备颁证能力机构出具的证书或出具的证书与事实不符的; (4)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材料与事实或常理明显不符,或内容明显有悖常理的; (5)谈判小组根据其专业知识评判认定存在虚假情形的。 4、电子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的地方均可使用打字录入。 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在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

第三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适用于谈判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    定义
2.1    “采购标的”指谈判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
2.2    “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
2.3    “采购代理机构”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
2.4    “潜在供应商”指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获取谈判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谈判的供应商。
2.5    “供应商”指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获取谈判文件,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6    “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7    “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供应商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一般规定
3.1.1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3.1.2供应商应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无效。
3.1.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无效。
3.2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且供应商为联合体,除满足谈判文件对联合体的特定要求外,联合体各方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鲜章或电子章)。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谈判,否则各相关供应商响应均无效。
3.2.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2.4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一般资格要求。
3.2.5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涉及特定资质要求的内容应由联合体中具有该资质的供应商承担,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    参与竞争性谈判费用
4.1    除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谈判文件
5.    谈判文件的组成
5.1    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四章 竞争性谈判评审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六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七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5.2    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    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现场考察等
6.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6.2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谈判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
6.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谈判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谈判前答疑会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四、响应文件编制
7.    响应要求
7.1    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2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分包
7.3.1是否允许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7.3.2谈判文件允许成交供应商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
①响应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响应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响应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之间串通,相关供应商响应均无效:
(1)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个代表参加谈判;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合上传;
(5)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7)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8)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9)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10)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
(11)当采用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缴交保证金时,电子平台判定同一采购包项下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缴交至同一子 账号;
(12)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在线谈判所使用的设备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
(13)不同供应商在线谈判所使用的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
(14)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使用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电子CA印章;
(15)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注:上述第(12)、(13)不包括使用电子平台认可的线下交易中心的计算机进行响应文件提交、在线谈判的情形。
8.    首次响应文件
8.1    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对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2    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其他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8.3    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谈判函(在电子平台在线填写,并加盖电子 签章)
(2)首次报价表(在电子平台在线填写,并加盖电子 签章)
(3)技术商务分册(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技术商务分册处上传)
(4)资格证明文件(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资格证明文件处上传)
(5)谈判保证金(本项目未采用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的,应上传缴交凭证,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谈判保证金处上传)
(6)其他资料(除上述资料外,谈判文件有要求提供的其他格式文件,在电子平台的其他资料处上传,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的其他内容)
8.4    采购项目为多个采购包的,每个采购包均须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8.5    响应文件主要内容未经供应商盖章的,将导致其响应无效。
9.    响应文件有效期
9.1    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谈判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无效。
9.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谈判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谈判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0.    谈判保证金
10.1    供应商应在参加竞争性谈判之前按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提交谈判保证金,其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2    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谈判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0.3    谈判保证金退还
10.3.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如: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导致谈判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0.3.2    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谈判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形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
10.4    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情形除外);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存在串通情形的;
(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谈判或撤回最后报价的;
(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1.    响应文件的提交
11.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平台上提交电子首次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平台将予以拒收。
11.2   电子平台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并妥善保存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是否提交成功以电子平台发出确认回执通知为准。
11.3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在电子平台上进行相应操作。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1.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得主动要求修改、撤回响应文件。
12.    响应文件解密
12.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规定家数的,不进行解密,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2.2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达到规定家数的,电子平台自动提取已按规定提交的响应文件,提示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撤销响应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解密可以继续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规定家数的,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终止,不进行评审。
12.3   出现上述采购活动终止情况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合同授予
13.    授予合同的准则
13.1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谈判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
13.2    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
14.    确定成交供应商
14.1    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4.2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5.    成交通知
15.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5.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6.    签订合同
16.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6.2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16.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6.4    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或者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6.5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其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16.6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六、询问与质疑
17.    询问
17.1    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8.    质疑
18.1    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
18.1.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8.1.2质疑人应按照第二章规定方式递交质疑函。
18.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采购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谈判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重新采购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质疑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 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损害自 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4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注: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质疑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8.2    对不符合前文第18.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8.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18.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18.3   对符合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第四章 竞争性谈判评审
一、谈判小组
1.    谈判小组
1.1    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
1.2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委”)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
1.3    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谈判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3.1    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1.3.2    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1.3.3    评审的依据是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3.4    谈判小组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1.3.5    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二、谈判程序
2.    评审和谈判基本准则
2.1    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谈判,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2    谈判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及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谈判,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3.    谈判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
3.1    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谈判。
3.2    在进入谈判阶段之前,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即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如果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谈判小组否决,不进入谈判阶段,如果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有关供应商将无权进行最后报价。
3.2.1    资格审查:谈判小组将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谈判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序号 情形
1 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递交谈判函或谈判函中载明的有效期不足的。
2 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
3 供应商代表接受两个以上供应商的授权参加谈判的。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项下的谈判。
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的。
6 联合体谈判的未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的或不满足谈判文件关于联合体谈判的其他资格要求(适用于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谈判的情况)。
7 不符合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资格要求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的。

3.2.2    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谈判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序号 情形
1 存在谈判文件第三章第7条载明的响应无效情形的。
2 存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的。
3 响应内容与谈判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4 不满足谈判文件中带★号的技术商务条款(详见附表1)。

采购包1:
附表1:带★号的技术商务条款汇总表
序号 条款描述
1
2.5★人员要求 2.5.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地震学、地震地质学或工程地震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5.2项目团队成员应配备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三个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每个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2.5.3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供应商为人员缴纳社保的凭据或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除谈判文件特别说明外,谈判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3.3    关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3.1谈判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3.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通过电子平台的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通过电子平台进行回复,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3.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电子平台以书面形式向谈判小组递交,并加盖供应商的电子章,前述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谈判小组递交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则谈判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3.4    关于细微偏差
3.4.1细微偏差指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谈判文件的有效性。
3.4.2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谈判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3.5    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服务类、工程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3.5.1针对本项目的单一品目/核心产品(指项目包含多个产品时),多家供应商提供的单一品目/核心产品中的任一产品的品牌相同的,由谈判小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时,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中有任意一个对应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按此计算的供应商家数少于规定数量的,则本次采购失败。
(2)按以上方法计算的供应商家数符合规定的,则以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最后报价评审价相同的,以最后报价最低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最后报价仍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供应商响应无效。
3.6    只有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采用电子平台线上谈判的,谈判顺序按供应商的解密顺序先后排列;线下谈判的,由代理机构确定。
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与谈判小组进行在线谈判的,视为其放弃本轮谈判机会,放弃谈判机会不等同于退出谈判,仍可进行最后报价。
3.7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过程中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加盖公章。
3.8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9    提交最后报价(含视同以首次报价作为最后报价的情形)的供应商家数不足规定的最低数量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3.10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供应商确要退出谈判的,须按电子平台的指示进行操作确认,否则若出现合格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其最后报价。
3.11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最后报价无效,其响应无效:
3.11.1 最后报价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3.11.2 最后报价不满足谈判文件中带★号的价格条款(详见附表2)或存在其他涉及价格无效的情形;
采购包1:
附表2:带★号的价格汇总表
无
3.11.3 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响应无效处理。
3.11.4 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最后报价表内容与随最后报价表提交的其他附件不一致的,以最后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视为提交最后报价后退出谈判或撤回最后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12    谈判小组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评审,根据谈判文件规定计算其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
3.13    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其中,属于客观评审因素评分的,按照客观评审因素评分应一致的原则,以多数成员认定的评分结论计入最终得分情况。
三、价格评审及成交原则
如果谈判项目有多个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行,具体评审价的计算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 1
4.1 供应商的评审价: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若供应商满足以下规则可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
价格扣除项
价格扣除规定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小型、微型企业
无
无
节能、环保产品
无
无
无
无
无

4.2、成交候选人顺序排列规则:
(1)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2)评审价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3)以上仍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方式排列。
4.3   成交候选人数量:3个。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概况
1.1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拆除5号楼、后勤楼、保健楼、综合楼、制剂楼等老旧建筑和危房(拆除面积14412平方米);新建外科住院医技综合楼和医疗科教综合楼2 栋楼,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61600平方米(其中:1.外科住院医技综合楼地上建筑面积42500㎡,地下建筑面积5400㎡;2.医疗科教综合楼地上建筑面积9300㎡,地下建筑面积4400㎡)。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旧楼拆除、主体建安、室内装修、室外综合管网、道路及硬地、绿化工程、设备工程等。
1.2  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思明区镇海路南侧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区内。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2  服务内容
2.1  遵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 17741-2025),结合本建设项目的规模和重要性、工程场地所处的地震活动和地质构造环境,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区改造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等级为Ⅱ级Ⅱ类。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该等级所要求的工作内容开展评价工作。
2.2  成交供应商应对项目工程场地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2.2.2  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2.2.3  场址附近范围断层活动性鉴定
2.2.4  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
2.2.5  地震动预测方程确定
2.2.6  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
2.2.7  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
2.2.8  场地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2.2.9  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需要完成的其他工作内容
2.3  服务要求
2.3.1  成交供应商应具有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技术装备和专用软件系统,并具备相应的实验、测试条件和分析能力。
2.3.2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GB 17741-2025《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国家技术标准及相关规范开展工作,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3.3  成交供应商对评价工作质量和成果终身负责,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编写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3.4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向采购人提交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技术路线、进度计划等,经采购人确认后实施。
2.3.5  成交供应商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后,应当编制该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要求;
(2)地震活动环境评价;
(3)地震地质构造评价;
(4)设防烈度或者设计地震动参数;
(5)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6)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2.4  报告审定要求
2.4.1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协助采购人报送福建省地震局进行审定。
2.4.2  福建省地震局应当自收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定,确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
2.4.3  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审定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直至通过审定并取得书面审定意见。
2.4.4  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成果应包括:
(1)通过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纸质版,数量按审查要求提供);
(2)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电子版(PDF及可编辑格式各一份);
(3)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批复文件;
(4)与报告相关的原始数据、技术资料及影像记录资料。
2.5  ★人员要求
2.5.1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地震学、地震地质学或工程地震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5.2  项目团队成员应配备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三个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每个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2.5.3  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供应商为人员缴纳社保的凭据或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3  现场踏勘
3.1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2  现场踏勘联系人:***,联系方式:***。
3.3  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项目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3.4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  技术响应要求
4.1  供应商应根据服务要求,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具体要求详见服务要求。
4.2  供应商应根据服务要求明确成交后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技术人员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将可能承担不利的评审后果。
4.3  若要求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供应商为人员缴纳社保的凭据或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即可。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
4.4  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4.5  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成交后需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成交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4.6  供应商应明确所提供的服务与采购需求存在的正负偏离情况。对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供应商若未对采购需求进行逐条响应,将可能导致不利的评审后果。
三、商务条件
(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5  商务条件要求
5.1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2  服务时间:(1)合同签订后甲方完整提供基础资料、现场作业条件具备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初稿并提交采购人审核。(2)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提交通过地震主管部门审定的最终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5.3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4  验收方式

序号

验收说明

1

验收依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合同以及国家有关的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

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工作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及全套成果资料:(1)通过福建省地震局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2)福建省地震局出具的审定批复文件;(3)与报告相关的原始数据、技术资料及影像记录资料;(4)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3

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派代表参加。

4

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5  支付方式
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提交报批稿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0%。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提交通过地震主管部门审定的最终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且与甲方办理完成合同结算,甲方支付至结算价的 80%;在项目完成财务决算后,按审定金额支付余款。
每笔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支付对应的款项,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以上付款均以财政资金到达甲方账户为前提,否则,甲方有权顺延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以上所有款项均应在财政相应款项拨付至甲方账户后支付,如因财政原因未支付款项,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明确知道,甲方向其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是财政及工程业主单位对甲方进行资金拨款,因此,如财政及工程业主单位未将工程款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在投标时已经充分理解该前提条件和商务风险并无异议,在该前提条件未满足时,乙方无权向甲方索要费用或主张赔偿。因本项目为财政项目,最终结算款以财审部门审核意见为准,如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已超过财审审核确定的金额,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无条件退还所有超付款项,乙方逾期退还的,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优先扣除,同时乙方按未退还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退款违约金。乙方应充分知悉本项目为财政资金项目,款项支付需遵循严格的财政审批与拨付流程并提交书面的符合财政审批要求的付款申请,乙方理解并接受由此可能导致的合理支付延迟风险。乙方承诺及时、准确提供财政支付所需的所有文件、资料及信息(如发票、报告、验收证明、收款账户等),并按要求签署相关确认文件。因乙方未履行此配合义务导致支付延迟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付款时间相应延迟。乙方承诺及时准确提供财政支付所需全部文件资料,因乙方未履行配合义务导致支付延迟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6  报价要求
6.1  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供应商必须对采购项目的所有内容及服务进行完整报价响应。
6.2  本次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6.3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总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察钻、浅层地震勘探测、波速测试、现场调查费、测试费、分析计算费、报告编制费、专家评审费(含至现场检查)、各阶段评审费、税收、各种措施、保险以及可能漏项漏报等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需再向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6.4  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总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6.5  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只能提供唯一方案、唯一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6.6  若供应商最后报价时没有提交明细报价的,则其最后报价单价按以下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单价 = 首次报价单价 ×(最后报价/首次报价),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然后再根据最后报价修正单价。
7  商务条件响应要求
7.1  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在《商务条件响应表》中逐条说明对商务要求的响应情况。供应商若未对商务要求进行逐条响应,将可能导致不利的评审后果。
8  保密要求
8.1  成交供应商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信息、项目资料等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
8.2  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所有中间成果及最终成果,其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四、其他事项
1、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谈判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本项目代建单位为: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供应商一旦成交后,需与采购人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及代建单位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三方合同。
第六章 合同草案条款
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建设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委托方(代建单位):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福建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GB177412025《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甲乙双方就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区改造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区改造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
1.2 建设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1.3 建设工程性质:□重大建设工程 □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 □区域性评价
1.4 评价级别:□Ⅰ 级 RⅡ 级 □Ⅲ 级 □Ⅳ 级
第二条 服务工作内容与技术要求
2.1 乙方按照国家及福建省现行规范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完成区域地震环境、近场区地震地质、工程场地条件、地震动参数确定、地震地质灾害分析,编制《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送审稿。
2.2 工作包含: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计算分析、报告编制、内部校核;配合专家评审,按评审意见修改形成报批稿。
2.3 乙方协助甲方准备报送福建省地震主管部门的报审材料并配合相关部门审批直到审批通过。
2.4 本合同价款约定: 包含钻探、原位测试勘察费用;包含专家评审费用等各种费用。
第三条 成果交付
3.1 交付成果:正式审定版纸质报告__5__套,电子版本__5__套,成果文件应当满足福建省地震主管部门受理报审要求。
3.2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甲方完整提供基础资料、现场作业条件具备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初稿并提交采购人审核;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提交通过地震主管部门审定的最终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3.3 因甲方资料提交滞后、现场不具备作业条件、主管部门评审审批流程等非乙方原因,工期顺延。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4.1 本项目技术服务费总价包干总额(大写):【】元(¥:【】元),其中不含税金额:【】元,税金:【】元,税率:【】%,不含税价款指按照现行国家税法法规要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含税金额。若相关政府部门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则前述不含税酬金不变,增值税税额及含税酬金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相应调整。甲方每笔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足额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若合同为三方合同,则以业主单位确认为准),但在相关政府部门调整增值税税率前,乙方已依约开票的部分,双方同意不予调整。价款包含报告编制、调研计算、报告修改、税费、差旅、钻探测试、专家评审费。
4.2 付款方式: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提交报批稿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0%。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提交通过地震主管部门审定的最终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且与甲方办理完成合同结算,甲方支付至结算价的 80%;在项目完成财务决算后,按审定金额支付余款。
4.3 每笔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支付对应的款项,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4以上付款均以财政资金到达甲方账户为前提,否则,甲方有权顺延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5以上所有款项均应在财政相应款项拨付至甲方账户后支付,如因财政原因未支付款项,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明确知道,甲方向其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是财政及工程业主单位对甲方进行资金拨款,因此,如财政及工程业主单位未将工程款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在投标时已经充分理解该前提条件和商务风险并无异议,在该前提条件未满足时,乙方无权向甲方索要费用或主张赔偿。
4.6因本项目为财政项目,最终结算款以财审部门审核意见为准,如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已超过财审审核确定的金额,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无条件退还所有超付款项,乙方逾期退还的,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优先扣除,同时乙方按未退还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退款违约金。
4.7乙方应充分知悉本项目为财政资金项目,款项支付需遵循严格的财政审批与拨付流程并提交书面的符合财政审批要求的付款申请,乙方理解并接受由此可能导致的合理支付延迟风险。乙方承诺及时、准确提供财政支付所需的所有文件、资料及信息(如发票、报告、验收证明、收款账户等),并按要求签署相关确认文件。因乙方未履行此配合义务导致支付延迟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付款时间相应延迟。
4.8乙方承诺及时准确提供财政支付所需全部文件资料,因乙方未履行配合义务导致支付延迟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5.1 及时提供项目立项、勘察、场地、规划等基础资料;协调现场作业条件。
5.2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负责向地震主管部门提交报告申请审定。
乙方责任
5.3 保证本项目执行人员具备相应技术能力,严格按照现行国家、福建省规范开展工作,对报告技术质量负法律责任。
5.4 按时完成报告编制,配合专家评审修改,配合主管部门技术问询。
5.5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泄露本项目资料、成果,不得将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其他用途。
第六条 验收
6.1 技术成果以专家评审通过,报告达到福建省地震主管部门受理条件作为技术验收标准。
第七条 知识产权
本项目形成全部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成果的著作署名权。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对外转让、泄露。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因乙方技术质量原因导致报告不能通过专家评审,乙方无偿修改直至评审通过;若经2次修改仍不能满足规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退还全部已收款项。
8.2 因甲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工作量对应的服务费。
8.3 逾期交付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期限交付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前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8.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工作转包,亦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分包。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弄虚作假违约责任
8.5乙方提供的成果文件、资质、人员信息或履约材料存在虚假、伪造、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8.6乙方依据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当继续予以赔偿。
8.7 乙方存在多项违约行为的,各项违约金可合并计算。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第三方索赔损失、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予以赔偿。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代建单位)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10.2本合同附件包括:《廉洁协议》《安全生产协议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甲方):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甲方(代建单位):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签定地点:签定日期:
廉洁协议
甲方(建设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甲方(代建单位):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单位):
为了在合作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缔约磋商阶段、签约阶段及履约阶段等全过程,下同)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项目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含工程施工、物资采购、勘察设计及技术咨询、企划营销及物业管理、固定资产采购、行政人力类和财务类、法务类、信息类的服务采购等,下同)和廉政的各项规定,结合各采购事项的特点,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厦门】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物资/服务采购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含关联单位)或乙方人员借贷资金。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消费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高消费娱乐、宴请、旅游、以旅游为目的在风景区召开的会议等消费活动等。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合作内容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业务外包等经济活动。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乙方(含关联单位)或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借贷资金。
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作事项承包、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工作量变动、验收、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协议为借口,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消费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高消费娱乐、宴请、旅游、以旅游为目的在风景区召开的会议等消费活动。
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任何物品。
十一、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的商业往来中使用涉黄、涉赌(包括带有赌博性质的打牌、麻将等活动)、涉毒等不当公关行为。
十二、乙方不得伪造、变造业务记录、凭证或业务数据,以获得甲方的结算款、奖励、补贴或减免罚款等。
十三、乙方不得陪标、串标、围标,如遇甲方工作人员要求在投标、比价过程中造假,应予以拒绝并在第一时间向象屿地产集团举报。
十四、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为促成合作或履行主合同或延续合作而提供的任何文件、陈述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资质、授权、财务状况、资信状况、业绩或知识产权等)存在虚假、伪造、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均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主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商誉损失及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要求乙方按主合同总金额【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十五、乙方在与甲方开展合作前,有责任向甲方披露乙方实际控制人信息,包括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十六、乙方应主动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完整、如实披露: 甲方在职员工或其直系亲属于乙方或乙方关联单位处直接或变相持股控制、任职、兼职、借贷资金或获取其它利益的情况。
十七、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应予以拒绝并在第一时间向象屿地产集团举报;如无法拒绝,应向象屿地产集团举报并提供详实的举证材料。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并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合作的优先邀请报价权。若乙方对甲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不拒绝、不检举,并满足其要求的,则该行为视同乙方的贿赂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及法律责任。
十八、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除本协议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外,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主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予以全额追缴。如乙方拒不配合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间内的监督及调查工作的,或者被证实存在隐瞒信息、提供虚假信息和伪证行为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主合同的履行采取暂停支付业务进度款、终止合作、追究经济损失、解除合同等措施,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九、举报投诉
象屿地产集团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92-5673211
移动电话:13313856931(微信同号)
邮箱:dcjtfksj@xiangyu.cn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1号象屿集团大厦A栋8层 象屿地产集团
若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及时向象屿地产集团投诉,象屿地产集团接受投诉后应予保密。
收到乙方相关举报信息及材料后,象屿地产集团将根据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二十、本廉洁协议作为《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区改造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即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二十一、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建设单位):(盖章)   甲方(代建单位):(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202【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建设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甲方(代建单位):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单位):
     为确保在施工作业中的人身及设备的安全,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预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区改造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
二、工程地点:【思明区镇海路南侧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区内】
三、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四、协议内容:
(一)甲方安全责任
1、对乙方的资质和相关的条件进行审查备案,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作业。
2、负责办理乙方进场施工作业相关手续。
3、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施工作业中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立即责成停止乙方施工作业,并按本协议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4、为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此工程作项目的施工由乙方独立完成,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乙方应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专职安全员,项目施工人员、专职安全员要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2、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安全责任人要明确规定自身职责并将安全目标层层分解下达,落实到每一个组,每一个工人。
3、施工前,必须提供一份作业人员的名单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操作证》复印件给甲方备案。
4、负有教育和管理好本单位施工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操作证》上岗。
6、应自觉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对甲方在检查中提出的隐患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
7、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投保人身意外等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使用安全。
8、严禁招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9、应对施工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规章制度不全、或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规定等造成的人身伤亡、伤害、设备、设施损坏事故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10、施工前,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
11、施工前,必须将现场进行安全隔离,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改,以防无关人员、车辆进入作业区域。
12、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设施不掉落。搭设脚手架必须拉结牢靠并铺设脚手板及密目网。
1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14、高空作业人员应佩戴工具袋,较大的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15、对高处作业职工进行定期医务检查,随时掌握职工身体情况,有高、低血压、弱视、听觉不灵不允许参加高处作业。
16、施工的一切电源和用电设备,必须按国家颁发的安全规定架设和安装,未经甲方批准,不准私自乱用乱接用电装置。
17、在施工作业中使用危险物品时,须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使用。
18、必须保持施工现场清洁,不得将施工垃圾及废料随意丢弃
19、乙方施工的设备、设施(包括电气设备、设施)、工器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自行保管。
20、项目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相关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
五、违反上述第1、5、6、7、8、10、11、12、13、14、15、16、17、18、19项其中之一者,每人次扣除违约金100元。
六、为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性,乙方承诺投入必要的资金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资金,用于采购消防灭火器械、安全帽、安全绳等,高标准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工作的教育,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的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建设单位)签章:   甲方(代建单位)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编制说明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谈判函(在电子平台在线填写,并加盖电子 签章)
(2)首次报价表(在电子平台在线填写,并加盖电子 签章)
(3)技术商务分册(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技术商务分册处上传)
(4)资格证明文件(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资格证明文件处上传)
(5)谈判保证金(本项目未采用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的,应上传缴交凭证,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谈判保证金处上传)
(6)其他资料(除上述资料外,谈判文件有要求提供的其他格式文件,在电子平台的其他资料处上传,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的其他内容)
2、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后附。
谈 判 函
致:厦门市公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区改造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项目编号:GT2026-SH101C)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__________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首次响应文件。
1、首次响应文件内容
(1)谈判函
(2)资格证明文件
(3)首次报价及技术商务文件
(4)其他资料, __________
(5)以 __________ 方式提交的谈判保证金 __________元;
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
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
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
2.4我方已经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
2.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谈判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2.6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谈判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供应商谈判代表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代表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代表姓名)为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谈判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谈判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参与谈判、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代表: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详细通讯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

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谈判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CA章:______________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CA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署。谈判文件有特别要求的,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授权委托书附件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合体协议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谈判。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供应商代表、提交响应文件及参加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供应商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公司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保证金事宜。
三、若成交,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响应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 __________(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签字或加盖个人CA章)
成员一: __________(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或加盖个人CA章)
……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日
资格证明文件中的有关格式
(本章节所附格式为资格证明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谈判函、授权委托书外)可能用到的声明、承诺函等格式,供应商应在电子平台的资格证明文件处上传)
三-1、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对供应商的要求

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实声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谈判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

供应商对是否违反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

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
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年月日
三-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代表姓名)为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谈判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谈判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参与谈判、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代表:性别:    身份证号:
单  位: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电话:邮箱:
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谈判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CA章):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CA章):
日     期: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署。谈判文件有特别要求的,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授权委托书附件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含评审当月)任一个月为供应商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可以不提供社保证明):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三-3、资格承诺函
致:厦门市公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有关规定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4、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谈判响应文件
(首次报价及技术商务分册)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
采 购 编 号: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
首次报价表
(本表格式将同样用于最后报价表)
项目名称: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区改造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
采购编号: GT2026-SH101C
采购包号: 1
报价单位: 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1
1-1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区改造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
总价
服务时间
备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
其他格式
详细报价书
说明:
1.各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为完成本项目相应合同包工作所必需包含的详细工作内容(如:详细具体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量清单内容),并以此做出详细的报价书。详细报价书应做出详细完整的报价单价和合价,并汇总计算出报价总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2.为完成相应合同包项下的全部工作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各个单项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评估。供应商未做详细分析或理解偏差错漏或不认真严谨等原因造成其未将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和费用列入详细报价书的,均视同相关项目和费用为已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多还少补。
3.对于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采购项目或者如优惠率谈判、单价谈判等特殊类型的谈判采购项目,由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具体规定和项目特点提交详细报价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年月日
谈判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区改造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区改造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根据情况选择一项填写);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说明:
1、“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的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填报的企业类型与划型标准不对应的,将可能导致不享受价格扣除。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在【】内填“\”即可。
3、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按财务审计报告上的数据填写,可填写完整数值,也可填写取整至万元的数值,如1234.56789万元可填写为1234万元。若填报的数据与供应商自己提供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数据有出入的,将可能导致不享受价格扣除。
4、从业人员数量建议按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填报的上一年度年报数据填写。
5、带【】的地方都要填写,同时不得删减、更改内容,否则将可能导致不享受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单位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项目编号:

合同包

章节条目号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
技术和商务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是否偏离及说明

注:(1)竞争性谈判文件(含技术和商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年月日
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说明: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文件中对供应商需要提供的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以及特点,提供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年月日
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一)带“★”号条款逐条响应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条款号

谈判文件中带“★”号的条款

响应内容

对应响应文件页码

以上★号条款为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号条款,无论是技术指标或文字描述要求,供应商必须逐条如实地书面响应。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二)业绩汇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
名称

业主
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
金额
(万元)

业绩佐证材料

中标(成交)公告复印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

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以下填写“有”或“无”)

1

2

3

注:
1、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应业绩证明资料。
2、“业绩佐证材料”栏填写“有”的,则须附上对应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三)其他材料
服务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要求进行编写)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服务承诺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的谈判邀请,我司对该项目做出如下服务承诺:
(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要求进行编写)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服务人员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姓名

在本项目拟任岗位

岗位
职责

职业证书

职称证书

获奖证书

学历证书

注:供应商应根据采购要求提供人员的有关信息及相应证明(如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等)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退保证金申请书
(成交供应商签完合同后提供)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

保证金缴款信息

供应商名称

缴款银行

缴款账号

缴款金额

注:
1、保证金将原路退回,缴款银行、账号即为保证金退还账号。
2、成交供应商签完合同后,将①本申请书、②银行缴款底单、③合同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1)邮件形式:将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xmgwtzzy@163.com。收到时间以邮箱显示的收到时间为准。
(2)快递形式:将材料快递至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前台,收件人:张小姐,电话:0592-2279850。收到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3)现场送达:将材料现场送至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前台。收到时间以前台签收时间为准。
谈判响应文件
其他资料
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请以格式进行编制,并上传电子平台的响应文件其他资料处,未按要求提交的,自行承担不利的评审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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