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华亭镇兴沙村农产品加工基地
【招标公告】华亭镇兴沙村农产品加工基地: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莆田市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民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仲其工程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华亭镇兴沙村农产品加工基地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华亭镇兴沙村农产品加工基地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6-10-10阅读次数: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仲其莆招字【2026】0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亭镇兴沙村农产品加工基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仲其工程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 ;
2)工程建设规模: 约152万元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50个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5)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6年10月10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5.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30000元),具体详见投标须知第17项。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9时00分在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司法楼三楼301室进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2)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10.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招投标。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采用现金转账的,按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文件编号均可;采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按系统生成编号。
2)请投标人自行提前下载,如未下载或安装驱动导致解密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如有技术疑问,请咨询平台电话:18965023657。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民委员会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
电 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仲其工程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 话:***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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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503017202000635001001]华亭镇兴沙村农产品加工基地.FJ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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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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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华亭镇兴沙村农产品加工基地
招标编号:仲其莆招字【2026】02号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民委员会(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仲其工程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期: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开标、评标及定标
(五)授予合同
(六)标后管理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第五章工程预算价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亭镇兴沙村农产品加工基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
镇兴沙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
沙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仲其工程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
2)工程建设规模:约152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50个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投
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
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
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5)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
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6年10月10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
政府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5.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
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30000元),具体详见投标须知第17项。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9时00分在莆田市
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司法楼三楼301室进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
平台-福建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本招标项
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2)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10.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
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招投标。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采用现金转账
的,按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文件编号均可;采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按系统生成编号。
2)请投标人自行提前下载,如未下载或安装驱动导致解密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
自行承担。如有技术疑问,请咨询平台电话:18965023657。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仲其工程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
联系人:***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招标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华亭镇兴沙村农产品加工基地
1.2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
1.3建设规模:总造价约152万元
1.4招标范围:具体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量清单
1.5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1.6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包干
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
2.1本招标项目的定额工期为/日历天,招标人要求招标工期不超过50个日历天。中
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2000元向招标
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招标人按每日/元奖励中标人。
2.2招标项目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
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
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5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
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但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
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除外;
(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
表人的;
(7)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
系的;
(8)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
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
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
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
网、莆田建设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处在公告明确限制投标期限内的;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
资格成为中标人。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
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
6.现场踏勘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
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
结论均不负责任。
6.2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
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分包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
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预算价、图纸、招
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
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可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
置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
本招标文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
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
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
11.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
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或认为工程预算价的工程量存在差错或漏项、材料和设备的单
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可在2026年10月14日17:00在新点电子交易平
台上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11.2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
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11.3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清
单存在差错、漏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经核实确认,工程预算价中
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1000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
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但造
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将进行修正。对
于工程预算价中的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招标人一并予
以修正。经修正后的工程预算价作为招标答疑内容的组成部分一并公布。
11.4招标人将在2026年10月15日前,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城厢区人民政
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12.工程预算价和工程发包价
12.1工程预算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为1528737元(人民币)。
12.2工程发包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1375863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10%。
13.工程预算价的编制:具体详见审后控制价编制说明。
14.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14.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以审核后预算书及编制说明为
准。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进行施工。未列入的品牌,中标人须经招标人
同意后选择与审后预算书中价位、质量相当的合格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
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造成的经济
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并处没收履约保证金。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
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
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
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
设备。
(三)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投标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企业及项目经理人员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注:投标承诺函中企业信息(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和项目负责人
信息(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身份证等)应原件扫描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16.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投标保证金
17.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30000元)。
17.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种形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
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
注明(按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文件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或招
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
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
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账号:30205692002955
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格式按本招标文件附件1-1: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提供。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资格的银行,并提供在线申请索赔服务。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
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格式按本招
标文件附件1-2。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专业担保公司,并提供在线申请索
赔服务。开展担保保函业务保证人的实缴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同时应当符
合银保监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办有关开展工程担保业务管理的其他规定。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
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格式按本招标文件附件1-3。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保险公司,并提供
在线申请索赔服务。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
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17.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
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
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本工程取消使用纸质保函。
③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
式递交(包括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保函应符合
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
④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
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规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1)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
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
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2)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
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⑤根据《关于闽建筑〔2020〕8号文件有关到账证明事项的通知(1)(闽建筑函〔2021〕
1号)规定: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2)可以在本单位
出具的到账证明上使用。为统一规范各保函开立人开具的到账证明,投标人须按照到账证
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4:到账证明(格式))制作。
17.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7.5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6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5)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投标文件的编制
18.1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新点电子交
易平台上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
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
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果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
人电子印章(法人CA),建造师电子印章(建造师CA)等个人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
制作过程中,个人电子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
最终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生成标书上传到
系统中,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1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发包价、招标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
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9.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名称变更需递
交变更证明材料,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原件,但须扫描变更证明材料加盖电子印章形式
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线提交,未按规定提交变更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的,评审小组可
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20.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递交截止时间
2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9时00分在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
人民政府司法楼三楼301室进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
投标文件。
20.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0.3.至截标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开标。
(四)开标、评标及定标
21.开标
21.1开标会定于2026年10月21日9时00分在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司法楼
三楼301室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部门参加,本项目采用
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未参加则视
为默认整个全开标过程。
21.2资格审查小组
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3人以上组成资格审
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1.3开标程序:
21.3.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1.3.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21.3.3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
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使用
生成投标文件的单位CA数字证书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没有上传电子版投
标文件,投标无效。
21.3.4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新点电
子交易平台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组织开标,并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如实记录开标情况。开
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在招
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
进行
(2)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3)若为交易平台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
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
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
除的(超过4小时),由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提供系统
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决定是否终止开标或评标,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
开标、评标。
21.3.5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网上生成的顺序号作
为投标人代表号,并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公布。按照下列办法确定进入评审
的投标人名单:若投标人少于15家(含15家)的,则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若投标人多于1
5家时,则由交易平台随机抽取10家入围。未抽中的退出资格审查和中标人抽取程序。
(4)主持人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
(5)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
工期、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6)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22.评标
22.1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确定进入公开抽取中标人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22.1.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的;
22.1.2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或签署、盖章的;
22.1.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22.1.4具有投标须知第3.6条情形之一的。
22.1.5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2.1.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提供企业及个人的证书、证件;
22.1.7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
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23.确定中标人
23.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23.2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排序。确定中标人排序的程序为:以系统生成
的投标人代表号为相应中标人的代表号,由招标人在系统上随机抽取,第一个抽取到的球
号所对应的单位即为中标人。
注:在抽取合格投标人和中标单位时,均在现场由相关工作人员监督下进行,由招标
人在系统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均可以观看开标全过程,默认抽取结果,如有异议当场提出。
23.3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
签字确认后存档。
23.4经过审查,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24.中标通知和中标公示
24.1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后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
名称、中标价、中标工期、项目负责人名称,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莆田市城
厢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时间3个日历天。
24.2招标人应当自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并无接到投诉后通知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
25.附则
25.1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自己认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
备查的,可以在招标人要求提交时当场提交,投标人不能当场提交的,资格审查小组可以
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25.2在评标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评标地点,向资格审查小组作出书面澄清。
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五)授予合同
26.签订合同
26.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
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6.2中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5天内进场施工。
26.3中标人不按期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27.履约担保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27.1中标人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
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采用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的方式
提交。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
并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
(六)标后管理
28.标后管理
28.1本招标项目的标后监督管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
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执行。
28.2上述第28.1款规定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
性文件主要有(闽建筑[2015]23号)、《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
政综[2016]1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的通知》(莆政
综〔2020〕47号)。
附表1:
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评审标准
备注:
(1)投标人应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拟派项
目管理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管理职位。
(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拟派建造师的
具体信息。
(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填写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具体信息。
28.3投标人中标后若不能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施工员等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8.4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要求,最终人员配备以闽建建[2018]36号及相关主管部门的
要求配备到位。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配备充足人员,不另行支付费用。
第三章合同条款
29.合同条款
29.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条款及格式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29.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条款原则上不应修改,
但特殊情况时确需对合同条款修改、补充的,拟修改、补充的合同条款内容应在第29.4款
“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中列明。
29.3专用合同条款中如需要明确的,在第29.5款“专用合同条款的填写”中列明。
29.4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
(1)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中标降幅系数”更改为“工程预算价下浮率”
29.5专用合同条款的填写:
(1)专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不
属于上述第7.2款所列情况的,承包人如要求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
师批准后方可更换,且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投标承诺。同时,承包人应
承担违约责任,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更换技术负责人每人次
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更换其他人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
(2)专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项目管理班组人员施工期间不在岗的违约责任的填写内
容:“发包人、监理人或相关行政部门检查时,若发现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在岗
且不能说明合理理由、或经通知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达到现场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给予每
人次2000元的罚款,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
(3)专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逾期竣工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
方法:若承包人不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
工违约金2000元”。
(4)专用合同条款中,施工期间按规定需要调整劳保费用的调整办法应为“方式(1)”。
(5)工程量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专用合同条款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填
写内容:1)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拔付。具体按以下公式
计算: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发包人预算中的相应综合单价×(1-中标价
降幅系数)×80%,其中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
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7天内,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下的3%作为保
修金。
29.6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
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20〕47号)文件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
监督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承诺函
(二)企业及项目经理人员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一)投标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
程招标文件,按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
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预算价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
方愿以贵方的发包价人民币(大写),元(RMB:¥元)作为中
标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
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有关附件。我方不存在资质
和项目负责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
3、我方的投标文件是真实和准确的,并保证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8款
规定的任一情形,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4、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工期{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
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5、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姓名)(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项目负责
人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担任项目负责人。
6、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第28条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
理人员。
7、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拟派出的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到位。
8、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代理服务费及履约担保和工程质量保
证金。
9、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
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构成
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企业及项目经理人员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须附上:
1、企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拟派出项目经理的证书原件扫描件:
1)项目经理须附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的原件扫描
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项目经理的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
1、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制作在投
标文件中,未附上的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
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
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投标人要对以上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地址:,。
姓名:身份证号码:,。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本格式用于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人
名称)的,(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本格式用于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使用。
第五章工程预算价文件
(另附)
附件1-1: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保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你方(项
目名称及标段)标段的施工投标,(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
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
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投标保函额度)的任何你方要
求的金额: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
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
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
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
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查验保函网址:(必填)
银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附件1-2: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格式)
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
保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你方(项目名称
及标段)标段的施工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标
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
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投标保函额度)的任何你方要求
的金额: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
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
3、投标人中标后,因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
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
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查验保函网址:,(必填)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附件1-3: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
投标保证保险(凭证)
被保险人:,(招标人名称):
鉴于,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接受投标人名
称(以下称“投保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及标段)施
工的投标,并向我方投保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号,)。我方愿意无
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投保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向被保险人提供投标保证保险。
兹承诺,在收到被保险人书面通知,说明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条时,保证在7日内无条
件地给付被保险人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的款
项。
1、投保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保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
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
3、投标人中标后,因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
本保险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被保险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
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本保险人,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
期内送达我方。保险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险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查验保函网址:,(必填)
保险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附件1-4
到账证明(格式)
编号:(保函开立人自行编号)
(招标人名称):
就(投标人名称)申请开立招标项目编号为(招标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
的(保函金额)元投标保函,我方收款账号为(保函开立人收款账号)的收款账户,已
于年月日收到该投标人通过付款账号:(投标人付款账号)的付款账户支付的保
函费用。
特此证明。
保函开立人:(盖章)
年月日
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华亭镇兴沙村农产品加工基地
招标编号:仲其莆招字【2026】02号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民委员会(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仲其工程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期: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开标、评标及定标
(五)授予合同
(六)标后管理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第五章工程预算价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亭镇兴沙村农产品加工基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仲其工程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
1.2)工程建设规模:约152万元;
1.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量清单;
1.4)工期要求:50个日历天;
1.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5)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6年10月10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5.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30000元),具体详见投标须知第17项。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9时00分在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司法楼三楼301室进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2)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10.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招投标。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采用现金转账的,按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文件编号均可;采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按系统生成编号。
2)请投标人自行提前下载,如未下载或安装驱动导致解密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如有技术疑问,请咨询平台电话:18965023657。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仲其工程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
联系人:***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招标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华亭镇兴沙村农产品加工基地
1.2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
1.3建设规模:总造价约152万元
1.4招标范围:具体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量清单
1.5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1.6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包干
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
2.1本招标项目的定额工期为/日历天,招标人要求招标工期不超过50个日历天。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2000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招标人按每日/元奖励中标人。
2.2招标项目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5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但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除外;
(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
(8)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莆田建设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处在公告明确限制投标期限内的;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
6.现场踏勘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2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分包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预算价、图纸、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
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可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
本招标文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
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
11.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或认为工程预算价的工程量存在差错或漏项、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可在2026年10月14日17:00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11.2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11.3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漏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经核实确认,工程预算价中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1000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但造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将进行修正。对于工程预算价中的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招标人一并予以修正。经修正后的工程预算价作为招标答疑内容的组成部分一并公布。
11.4招标人将在2026年10月15日前,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12.工程预算价和工程发包价
12.1工程预算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为1528737元(人民币)。
12.2工程发包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1375863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10%。
13.工程预算价的编制:具体详见审后控制价编制说明。
14.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14.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以审核后预算书及编制说明为准。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进行施工。未列入的品牌,中标人须经招标人同意后选择与审后预算书中价位、质量相当的合格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并处没收履约保证金。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三)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投标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企业及项目经理人员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注:投标承诺函中企业信息(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和项目负责人信息(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身份证等)应原件扫描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16.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投标保证金
17.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30000元)。
17.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种形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按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文件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账号:30205692002955
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格式按本招标文件附件1-1: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提供。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资格的银行,并提供在线申请索赔服务。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格式按本招标文件附件1-2。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专业担保公司,并提供在线申请索赔服务。开展担保保函业务保证人的实缴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同时应当符合银保监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办有关开展工程担保业务管理的其他规定。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格式按本招标文件附件1-3。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保险公司,并提供在线申请索赔服务。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17.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本工程取消使用纸质保函。
③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包括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保函应符合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
④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规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1)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2)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⑤根据《关于闽建筑〔2020〕8号文件有关到账证明事项的通知(1)(闽建筑函〔2021〕1号)规定: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2)可以在本单位出具的到账证明上使用。为统一规范各保函开立人开具的到账证明,投标人须按照到账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4:到账证明(格式))制作。
17.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7.5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6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5)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投标文件的编制
18.1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果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建造师电子印章(建造师CA)等个人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个人电子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最终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生成标书上传到系统中,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1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发包价、招标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9.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名称变更需递交变更证明材料,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原件,但须扫描变更证明材料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线提交,未按规定提交变更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的,评审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20.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递交截止时间
2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9时00分在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司法楼三楼301室进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20.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0.3.至截标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开标。
(四)开标、评标及定标
21.开标
21.1开标会定于2026年10月21日9时00分在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司法楼三楼301室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部门参加,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未参加则视为默认整个全开标过程。
21.2资格审查小组
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3人以上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1.3开标程序:
21.3.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1.3.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21.3.3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单位CA数字证书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没有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21.3.4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组织开标,并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如实记录开标情况。开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进行
(2)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3)若为交易平台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由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决定是否终止开标或评标,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评标。
21.3.5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网上生成的顺序号作为投标人代表号,并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公布。按照下列办法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若投标人少于15家(含15家)的,则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若投标人多于15家时,则由交易平台随机抽取10家入围。未抽中的退出资格审查和中标人抽取程序。
(4)主持人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
(5)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6)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2.评标
22.1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确定进入公开抽取中标人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22.1.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2.1.2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或签署、盖章的;
22.1.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22.1.4具有投标须知第3.6条情形之一的。
22.1.5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2.1.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提供企业及个人的证书、证件;
22.1.7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23.确定中标人
23.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23.2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排序。确定中标人排序的程序为:以系统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为相应中标人的代表号,由招标人在系统上随机抽取,第一个抽取到的球号所对应的单位即为中标人。
注:在抽取合格投标人和中标单位时,均在现场由相关工作人员监督下进行,由招标人在系统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均可以观看开标全过程,默认抽取结果,如有异议当场提出。
23.3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存档。
23.4经过审查,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24.中标通知和中标公示
24.1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后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中标工期、项目负责人名称,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时间3个日历天。
24.2招标人应当自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并无接到投诉后通知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
25.附则
25.1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自己认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备查的,可以在招标人要求提交时当场提交,投标人不能当场提交的,资格审查小组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25.2在评标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评标地点,向资格审查小组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五)授予合同
26.签订合同
26.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6.2中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5天内进场施工。
26.3中标人不按期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27.履约担保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27.1中标人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采用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的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
(六)标后管理
28.标后管理
28.1本招标项目的标后监督管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执行。
28.2上述第28.1款规定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闽建筑[2015]23号)、《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2016]1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的通知》(莆政综〔2020〕47号)。
附表1:
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评审标准
备注:
(1)投标人应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管理职位。
(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拟派建造师的具体信息。
(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填写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具体信息。
28.3投标人中标后若不能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施工员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8.4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要求,最终人员配备以闽建建[2018]36号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到位。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配备充足人员,不另行支付费用。
1.第三章合同条款
29.合同条款
29.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条款及格式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29.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条款原则上不应修改,但特殊情况时确需对合同条款修改、补充的,拟修改、补充的合同条款内容应在第29.4款“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中列明。
29.3专用合同条款中如需要明确的,在第29.5款“专用合同条款的填写”中列明。
29.4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
(1)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中标降幅系数”更改为“工程预算价下浮率”
29.5专用合同条款的填写:
(1)专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不属于上述第7.2款所列情况的,承包人如要求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更换,且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投标承诺。同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更换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更换其他人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
(2)专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项目管理班组人员施工期间不在岗的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发包人、监理人或相关行政部门检查时,若发现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在岗且不能说明合理理由、或经通知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达到现场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给予每人次2000元的罚款,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
(3)专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逾期竣工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若承包人不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2000元”。
(4)专用合同条款中,施工期间按规定需要调整劳保费用的调整办法应为“方式(1)”。
(5)工程量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专用合同条款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填写内容:1)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拔付。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发包人预算中的相应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80%,其中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7天内,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下的3%作为保修金。
29.6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20〕47号)文件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承诺函
(二)企业及项目经理人员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1.1.(一)投标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按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预算价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贵方的发包价人民币(大写)元(RMB:¥元)作为中标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有关附件。我方不存在资质和项目负责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
3、我方的投标文件是真实和准确的,并保证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8款规定的任一情形,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4、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工期{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5、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姓名)(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担任项目负责人。
6、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第28条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
7、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拟派出的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到位。
8、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代理服务费及履约担保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9、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企业及项目经理人员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须附上:
1、企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拟派出项目经理的证书原件扫描件:
1)项目经理须附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项目经理的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
1、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未附上的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投标人要对以上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地址:。
姓名:身份证号码:。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本格式用于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本格式用于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使用。
第五章工程预算价文件
(另附)
1.1.2.附件1-1: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保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你方(项目名称及标段)标段的施工投标,(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投标保函额度)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
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查验保函网址:(必填)
银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1.1.3.附件1-2: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格式)
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
保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你方(项目名称及标段)标段的施工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投标保函额度)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
3、投标人中标后,因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查验保函网址:(必填)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1.1.4.附件1-3: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
投标保证保险(凭证)
被保险人:(招标人名称):
鉴于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接受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保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的投标,并向我方投保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号)。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投保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向被保险人提供投标保证保险。
兹承诺,在收到被保险人书面通知,说明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条时,保证在7日内无条件地给付被保险人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的款项。
1、投保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保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
3、投标人中标后,因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
本保险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被保险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本保险人,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险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险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查验保函网址:(必填)
保险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附件1-4
到账证明(格式)
编号:(保函开立人自行编号)
(招标人名称):
就(投标人名称)申请开立招标项目编号为(招标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的(保函金额)元投标保函,我方收款账号为(保函开立人收款账号)的收款账户,已于年月日收到该投标人通过付款账号:(投标人付款账号)的付款账户支付的保函费用。
特此证明。
保函开立人:(盖章)
年月日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6-10-10阅读次数: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仲其莆招字【2026】0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亭镇兴沙村农产品加工基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仲其工程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 ;
2)工程建设规模: 约152万元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50个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5)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6年10月10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5.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30000元),具体详见投标须知第17项。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9时00分在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司法楼三楼301室进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2)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10.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招投标。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采用现金转账的,按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文件编号均可;采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按系统生成编号。
2)请投标人自行提前下载,如未下载或安装驱动导致解密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如有技术疑问,请咨询平台电话:18965023657。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民委员会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
电 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仲其工程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 话:***
联系人:***
附件下载:
[E3503017202000635001001]华亭镇兴沙村农产品加工基地.FJ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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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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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华亭镇兴沙村农产品加工基地
招标编号:仲其莆招字【2026】02号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民委员会(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仲其工程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期: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开标、评标及定标
(五)授予合同
(六)标后管理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第五章工程预算价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亭镇兴沙村农产品加工基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
镇兴沙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
沙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仲其工程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
2)工程建设规模:约152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50个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投
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
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
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5)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
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6年10月10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
政府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5.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
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30000元),具体详见投标须知第17项。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9时00分在莆田市
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司法楼三楼301室进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
平台-福建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本招标项
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2)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10.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
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招投标。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采用现金转账
的,按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文件编号均可;采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按系统生成编号。
2)请投标人自行提前下载,如未下载或安装驱动导致解密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
自行承担。如有技术疑问,请咨询平台电话:18965023657。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仲其工程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
联系人:***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招标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华亭镇兴沙村农产品加工基地
1.2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
1.3建设规模:总造价约152万元
1.4招标范围:具体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量清单
1.5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1.6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包干
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
2.1本招标项目的定额工期为/日历天,招标人要求招标工期不超过50个日历天。中
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2000元向招标
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招标人按每日/元奖励中标人。
2.2招标项目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
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
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5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
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但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
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除外;
(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
表人的;
(7)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
系的;
(8)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
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
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
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
网、莆田建设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处在公告明确限制投标期限内的;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
资格成为中标人。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
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
6.现场踏勘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
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
结论均不负责任。
6.2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
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分包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
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预算价、图纸、招
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
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可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
置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
本招标文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
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
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
11.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
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或认为工程预算价的工程量存在差错或漏项、材料和设备的单
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可在2026年10月14日17:00在新点电子交易平
台上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11.2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
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11.3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清
单存在差错、漏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经核实确认,工程预算价中
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1000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
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但造
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将进行修正。对
于工程预算价中的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招标人一并予
以修正。经修正后的工程预算价作为招标答疑内容的组成部分一并公布。
11.4招标人将在2026年10月15日前,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城厢区人民政
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12.工程预算价和工程发包价
12.1工程预算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为1528737元(人民币)。
12.2工程发包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1375863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10%。
13.工程预算价的编制:具体详见审后控制价编制说明。
14.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14.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以审核后预算书及编制说明为
准。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进行施工。未列入的品牌,中标人须经招标人
同意后选择与审后预算书中价位、质量相当的合格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
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造成的经济
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并处没收履约保证金。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
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
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
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
设备。
(三)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投标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企业及项目经理人员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注:投标承诺函中企业信息(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和项目负责人
信息(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身份证等)应原件扫描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16.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投标保证金
17.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30000元)。
17.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种形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
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
注明(按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文件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或招
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
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
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账号:30205692002955
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格式按本招标文件附件1-1: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提供。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资格的银行,并提供在线申请索赔服务。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
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格式按本招
标文件附件1-2。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专业担保公司,并提供在线申请索
赔服务。开展担保保函业务保证人的实缴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同时应当符
合银保监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办有关开展工程担保业务管理的其他规定。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
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格式按本招标文件附件1-3。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保险公司,并提供
在线申请索赔服务。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
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17.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
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
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本工程取消使用纸质保函。
③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
式递交(包括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保函应符合
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
④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
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规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1)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
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
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2)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
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⑤根据《关于闽建筑〔2020〕8号文件有关到账证明事项的通知(1)(闽建筑函〔2021〕
1号)规定: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2)可以在本单位
出具的到账证明上使用。为统一规范各保函开立人开具的到账证明,投标人须按照到账证
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4:到账证明(格式))制作。
17.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7.5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6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5)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投标文件的编制
18.1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新点电子交
易平台上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
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
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果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
人电子印章(法人CA),建造师电子印章(建造师CA)等个人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
制作过程中,个人电子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
最终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生成标书上传到
系统中,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1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发包价、招标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
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9.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名称变更需递
交变更证明材料,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原件,但须扫描变更证明材料加盖电子印章形式
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线提交,未按规定提交变更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的,评审小组可
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20.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递交截止时间
2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9时00分在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
人民政府司法楼三楼301室进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
投标文件。
20.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0.3.至截标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开标。
(四)开标、评标及定标
21.开标
21.1开标会定于2026年10月21日9时00分在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司法楼
三楼301室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部门参加,本项目采用
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未参加则视
为默认整个全开标过程。
21.2资格审查小组
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3人以上组成资格审
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1.3开标程序:
21.3.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1.3.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21.3.3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
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使用
生成投标文件的单位CA数字证书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没有上传电子版投
标文件,投标无效。
21.3.4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新点电
子交易平台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组织开标,并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如实记录开标情况。开
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在招
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
进行
(2)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3)若为交易平台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
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
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
除的(超过4小时),由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提供系统
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决定是否终止开标或评标,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
开标、评标。
21.3.5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网上生成的顺序号作
为投标人代表号,并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公布。按照下列办法确定进入评审
的投标人名单:若投标人少于15家(含15家)的,则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若投标人多于1
5家时,则由交易平台随机抽取10家入围。未抽中的退出资格审查和中标人抽取程序。
(4)主持人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
(5)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
工期、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6)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22.评标
22.1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确定进入公开抽取中标人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22.1.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的;
22.1.2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或签署、盖章的;
22.1.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22.1.4具有投标须知第3.6条情形之一的。
22.1.5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2.1.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提供企业及个人的证书、证件;
22.1.7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
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23.确定中标人
23.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23.2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排序。确定中标人排序的程序为:以系统生成
的投标人代表号为相应中标人的代表号,由招标人在系统上随机抽取,第一个抽取到的球
号所对应的单位即为中标人。
注:在抽取合格投标人和中标单位时,均在现场由相关工作人员监督下进行,由招标
人在系统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均可以观看开标全过程,默认抽取结果,如有异议当场提出。
23.3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
签字确认后存档。
23.4经过审查,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24.中标通知和中标公示
24.1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后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
名称、中标价、中标工期、项目负责人名称,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莆田市城
厢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时间3个日历天。
24.2招标人应当自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并无接到投诉后通知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
25.附则
25.1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自己认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
备查的,可以在招标人要求提交时当场提交,投标人不能当场提交的,资格审查小组可以
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25.2在评标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评标地点,向资格审查小组作出书面澄清。
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五)授予合同
26.签订合同
26.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
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6.2中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5天内进场施工。
26.3中标人不按期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27.履约担保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27.1中标人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
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采用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的方式
提交。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
并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
(六)标后管理
28.标后管理
28.1本招标项目的标后监督管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
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执行。
28.2上述第28.1款规定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
性文件主要有(闽建筑[2015]23号)、《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
政综[2016]1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的通知》(莆政
综〔2020〕47号)。
附表1:
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评审标准
| 项目内容 | 评审标准 | ||||
|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 项目经理 | 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 | |||
| 其他人员 | 其它人员配备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 | ||||
| 职位 | 最低数量要求(人) | 职称、岗位资格要求 | 备注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 土建施工员 | 1 | 取得上岗证 | 经年检合格 | ||
| 设备安装施工员 | 1 | 取得上岗证 | |||
| 质量(检)员 | 1 | 取得上岗证 | |||
| 安全员 | 1 | 安全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材料员 | 1 | 取得上岗证 | |||
| 机械员 | 1 | 取得上岗证 | |||
备注:
(1)投标人应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拟派项
目管理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管理职位。
(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拟派建造师的
具体信息。
(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填写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具体信息。
28.3投标人中标后若不能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施工员等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8.4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要求,最终人员配备以闽建建[2018]36号及相关主管部门的
要求配备到位。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配备充足人员,不另行支付费用。
第三章合同条款
29.合同条款
29.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条款及格式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29.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条款原则上不应修改,
但特殊情况时确需对合同条款修改、补充的,拟修改、补充的合同条款内容应在第29.4款
“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中列明。
29.3专用合同条款中如需要明确的,在第29.5款“专用合同条款的填写”中列明。
29.4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
(1)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中标降幅系数”更改为“工程预算价下浮率”
29.5专用合同条款的填写:
(1)专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不
属于上述第7.2款所列情况的,承包人如要求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
师批准后方可更换,且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投标承诺。同时,承包人应
承担违约责任,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更换技术负责人每人次
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更换其他人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
(2)专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项目管理班组人员施工期间不在岗的违约责任的填写内
容:“发包人、监理人或相关行政部门检查时,若发现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在岗
且不能说明合理理由、或经通知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达到现场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给予每
人次2000元的罚款,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
(3)专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逾期竣工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
方法:若承包人不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
工违约金2000元”。
(4)专用合同条款中,施工期间按规定需要调整劳保费用的调整办法应为“方式(1)”。
(5)工程量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专用合同条款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填
写内容:1)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拔付。具体按以下公式
计算: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发包人预算中的相应综合单价×(1-中标价
降幅系数)×80%,其中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
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7天内,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下的3%作为保
修金。
29.6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
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20〕47号)文件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
监督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承诺函
(二)企业及项目经理人员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一)投标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
程招标文件,按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
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预算价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
方愿以贵方的发包价人民币(大写),元(RMB:¥元)作为中
标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
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有关附件。我方不存在资质
和项目负责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
3、我方的投标文件是真实和准确的,并保证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8款
规定的任一情形,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4、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工期{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
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5、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姓名)(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项目负责
人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担任项目负责人。
6、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第28条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
理人员。
7、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拟派出的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到位。
8、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代理服务费及履约担保和工程质量保
证金。
9、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
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构成
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企业及项目经理人员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须附上:
1、企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拟派出项目经理的证书原件扫描件:
1)项目经理须附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的原件扫描
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项目经理的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
1、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制作在投
标文件中,未附上的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
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
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投标人要对以上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地址:,。
姓名:身份证号码:,。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本格式用于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人
名称)的,(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本格式用于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使用。
第五章工程预算价文件
(另附)
附件1-1: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保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你方(项
目名称及标段)标段的施工投标,(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
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
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投标保函额度)的任何你方要
求的金额: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
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
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
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
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查验保函网址:(必填)
银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附件1-2: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格式)
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
保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你方(项目名称
及标段)标段的施工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标
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
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投标保函额度)的任何你方要求
的金额: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
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
3、投标人中标后,因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
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
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查验保函网址:,(必填)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附件1-3: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
投标保证保险(凭证)
被保险人:,(招标人名称):
鉴于,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接受投标人名
称(以下称“投保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及标段)施
工的投标,并向我方投保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号,)。我方愿意无
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投保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向被保险人提供投标保证保险。
兹承诺,在收到被保险人书面通知,说明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条时,保证在7日内无条
件地给付被保险人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的款
项。
1、投保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保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
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
3、投标人中标后,因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
本保险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被保险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
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本保险人,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
期内送达我方。保险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险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查验保函网址:,(必填)
保险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附件1-4
到账证明(格式)
编号:(保函开立人自行编号)
(招标人名称):
就(投标人名称)申请开立招标项目编号为(招标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
的(保函金额)元投标保函,我方收款账号为(保函开立人收款账号)的收款账户,已
于年月日收到该投标人通过付款账号:(投标人付款账号)的付款账户支付的保
函费用。
特此证明。
保函开立人:(盖章)
年月日
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华亭镇兴沙村农产品加工基地
招标编号:仲其莆招字【2026】02号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民委员会(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仲其工程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期: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开标、评标及定标
(五)授予合同
(六)标后管理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第五章工程预算价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亭镇兴沙村农产品加工基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仲其工程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
1.2)工程建设规模:约152万元;
1.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量清单;
1.4)工期要求:50个日历天;
1.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5)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6年10月10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5.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30000元),具体详见投标须知第17项。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9时00分在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司法楼三楼301室进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2)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10.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招投标。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采用现金转账的,按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文件编号均可;采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按系统生成编号。
2)请投标人自行提前下载,如未下载或安装驱动导致解密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如有技术疑问,请咨询平台电话:18965023657。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仲其工程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
联系人:***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招标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华亭镇兴沙村农产品加工基地
1.2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
1.3建设规模:总造价约152万元
1.4招标范围:具体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量清单
1.5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1.6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包干
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
2.1本招标项目的定额工期为/日历天,招标人要求招标工期不超过50个日历天。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2000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招标人按每日/元奖励中标人。
2.2招标项目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5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但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除外;
(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
(8)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莆田建设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处在公告明确限制投标期限内的;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
6.现场踏勘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2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分包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预算价、图纸、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
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可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
本招标文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
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
11.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或认为工程预算价的工程量存在差错或漏项、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可在2026年10月14日17:00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11.2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11.3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漏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经核实确认,工程预算价中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1000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但造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将进行修正。对于工程预算价中的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招标人一并予以修正。经修正后的工程预算价作为招标答疑内容的组成部分一并公布。
11.4招标人将在2026年10月15日前,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12.工程预算价和工程发包价
12.1工程预算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为1528737元(人民币)。
12.2工程发包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1375863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10%。
13.工程预算价的编制:具体详见审后控制价编制说明。
14.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14.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以审核后预算书及编制说明为准。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进行施工。未列入的品牌,中标人须经招标人同意后选择与审后预算书中价位、质量相当的合格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并处没收履约保证金。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三)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投标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企业及项目经理人员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注:投标承诺函中企业信息(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和项目负责人信息(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身份证等)应原件扫描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16.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投标保证金
17.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30000元)。
17.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种形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按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文件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账号:30205692002955
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格式按本招标文件附件1-1: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提供。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资格的银行,并提供在线申请索赔服务。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格式按本招标文件附件1-2。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专业担保公司,并提供在线申请索赔服务。开展担保保函业务保证人的实缴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同时应当符合银保监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办有关开展工程担保业务管理的其他规定。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格式按本招标文件附件1-3。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保险公司,并提供在线申请索赔服务。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17.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本工程取消使用纸质保函。
③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包括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保函应符合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
④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规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1)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2)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⑤根据《关于闽建筑〔2020〕8号文件有关到账证明事项的通知(1)(闽建筑函〔2021〕1号)规定: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2)可以在本单位出具的到账证明上使用。为统一规范各保函开立人开具的到账证明,投标人须按照到账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4:到账证明(格式))制作。
17.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7.5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6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5)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投标文件的编制
18.1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果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建造师电子印章(建造师CA)等个人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个人电子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最终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生成标书上传到系统中,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1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发包价、招标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9.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名称变更需递交变更证明材料,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原件,但须扫描变更证明材料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线提交,未按规定提交变更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的,评审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20.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递交截止时间
2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9时00分在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司法楼三楼301室进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20.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0.3.至截标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开标。
(四)开标、评标及定标
21.开标
21.1开标会定于2026年10月21日9时00分在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司法楼三楼301室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部门参加,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未参加则视为默认整个全开标过程。
21.2资格审查小组
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3人以上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1.3开标程序:
21.3.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1.3.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21.3.3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单位CA数字证书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没有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21.3.4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组织开标,并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如实记录开标情况。开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进行
(2)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3)若为交易平台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由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决定是否终止开标或评标,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评标。
21.3.5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网上生成的顺序号作为投标人代表号,并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公布。按照下列办法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若投标人少于15家(含15家)的,则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若投标人多于15家时,则由交易平台随机抽取10家入围。未抽中的退出资格审查和中标人抽取程序。
(4)主持人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
(5)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6)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2.评标
22.1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确定进入公开抽取中标人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22.1.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2.1.2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或签署、盖章的;
22.1.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22.1.4具有投标须知第3.6条情形之一的。
22.1.5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2.1.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提供企业及个人的证书、证件;
22.1.7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23.确定中标人
23.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23.2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排序。确定中标人排序的程序为:以系统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为相应中标人的代表号,由招标人在系统上随机抽取,第一个抽取到的球号所对应的单位即为中标人。
注:在抽取合格投标人和中标单位时,均在现场由相关工作人员监督下进行,由招标人在系统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均可以观看开标全过程,默认抽取结果,如有异议当场提出。
23.3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存档。
23.4经过审查,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24.中标通知和中标公示
24.1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后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中标工期、项目负责人名称,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时间3个日历天。
24.2招标人应当自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并无接到投诉后通知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
25.附则
25.1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自己认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备查的,可以在招标人要求提交时当场提交,投标人不能当场提交的,资格审查小组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25.2在评标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评标地点,向资格审查小组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五)授予合同
26.签订合同
26.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6.2中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5天内进场施工。
26.3中标人不按期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27.履约担保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27.1中标人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采用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的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
(六)标后管理
28.标后管理
28.1本招标项目的标后监督管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执行。
28.2上述第28.1款规定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闽建筑[2015]23号)、《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2016]1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的通知》(莆政综〔2020〕47号)。
附表1:
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评审标准
| 项目内容 | 评 审 标 准 | ||||
|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 项目经理 | 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 | |||
| 其他人员 | 其它人员配备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 | ||||
| 职 位 | 最低数量要求(人) | 职称、岗位资格要求 | 备注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 土建施工员 | 1 | 取得上岗证 | 经年检合格 | ||
| 设备安装施工员 | 1 | 取得上岗证 | |||
| 质量(检)员 | 1 | 取得上岗证 | |||
| 安全员 | 1 | 安全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材料员 | 1 | 取得上岗证 | |||
| 机械员 | 1 | 取得上岗证 | |||
备注:
(1)投标人应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管理职位。
(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拟派建造师的具体信息。
(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填写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具体信息。
28.3投标人中标后若不能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施工员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8.4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要求,最终人员配备以闽建建[2018]36号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到位。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配备充足人员,不另行支付费用。
1.第三章合同条款
29.合同条款
29.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条款及格式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29.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条款原则上不应修改,但特殊情况时确需对合同条款修改、补充的,拟修改、补充的合同条款内容应在第29.4款“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中列明。
29.3专用合同条款中如需要明确的,在第29.5款“专用合同条款的填写”中列明。
29.4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
(1)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中标降幅系数”更改为“工程预算价下浮率”
29.5专用合同条款的填写:
(1)专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不属于上述第7.2款所列情况的,承包人如要求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更换,且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投标承诺。同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更换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更换其他人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
(2)专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项目管理班组人员施工期间不在岗的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发包人、监理人或相关行政部门检查时,若发现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在岗且不能说明合理理由、或经通知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达到现场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给予每人次2000元的罚款,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
(3)专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逾期竣工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若承包人不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2000元”。
(4)专用合同条款中,施工期间按规定需要调整劳保费用的调整办法应为“方式(1)”。
(5)工程量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专用合同条款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填写内容:1)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拔付。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发包人预算中的相应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80%,其中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7天内,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下的3%作为保修金。
29.6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20〕47号)文件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承诺函
(二)企业及项目经理人员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1.1.(一)投标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按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预算价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贵方的发包价人民币(大写)元(RMB:¥元)作为中标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有关附件。我方不存在资质和项目负责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
3、我方的投标文件是真实和准确的,并保证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8款规定的任一情形,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4、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工期{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5、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姓名)(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担任项目负责人。
6、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第28条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
7、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拟派出的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到位。
8、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代理服务费及履约担保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9、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企业及项目经理人员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须附上:
1、企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拟派出项目经理的证书原件扫描件:
1)项目经理须附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项目经理的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
1、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未附上的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投标人要对以上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地址:。
姓名:身份证号码:。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本格式用于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本格式用于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使用。
第五章工程预算价文件
(另附)
1.1.2.附件1-1: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保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你方(项目名称及标段)标段的施工投标,(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投标保函额度)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
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查验保函网址:(必填)
银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1.1.3.附件1-2: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格式)
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
保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你方(项目名称及标段)标段的施工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投标保函额度)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
3、投标人中标后,因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查验保函网址:(必填)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1.1.4.附件1-3: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
投标保证保险(凭证)
被保险人:(招标人名称):
鉴于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接受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保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的投标,并向我方投保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号)。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投保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向被保险人提供投标保证保险。
兹承诺,在收到被保险人书面通知,说明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条时,保证在7日内无条件地给付被保险人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的款项。
1、投保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保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
3、投标人中标后,因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
本保险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被保险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本保险人,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险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险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查验保函网址:(必填)
保险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附件1-4
到账证明(格式)
编号:(保函开立人自行编号)
(招标人名称):
就(投标人名称)申请开立招标项目编号为(招标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的(保函金额)元投标保函,我方收款账号为(保函开立人收款账号)的收款账户,已于年月日收到该投标人通过付款账号:(投标人付款账号)的付款账户支付的保函费用。
特此证明。
保函开立人:(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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