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厦门航空翔安贵宾休息室育婴室合作伙伴潜在供应商招募公告_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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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厦门航空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厦门航空翔安贵宾休息室育婴室合作伙伴招募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厦门航空翔安贵宾休息室育婴室合作伙伴潜在供应商招募公告 根据供应商开发需求,现拟对“厦门航空翔安贵宾休息室育婴室合作伙伴”招募潜在供应商,参加征集的供应商经审核通过后正式进入我司供应商备选库,作为今后优先邀请参加项目合作洽谈的潜在供应商。合作期为自厦航书面通知确认之日起三年,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功能区描述:育婴室位于翔安机场厦航自营贵宾休息室,其中国内区域面积5.6㎡,国际区域面积7.7㎡。该区域配备单人沙发、圆几等家具。育婴室旨在营造静谧温馨的私密空间,为哺乳期父母提供便利,保障婴幼儿在旅途中的需求,供应商可基于自身品牌推广需要规划产品的宣传陈列,但因休息室非传统零售场景,本项目更侧重品牌体验、精准触达与间接引流。 2、目标客群:哺乳期父母及亲子家庭旅客。 二、合作模式与要求 1、运营模式与合作形式:本项目采用场地合作模式。供应商负责育婴室设备、小家电及耗材的投入,并负责定期更新设备与耗材;厦航提供合规场地、水电配套,同时确保该区域内设备的每日清洁消毒以及耗材补充。母婴类设备物资选型及空间布局由双方共同确认。本项目为非独家合作,最终以谈判确认为准。 2、服务与保障模式: (1)供应商按月无偿提供育婴室运营所需的母婴类小家电及相关耗材(如尿不湿、防溢乳垫、婴儿纸巾、储奶袋、口手湿巾等),用于翔安贵宾休息室育婴室服务保障。具体产品及清单以谈判确认为准。 (2)供应商提供育婴室设备维保、日常运维、耗材补充等服务,具体内容及标准以谈判确认为准。 (3)育婴室面向旅客免费提供使用,不涉及收入分成。 3、品牌要求: (1)品牌形象:品牌调性应与厦航航空服务及贵宾休息室高端、温馨的氛围相匹配,体现对母婴群体的关爱与呵护。 (2)视觉标识:品牌铭牌及视觉标识应与休息室整体环境协调,合作伙伴可在育婴室内以软性方式实现品牌露出,但不得设置突兀的广告牌、大幅宣传海报等显性商业推广内容。 (3)空间占用:设备、家具及品牌物料应结合空间布局合理摆放,占用空间不超出实际使用区域。 (4)营销推广:以旅客服务体验为核心,功能区无大面积营销海报,避免过度营销推广。不得在区域内开展现场推销、扫码引流等硬性商业行为。 (5)安全与卫生:母婴类设备及用品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及环保标准,无锐角、无异味、易清洁消毒;供应商须定期更新设备与耗材,确保产品安全合规。 三、报名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6.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不接受被列入厦航《供应商黑名单》或被厦航处罚不得参与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报名。 9.提供该品牌在至少一个贵宾休息室、酒店、机场等高端商旅场景或母婴空间合作的成功案例;如无,可提供普通商业场景案例作为补充;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现场实景证明材料佐证。 10.供应商应确保所投母婴类用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及卫生标准,并提供由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所投母婴类小家电须符合国家相关电器安全标准,涉及强制性认证的须提供相应认证文件。 11.供应商为品牌授权代理商/经销商的,须提供品牌方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授权期限应覆盖合作期限,并须出具所投产品的正品承诺函;供应商为品牌方/生产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四、供应商报名步骤 凡满足公告供应商资质要求且有意愿参加的供应商参照如下步骤进行报名: 请于本公告截止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邮件至vip_service@xiamenair.com.cn。其中: 邮件主题规范为"厦门航空翔安贵宾休息室育婴室合作伙伴招募项目|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至少应包含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供应商需提交完整进驻方案,包括品牌简介、运营服务方案、耗材供应方案、设备配置方案以及本公告附件二、三。 本次报名供应商仅作为该项目备选库,我司接受报名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谈判等工作,项目经办人将告知后续事宜。 五、征集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6日16:00(北京时间)止,逾期的将不予受理。 六、供应商审核 1. 提供资料不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或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有权不予审核。 2. 申请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核查(包括现场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采购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权对申请报名的单位做如下处罚: 2.1取消其申请报名资格、取消其作为潜在供应商或报价资格; 2.2列入厦航《供应商黑名单》。 3.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资质不佳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 七、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18805053056 邮箱:vip_service@xiamenair.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附件: 1.育婴室现有家具配置标准 2.供应商调查表 3.合作承诺函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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