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宁德市蕉城区蕉北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结果】宁德市蕉城区蕉北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成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蕉北中心幼儿园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德市蕉城区蕉北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福建宏升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GYJT宁采招(2026)-047(招标文件编号:GYJT宁采招(2026)-047)
二、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蕉北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宏升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0-2号1梯1301室
中标(成交)金额:93.76224(万元),成交下浮率:4%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烈秀(组长)、林宇东、林玲娜(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闽招协[2021]32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称: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分公司 帐号:13101010010039046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财贸广场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064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它补充事宜
经磋商小组评审,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信息公告发布媒体(1)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蕉北中心幼儿园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北街道继光路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西街道跃进路66-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八)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若有)
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
“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对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具体规定,供应商
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此项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涉及联合体成员
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在此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福建宏升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福建
宏升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宁德市蕉城区蕉北中心幼儿园(单
位名称)的宁德市蕉城区蕉北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
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宁德市蕉城区蕉北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标的名称),属于批
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建宏升餐饮
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3728.10万元,
资产总额为4181.58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
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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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福建宏升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08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
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
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
予认定)。
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在实际操作中,
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
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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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蕉北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宏升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0-2号1梯1301室
中标(成交)金额:93.76224(万元),成交下浮率: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建宏升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宁德市蕉城区蕉北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采购的食品物资主要包括肉类、海鲜、水产品、冻品、蔬菜、水果、禽、蛋类;大米、食用油、干货、调料类;馒头、包子、面包、蛋糕、牛奶、豆浆等早点面点类等食堂使用的食品和食材 | 按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合同要求验收合格 | 合同签订后1学年(合计两学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按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合同要求验收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烈秀(组长)、林宇东、林玲娜(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闽招协[2021]32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称: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分公司 帐号:13101010010039046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财贸广场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064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它补充事宜
经磋商小组评审,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信息公告发布媒体(1)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蕉北中心幼儿园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北街道继光路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西街道跃进路66-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八)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若有)
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
“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对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具体规定,供应商
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此项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涉及联合体成员
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在此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福建宏升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福建
宏升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宁德市蕉城区蕉北中心幼儿园(单
位名称)的宁德市蕉城区蕉北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
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宁德市蕉城区蕉北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标的名称),属于批
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建宏升餐饮
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3728.10万元,
资产总额为4181.58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
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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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福建宏升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08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
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
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
予认定)。
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在实际操作中,
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
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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