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福安市城镇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处理中心)(一期)永久用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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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安市城镇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处理中心)(一期)永久用电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安市城镇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处理中心)(一期)永久用电工程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安市城镇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处理中心)核准的批复(安发改审批〔2025〕4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溪柄镇;2.2.工程建设规模:福安市城镇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处理中心)(一期)永久用电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有10kV配电工程、10kV线路、配电室高压柜变压器、低压出线开关侧止;柴油发电机房至双电源切换柜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为10kV配电工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三级资质可承担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文“机电安装工程(一般工业、民用、公用建设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单项工程造价200万元~1500万元)”,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标段划分(如果有):/;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规程规范及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标准,且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具备送电条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包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10千伏以下)”】)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资格要求:①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的要求执行。②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但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诺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投标人若存在《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中承诺不得存在的情形的,应按《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要求足额补缴4万元投标保证金。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22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安市街尾路251号8幢7层,邮编:355000电子邮箱:/电话:***,传真:/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湖滨街道子芳路长福豪富华大厦七楼,邮编:362700电子邮箱:/电话:***,传真:/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郑成祖,联系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联系电话:4009280095、0593-2250236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福安市新华北路55号联系电话:0593-6381718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联系电话:0593-213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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