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漳州市供排水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漳州市 发布日期: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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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漳州市 采购单位 漳州市供排水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漳州市供排水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漳州市骏河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ZZXH(2026)ZZ141TP
二、项目名称:漳州市供排水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漳州市骏河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龙江北路123号13幢D40号
中标(成交)折扣率:2.50%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漳州市骏河商贸有限公司

漳州市供排水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或实际累计结算总价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二者先到者合同自动终止

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小华、杨小玉、陈翼翔(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a、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本项目项目类别及相应的收费标准如下:服务类,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3000.00元计取;专家评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8)8号文规定由采购人支付。b、本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须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缴交代理服务费。c、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1367510104002822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漳州市芗江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000.0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发布媒体: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asy-prt.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供排水中心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路50号
联系人:***         联系方法:***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漳州市供排水中心的漳州市供排水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
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职工食堂食材,属于批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漳州
市骏河商贸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1005.27万
元,资产总额为851.8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漳州市骏河商贸有限公司
5
日期:2026年月29且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2、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
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
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
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
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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