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闽0213破8号厦门绿东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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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闽破号厦门绿东科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重整投资人招募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6)闽0213破8号厦门绿东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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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厦门绿东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厦门绿东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
招募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翔安法院”)根据债权人郭春
水的申请,于2026年7月7日裁定受理厦门绿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绿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7月22日指定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担任绿东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
“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绿东公司虽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但其现有生产设
备、经营资质、租赁条件及债权结构等因素,显示其仍具有一定的持续
经营基础和挽救价值。绿东公司债权人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将破
产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的议案》,同意推动绿东公司由破产清算程序
依法转入重整程序,并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债权人审议授权管理人以
公开方式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议案》,授权管理人以公开方式招募重整投
资人。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发布本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二、债务人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绿东公司厂区内建有建筑渣土、砂土分离(洗
砂)生产线一条,主要设备包括制砂机、装载机、压滤机、柱塞泵、洗
砂摩天轮、双洗筛、脱水筛、变压器及设备配件等,账面原值合计约
230.53万元,净值合计约125.18万元。经管理人现场勘察,相关设备
状况总体良好,具备恢复砂石加工生产的硬件基础。
(二)存货。厂区内现有砂料、土方等存货,具体数量及价值以管
理人清查、评估结果为准。
(三)无形资产。绿东公司名下登记有4项专利,其中“一种固态
废弃物回收用破碎装置”(公开号:CN218873219U)现处于有效状态。
(四)经营资质。绿东公司持有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安全
生产标准化证书(证书编号:AQBxW202407023)。前述资质与砂石加工
行业的持续生产、规范经营直接关联,在厦门市翔安区相关新增审批日
趋严格的背景下,具有一定的行业准入价值和经营承接价值。
(五)经营场所。绿东公司目前厂房为原股东、法定代表人康火热
租赁后无偿提供使用,现有租赁条件能够为生产设备继续使用及恢复生
产提供经营场所基础,后期可以由绿东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六)其他财产。截至财产状况调查报告出具之日,绿东公司名下
银行账户余额合计3.55元;名下无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无车辆
等登记财产,无对外投资。另经管理人调查,绿东公司无职工债权,现
维持经营的用工系临时点工,无职工安置负担。
三、债务人负债情况
截止2026年9月29日,绿东公司已审定债权共3户,债权总额为
2,265,355.83元,其中普通债权2,096,017.24元、劣后债权
169,338.59元。绿东公司无职工债权、无社保债权及税收债权。主要债
权相对集中,债权人人数较少,重整方案协商及执行成本相对可控。上
述债权金额及债权构成,已由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出具(2026)闽
0213破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破产费用以实际发生并依法审核确认
的金额为准。
四、招募原则与发布渠道
(一)招募原则。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
公开进行,依法披露必要信息,接受潜在投资人报名和方案提交,保障
全体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发布渠道。本公告同步发布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3-
(pccz.court.gov.cn)、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辅助系统;本公
告内容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版本为准。
五、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意向投资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
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投资
的情形。
(二)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能够按本公告要求足额缴
纳投资保证金并按约支付偿债资金。
(三)具有与砂石加工、建材生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行业
的投资经验、经营能力或者资源整合能力者优先。
(四)信用状况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五)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主体联合报名的,应当书面明确牵头投资
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招募项下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六)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绿东公司、绿东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虽存在利害
关系,但已向管理人如实、充分披露。
六、报名方式、期限及保证金
(一)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因期满之日为法定
节假日,报名期限顺延至10月9日18时)。管理人将根据报名进展情
况,在保证充分竞争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具体期限;如有调整,另行公
告。
(二)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期限届满前,将报名材料
的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并将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两份)送
达至管理人联系地址。报名时间以管理人收到报名材料及投资保证金的
时间为准。
(三)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报名时应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投资保
证金人民币22万元(大写:贰拾贰万元整)。户名:厦门绿东科技有限
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厦门东渡支行;账号:
429945006598。报名时未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未有效报名。
(四)保证金处理。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于
招篡程序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
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偿债资金的组成部分。确定的意向投资人因自
身原因退出招慕程序、拒绝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者拒不履行报名承
送的管理人有权不予退还其保证金,用于弥补由此产生的损失或者分
配给债权人。
七、报名材料
音向投资人报名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负责:
(一)重整投资报名申请书,载明投资人基本情况、联系人及联系
方式;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自然人提交身份证件复印
件:联合投资人另需提交联合投资协议;
(=)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最近一期或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的财务报表,银行存款证明、资信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资金实力的文
件;
(四)初步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偿债资金总额及资金来
源,支付方式与支付进度安排、注册资本出资义务承接安排、恢复生产
经营的方案、经营资质维持与承接安排等;
(五)投资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提交时核验原件);
(六)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如有委托代理情形);
(七)投资人承诺函: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虑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对招募过程中知悉的绿东公
司及管理人的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公告确定的
招募程序及管理人的相关安排;
(八)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八、评审程序与投资人确定
(一)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
料及其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
进入评审环节。管理人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在指定期限内补充材料或者
作出说明,意向投资人逾期未补充、未说明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评审方式。管理人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评审,以偿债资
金报价为核心导向,充分体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同时综合考量
投资人的资金实力、经营能力、行业协同能力、投资方案可行性及债权
人利益保护情况。
(三)投资人确定。管理人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重整投资人,并与确
定的重整投资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重整投资协议》,约定以人民法院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为协议生效条件。协议内容将明确投资金额、支付节
点、偿债安排、出资义务承接、经营安排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6-
(四)后续安排。管理人将依据公开招募结果及《重整投资协
议》,结合债权审查确认结果、财产调查情况及经营安排,依法制定重
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依法表
决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实施。
九、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募系依据绿东公司债权人会议决议授权进行。目前已
有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如公告期满后无其他意向投
资人报名,管理人将依据债权人会议决议直接确定该意向投资人为重整
投资人。
(二)本公告所披露的绿东公司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信息,系管
理人依据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调查掌握的资料编制,仅供意向投资人参
考,不构成管理人对绿东公司资产状况、经营前景的任何保证或者承
诺。意向投资人决定报名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
杏,并自行承担投资判断风险:尽职调查的具体安排由管理人在收到报
名材料后另行通知。
(三)绿东公司持有的排污许可证、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等经营资
质的效力、存续状态及能否持续使用,以主管部门的要求及重整期间的
实际条件为准。
(四)绿东公司的债权金额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表为准,破
产费用以实际发生并依法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因债权核查、债权确认
诉讼等原因导致债权金额发生变化的,偿债资金安排将相应调整。
(五)本次招募过程中产生的公告等费用,依法列入破产费用。
(六)管理人有权根据人民法院的要求、债权人会议的意见及案件
实际情况,对本公告确定的招募安排进行必要调整并另行公告;本公告
未尽事宜,以管理人的书面通知为准。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管理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海山路16号海运大厦8层
联系人:刘放舟
联系电话:18850308702
电子邮箱:liufangzhouxm@pccpa.cn
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踊跃报名参与。
特此公告。
厦门绿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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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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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绿东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厦门绿东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
招募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翔安法院”)根据债权人郭春
水的申请,于2026年7月7日裁定受理厦门绿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绿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7月22日指定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担任绿东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
“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绿东公司虽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但其现有生产设
备、经营资质、租赁条件及债权结构等因素,显示其仍具有一定的持续
经营基础和挽救价值。绿东公司债权人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将破
产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的议案》,同意推动绿东公司由破产清算程序
依法转入重整程序,并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债权人审议授权管理人以
公开方式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议案》,授权管理人以公开方式招募重整投
资人。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发布本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厦门绿东科技有限公司 |
| 工商注册号 | 91350213MA33G9RA04 |
| 住所 |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莲河社区莲新路283号 |
| 法定代表人 | 康火热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成立日期 | 2019年12月20日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0万元 |
| 股权结构 | 康火热持股80%、吴景耀持股20%,全部出资尚未实缴 |
| 经营范围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其他未列明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固体废物治理(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污染治理;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未列明清洁服务(不含须经行政审批许可的事项)。 |
二、债务人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绿东公司厂区内建有建筑渣土、砂土分离(洗
砂)生产线一条,主要设备包括制砂机、装载机、压滤机、柱塞泵、洗
砂摩天轮、双洗筛、脱水筛、变压器及设备配件等,账面原值合计约
230.53万元,净值合计约125.18万元。经管理人现场勘察,相关设备
状况总体良好,具备恢复砂石加工生产的硬件基础。
(二)存货。厂区内现有砂料、土方等存货,具体数量及价值以管
理人清查、评估结果为准。
(三)无形资产。绿东公司名下登记有4项专利,其中“一种固态
废弃物回收用破碎装置”(公开号:CN218873219U)现处于有效状态。
(四)经营资质。绿东公司持有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安全
生产标准化证书(证书编号:AQBxW202407023)。前述资质与砂石加工
行业的持续生产、规范经营直接关联,在厦门市翔安区相关新增审批日
趋严格的背景下,具有一定的行业准入价值和经营承接价值。
(五)经营场所。绿东公司目前厂房为原股东、法定代表人康火热
租赁后无偿提供使用,现有租赁条件能够为生产设备继续使用及恢复生
产提供经营场所基础,后期可以由绿东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六)其他财产。截至财产状况调查报告出具之日,绿东公司名下
银行账户余额合计3.55元;名下无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无车辆
等登记财产,无对外投资。另经管理人调查,绿东公司无职工债权,现
维持经营的用工系临时点工,无职工安置负担。
三、债务人负债情况
截止2026年9月29日,绿东公司已审定债权共3户,债权总额为
2,265,355.83元,其中普通债权2,096,017.24元、劣后债权
169,338.59元。绿东公司无职工债权、无社保债权及税收债权。主要债
权相对集中,债权人人数较少,重整方案协商及执行成本相对可控。上
述债权金额及债权构成,已由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出具(2026)闽
0213破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破产费用以实际发生并依法审核确认
的金额为准。
四、招募原则与发布渠道
(一)招募原则。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
公开进行,依法披露必要信息,接受潜在投资人报名和方案提交,保障
全体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发布渠道。本公告同步发布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3-
(pccz.court.gov.cn)、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辅助系统;本公
告内容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版本为准。
五、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意向投资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
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投资
的情形。
(二)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能够按本公告要求足额缴
纳投资保证金并按约支付偿债资金。
(三)具有与砂石加工、建材生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行业
的投资经验、经营能力或者资源整合能力者优先。
(四)信用状况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五)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主体联合报名的,应当书面明确牵头投资
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招募项下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六)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绿东公司、绿东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虽存在利害
关系,但已向管理人如实、充分披露。
六、报名方式、期限及保证金
(一)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因期满之日为法定
节假日,报名期限顺延至10月9日18时)。管理人将根据报名进展情
况,在保证充分竞争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具体期限;如有调整,另行公
告。
(二)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期限届满前,将报名材料
的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并将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两份)送
达至管理人联系地址。报名时间以管理人收到报名材料及投资保证金的
时间为准。
(三)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报名时应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投资保
证金人民币22万元(大写:贰拾贰万元整)。户名:厦门绿东科技有限
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厦门东渡支行;账号:
429945006598。报名时未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未有效报名。
(四)保证金处理。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于
招篡程序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
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偿债资金的组成部分。确定的意向投资人因自
身原因退出招慕程序、拒绝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者拒不履行报名承
送的管理人有权不予退还其保证金,用于弥补由此产生的损失或者分
配给债权人。
七、报名材料
音向投资人报名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负责:
(一)重整投资报名申请书,载明投资人基本情况、联系人及联系
方式;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自然人提交身份证件复印
件:联合投资人另需提交联合投资协议;
(=)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最近一期或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的财务报表,银行存款证明、资信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资金实力的文
件;
(四)初步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偿债资金总额及资金来
源,支付方式与支付进度安排、注册资本出资义务承接安排、恢复生产
经营的方案、经营资质维持与承接安排等;
(五)投资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提交时核验原件);
(六)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如有委托代理情形);
(七)投资人承诺函: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虑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对招募过程中知悉的绿东公
司及管理人的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公告确定的
招募程序及管理人的相关安排;
(八)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八、评审程序与投资人确定
(一)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
料及其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
进入评审环节。管理人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在指定期限内补充材料或者
作出说明,意向投资人逾期未补充、未说明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评审方式。管理人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评审,以偿债资
金报价为核心导向,充分体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同时综合考量
投资人的资金实力、经营能力、行业协同能力、投资方案可行性及债权
人利益保护情况。
(三)投资人确定。管理人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重整投资人,并与确
定的重整投资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重整投资协议》,约定以人民法院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为协议生效条件。协议内容将明确投资金额、支付节
点、偿债安排、出资义务承接、经营安排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6-
(四)后续安排。管理人将依据公开招募结果及《重整投资协
议》,结合债权审查确认结果、财产调查情况及经营安排,依法制定重
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依法表
决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实施。
九、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募系依据绿东公司债权人会议决议授权进行。目前已
有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如公告期满后无其他意向投
资人报名,管理人将依据债权人会议决议直接确定该意向投资人为重整
投资人。
(二)本公告所披露的绿东公司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信息,系管
理人依据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调查掌握的资料编制,仅供意向投资人参
考,不构成管理人对绿东公司资产状况、经营前景的任何保证或者承
诺。意向投资人决定报名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
杏,并自行承担投资判断风险:尽职调查的具体安排由管理人在收到报
名材料后另行通知。
(三)绿东公司持有的排污许可证、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等经营资
质的效力、存续状态及能否持续使用,以主管部门的要求及重整期间的
实际条件为准。
(四)绿东公司的债权金额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表为准,破
产费用以实际发生并依法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因债权核查、债权确认
诉讼等原因导致债权金额发生变化的,偿债资金安排将相应调整。
(五)本次招募过程中产生的公告等费用,依法列入破产费用。
(六)管理人有权根据人民法院的要求、债权人会议的意见及案件
实际情况,对本公告确定的招募安排进行必要调整并另行公告;本公告
未尽事宜,以管理人的书面通知为准。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管理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海山路16号海运大厦8层
联系人:刘放舟
联系电话:18850308702
电子邮箱:liufangzhouxm@pccpa.cn
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踊跃报名参与。
特此公告。
厦门绿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8—
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