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1009(周五)屏山乡溪头村村内机耕道硬化反向竞价电子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61009(周五)屏山乡溪头村村内机耕道硬化反向竞价电子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屏山乡溪头村民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屏山乡溪头村村内机耕道硬化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关于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23)5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就屏山乡溪头村村内机耕道硬化采用反向竞价电子招标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施工单位参与线上竞价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屏山乡溪头村村内机耕道硬化
2.项目地点:屏山乡溪头村
3.项目类别:口工程服务类 ☑小额施工类 ☑工程货物类 □小额零星采购类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5.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
6.采购方式:反向竞价电子招标(全程电子化线上交易),明标明投,竞价阶梯:100元及其整数倍
7.工期/服务期/交付期:60日历天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项目建设要求,验收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不良信用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4.本项目口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采购需求及核心要求
(一)项目内容:1、路床(槽)整形570平方米;2、碎石570平方米;3、水泥混凝土57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设计图)
(二)技术及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项目建设要求,验收合格。
(三)售后及履约要求: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400元,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至平台指定账户。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农交中心原路退回。
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3.售后响应: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场处理。
4.履约责任:中标人须按合同约定工期、质量完成施工,逾期每日按合同总额0.5‰支付违约金;质量不合格须无偿返工。
5.交易成交后,中标方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逾期未签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四、竞价规则
1.本次竞价为反向竞价,投标人在最高限价内自主报价,报价唯一、真实有效。
2.竞价最低下浮率: / 低于最低下浮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全程依托电子化交易平台线上竞价、自动留痕、公开透明,无线下评市环节。
4.在满足项目质量、工期、服务等全部要求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5.本次项目必须同时满足3家以上(含3家)意向方报名(按时缴纳交易保证金)、3家以上(含3家)意向方出价且资格后审符合要求(需符合法人代表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若标的不满足以上条件,则该标的按未成交处理,并根据招标人要求重新组织该项目的竞价活动。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1.☑方式一:固定总价结算(适用于小额施工及工程服务类)
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全包价)包干,报价包含人工、材料、机械、
运输、税费、售后、管理费等所有费用,招标人不额外增补费用。
□方式二:结算方式:固定单价、按实结算(适用于工程货物及零星采购类)
本次竞价为单价竞价(或统一折扣率竞价),供应商所报单价(或折
扣率)在合同执行期内固定不变,包含包装、运输、税费等全部费用。
结算方式:按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中标单价×双方共同确认的实
际验收交付数量)。
2.工程验收并提交结算材料后,待上级资金到位后付至工程款的97%,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
3.交易佣金:本项目成交后,中标方应按单个标的成交总额的1%向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佣金,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收。
4.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预算、设计等相关费用,该部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报名及竞价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9月24日
2.线上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16时30分
3.线上竞价时间:2026年10月09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
七、项目交易平台及投标人提交资料要求
1.本次招标全程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https://nf.fncjys.cn/)线上完成。
2.投标人需按平台要求上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承诺函等佐证材料,确保资料真实有效。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严格响应本公告所有要求,中标后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服务及物资标准。
2.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九、附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单位):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屏山乡溪头村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屏山乡溪头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大田县屏山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987308238
服务机构名称:大田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福建两山生态产品交易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
地址: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2号农信大厦6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布日期:2026年9月24日
附件请扫码到网站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屏山乡溪头村村内机耕道硬化
2.项目地点:屏山乡溪头村
3.项目类别:口工程服务类 ☑小额施工类 ☑工程货物类 □小额零星采购类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5.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
6.采购方式:反向竞价电子招标(全程电子化线上交易),明标明投,竞价阶梯:100元及其整数倍
7.工期/服务期/交付期:60日历天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项目建设要求,验收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不良信用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4.本项目口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采购需求及核心要求
(一)项目内容:1、路床(槽)整形570平方米;2、碎石570平方米;3、水泥混凝土57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设计图)
(二)技术及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项目建设要求,验收合格。
(三)售后及履约要求: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400元,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至平台指定账户。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农交中心原路退回。
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3.售后响应: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场处理。
4.履约责任:中标人须按合同约定工期、质量完成施工,逾期每日按合同总额0.5‰支付违约金;质量不合格须无偿返工。
5.交易成交后,中标方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逾期未签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四、竞价规则
1.本次竞价为反向竞价,投标人在最高限价内自主报价,报价唯一、真实有效。
2.竞价最低下浮率: / 低于最低下浮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全程依托电子化交易平台线上竞价、自动留痕、公开透明,无线下评市环节。
4.在满足项目质量、工期、服务等全部要求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5.本次项目必须同时满足3家以上(含3家)意向方报名(按时缴纳交易保证金)、3家以上(含3家)意向方出价且资格后审符合要求(需符合法人代表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若标的不满足以上条件,则该标的按未成交处理,并根据招标人要求重新组织该项目的竞价活动。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1.☑方式一:固定总价结算(适用于小额施工及工程服务类)
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全包价)包干,报价包含人工、材料、机械、
运输、税费、售后、管理费等所有费用,招标人不额外增补费用。
□方式二:结算方式:固定单价、按实结算(适用于工程货物及零星采购类)
本次竞价为单价竞价(或统一折扣率竞价),供应商所报单价(或折
扣率)在合同执行期内固定不变,包含包装、运输、税费等全部费用。
结算方式:按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中标单价×双方共同确认的实
际验收交付数量)。
2.工程验收并提交结算材料后,待上级资金到位后付至工程款的97%,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
3.交易佣金:本项目成交后,中标方应按单个标的成交总额的1%向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佣金,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收。
4.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预算、设计等相关费用,该部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报名及竞价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9月24日
2.线上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16时30分
3.线上竞价时间:2026年10月09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
七、项目交易平台及投标人提交资料要求
1.本次招标全程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https://nf.fncjys.cn/)线上完成。
2.投标人需按平台要求上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承诺函等佐证材料,确保资料真实有效。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严格响应本公告所有要求,中标后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服务及物资标准。
2.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九、附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单位):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屏山乡溪头村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屏山乡溪头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大田县屏山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987308238
服务机构名称:大田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福建两山生态产品交易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
地址: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2号农信大厦6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布日期: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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