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蕉城区莲峰山南漈健身步道建设工程(一期)(施工)

所属地区:福建宁德市 发布日期:202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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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宁德市 采购单位 宁德市蕉城历史文化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蕉城区莲峰山南漈健身步道建设工程(一期)(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蕉城区莲峰山南漈健身步道建设工程(一期)(施工)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6,430,644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蕉城区莲峰山南漈健身步道建设工程(一期)(施工)答疑公告1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蕉城区莲峰山南漈健身步道建设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答疑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为市政工程,确定K的取值区间为6%~10%?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函》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按 0元填写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4.2其他及第五章第3节,关于投标报价的特别说明:
①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随附工程量清单(空表)及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及施工图纸,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在投标函中填报投标总价,并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逐项填报各分项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招标人随本项目提供的XML文件仅为满足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功能而上传的,其内容不作为招标文件内容及评标依据。
③投标人投标阶段提供的XML格式文件仅作为满足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功能而上传的,其内容不作为投标文件内容及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不予评审、比对或评分。投标人只需确保满足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对于投标文件的上传要求即可,无需核对其中数据。
④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须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各分项综合单价、合价及汇总总价),提交招标人审核确认。该清单须满足以下要求:
(1)各分项合价汇总金额须精确等于中标人的投标总价;
(2)各分项综合单价须合理,不得出现明显偏离招标控制价对应单价或市场水平的异常价格;
注:若中标人提交的清单单价经招标人审核认为存在明显不合理,且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修正的,招标人有权按招标控制价对应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直接确定各分项综合单价,调整后各分项合价汇总总价仍须等于中标人的投标总价,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增加合同价款。若中标人逾期未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答:关于投标报价的特别说明:
①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随附工程量清单(空表)及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及施工图纸,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在投标函中填报投标总价,并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逐项填报各分项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须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各分项综合单价、合价及汇总总价),提交招标人审核确认。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历史文化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9月04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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