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5000012026080700107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市 发布日期: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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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厦门市 采购单位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石壁路西段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5000012026080700107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22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1,590,835.61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CQFWSZZDJ2026[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石壁路西段施工
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石壁路西段施工作如下答疑通知:
质疑1:本项目业绩要求是工程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且竣工验收合格的城市道路工程,请问,合同金额为1095万,但工程最终结算审定金额为1300多万,投标文件中,附上甲方和审计公司的审定定案表,是否算满足业绩需求。
答:不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工程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且竣工验收合格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资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判定是否满足要求。
质疑2:城市道路养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答:不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工程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且竣工验收合格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中“4.土木工程”之“4.2.3 城市道路按等级和用途不同可分为城市快速道、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及里巷道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前述类型任意一项,则视为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工程类别。
质疑3:1100多万限价业绩要求1100万设置太高了,建议把公司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修改为700万,给更多投标人一个公平公正的机会。
答:《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中已明确设置的业绩指标不得超过本项目对应指标。本项目限价为1159.08万元,设置的业绩要求为1100万元,并未超过本项目对应指标,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4: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可以为0吗?
答:投标人自主报价,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不得为零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除外)或者负数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质疑5:投标文件格式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填“/”或“无”还是可以不填(空白),对此有无要求?
    答:均可。
质疑6: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答:本项目未设置单项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不需要提供说明。其他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7: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盖章由我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答:需要,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质疑8: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答: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不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
质疑9: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质疑10:我公司业绩为三个项目合并招标,三个项目合起来满足业绩要求,但分别签了三个合同和分别验收,请问我公司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
质疑11: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质疑12: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答:本项目业绩要求所指竣工时间,即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
质疑13: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 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中对应条款的内容进行填写,也可以直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质疑14: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保函原件上需要加盖正本吗?
答:不需要。
质疑15: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次招标我司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质疑16: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可以不提供。
质疑17: 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答:不可以,业绩证明材料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质疑18: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是以合同金额为准吗?  
答:业绩中要求的工程造价金额需在业绩证明材料中体现,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中第3条业绩要求和第5.3条项目经理业绩规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业绩工程造价的,可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当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质疑19: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答: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低价说明证明资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判定是否满足要求。    
质疑20: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80%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答: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经理业绩所需资料。
质疑21: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答: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若发现相关线索,请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质疑22: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答:不需要填写。
质疑2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招标文件中明确写明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可不再额外提供其他的承诺。
质疑24:城市道路养护施工业绩满足吗?
答: 详见质疑2回复。
质疑25: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中第2条财务要求:2025年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未要求则可不提供。
质疑26: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投标人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不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直接递交即可。
质疑27:本项目是异地评标吗?
答:本项目是异地评标。
质疑28:项目经理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答: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经理业绩所需资料。
质疑29:参建或参与项目施工获得的国家级奖项符合奖项加分要求吗?
答: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奖项内容不涉及加分。评标办法商务评审标准中的获奖情况指投标人承担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即投标人获得的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材料中,获奖方应为投标人。
质疑30:我公司业绩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工程造价,1.请问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2.可以用审计报告证明吗?
答:1.业绩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中第3条业绩要求和第5.3条项目经理业绩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工程造价的,可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注: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不可以用审计报告证明。
质疑31:市政桥梁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工程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且竣工验收合格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质疑32: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答: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若发现相关线索,请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质疑33: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
质疑34: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格式为准。
质疑35: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不可以。请按招标文件提供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6.其他要求 特别说明:(3)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拟派人员在投标单位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6年2月至2026年7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拟派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在投标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质疑36:我公司业绩为重庆本地业绩,合同金额符合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但重庆固定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结算金额,请招标人明确符合业绩要求吗?
答:符合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工程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且竣工验收合格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质疑37:专业分包的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符合奖项加分要求吗?
答: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奖项内容不涉及加分。评标办法商务评审标准中的获奖情况指投标人承担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专业分包获得的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材料中,获奖方应为投标人。
质疑38:请问重庆市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现在被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有1000多万股权冻结到2028年,目前查出双业融资担保多条被执行案件,都是因为不能履行保函的见索即付,拒绝赔付。相关业主方在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中直接将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列入担保公司回避名单,拒绝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出具的保函。由此可见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根本无能力是存在很大问题的。请问以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目前的被执行和不履行投标担保责任的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若投标保函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即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款规定。
质疑39:低于警戒线是否需要根据当地原材料的价格及人工、机械做出相应的分析表和类似项目的劳务合同及花名册工人社保,结清证明,银行流水,材料采购合同、到货收货台账、结清证明书、银行付款流水凭证、所有材料增值税发票,机械的租赁合同、结清证明书、银行付款流水凭证或机械租赁发票
答: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判定是否满足要求。
质疑40:设置国家级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作为价格扣减条件,奖项与本普通次干道项目履约无必然关联,涉嫌排斥潜在投标人
事实描述:
招标文件商务评审设置:投标人过往项目取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每一个奖项经评审投标价格扣减 2.5 万元,最多扣 5 万元。本项目仅为普通城市次干道,不属于地标性、特别复杂重大工程。鲁班奖、詹天佑奖属于稀缺国家级荣誉,绝大多数普通市政施工企业无法取得;企业是否获得过上述奖项,和本项目能否保质保量完成没有必然联系。将稀缺国家级奖项设置价格扣减,变相优待少数大型企业,对广大中小市政企业构成不公平限制。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得以奖项作为加分 / 价格扣减条件;不得设置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质疑请求:请求完全删除国家级获奖情况的价格扣减评审条款。
答:《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表述为: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第(三)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本项目奖项设置未指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2月发布的《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41: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什么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
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现在的市场***
答:1、不需要。
2、详见质疑13回复。
3、详见质疑23回复。
4、详见质疑15回复。
5、本项目是异地评标。
注: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3日
递交时间

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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