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西上饶至福建浦城高速公路(福建段)工程先行开工段路基、桥梁桩基及下部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供应商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江西上饶至福建浦城高速公路(福建段)工程先行开工段路基、桥梁桩基及下部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供应商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南平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江西上饶至福建浦城高速公路(福建段)工程先行开工段路基、桥梁桩基及下部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分包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江西上饶至福建浦城高速公路(福建段)工程先行开工段路基、桥梁桩基及下部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分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公开采购,资金来源为业主支付的工程款。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江西上饶至福建浦城高速公路(福建段)工程先行开工段路基、桥梁桩基及下部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分包项目。
1.2 项目的规模:
项目位于南平市浦城县境内,路线起于闽赣两省交界的盘亭乡界牌村附近,顺接江西上饶至福建浦城高速公路江西段(已建成),终于官路乡李处村,设官路枢纽互通衔接既有G3京台高速,路线全长19.118公里。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梁6465.25m/21座(含互通区主线桥),隧道4176m/3座,桥隧占比55.67%。全线设盘亭、官路(枢纽)2处互通式立体交叉,浮盖山1处服务区(设出入口),收费站3处,新建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
1.3 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分为1个施工劳务合作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注:本表主要工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1.4 服务(交货)期限:计划工期 24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保修期 5 年
1.5 服务(交货)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
2.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2 必须是已进入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不分类别专业工程、或路基工程(含绿化)专业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工程、或路基工程(含绿化)劳务合作、或桥梁工程劳务合作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2.3 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人员要求:班组长最低要求见附录5
2.5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采购截止时间,必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1)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劳务合作(劳务分包);(2)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400万元的高速公路桥梁桩基及下部结构劳务合作(劳务分包)。(注:业绩必须为已完工的业绩,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6 信誉良好,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4项和附录4中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2.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响应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8 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申请参加同一施工劳务合作分包标段采购,否则所有关联企业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审。
4.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4.1 本项目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
4.2 响应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4.3 响应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保证金账户: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心支行
账 号:40328001040064878
5.采购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至2026 年9 月 4 日,登录到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s://lq.fjgsgl.com/)采购招标-供应商采购版块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 4 日 9 时 30 分 00 秒前(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以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人收件时间为准。
现场递交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否则不接收;逾期不接收。
邮寄递交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否则不接收;逾期不接收。
递交地点信息如下: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14层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
电话:(0592)5911373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组织开启。
8.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fjgsgl.com/)、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集中采购平台(https://gsjc.fjetc.com)、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https://lq.fjgsgl.com/)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14层
邮 编:361008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gslqzcb@163.com
监督部门名称: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法审部
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14层
监督电话: 0592-5935390
监督部门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5层
监督电话:0591-87077353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江西上饶至福建浦城高速公路(福建段)工程先行开工段路基、桥梁桩基及下部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分包项目。
1.2 项目的规模:
项目位于南平市浦城县境内,路线起于闽赣两省交界的盘亭乡界牌村附近,顺接江西上饶至福建浦城高速公路江西段(已建成),终于官路乡李处村,设官路枢纽互通衔接既有G3京台高速,路线全长19.118公里。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梁6465.25m/21座(含互通区主线桥),隧道4176m/3座,桥隧占比55.67%。全线设盘亭、官路(枢纽)2处互通式立体交叉,浮盖山1处服务区(设出入口),收费站3处,新建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
1.3 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分为1个施工劳务合作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合同包号 | 采购内容 | 响应最高限价 |
| LA-1 |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先行开工段范围内路基工程、桥梁基础、下部结构工程劳务施工。主要工程量有K3+200-K4+800段路基土石方工程(挖方38.32万m3、填方38.48万m3)、浆砌工程242m3、安装预制构件1800m3、现浇混凝土(挡土墙护面墙0.52万m3、排水边坡防护等0.15万m3)、桥台背回填碎石1.36万m3、换填透水性材料3万m3、涵洞工程(3座盖板涵、2座通道涵)等;3座桥梁的桩基(136根/3358米)、墩柱(96根/5079m3)、盖梁(54个/1961m3)、系梁(桩顶系梁35个/342.5m3、墩系梁35个/342.5m3)、承台(16个/152.5m3)、桥台(12个/490m3)等。 | 本次采购单价及总价均设置限价,最高采购限价总价***元(增值税3%),最高采购限价单价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
注:本表主要工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1.4 服务(交货)期限:计划工期 24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保修期 5 年
1.5 服务(交货)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
2.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2 必须是已进入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不分类别专业工程、或路基工程(含绿化)专业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工程、或路基工程(含绿化)劳务合作、或桥梁工程劳务合作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2.3 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人员要求:班组长最低要求见附录5
2.5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采购截止时间,必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1)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劳务合作(劳务分包);(2)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400万元的高速公路桥梁桩基及下部结构劳务合作(劳务分包)。(注:业绩必须为已完工的业绩,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6 信誉良好,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4项和附录4中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2.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响应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8 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申请参加同一施工劳务合作分包标段采购,否则所有关联企业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审。
4.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4.1 本项目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
4.2 响应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4.3 响应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保证金账户: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心支行
账 号:40328001040064878
5.采购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至2026 年9 月 4 日,登录到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s://lq.fjgsgl.com/)采购招标-供应商采购版块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 4 日 9 时 30 分 00 秒前(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以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人收件时间为准。
现场递交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否则不接收;逾期不接收。
邮寄递交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否则不接收;逾期不接收。
递交地点信息如下: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14层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
电话:(0592)5911373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组织开启。
8.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fjgsgl.com/)、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集中采购平台(https://gsjc.fjetc.com)、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https://lq.fjgsgl.com/)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14层
邮 编:361008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gslqzcb@163.com
监督部门名称: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法审部
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14层
监督电话: 0592-5935390
监督部门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5层
监督电话:0591-87077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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