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莆田港口物流信息大厦第二批次公开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莆田市 发布日期:2026-08-21

【招标信用】莆田港口物流信息大厦第二批次公开招租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莆田市 采购单位 莆田兴港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莆田港口物流信息大厦第二批次公开招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莆田港口物流信息大厦第二批次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0
一、租赁场所概况
莆田港口物流信息大厦产权属莆田兴港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岭美街核心地段(城秀商贸走廊)。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09万平方米,配备机动车位248个(含50个充电桩)、非机动车位1237个。项目由1#办公楼、2#综合楼及地下室组成,地面均为9层建筑。
1#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首层层高5.1米,2层以上层高4.1米,单层面积约1600-1800平方米。
2#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首层层高5.4米,2层层高4.5米,3层以上层高3.9米。
二、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物坐落
面积
(含公摊面积)
招租单价
(元/㎡/月)
招租底价
(元/月)
首年租金
(元)
租赁期限
(年)
递增幅度
备注
1
1#楼三层①号位置
102㎡
25
2550
30600
1~3
每满三年递增3%
具体位置详见场地位置图
2
1#楼三层②号位置
126㎡
25
3150
37800
1~3
3
1#楼三层③号位置
148㎡
25
3700
44400
1~3
4
1#楼三层④号位置
128㎡
25
3200
38400
1~3
5
1#楼三层⑤号位置
187㎡
25
4675
56100
1~3
6
1#楼三层⑥号位置
164㎡
25
4100
49200
1~3
7
1#楼三层⑦号位置
148㎡
25
3700
44400
1~3
8
1#楼三层⑧号位置
142㎡
25
3550
42600
1~3
9
1#楼七层①号位置
220㎡
25
5500
66000
1~3
10
1#楼八层①号位置
182㎡
25
4550
54600
1~3
11
1#楼八层②号位置
193㎡
25
4825
57900
1~3
12
1#楼八层③号位置
151㎡
25
3775
45300
1~3
13
1#楼八层④号位置
157㎡
25
3925
47100
1~3

说明:(1)租金支付方式:以季度为支付周期,首个周期租金由承租方在租赁物交付确定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各周期租金由承租方在该周期起始日的5日前支付。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2)履约保证金按租赁期最后一个月应缴租金收取,签约当日支付,合同期满无息退还。签订合同当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3)物业综合服务费:2元/㎡/月(含公区保洁、安防、维修基金)。(4)水电费:以当地统一标准代收,公摊水电按“租赁面积比例”同价收取。
三、租赁用途及报价方式
办公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及经依法批准的经营项目,不得经营高噪音、高污染、高油烟等扰民行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化工产品。
采用密封报价的方式,以首月租金单价为招租底价,价高者得。若仅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名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则按该报价直接签约。
四、租赁标的风险揭示
租赁标的以简装状态(目前项目正在开展室内装饰(二装),仅通过效果图展示,具体以实际移交为准)出租,承租方自行联系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市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承租方参与密封报价,即视为该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质量与现状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充分了解本次招租相关规定的内容及要求,并承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五、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权属公司内无不良信誉。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需要承租方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出租标的物禁止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一旦发现承租方违反前述规定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承租方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2.承租方装修及经营行为(含用电扩容、电力设施改造等)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改造前需将方案提交出租方书面同意,并自行办理施工许可、环保、工商等相关审批手续,并向供电部门申报用电改造,承租方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关审批手续办理风险,不得以此向出租方提出解除合同或索赔。
3.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物结构及周边环境设施。
4.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通讯费、电视收视费等,以及额外消防和环保器材等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需改变原有墙体结构及原有设施的,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的相关事宜。若租赁场所由承租方进行装修,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6.出租方对租赁标的负有环保监督管理职责,有权对承租方的环保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妥善处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不得因经营活动造成环境污染。因承租方违反环保规定导致出租方受到行政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出租方发现承租方存在环保违法行为时,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7.承租方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执照。
8.享受“惠租政策”的承租方(如有),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除扣除相应租赁保证金外,还须按租赁期间的其他应缴费用补齐差额费用。
七、优先权情况
本次租赁为首次对外出租,无原承租方,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八、公告时间及发布渠道
1.公告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2.发布渠道: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官网,以及本公司公告栏、项目现场等。
九、报名方式
凡有兴趣参与的意向承租人,请于公告截止日17:00前将正式密封报价函及相关附件邮寄至我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中晖商业广场北区20栋2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594-5851599
 
附件:
附件1 莆田港口物流信息大厦第二批租赁场地示意图.pdf
附件3 协议租赁合同文本.docx
附件2 租赁场地效果图.pdf
附件4 莆田港口物流信息大厦第二批次公开招租密封报价函.docx
 
 
              莆田兴港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0日

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福建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