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交通诱导信息发布平台开发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交通诱导信息发布平台开发服务-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翔安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交通诱导信息发布平台开发服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项目编号: | XASJ32026014-2 |
| 项目名称: | 交通诱导信息发布平台开发服务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 预算金额(不含税): | 56.63万元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件或其他相应证照复印件。2、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仅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还需提供供应商代表近三个月任一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3、谈判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1年内在厦门市翔安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活动中未存在放弃成交资格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书面声明,(近1年内指自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之日起计至开标日未满1年)。若成交后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上述行为,视为虚假应标,取消成交资格。4、谈判响应供应商须提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将按谈判文件规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厦门”等渠道查询信用信息。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6、说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检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或成交资格被取消处理。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时间:从2026年7月31日08时30分至2026年8月4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免费获取 获取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莲亭路845号2楼信息技术部 联 系 人:*** 电 话:0592-3706106 、19086784206 邮箱地址:zhxasj@126.com |
| 响应截止时间: | 2026年8月5日9时30分 |
| 磋商/谈判/询价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6年8月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莲亭路845号6楼622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0592-3706106、、1908678420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
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